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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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食
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2.12.31
•【字号】黔教办体[2012]707号
•【施行日期】2012.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检查的通知
(黔教办体〔2012〕707号)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政府食安办《转发国务院食安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黔食安办发〔2012〕26)和《关于开展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黔食安办发〔2012〕28)精神,现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检查重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采购、加工、销售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和管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确保师生吃到安全可口的食品。
特别要做好晚离校、早返校及春节期间留校学生的就餐安排及食品安全工作。
二、落实隐患排查各地各校要按省食安办要求,将隐患排查作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责任意识,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三、做好应急准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元旦和春节(寒假)期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保障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准确上报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各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情况要及时报我厅。
联系人,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叶森,
电话:5283676,邮箱:*************。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