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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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类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权益,控制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技术服务(包括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检测试验、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等业务的招标和材料(设备)的采购。
办公用品、固定资产和营销策划的招标采购,按照公司其他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2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管理办法进行招标:
(1)材料(设备)采购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
(2)工程施工造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
(3)技术服务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
2.3招标采购以公开招标作为主要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时,有效投标单位数量应不少于三家,否则当次招标无效。
2.4对未达到以上招标标准的可不进行公开招标,应按照货比三家、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议标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同一项目的零星工程可以集中进行招标。
2.5因技术、市场原因造成实质性垄断,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工程或材料(设备),可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
2.6议标应按以下原则执行:(1)参与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两家,常规工程应选择至少三家,(2)议标的谈判必须有顾问、工程、成本及财务人员共同参与,并按约谈结果填写《招标采购评标、定标评审表》,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报批,约谈记录作为审批表附件同时报批。
2.7直接委托时应按以下要求执行:(1)价格可以谈判时,由顾问、工程、成本、财务人员共同参与谈判,(2)经办人员填写《招标采购评标、定标评审表》,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报批。
第3条原则
3.1全面、整体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禁止将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3.2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审查,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审查重点关注挂靠现象,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
3.3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公司应鼓励投标单位积极展开公平竞争,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
3.4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采购过程务必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间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所有招标决策应在招标采购机构内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3.5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采购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评标委员会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6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3.7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标底、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
3.8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包括:承包商(供应商)资质审查表、招标采购需求计划/实施计划、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包商(供应商)考察意见表、招标答疑、开标记录、约谈记录、评标定标评审表、中标通知书、相关会议纪要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第4条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
4.1公司设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1~3家中标候选人,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报批。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成本部根据招标采购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在开标前上报公司领导审批确定。
4.2工程类招标采购各项具体工作由成本部、工程部、开发部等部门实施,具体职能划分如下:
4.4工程施工、监理、检测试验招标,材料(设备)采购中各部门主要职责:
◆顾问:
(1)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单位的考察、投标单位的选择、现场踏勘、开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及签订等工作;
(2)参与招标文件和答疑中招标采购范围、施工内容、现场管理、质量、进度(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验收等条款的编写或回复;
(3)参与工程付款方式和付款节点的讨论;
(4)负责商务标和技术标的评审。
◆财务部:
(1)招标文件的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投标单位的选择;参与现场踏勘、开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及签订等工作;
(2)参与招标文件和答疑中招标采购范围、施工内容、现场管理、质量、进度(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验收等条款的审核或回复;
(3)参与工程付款方式和付款节点的讨论;
(4)负责商务标和技术标的评审。
◆工程部:
(1)负责提出详细的招标采购需求计划;
(2)参与招标采购实施计划和方案的制定、投标单位考察、投标单位的选择、现场踏勘、开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及签订等工作;
(3)负责招标文件和答疑中招标采购范围、施工内容、现场管理、质量、进度(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验收等条款的编写或回复;
(4)负责提出工程付款方式和付款节点建议、技术标评审、材料(设备)的验收;
(5)负责技术部分的答疑和技术标的评审。
(6)检查材料(设备)是否按合同要求进场。
◆成本部:
(1)负责收集承包商(供应商)资料并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数据库;根据招标采购需求计划组织制定招标采购实施计划;
