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隧道爆破施工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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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适用范围..................................................... - 1 -
2.作业准备..................................................... - 1 - 2.1内业技术准备 (1)
2.2外业技术准备 (1)
3.施工技术要求................................................. - 1 - 3.1爆破器材选用 (1)
3.2爆破设计参数 (2)
4.爆破作业施工工序............................................. - 4 -
5.隧道钻爆施工................................................. - 4 - 5.1弧形导坑预留核心法施工.. (5)
5.1.1施工工艺流程......................................... - 5 -
5.1.2施工方法............................................. - 6 - 5.2三台阶法施工 (6)
5.2.1施工工艺流程......................................... - 6 -
5.2.2施工方法............................................. - 7 - 5.3正台阶法施工.. (11)
5.3.1施工工艺流程........................................ - 12 -
5.3.2施工方法............................................ - 12 -
6.组织管理.................................................... - 16 - 6.1组织管理 (16)
6.2工作制度 (17)
6.3安全警戒 (18)
6.4监督检查制度 (18)
6.5安全保证措施 (19)
6.6质量保证措施 (23)
隧道爆破施工作业指导书
1.适用范围
中铁五局渝利VI标段共有隧道8座计23440m。
其中6km以上隧道有两座,分别为都亭山隧道(9739m)和福宝山隧道(6224m);3km~6km 隧道1座为余家隧道(3491m)。
都亭山隧道与余家隧道为渝利线重点隧道。
隧道址区地质条件复杂,主要不良地质现象有岩溶、断层破碎带、煤系地层等。
为确保施工安全,特编制《隧道爆破施工作业指导书》,用以指导现场生产。
2.作业准备
2.1内业技术准备
各施工单位根据本作业指导书,在开工前组织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阅读、审核施工图纸,澄清有关技术问题,熟悉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出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2外业技术准备
1)进行测量放线,根据爆破设计准确放出炮眼位置并标志清楚。
2)准备好钻爆台车,其宽度、高度均要满足钻孔要求。
3)配置足够的施工机械和人员,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3)修建火工品库,并经当地公安部门验收。
3.施工技术要求
3.1爆破器材选用
根据施工中常用爆破器材,选用以下火工品隧道的爆破器材。
表1 爆破器材表
3.2爆破设计参数
1)隧道开挖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开挖断面、开挖方法、掘进循环进尺、钻眼机具和爆炸材料等进行钻爆设计。
钻爆设计应根据爆破效果调整爆破参数。
2)隧道开挖断面应以衬砌设计轮廓线为基准,考虑预留变形量、测量贯通误差和施工误差等因素适当放大。
预留变形量应符合设计规定,或根据围岩级别、隧道宽度、埋置深度、施工方法和支护情况等条件,采用工程类比法确定。
当无类比资料时可参照下表采用。
留变形量是经验数据,施工中尚应根据实际观测结果予以调整。
3)通过爆破试验,选择合理的钻爆参数,必要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和对振动波的监测,不断调整钻爆参数,实现光面爆破,把对围岩、支护及衬砌的扰动减到最小程度。
4)钻爆设计的内容应包括炮眼(掏槽眼、辅助眼、周边眼)的布
置、深度、斜率和数目,爆破器材、装药量和装药结构,起爆方法和爆破顺序,钻眼机具和钻眼要求等。
钻爆设计图应包括炮眼布置图、周边眼装药结构图、钻爆参数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必要的说明。
5)炮眼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周边眼应沿隧道开挖轮廓线布置,保证开挖断面符合设计要求。
