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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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5.14
•【字号】豫脱贫办〔2020〕31号
•【施行日期】2020.05.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信访
正文
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信
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豫脱贫办〔2020〕3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
2019年,各地认真开展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解决了大量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信访总量依然较大,一些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今年是脱贫攻坚全面收官之年,又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项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
为集中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决定在2020年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扛牢工作责任
扶贫领域信访工作是脱贫攻坚工作的晴雨表,是察民意、解民忧、纾民困的重要渠道。
抓好扶贫领域信访工作是精准发现脱贫攻坚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
当前,我省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仍然较多,特别是随着越来越多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一些地方出现了工作重点转移、干部精力分散的现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重视不够、解决不及时,导致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多发频发。
在精准识别方面,一些基层干部担心增加当地脱贫难度,对致贫、返贫人口没有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在政策落实方面,有的地方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不到位,产业带贫效果持续性不强,就业培训对象不精准,公益岗位设置不严格,金融扶贫政策落实不合规,D级危房改造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建新拆旧不到位;在干部作风方面,少数干部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弱化,没有站稳群众立场,工作浮漂,不实不细,利用扶贫政策以权谋私等。
在扶贫信访件的办理上,一些地方和领导干部存在应付思想,重交办、轻落实,对受理的信访件层层转交,跟踪、督办流于形式,或怕承担责任,不愿承认问题和纠正错误,对信访问题“压”和“瞒”,对待信访群众“冷硬横推”,调查问题不全面、不深入,报喜不报忧,最后把小事拖成大事。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既有工作推动力度不够的问题,又有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既有工作能力不足的问题,又有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
扶贫领域信访工作涵盖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解决好扶贫领域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是对各级扶贫干部最直接、最现实的政治检验、能力检验和作风检验。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直面扶贫领域信访矛盾和问题,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对扶贫信访事项定期研判、压实责任、跟踪督办,下足绣花功夫,切实把群众的问题和诉求解决好,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二、聚焦重点,狠抓措施落实
(一)坚持源头治理。
各级各部门要把“查弱项、补短板、促提升”专项行动
作为降低扶贫领域信访量的重要抓手,全面检视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推进各项政策落实,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质量提升,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抓好扶贫政策、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保障社会各界和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扶贫政策、项目推进落实过程中,相关行业部门要强化信访稳定风险预警防控,主动下沉一线,认真听取和吸纳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行业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抓好扶贫服务热线的公开公示,确保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要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结合领导包案制度,大力推行领导干部带案下访、进村接访、入户约访,倾听群众诉求,找准问题根源,疏导情绪,帮扶解困。
探索建立“群众张嘴,干部跑腿”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村级脱贫责任组、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联系群众的责任,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由村级脱贫责任组牵头,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共同参与,对排查的问题一盯到底、销号解决。
对信访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地方,当地党委、政府要派驻调研组、工作组,深入群众、深入现场,广泛听取意见,将问题消化在当地、解决在萌芽。
(三)认真抓好矛盾化解。
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将解决问题作为扶贫领域信访工作的总要求,坚持“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主动作为、分类处置、综合施策、及时化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强化县级主体责任,使县级成为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的“终点站”。
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
对群众的不合理诉求,要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坚持“一人一策”,落实稳控措施。
对行为违法的,要依法处理。
加强信访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无理
缠访闹访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
(四)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
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实际情况,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应对,针对当地存在的扶贫信访突出问题,组织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改。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将专项整治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根据不同阶段、不同区域的情况,列出需要针对性整治的突出问题,找准每个专项整治的切入点,确定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努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问题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不追究的不放过,集中消化、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完善机制,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党政一把手和各相关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建立扶贫信访工作定期汇报、通报制度,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扶贫领域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解决突出问题。
要落实好领导包案制度,对信访事项涉及多个行业部门的,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研究确定包案领导、主办单位,明确责任人,定期听取信访件办理结果汇报,确保问题妥善解决,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查指导。
进一步明确工作导向,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为目标,改进扶贫信访工作评价方式方法,以降低信访总量、减少积案存量、提升办件质量为重点,推动各级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和解决问题上。
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个案核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查看各地信访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核查信访件办理情况,核查结果与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挂钩。
对省级以上重点交办件,采取领导包案的办法,由市、县组织力量直接办理,不得转交乡镇,
省辖市扶贫办必须在25天内上报调查报告,对转交县级调查的信访件,市级必须严格核查并报告核查意见。
(三)强化协调联动。
各市、县要将扶贫领域信访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由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扶贫信访工作,推动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扶贫信访工作职责,形成领导牵头、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要完善扶贫信访舆情综合防控体系,对重大疑难问题和上级重点交办信访件进行会商、研判,及时处置,避免问题发酵扩大。
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稳妥应对,及时回应,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避免恶意炒作。
对处置不及时、应对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严肃问责。
(四)加强扶贫信访队伍建设。
各地要根据扶贫领域信访工作需要,调整充实人员,市、县要配强专职队伍,乡、村要专兼结合。
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政策、信访知识培训,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实的扶贫信访干部队伍,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人管、能管好。
2020年5月14日
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