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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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建筑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
1. 建立健全建筑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2. 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强化质量责任,实现工程质量零缺陷。
3. 加强质量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质量措施落实到位。
三、组织机构
1. 成立建筑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2. 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建筑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项目部设立质量专责人,负责项目部建筑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四、制度内容
1. 质量管理体系
(1)制定《质量管理手册》,明确质量管理目标、原则、程序和责任。
(2)制定《程序文件》,包括质量方针目标管理程序、职责和权限管理程序等。
(3)制定《第三层次文件》,包括方针目标及达标措施、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各类作业指导书等。
2. 质量控制措施
(1)材料、设备采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采购,确保材料、设备
质量。
(2)施工过程控制: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加强施工过程检验,确保施工质量。
(3)工程质量检验: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进行严
格检验。
(4)质量事故处理:对质量事故进行及时调查、分析、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质量教育
(1)加强员工质量意识教育,提高员工质量责任。
(2)定期开展质量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技能。
(3)鼓励员工参与质量改进,发挥员工在质量管理中的作用。
五、监督与检查
1. 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对建筑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项目部每月向质量管理部门汇报建筑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质量管理部门另行制定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