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括状态评定奖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开括状态评定奖励
经营开拓奖励办法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建筑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形势,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参与经营开拓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公司和员工共同发展,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经营效益,加速行业渗透,特制定本经营开拓奖励办法。
1.项目开拓成功的界定
建设单位报建手续、建设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整,建设资金已落实,通过投(议)标并已中标,中标通知书已下达,合同已签订,且施工队伍已进场,建设方已开始履行施工合同中的相关职责。
2.奖励办法
2.1奖励金额依据该项目合同效益情况区别计算,合同的经济效益越好则开拓者获取的奖励就越多。
2.2凡开拓成功的工程项目奖励标准控制在合同金额的1.4%以下,按中标的含主材的合同金额(W,如合同额(WI中不含主材(如筑炉和部分土建),主材--律按50%考虑,兑奖合同金额W=2Wt则W为不含主材的折算合同金额),再分别乘以下述奖励系数(f)
2.3就地延伸开拓成功的项目奖励,按本办法相应条款的80%计取。
2.4如经营部广]实行承包则另行考虑开拓奖励总额的50%作为
投标成本。
2.5鼓励引进有社会资源的中间人参与项目开拓,项目开拓成功后除去联合开拓费(原则上应控制在5%以内)外,仍然按上交的纯管理费率不同计取开拓奖励。
2.6合同工程量增加部分,则需待全部图纸到齐后根据增加的工程量和招标文件及施工承包合同计算出的预算值或经业主审定的结算值作为提奖基数;如工程进展到一半业主尚未审定,则可按预算值的80%乍为暂定金额进行兑现,最后根据业主审定的结算值进行调整补报。
2.7符合集团公司矢于合作项目管理规定的施工合作项目,在其开拓成功后提取应收管理费的10%作为开拓奖励,该项奖励费用在签订合作协议时各责任单位应一并予以充分考虑,在工程完成50%时一次予以支付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