(2)组织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单位的选择、发标、现场踏勘、答疑、开标、评标;
(3)负责投标单位资质审查、招标文件计价和结算等商务条款的编写、标底预算
的编制、工程量的计算、商务部分的答疑、商务标评审;
(4)负责招标采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
(5)组织合同的谈判及签订等。
◆开发部:自来水、电力、天然气、热力、电视电话网络等政府或行业垄断工程,视项目所在地情况如不具备市场竞争条件,可不进行招标,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
由公司开发部负责和上述垄断部门进行对接,牵头开展手续办理、设计、价格谈判、合同签订等工作,顾问、财务部、工程部、成本部予以配合。
工程施工招标和材料(设备)采购中各部门主要职责详见下表:
注:自来水、天然气、电力、热力、电视电话网络工程施工招标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第5条招标采购工作程序
5.1合格承包商(供应商)
5.1.1成本部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并进行资质审查,逐步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数据库,所有项目的招标采购都应从合格承包商(供应商)数据库中选择投标单位。
如无承包商(供应商)数据库中候选投标单位不足,由成本部组织顾问、财务部、工程部对新入选的承包商(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列入合格承包商(供应商)数据库,并作为投标单位。
5.1.2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
◆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1.3由成本部组织顾问、财务部、工程部对承包商(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分属不同部门),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实际情况填写《考察意见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列入合格承包商(供应商)数据库中。
5.1.4合作承包商(供应商)评审
对于签署合同的承包商(供应商),由成本部组织顾问、财务部、工程部对其履约情况进行评审,评审主要内容为:承包商(供应商)工作质量、工程进度、配合情况等,评审结果作为该承包商(供应商)的综合记录。
评审结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决定该承包商(供应商)是否在合格承包商(供应商)数据库中继续保留。
5.2招标采购需求计划
5.2.1工程部负责提出详细的招标采购需求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交成本部。
5.2.2招标采购需求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招标采购范围、施工内容、标段划分建议、进场时间、工期、质量要求以及材料(设备)规格型号、工程量等。
5.2.3工程施工招标和大型设备的采购(如电梯、中央空调等),原则上需提前60天以上向成本部提交需求计划;普通材料(设备)的采购,原则上需提前45天以上向成本部提交需求计划。
工期和进场时间均应考虑供货或生产加工所用的时间。
5.3招标采购实施计划
5.3.1成本部根据工程部提供的招标采购需求计划,编制招标采购实施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启动该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5.3.2招标采购实施计划应包括: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招标采购范围、施工内容、标段划分方案、入围单位的选择标准、合作单位的选择方式(公开招标、议标、直接委托)、招标方式的选择(固定总价、综合单价、费率)以及出图时间、招标文件发放、开标、定标、合同签订等主要招标采购具体时间节点。
5.3.3由工程部会同顾问、财务部、成本部提出标段划分建议,标段划分应综合工程的复杂程度、技术要求、工期要求,结合承包商的实力以及我方自身的管理水平,合理划分标段。
避免标段过小导致合作方不能发挥规模效益,而提高报价;也要防止标段划分过大导致不能按时竣工或者降低工程质量。
5.4招标方式
工程施工类招标原则上应采用固定总价或综合单价的招标方式。
如确因没有施工图纸、工期紧张而采用费率招标的,须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计费依据,并规定在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限时根据施工图预算和中标费率确定工程造价,双方核对后作为合同价款,并就确定后的合同价款签订补充协议。
5.5招标文件
5.5.1招标文件由成本部负责编制,经各部门审批,最后由公司领导审批后发出。
注:招标文件审批由经办部门负责组织,各审批部门或个人原则上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有不同意见或需补充资料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经办部门反馈(总包工程提供意见、审批时间为两个工作日)。
5.5.2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文件应包括正文和附件。
正文一般应包括:项目简介,招标范围,施工内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须知,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违约责任,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技术标准和要求等;附件一般应包括:施工图纸、投标文件格式等。
5.5.3招标文件应完整、系统、表述准确,对于涉及双方利益的经济条款,应在招标文件中表述清晰,避免事后发生纠纷。
5.5.4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要求一般应包括:
◆定额及计价文件约定;
◆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的采用;
◆措施费、规费、管理费、总包配合费和管理费等费用的计取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
◆甲方分包工程范围;
◆甲方供应、定价、指定品牌材料(设备)范围及其结算办法;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处理及计价原则;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价格的风险范围及调整方法;
◆工程竣工结算方法。
5.5.5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单位及时回标,并将技术标、经济标分开封装,以便于我方进行评标。
5.6标底
工程施工类招标,在正常情况下,应根据施工图、定额和通行的取费标准、当地市场行情编制标底,力求准确、全面。
标底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标底可自行编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编制。
5.7公开招标
对外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向社会公开选择业绩、资质条件和社会信誉好的单位;
由成本部牵头整理有意向的投标单位作为备选承包商(供应商),并组织顾问、财务部、工程部对备选承包商(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分属不同部门),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实际情况填写考察意见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出邀请进行公开投标。
5.8招标文件发放(售)
成本部负责将审批后的招标文件和图纸发放(售)给投标单位并做好登记。
图纸根据情况一般应收取图纸押金。
5.9现场踏勘
根据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如有必要组织现场踏勘的,由成本部统一安排,工程部负责现场组织、回答投标人现场提出的疑问,并作书面记录发送至成本部。
