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计生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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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我校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
1. 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师生员工对计划生育的认识和自觉性。
2. 降低我校人口出生率,控制人口增长,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3. 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成立学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计划生育工作。
2. 学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计划生育工作。
3. 各部门、各班级应设立计划生育工作联络员,协助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1. 定期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对计划生育的认识。
2.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讲座等形式,普及计划生育知识。
3. 鼓励师生员工参加计划生育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计划生育意识。
五、计划生育服务
1. 为已婚师生员工提供避孕药具、避孕手术、孕前检查等计划生育服务。
2. 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生育后遗症等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
3. 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师生员工,协助办理生育手续。
六、计划生育管理
1. 对在校师生员工实行计划生育服务登记制度,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 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3. 定期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七、奖励与处罚
1. 对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师生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 对计划生育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