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北京市网上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流程重要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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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北京市网上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流程重要相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公布日期】2006.11.19
•【字号】
•【施行日期】2006.1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征管
正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北京市网上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流程重要相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网上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5]61号)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实行远程申报且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纳税人,须在申报资料报送成功后,再到申报征收窗口报税”,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对网上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流程进行调整。

自2006年12月1日起,将“先报税、后申报”调整为“先申报、后报税”。

现将与此次调整有关的重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6年12月1日起(税款所属2006年11月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应首先将填制完成的正确的申报表信息通过网络传输至税务机关后,在征期内再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大厅上门进行税控IC卡的报税,报税时请您同时携带纸质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

二、申报表信息通过网络传输至税务机关后,税务机关的系统不再返回税票信息,纳税人在征期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大厅上门进行税控IC卡的报税时,由
税务机关的系统打印税票,纳税人不得再自行填开税票。

三、我局从网上申报系统的后台发现有的网上申报一般纳税人未按照我局2005年12月份下发的升级通知的要求升级为《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企业端) v1.0.3》版。

由于此次调整的网上申报一般纳税人客户端软件的补丁程序是在v1.0.3版上进行安装的,如未及时升级为v1.0.3版,将会影响此次补丁程序的安装。

请您务必于2006年11月底前,首先确认自己使用的软件版本是否为《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企业端) v1.0.3》版,没有使用V1.0.3版本的纳税人,请首先从以下地址下载安装新版企业端软件,再进行此次补丁程序的安装,而后再进行网上申报的操作,否则会影响您2006年12月征期内的纳税申报。

下载地址:http:///downsoft.html。

纳税人如在升级和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服务单位联系。

服务单位电话如下:
(1)北京握奇信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区域:宣武、大兴、顺义、房山、密云、石景山、平谷、直属、燕山、西客站
咨询服务电话: 64628886
(2)北京泰和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区域:东城、西城、怀柔、门头沟、通州、崇文、延庆、昌平、开发区咨询服务电话: 88110119
(3)北京中兴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区域:朝阳、海淀、丰台
咨询服务电话: 62965988
四、请您自2006年12月1日起务必按照本公告的要求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的操作。

如不能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操作,您的税控IC卡将被锁死,不能开具、领购发票,也会影响您其他涉税事宜的顺利办理,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不便。

特此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06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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