厦门安防科技学院.团委【工作条例】(具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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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团委工作细则
为了加强我院各级团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健全并完善团委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使我院共青团工作充满生机活力,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基本任务
第一条:根据我院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在院党委的领导与分管院领导的指导下,以“开拓进取求实创新”为工作宗旨,完善团委自身建设,开展丰富多彩适合团员特点的文化活动,做好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团员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章:管理条例
第二条:民主集中制:日常工作由正副书记主持开展,重大事务与特殊情况必须召开部长会议或全体成员大会共同商讨。

第三条:分工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认真负责,尽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逐级管理制:各部门指导老师对正副书记负责,各部门部长对指导老师负责,各部门干事对部长负责。

第五条: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进行一周工作述职报告,规划下一星期工作计划。

第六条:请假制度:因故不能正常参加会议或活动的,需提前递交书面请假条请假,确有特殊情况者,事后应及时向书记说明情况。

第七条:奖励制度:对于认真负责完成所交代任务者,以及勇于开拓创新对团委有突出贡献者,将视具体情况授予荣誉称号或进行公开表扬。

第八条:处分制度:
1. 参加有关会议或其他工作无故不到一次者,予以警告;累计两次者,劝其退出团委。

2. 参加有关会议或其他工作迟到(超过十分钟)记一次缺勤;请假达三次者记一次缺勤。

3. 违反纪律或学院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者;工作不负责,自我要求不严影响团委工作正常开展者,视情节严重性由部长级会议予以警告或劝退处分。

4. 学期考试累计三门功课不及格者,无条件自动退出团委。

第九条:团总支/团支部工作规范:各团总支/团支部须全力配合团委开展各项工作,凡有拒绝、推延或有其他妨碍工作进展等行为者,视情节严重性,由部长级会议决定予以警告或取消评优资格。

第三章:职责范围
第十条:副书记书记助理指导老师团委直接辅助者
1. 以身作则,接受成员监督,在学习与工作上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各成员学习、工作及生活情况。

2. 统筹管理,协调各部门关系,监督各部门工作,主持日常工作及大型比赛或活动。

3. 做好学期工作规划,明确工作方向,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

4.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团委各成员的职务及工作,并向院领导举荐优秀人才。

5. 召开部长级会议。

第十一条:办公室团委的核心枢纽部门
1. 协助团委书记定期组织召开团委学生干部工作例会,做好团委及各部门的统筹、监督工作;
2. 文档管理:负责文件的收发和起草,团委表彰及处分事宜,保存各种资料,整理保存各部门的活动计划、总结以及宣传图片。

3. 财务管理:统计、整理、监督、核实各部门活动开支情况;负责团委、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的物资采买和物品管理。

4. 会议安排:做好会议部署、签到、记录和各种活动的准备服务工作及各项活动的考勤工作。

5. 协调团委以及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的内部关系,理顺内部运作,制定各种内部规章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团委、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的工作开展情况,重要决议只向团委书记负责。

6.干部培训:定期对团干团员进行人员素质培训。

第十二条:组织部共青团组织工作的主要部门
1. 团员管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团员注册和团组织情况统计,审核、吸收新团员,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

2. 团费收缴:负责团费收缴并监督各团支部团费使用情况。

3. 团课培训:做好推优工作,及时向上级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

4. 团日活动:策划并督促团支部开展团日活动,负责保存团日活动方案等资料。

5.思想教育:采取各种形式对团干团员进行团的知识教育和思想教育。

第十三条:宣传部广大团员了解组织的窗口
1. 日常宣传:更新橱窗宣传栏,反映学院动态、社会时事。

2. 活动宣传:布置活动现场,负责活动拍照,保存相关备用资料。

3. 新闻宣传:撰写、审核团内活动新闻稿件,宣传团员先进事迹。

4. 网页宣传:建立学院团委专门网站,以鲜活的网络形式进行对外宣传。

5.贴吧宣传:撰写贴吧专刊,利用进行贴吧的平台进行宣传。

第十四条:文体部活跃学院文体氛围
1. 监督管理:做好各个直辖部门、学生组织的各类型文体活动、大赛项目的收集、审核和监督工作。

2. 品牌活动:负责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迎新晚会、元旦晚会、毕业晚会等相关事宜。

3. 艺术团:督促艺术团开展文体活动,负责保存训练活动方案等资料。

第十五条:学生自律委员会参与管理、实现自律的平台
1. 文明督导:校园文明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2. 生活协管:宿舍卫生、安全、纪律的协助管理,“文明宿舍”的评比。

3. 卫生检查:对于固定教室的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和统计,“文明教室”的评比。

4. 纪律监察:检查上课的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旷课、请假,以及课堂教学秩序状况的监督。

5.资助管理:奖助学金以及临时性补助的申请。

第十六条:学生会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组织
1.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学院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2. 组织同学开展思政、学术、科技、文艺、体育活动,调动了广大同学认真参与的积极性,活跃校园气氛,激发同学的求知欲,拓宽了知识领域。

3. 积极参与校园文明建设,讲文明、树新风,倡导新风尚,广泛开展群众性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第十七条:社团联合会社团的管理组织
1. 日常指导:全面负责所管辖社团的日常工作,指导各社团的健康发展。

2. 自身建设:完善自身工作机制,更好地管理社团、服务社团。

3. 活动举办:领导各社团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学院文化氛围。

第十八条: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的青年实践组织
1. 志愿活动: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指导思想,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性实践活动。

2. 会员管理:发展新会员,会员证注册和活动注册,以及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审核与推荐。

第十九条: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学生自立自强的实践组织
1. 档案制度:建立创业项目电子档案,统计整理工作类别。

2. 岗位管理:设立工作宣传栏,及时发布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创业就业指导,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3.实践活动:开展济困助学活实践活动,引导同学关注弱势群体。

4. 组织创业就业等相关培训以及考证。

5. 评比工作:评选《自强之星》、《创业之星》、《励志之星》,视情况予以奖励。

附则
第二十条: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开始生效,今后团内一切规章制度均以《工作细则》为依据,各部须认真遵守和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经团委全体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或全体部长一致同意后方可修改。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解释权属于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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