(2)辅助炮眼交错均匀布置在周边眼与掏槽眼之间,力求爆破出的碴块块度适合装碴的需要。
(3)周边炮眼与辅助炮眼的眼底应在同一垂直面上,掏槽炮眼应加深10cm。
6)掏槽炮眼布置在开挖断面的中部,一般采用直眼掏槽方式,眼深小于2m时可用斜眼掏槽,软岩中由于开挖进尺较小(2米以下),且隧道断面较大(双线隧道),可以使用斜眼掏槽。
7)光面爆破参数应通过试验确定,并根据现场爆破效果不断进行调整,当无试验条件时,有关参数可参照下表选用:
8)常用的周边眼装药结构有小直径连续装药、间隔装药、导爆索装药和空气柱状装药。
一般情况下宜选用小直径连续装药或间隔装药
结构;当岩石很软时,可采用导爆索装药结构;当眼深不大于2m时,可采用空气柱状装药结构。
4.爆破作业施工工序
详见爆破作业施工工序图
图1 爆破作业施工工序图
5.隧道钻爆施工
标段隧道洞身围岩为Ⅴ、Ⅳ、III、II级,施工中严格按弧形导
坑预留核心法、多台阶及正台阶法施工法原理组织,遵循“管超前,严注浆,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早封闭,勤量测”的施工原则。
根据隧道施工规范对开挖轮廓的要求,Ⅴ级围岩选择预留核心土环形导坑开挖,Ⅳ级围岩选择三台阶法开挖、光面爆破方案,III级围岩选择正台阶法开挖、光面爆破方案,出渣采用装载机装渣、自卸汽车运输。
根据施组安排,开挖循环进尺Ⅴ级围岩段0.6~1.2m、Ⅳ级围岩段1.5~2.3m、III级围岩段2.5~3.0m,周边采用光面爆破,均采用手风钻钻孔。
5.1弧形导坑预留核心法施工
5.1.1施工工艺流程
V级围岩和洞口围岩地段,采用上部弧形导坑预留核心法施工。
上部弧形导坑预留核心法施工工艺流程见下图。
图2 弧形导坑预留核心法施工工艺流程图
5.1.2施工方法
V级围岩地段采用超短台阶法施工,台阶长度控制在5m以内。
在钻进式注浆锚杆超前预支护下,上台阶采用弧形导坑预留核心土法开挖,局部松动爆破配合风镐施工。
开挖后及时喷砼封闭岩面及核心土,及早施作拱部喷锚网、钢架初期支护,喷砼采用湿喷工艺。
5.2三台阶法施工
5.2.1施工工艺流程
详见三台阶法施工工艺流程图
图3 三台阶法施工工艺流程图
5.2.2施工方法
5.2.2.1爆破设计
1)爆破参数选择:
(1)掏槽方式:采用单临空直眼掏槽
(2)爆破器材:选用乳化炸药(ø32、ø25二种),雷管使用非电
毫秒级雷管,雷管跳段使用,孔内微差非电起爆方式。
(3)周边眼间距E=40、45cm
最小抵抗线W=50cm
相对距K=E/W=0.8(周边眼密集系数)
周边眼装药集中度q=0.12kg/m
炮眼直径d=42mm
周边眼不偶和系数d/d1=1.68
2)技术经济指标:
总装药量:243.7kg
总炮眼个数:264个
总钻眼量:424m
比装药量:1.17kg/m3
比钻眼量:2.04m/m3
循环进尺:1.6m
3)其他参数
(1)周边装药结构:φ25小直径药卷空气间隔装药,将药卷均匀地绑在竹片上,导爆索引爆,若每孔装药量不足一卷,可将其掰断均匀布置。
(2)掏槽眼装药结构:孔底加强装药,连续装药结构。
(3)其他炮眼装药结构:连续装药。
(4)所有炮眼均采用反向装药结构,即将起爆药卷放在眼底第二
个药卷位置上,雷管聚能穴朝向眼口。
5.2.2.2掏槽眼布置图
图4 掏槽眼布置图 5.2.2.3炮眼布置图
图5 三台阶法炮眼布置图
5.2.2.4炮眼药量分配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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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正台阶法施工
洞身III级围岩地段采用正台阶法施工,上台阶开挖采用YT-24凿岩机钻眼,楔型掏槽;下台阶采用凿岩台车钻眼(或多功能作业台架、风钻钻眼),光面爆破。
上台阶用PC200挖掘机翻碴,下台阶用挖装机装碴,自卸汽车运碴。
形成挖—装—运作业线。
施工中合理调整工序,实行“钻爆、装碴、运输”机械化一条龙作业。
开挖进尺上下台阶一般控制3米左右,隧道开挖后及时施作初期支护,下半断面
开挖后初期支护尽快完成,尽早闭合,仰拱(或铺底)紧跟。
5.3.1施工工艺流程
图6 正台阶开挖示意图、工艺流程
5.3.2施工方法 5.3.2.1爆破设计
1)爆破参数选择: (1)周边眼孔距E 的选择
周边孔间距一般为0.3~0.65m ,本设计取E=0.45m 。
(2)抵抗线W 的选择
M=E/W M 为周边孔密集系数,一般取0.7~0.9,软岩及裂隙较多的围岩取0.5~0.7,本设计中III 级围岩开挖M 取0.82,抵抗线W=0.55m 。
ⅤⅣ
Ⅱ3
1
(3)炮孔深度L的选择
初步设计循环进尺暂定为3.0m,故周边孔L=3.0m,掘进主炮孔L=3.0m,掏槽眼L=3.2m。
5.3.2.2炮眼布置图
图7 正台阶法炮眼布置图
5.3.2.3三级楔形掏槽眼布置图
图8 三级楔形掏槽眼布置图5.3.2.4装药结构图
图9 装药结构图
5.3.2.5炮眼药量分配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表6 正台阶炮眼药量分配
6.组织管理
6.1组织管理
爆破组织管理机构框图见下图。
表10 爆破组织管理机构图
6.2工作制度
1)严格爆破前的审批制度:每次爆破前均须爆破工程师审批,审批后方能进行申请火工品、领取火工品、进行爆破作业,并将审批记录存档。
