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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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9.28
•【字号】印府发[2008]29号
•【施行日期】2008.09.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和第四季
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印府发〔2008〕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8〕1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8〕21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和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促进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的全面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抓实、抓细、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要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再
检查工作安排,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做好超前防范。
对因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安全生产工作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二、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落实隐患排查治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对国庆节期间和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前各行业安全检查。
一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一线进行检查。
重点对井工开采、生产车间、客运站场、景区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防止走过场。
二是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治理。
要制定具体的整改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时限、落实措施和经费等。
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抓好节日期间和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
1、煤矿安全:县安监局、煤炭局、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已关闭小煤窑死灰复燃,杜绝私挖乱采行为;抓好保留一套生产系统矿井的安全监管,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治理台账,严禁以整代产;抓好对新建矿井开工建设期间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施工制度、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劳动组织定员,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为竣工投入生产奠定基础;督促煤矿企业加快“三条生命线”建设,落实煤矿生产安全风险抵押金规定,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煤矿本质安全程度和矿井安全保障能力;加大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对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非法生产、非法建设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2、道路交通安全:县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运管所、公路段、各乡镇交
通安全联组,一是要加快对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对一时不能完成治理的要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二是交警大队要加大路检路查力度,确保三分之二的警力上路巡查,重点整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违法载客、车辆超员、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三是各乡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交通安全联组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对乡村道路的安全监控;四是要加强对客运场站源头治理,落实客运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大力整顿客运秩序,确保客运安全;五是要加大对机动车驾驶员和业主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行车意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非煤矿山安全:县安监局、国土资源局要继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矿产资源整顿关闭工作,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的矿山企业,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优化资源配置。
同时,大力推进中深孔爆破技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效益和能力;重点落实井下开采的安全监控,强制推行机械通风;要突出对尾矿库是否依法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是否进行安全评估、其安全保障程度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存在隐患是否进行整改和治理、是否建立应急管理措施并进行演练等进行重点检查,全力做好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县安监局、公安局、质监局、工商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强协作,严厉打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和零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防止超能力生产和违规储存;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市场整治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消防安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强化对重点火灾隐患部位的安全监控,落实好50户以上连片村寨防火工作措施,彻底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6、水上交通:县交通局要抓好各渡口的规范化建设,强化对渡船营运安全状
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水上运输资质资格审查,严查重处“三无”船舶(无船名、无船籍港、无检验证书)违法运输,整顿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秩序。
7、建筑施工安全:县建设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建筑施工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监管。
落实建设施工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对立项审批、设计、施工、监理、工程管理、竣工验收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深入排查在建施工工程安全隐患,深化以防范工地脚手架、起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和触电、工地模板构件垮落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
8、民爆物品安全:县公安局负责民爆物品运输、销售、储存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
重点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公路、工程施工使用、储存民爆物品情况进行检查,对散落民间民爆物品进行清理,推广应用先进爆破技术,打击各类违法使用民爆物品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9、特种设备安全:县质监局负责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对液化气充装站、气瓶、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和液氨、石油液化气等压力储罐及取缔“土锅炉”的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查处常压锅炉带压使用行为。
10、农机安全:县农机中心负责对全县农业机械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严查重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彻底消除农机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11、教育安全: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各级各类学校事故隐患,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隐患监控长效机制,确保师生安全。
12、旅游安全:县旅游局负责对以梵净山为重点的全县各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客运公司、宾馆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各类生产安全隐患,为“十·一”黄金周旅游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13、食品药品安全: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专项治
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动,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强化经营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14、卫生安全:县卫生局负责对全县医疗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精、麻药品管理、医疗事故处理,加强应急救护队建设。
15、地质灾害:县国土资源局,气象局、防汛办负责对易受风暴、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危险区域(点)企业、单位和场所进专项检查,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16、文物安全:县文广局负责对全县文物古建筑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治理,确保全县文物古建筑安全。
17、森林防火安全:县林业局负责对全县森林火灾隐患进行专项检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18、企业安全:县经贸局负责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和即将进入规模的企业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19、职工维权安全:县总工会负责对全县企业用工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立即组织开展国庆期间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四、大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安全文化氛围。
要努力提高公民的安全素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加强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一是要加强对国庆期间值班工作的领导,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强化信息沟通,建立健全事故响应联动机制。
二是要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是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