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南城区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办理怎么申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莞南城区⾷品经营许可证补办办理怎么申请
对于东莞南城区⾷品经营许可证补办办理怎么申请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办理流程
⽹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登录⼴东省⽹上办事⼤厅东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材料。
材料齐全的,受理业务窗⼝向申请⼈出具接收材料凭据,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
2.受理。
受理⼈员对材料进⾏预审,5个⼯作⽇之内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版《⾷品经营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电⼦版《⾷品经营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
受理后,审查⼈员对材料进⾏审查,在20个⼯作⽇内作出审查决定,对符合条件,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政机关负责⼈批准,可以延长10个⼯作⽇,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
并⾃作出决定之⽇起10个⼯作⽇内,向申请⼈颁发《⾷品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
申请⼈按约定的⽅式到市或各镇街(园区)业务受理窗⼝领取《⾷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并交回未遗失的《⾷品经营许可证》正或副本原件。
窗⼝办理流程
1.申请。
⾷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及单位⾷堂申请⼈向市或各镇街(园区)⾷品药品监管部门业务受理窗⼝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其中,保健⾷品(批发、零售)⾷品经营申请⼈向各镇街(园区)⾷品药品监管部门业务受理窗⼝提出申请。
材料齐全的,受理业务窗⼝向申请⼈出具接收材料凭据,材料不齐全的,不予接收。
2.受理。
受理⼈员核验申请材料,5个⼯作⽇内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品经营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品经营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员对材料进⾏审查,在20个⼯作⽇内作出审查决定,对符合条件,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政机关负责⼈批准,可以延长10个⼯作⽇,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
并⾃作出决定之⽇起10个⼯作⽇内,向申请⼈颁发《⾷品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
申请⼈按约定的⽅式到市或各镇街(园区)业务受理窗⼝领取《⾷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上述内容来源于店铺⼩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店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