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变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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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变更协议
需求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1.说明
为保证来料的品质,避免因物料变更导致质量异常,造成供应商、及下级客户不必要的损失,特签订本协议。
2.范围
适用于旗下所有公司对供应商物料PCN的管理。
光学旗下公司包括:光学(深圳)有限公司;
光学(惠州)有限公司;
高新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以下统称。
3.定义:
3.1.PCN:Product Change Notification(物料变更通知单)
3.2.关键性物料:由采购发出正式的产品需求书或BOM表内包含的所有物料,以及其他未指定但包
含在成品内出货给的材料。
3.3.PCN协议:鉴于物料变更对和供应商双方的重要影响,为规范双方的操作,经友好协商一致同
意签订的协议。
PCN协议作为向供应商传达PCN要求的依据。
3.4.本规定所定义的物料变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4.1.原材料变更(包含辅材)
1)材料的材质发生变更;
2)材料的供应商或供应地点的变更;
3)材料的品牌或型号名称变更;
4)材料停产或原型号停产的物料升级;
3.4.2.产品设计/包装设计变更
1)产品的技术参数做修正;
2)产品结构发生改变,更改部分的配件尺寸变更,配件组合发生变更;
3)外观颜色,形状变更;
4)产品包装方式的变更、标签方式的变更;
5)产品功能、性能的变更。
3.4.3.设备、工艺变更
1)主要生产、测试设备的变更;
2)主要测试工序的增加、删减、顺序调换;生产工序的增加、减少和顺序调换:生产/测试工艺的优化变更;
3)包括任何可能影响到产品安全、可靠性、性能、外观、尺寸和公差的工艺流程变更。
3.4.4.场地、线体变更
1)作业场地的变更(如生产车间、检验等的环境或地点变更);
2)线体变更(工艺、设备、环境不发生变更条件下);
3.4.5.人员变更
1)管理人员异动(如项目组主要成员变动、主要高层领导变动);
2)新员工比例超过30%。
3.4.6.IT系统变更
生产管控系统、物料追溯系统等制造物流主要相关系统的变更。
3.4.7测试/检验方法及频率的改变
基于主要外观、功能与可靠性的检验。
3.5.PCN的完整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PCN文档編号,发布日期;
3)明确、详细的更改说明及影响度说明;
4)更改生效时间;
5)受影响的物料清单;
6)供应商对更改的认定数据和报告;
7)对用户反应的要求;
8)可提供更改后样品的日期。
4.PCN操作细则
供应商的物料变更管理需要符合下表要求,供应商按照PCN管理要求填写书面的《供应商物料变更通知单》,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表所列出的书面资料、样品给采购部。
变更的具体事宜参照“附表一变更管理明细”
5.PCN收发、确认的要求
5.1.PCN生效原则
采购部为PCN接口/管理部门,所有涉及供应商PCN变更必须以双方认可的正式通知形式(电子邮件或书面文件)。
产品或物料更改必须通过的相关验证,然后给供应商发出《PCN确认单》,供应商在收到上述确认单之后方可执行变更。
5.2.PCN发放
PCN正式通知书见《PCN确认单》,供应商/代理商必须将PCN通知采购部,并同时提供发布的PCN原件。
5.3.PCN回执和响应
采购部收到PCN通知单,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PCN回执》初步答复供应商,并提出相关要求。
供应商需根据回复要求,提供相关的支持(如样品、资料、报告、验证技术支持等)以协助或客户的验证或处理。
5.4.PCN确认
由采购部在对PCN充分验证完成后反馈明确结论:接收、附条件接收、拒绝。
《PCN确认单》作为唯一合法的PCN确认书。
如果无《PCN确认单》反馈,即视为拒绝接受该PCN。
5.5.拒绝接受PCN
下列情况下可以书面拒绝接受PCN,或投诉供应商:
5.5.1.不符合与供应商达成的PCN要求,或严重不符合国际惯例;
5.5.2.时间迫切,在PCN申请生效的时间内无法完成验证;
5.5.3.PCN不能给带来品质、可靠性、成本、货期等方面的任何利益;
5.5.4.重大PCN,但生产商未提供更改后的物料质量报告,或鉴定项目不足。
5.6.供应商物料变更未申报或未经过书面同意擅自变更的,追究供应商擅自变更物料导致及客户方
损失的一切赔偿责任。
5.6.1供应商违反PCN协议要求,未造成实际损失,处罚2-10万元人民币;
5.6.2供应商违反PCN协议要求,并已经造成实际损失,要求供应商赔偿全部损失,并追加5-100
万人民币罚款。
5.6.3变更涉及到的处罚款项供应商未直接缴纳的,有权直接扣除供应商货款
6.其他条款
6.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双方已签署的《采购协议》或其他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6.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3本协议所定内容如与此前双方所签协议条款冲突,以此份协议为准
附表一变更管理明细(包含但不限于)
注:1.需要PCN核准的变更项目,必须得到的签字核准,否则供应商不允许出货。
2.所有供应商申请变更的样品,供应商必须免费提供足够数量的产品供进行测试验证。
3.如样品验证3次均不合格的,供应商需要停止申请变更并检讨分析不合格原因,在得到同意后方可做进一步申请变更。
协议双方:
需求方(甲方)
公司名称:
代表人:
签章:
日期:
供应方(乙方)
公司名称:
代表人:
地址:
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