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用心整理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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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文件
温科职院〔2012〕100号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
结合实际,现对《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温科职院(2008)93号)修订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当符合下列原则:
⑴课题与毕业生职业岗位或期望的职业岗位的相关性要高,突出相关职业岗位或岗位群中关键能力和基本能力的训练;
⑵课题应与所学专业相关性要强,有利于学生整合所学的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术应用能力,使专业技术能力更适于职业岗位,能使学生获得专业岗位的综合能力训练;
⑶课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实际或工作岗位,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力求真题真作,真正提高能力与素质,能达到良好的整合效果;
⑷课题的份量适中,不过多或过少,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
⑸课题符合因材施教原则,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和综合能力的提高,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
2、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可以由指导教师提出,教研室讨论审定,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3、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在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前一个月确定,并通过各系网站公布。
4、学生选题应接受教师的指导,提交开题报告,学生既可在系公布的课题中选择,也可以自行命题,但须经指导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的审查批准.
5、各系应充分重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应选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与顶岗实习紧密结合、具有行业企业背景的实用性的课题,要杜绝纯理论研究的“大课题”、“空课题";选题应有益于学生收集、加工信息及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的培养;有益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有益于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锻炼。
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1、各系组织拟定或修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应包括:
⑴毕业设计(论文)目的要求;
⑵毕业设计(论文)步骤安排;
⑶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要求和注意事项;
⑷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写作要求及格式;
⑸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和答辩要求等.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本专业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每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名,教师必须集中精力做好指导工作并保证足够的指导时间.
3、在课题进行前,指导教师应制订指导工作计划,拟选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并下达任务,同时指导学生制订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4、开题时,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撰写好开题报告,并适当、及时给予指导,以保证课题顺利进行,实现开题目标。
对于在校外进行的设计(论文)课题,指导教师也应随时跟踪,对学生进行有效指导。
5、在课题进程中,指导教师要严格加强本环节的学风教育,坚决杜绝毕业设计(论文)的抄袭和弄虚作假的行为。
6、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的方向和原则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
7、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执行情况,及时审核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的成果,并提出改进意见。
8、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做到教书育人.
9、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果写出评语并提出评分意见。
三、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1、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进行答辩,答辩的形式由系自行确定。
2、各系应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
答辩委员会一般5-9人组成,成员由系主任审定,报教务处备案。
3、已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答辩的方式视课题内容和学生人数多少而定.
4、每个毕业设计(论文)至少应有两名以上的答辩委员会成员详细评阅并写出评阅意见,同时准备好答辩的问题。
答
辩的问题一般应围绕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并结合该专业的基础知识、实际应用等,难易适当.
5、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或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四、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考虑指导教师意见、答辩委员会成员意见和答辩实际情况综合而定,具体办法由各系自定。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五级制记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成绩评定应从严要求。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答辩委员会通过,一般不超过参加答辩学生数的15%。
4、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资料必须按学院统一格式排版、打印和装订,并连同电子文档以及相关的设计(论文)图纸上交所在系。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材料和考核成绩由各系存入档案。
五、教学管理
1、教务处职责
⑴制订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⑵了解、掌握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情况,并进行必要的宏观指导。
⑶组织指导各系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教学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⑷检查各系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材料的整理、保存情况等。
2、各系职责
⑴负责制订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⑵组织指导教师申报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并审定课题。
⑶组织学生的选题工作,为每位学生配备指导教师。
⑷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⑸定期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质量和指导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解决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⑹在毕业答辩两周前成立答辩委员会,多形式组织开展答辩工作。
⑺建立档案,妥善保存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资材料,并及时向教务处上报相关材料.
六、其他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开题报告》
2、《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一览表》
3、《中期检查表》
4、《师生交流记录表》
5、《毕业论文评价表》
6、《毕业论文答辩单》
7、论文撰写规范
8、论文模板
9、论文装订次序
10、《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成绩统计表》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