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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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打击传销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8.18
•【字号】景政办发[2006]91号
•【施行日期】2006.08.18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景政办发〔2006〕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为加强对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领导,净化全县市场经济秩序,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43号)、《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4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06〕21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118号)的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李红(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琼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鹤翔(县政法委副书记)
王成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吴国龙(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宏(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廖兴胜(县法院副院长)
成员:李力(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董连强(县综治办副主任)
杨勇(县广电局局长)
唐文玲(县教育局副局长)
吴志强(县民政局副局长)
任爱民(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嵩全(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谢应明(县经济和商务局副局长)
李映林(县地税局副局长)
李应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付强(县政府法制局局长)
罗景延(县邮政局副局长)
邓绍昆(县国税局副局长)
陈庭智(思茅银监分局景东办事处主任)
李学华(县电信分公司经理)
朱勇(县移动通信分公司经理)
杨孟景(中国联通景东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应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杞瑞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股股长李劲剑、县综治办副主任董连强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