2)严格爆破后检查制度,每次爆破后由专职爆破员进行爆堆检查,确认无盲炮后方能进行下步施工,检查结果及处理结果均需进行记录,由爆破安全员确认后存档。
3)建立盲炮处理记录档案,对每次进行盲炮处理的数量,原因、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并存档。
4)严格火工品管理制度:火工品管理必须做到帐物相符,非专职人员不准领退火工品,领退火工品必须是专职爆破员凭领用卡领取。
5)炸药、雷管、导爆管的存放要分别建库,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符合有关规定。
设专职库管人员24小时不间断看守,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
6.3安全警戒
爆破前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区。
爆破安全警戒及警戒的解除:在起爆前设专人进行爆破区的警戒管理,整个爆破过程分三次信号:1)第一次信号预警信号:将爆区内的人员(除必要的爆破操作人员外)撤离到安全范围;
2)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确认爆区内无其他不相关的人员后,方可发出起爆信号;
3)第三次信号解除信号:当爆破后,经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发出信号解除警戒。
6.4监督检查制度
1)爆破设计工程师、爆破负责人及爆破安全员、火工品管理员需经常检查火工品的管理、使用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相关
领导和部门。
2)火工品管理员每周必须对火工品数量进行核对一次,安全员每周必须对火工品数量确认一次。
3)爆前由安全员进行检查,确认人员及机具撤到警戒范围之外。
4)爆后由专职爆破员进行现场检查,安全员确认后,方能解除警戒。
6.5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前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有关条文,按经公安部门批准的爆破设计文件、火工品使用规定进行施工。
2)按设计方案中炮孔的位置布置炮孔,保证各孔偏差位置不大于3cm,深度误差在3cm以内。
3)打眼后,应立即用高压风管吹洗炮孔,保证炮孔内岩粉被吹出炮孔外,使药包能置于孔底。
4)严格控制一次起爆药量和单段药量,分清雷管段别、起爆顺序,采用小药量,多炮孔方法,控制爆破振动,保证施工安全。
5)在孔内遇有地下涌水较大情况下,为保证装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采用双雷管结构,以保证其安全、准爆。
6)装药爆孔一律用炮泥堵塞,以保证爆破效果。
7)装药时应先进行安全警戒,严禁无关人员在施工场地逗留。
8)爆破前15~30分钟应按预定位置进行安全警戒,待爆破作业
15分钟后确认无其它意外情况发生后可解除警戒。
9)钻眼作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进行钻孔,钻孔完成后必须对炮眼进行验收,检查炮眼间距、深度及角度,装药完成后必须进行堵塞;爆破完成后对残眼率进行检查。
10)装药时利用木质炮棍分节送入,严禁用力捣固药包,不准冲击起爆体和导爆管。
11)堵孔土卷采用粘土堵塞,严禁不堵孔进行爆破。
12)洞口浅埋段采用短进尺、强支护、紧封闭等措施,减少最大段装药量,加强地表的观测等措施。
13)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加工、现场装药、联线、起爆及瞎炮处理,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1986)的有关规定。
1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警戒区外,并设置安全警戒:一般距爆破工作面距离不少于200mm。
爆破期间除引爆电路外,所有动力及照明电路均应断开或改移到距爆破点不小于50m的地点。
15)当开挖面与衬砌面平行作业时,根据混凝土强度、围岩特性以及爆破规模等因素确定其距离,一般不宜小于30m。
16)爆破后必须立即进行安全检查,查出有未起爆的瞎炮,如发现瞎炮,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确认无误后才能出碴。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17)凿岩台车或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
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立即加以支护或处理。
18)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19)凿岩机进行钻眼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不在工作面拆卸修理凿岩设备。
