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省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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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省外贸出口和利
用外资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对外经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政办函[2015]68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07
【实施日期】2015.08.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省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情况的通报
(鄂政办函〔2015〕68号)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工作总要求,牢牢把握“三维纲要”,采取切实措施稳增长、调结构、扩外需、促发展,外贸外资工作呈现新进展。
现将上半年全省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情况通报如下:
一、外贸出口情况
1-6月,全省外贸进出口183.4亿美元,同比增长4.4%。
其中,出口118.5亿美元,同比增长15.3%;进口64.9亿美元,同比下降11%。
1-6月,全省出口完成省政府确定年度责任目标的40.4%。
其中,天门、恩施、仙桃、襄阳、宜昌、黄石、十堰、黄冈、随州等9个市(州)完成目标情况好于全省平均水平,恩施、天门、宜昌、仙桃、襄阳、黄石等6个市(州)出口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咸宁、荆州等2个市出口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