5.10招标答疑
5.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和现场踏勘中所提出的疑问,由成本部负责收集汇
总,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招标答疑会的方式进行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5.10.2以书面形式解答时,由成本部组织顾问、财务部、工程部、公司专职律师等针对疑问进行书面回复,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向所有投标单位发出。
5.10.3以招标答疑会形式解答时,由成本部组织,顾问、财务部、工程部参加,就招标工程概况、技术要求、报价要求及招标中的非常规做法等向投标单位进行交底,避免理解差异,使投标在进行分析时更具可比性;同时针对投标单位的疑问进行回复。
招标答疑会要做好记录工作,汇总整理完成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向所有投标单位发出。
注:招标答疑文件审批由经办部门负责,各审批部门或个人原则上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有不同意见或需补充资料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经办部门反馈(总包工程提供意见、审批时间为两个工作日)。
5.11开标、评标
5.11.1招标文件应规定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成本部,由成本部做好接收、登记工作。
投标截止日期之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5.11.2成本部主持招标采购项目的开标工作,开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集体在场,现场拆封,做好开标记录。
5.11.3评标应按照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充分、科学的比较和论证,根据招标采购项目情况选择采用最低价评标法、综合权重评标打分法、合理低价评标法进行综合评议。
5.11.4中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投标价格是合理低价;对于技术简单、规模不大的招标采购原则上应按最低价评标法确定中标单位。
5.11.5成本部主持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应全体人员参与(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
5.11.6经济标和技术标由评标委员会人员共同评定,其中技术标由顾问、工程部重点把控,商务标由财务部、成本部重点把控;标书评定后提交《招标采购评标、定标评审表》,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需在《招标采购评标、定标评审表》上签字认可。
5.11.7如发现投标人技术或经济标书内容表述不清、理解存在歧义,对评标结果会产生明显影响的,可以以书面或约谈的形式要求投标单位对标书予以澄清。
采用书面形式时,应要求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列明澄清内容送招标人作为评定标的补充依据;采用约谈形式时,由成本部组织两个部门以上的人员参与约谈,并就约谈情况填写招标采购
约谈记录。
5.11.8整个开标、评标过程需做好记录,全体参加评标人员签字确认。
5.12定标
5.12.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指标要求,召开专题定标会议,客观、公正地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1~3家中标候选人。
5.12.2评标过程中,如果不同投标单位的综合评价结果相同或很相近,其中与公司在类似工程中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投标单位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12.3成本部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5.13重新招标
下列情况须重新招标:
◆发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投标单位以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情况;
◆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情况;
◆开标后,发现所有投标均不满意,例如各标价都明显高出标底价,不在合理报价范围之内。
5.14签订合同
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由成本部组织顾问、财务部、工程部、公司专职律师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和中标单位的有关承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中合同条件的细节问题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做适当修改。
具体情况按照公司合同管理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6条附则
6.1招投采购工作结束后,成本部应做好项目招标采购资料(承包商(供应商)资质审查表、招标采购需求计划/实施计划、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包商(供应商)考察意见表、招标答疑、开标记录、约谈记录、评标定标评审表、中标通知书、相关会议纪要等)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6.2招标采购委员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职业道德,不得与投标单位私下接触,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标底,不得透露有关评标的任何情况,否则,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3公司各项工程类招标采购应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实际情
工程类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 10 - 况确有不合适之处,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作修改之请示,报成本部核实,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6.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类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配套表单:
1. 《承包商(供应商)资质审查表》
2. 《合格承包商(供应商)数据库》
3. 《招标采购需求计划》
4. 《招标采购实施计划》
5. 《承包商考察意见表》(适用于工程)
6. 《承包商考察意见表》(适用于工厂)
7. 《招标采购邀请单位审批表》
8. 《招标文件审批表》
9. 《招标文件发放(售)登记表》
10. 《招标采购答疑会记录表》
11. 《招标答疑审批表》
12. 《投标文件接收登记表》
13. 《评标、定标评审会签到表》
14. 《招标采购开标记录表》
15. 《招标采购约谈记录表》
16. 《招标采购评标、定标评审表》(适用于以直接委托方式)
17. 《招标采购评标、定标评审表》(适用于以招标方式)
18. 《中标通知书》
承包商(供应商)
资质审查表.doc 合格承包商(供应
商)数据库.doc 招标采购需求计划.
doc 招标采购实施计划.
doc 承包商考察意见表(适用于工程).doc
供应商考察意见表
(适用于工厂).doc 招标采购邀请单位
审批表.doc 招标文件审批表.do
c 招标文件发放(售
)登记表.doc 招标采购答疑会记
录表.doc
招标答疑审批表.do
c 投标文件接收登记
表.doc 评标、定标评审会
签到表.doc 招标采购开标记录
表.doc 招标采购约谈记录
表.doc
招标采购评标、定
标评审表(适用于以议招标采购评标、定
标评审表(适用于招标中标通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