20)洞内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色火药等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15min后,并经过以下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a、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
b、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c、顶板两邦有无松动石块;
d、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21)严禁在炸药加工房以外地点进行炸药加工工作,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爆破器材运输:洞外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在洞内及辅助坑道运输爆破器材、用有轨机动车运送炸药、用人力由炸药库向工作地点运送爆破器材等,均必须遵守其有关安全规定。
严禁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23)瓦斯地层
(1)在瓦斯溢出地段施工,有关工种施工人员,应通过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确认其已掌握有关在瓦斯地段施工防爆方面的技术操
作知识后,方允许上岗担任防爆工作,以策安全。
(2)隧道内禁用明火照明,不得带入易燃物品,禁穿化纤衣服进洞,施工操作时防止碰撞和磨擦产生火花,加强通风和确保风流稳定。
(3)洞内机电设备,不论固定或移动式都必须采用安全防爆类型。
(4)钻爆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a在煤层或有瓦斯的地层中,不允许打400mm以下的浅眼,任何炮眼最大抵抗线不小于300mm;
b打眼时采取湿式凿岩,禁止干式凿岩;
c使用毫秒电雷管和安全炸药,并采用电力起爆;
d采用连续装药方式,雷管安放在最外一节炸药中,不得使用裸露药包;
e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1%时,禁止放炮;
f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其开关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5)加强瓦斯检查制度,在钻眼、装药、放炮前后四个环节上搞好瓦斯巡回检测工作。
瓦斯检查按下列规定执行:
a导坑内瓦斯含量在0.5%以下时,每隔0.5~1h检查一次;0.5%以上时,应随时检查并不得离开开挖面,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b当了现瓦斯含量在2%时,应加强通风稀释,并使瓦斯不致局部聚集,只有在瓦斯含量降到允许值后,才可进入检查;
c瓦斯检查人员工作时应配备安全防护装备。
6.6质量保证措施
1)建立隧道爆破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按照规范要求施工,实行施工技术部门管理、质量检查部门监控的监管分立体制,立足自检自控,确保施工质量。
2)隧道开挖爆破前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开挖断面、开挖方法、掘进循环进尺、钻眼机具和爆破材料等进行钻爆设计,钻爆作业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实施。
3)开挖前对开挖轮廓线和炮眼布置进行测量放样,并保证其位置正确。
根据地下通道大小采用相应的钻孔设备进行钻眼作业。
钻孔后对钻孔的深度、数量进检查,符合爆破设计要求后,再由专业爆破人员进行装药,装药量和堵塞长度均要按设计要求施作。
4)在爆破实施过程中,根据围岩条件的变化,调整选择合理的钻爆参数,选择最佳爆破器材,完善爆破工艺;提高划线、钻眼精度,特别是周边眼的精度,按设计轮廓钻眼,控制钻孔方向,减少超挖值。
并且在爆破后,开挖断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欠挖或超挖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①炮眼痕迹保存率应满足:硬岩≥80%,中硬岩≥70%,软岩≥50%。
周边炮眼痕迹应在开挖轮廓面上均匀分布;
②两荐炮衔接时出现的台阶不得大于15cm。
5)保证周边眼间隔装药质量,装药前将药卷用竹片加工成药串;严格控制炮眼装药量,炮口炮泥堵塞质量要好。
6)放炮后立即进行通风排烟,空气清新后进行危石处理,检查有无瞎炮,开挖轮廓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无超欠挖。
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7)隧道开挖时,认真进行地质观察和描述,与设计文件进行对比,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监理沟通,调整支护参数,保证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