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委梅山保税港区工作委员会直属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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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梅山保税港区工作委员会直属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甬梅直党[2013]2号
【发布部门】中共宁波市委梅山保税港区工作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12.10
【实施日期】2013.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宁波市委梅山保税港区工作委员会直属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的通知
(甬梅直党〔2013〕2号)
管委会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根据北仑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仑委组〔2013〕47号),结合我委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各党支部可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结合当前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结合现阶段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和补充民主评议的具体内容。
二、评议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直属党委的领导下,以各党支部(党总支)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时间从2013年12月开始,2014年1月中旬结束。
具体步骤为:
1、学习教育阶段。
各党支部组织党员以党章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着重抓好党的理论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业务素质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
每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
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过党支部审定,然后由党员在党支部大会上自我总结。
3、党内外评议阶段。
先在党支部内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
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
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
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征求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党外评议选择的群众结构要合理,要有广泛的代表性,数量一般与本支部党员人数相等(党外群众人数少于党员数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征求本单位党外群众意见)。
4、组织考察阶段。
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汇总和分析,对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
在此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直属党委审批。
(优秀党员的定格比例必须控制在10%以内)。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
但是,在表彰处理阶段,与正式党员的对待有所不同。
一是预备党员不宜评为优秀党员。
预备党员正在预备期中接受党组织的考察教育,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
对预备党员中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口头表扬或奖励,特别突出的可用其他方式表彰宣传他们的事迹。
二是对预备党员不能做劝其退党处理。
在民主评议中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预备党员,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表彰、处理阶段。
经过民主评议,对优秀党员,由直属党委组织实施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
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对定格为优秀党员的,或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理的,或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其有关材料除存文书档案外,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
三、相关要求
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领导。
要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确保评议工作落到实处。
评议工作有关材料(见附件1、附件2、附件3)由各党支部汇总后在2014年1月15日前上报直属党委。
(联系电话:86000033;电子邮件:xzf@)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2.不合格党员基本情况登记
3.民主评议党员呈报表
中共宁波市委梅山保税港区工作委员会直属委员会
2013年12月10日
附件1:
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党委(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