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黑“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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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灰账”
作者:暂无
来源:《华声·观察》 2017年第4期
当年好似“风搅雪”一样在重庆刮起的“打黑”风暴,随着主导者的落马而逐渐显现出其另一面真相。
不断有曾经被抓捕判刑的当事人向重庆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不过,由于牵扯已经被执行死刑的当事人、难以计量的涉黑资产处理,似乎显得困难重重。
时至今日,难题待解。
资产“黑洞”
前律师李庄曾表示:“重庆‘打黑’期间,公安局合法或非法没收的数千亿资产,除去丢失损坏监守自盗和随案移送上缴国库的以外,应该给民众有个明确交代。
”
2011年下半年,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童之伟曾到重庆实地调研,并发表报告指出重庆打黑是削弱或变相剥夺私营企业,并以其所得来壮大国有企业或补助地方财政。
打黑期间,被判重刑和被剥夺个人财产的黎强、王天伦、马当、岳村、龚刚模等人,都是身家过亿的私营企业家。
李庄表示,他在认真查看重庆多个打黑判决书发现,几乎所有判决书的最后一页,都有相同的六个字——“没收全部财产”。
而在重庆官方的信息中,对于涉黑资产的说法极其混沌。
早在2009年9月进行的重庆“打黑”成果展上,重庆警方公布的信息显示,警方缴获的赃款赃物价值高达330亿元。
2010年5月1日重庆警方披露的数据显示,“打黑”行动中查扣涉案资产31.46亿元。
而在随后继续推进的“打黑”行动中,包括号称“百亿资产”的彭治民等涉黑团伙又相继落马,自然涉黑资产又呈现了陡增局面。
然而,到底有多少涉黑资产,重庆官方并不愿意披露。
一位重庆市高层官员反思了重庆“打黑”期间的不正常现象,他说:“第一个,公安机关在案件还没有送到检察院,就说成黑社会,造成先入为主;第二个,是不是黑社会,要具备四大特征,但是公安机关没有根据这些特征就随意套黑社会,这种情况确实也存在;第三个:确实有不合理的证据,有伪证的情况出现。
”
执行乱象
从2012年6月起,重庆市高级法院已多次听证黎强案的再审申请。
2010年2月,黎强因涉黑等多宗罪名,数罪并罚,终审获刑20年。
其名下企业资产和家庭财产,都在“打黑”中被“追缴”。
其中大多数企业资产被拍卖,家庭诸多财产则被专案组追缴后去向不明。
梳理当年“打黑”案件可知,相关企业资产的流向主要有二:一是以专案组为代表的公安局系统,二是当地国资系统的托管企业。
一旦后者发生所有权转让,被过度执行的资产返还难度将放大。
2009年12月29日,黎强案一审获刑20年。
在财产刑方面,法院判决渝强实业集团罚金1200万元;渝强实业集团强劲运输有限公司罚金1150万元;黎强罚金520万元;黎强之妻伍树芹罚金20万元;加上家族中其他人被罚款的数额,共2981万元。
黎强之女黎俊介绍,当时家庭资产估值约8亿元。
罚金虽然数额巨大,但与黎家资产相比不值一提。
不过,判决中有一句话:对黎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
性质组织的各被告人犯罪所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予以追缴;对被告人张祥华、肖庆隆、蒋洪的
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这为黎家财产被“追缴”埋下了伏笔。
2011年1月13日,获刑一年半的黎强之妹黎萍刑满释放。
此时,黎家所有资产,无论公
司股权、房产、存款、首饰、电脑甚至U盘都被专案组“追缴”,囹圄内外,一家人生活困顿。
黎萍想起,黎强曾在母亲罗达芳的账户上存有295万元的养老款。
但当她用母亲的身份证
去银行查询时,发现这笔钱“不见了”。
再查时发现,早在黎强案开庭前的2009年10月9日,账户存款即已被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分局一位民警用自己的身份证转走,划入了重庆市公安局账户。
“这笔钱的去处,我们至今也不清楚。
”黎俊说。
仅这一笔款项,即存在时间、被执行主
体和接收主体的三重错位:划款在侦查阶段而非执行阶段,罗达芳并非被执行人,接收主体非
国库而是市公安局。
“在时间和主体上,都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
”上海大邦律师事
务所律师斯伟江认为。
“托管模式”
江洲实业董事长陈明亮,曾经在重庆打黑过程中被定义为“重庆最大黑社会”。
公开资料
显示,仅仅凭借超五星级酒店世纪英皇项目,陈明亮就可以立足于重庆富豪之林。
2009年6月,陈明亮以涉黑的罪名被抓捕。
之后,重庆迅速对陈明亮的资产进行了处置。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得的一份重庆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中显示,2009年10月20日,一位市
政府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世纪英皇项目非法资产处置有关问题,重庆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城建委、江北区和重庆交旅集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委托重庆
交旅集团作为世纪英皇项目的托管人。
事实上,直到2010年2月,陈明亮才被一审判处了死刑。
这场会议是目前可知的、最早关于“托管模式”的记录。
根据后来重庆官方的介绍,托管
模式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重庆警方与税务、工商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进驻企业,指
定不涉案的负责人代管生产经营销售;第二个阶段,在资金清算完毕后,重庆警方组织大中型
企业对涉案企业进行托管。
这两个阶段,都由重庆市警方,即入驻企业的专案组主导。
实际上,随着“打黑”的深入,更多企业资产面临处置和保值问题,而重庆市公安局专案组对此能力有限。
此时,市国资系统
介入,发展出“托管模式”。
但该模式无先例可循,专案组乃至相关国企的“托管权”是不折
不扣的“自许权力”。
据了解,从2012开始,重庆有关方面也曾组织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部门来重新处理世纪英皇项目及陈明亮妻子合法财产的返还事宜。
知情人士透露,在2012年年底,公安部等部门组成的中央巡视组也曾经征求了有关人员的意见。
然而,相关处置由于涉案金额较大,同时公安局专案组在陈明亮财产收缴中还存在很多不
能厘清的问题,相关处置工作进展缓慢。
截至2013年,除返还了陈明亮妻子左保书一部分古董外,在世纪英皇项目的处置问题上,重庆有关部门尚未与江州实业及左保书达成协议。
相关人
士坦言,世纪英皇项目在重庆交旅集团接手后,存在很多问题,如果不能彻底审计清楚,可能
最终返还给左保书的只是一堆债务。
来源:《财经》、《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