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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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2.10
•【字号】毕市府办通[2010]350号
•【施行日期】2010.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毕市府办通〔2010〕350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毕节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毕节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中共毕节地委办公室毕节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毕节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方案》(毕委办字〔2010〕10号)、《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毕市党发〔2010〕5号),设立毕节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一)将毕节市水利局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划入毕节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二)加强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监督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市内的实施意见草案或制定工作措施;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
(二)组织开展市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稳定和发展的对策研究,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三)配合和协调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前期工作和安置规划的编制,参与审定移民安置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组织市内大中型水利审定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核和实施管理。
(五)监督、检查有关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情况,接待处理移民群众来信来访,对不符合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纠正;对违反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六)负责安排市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资金和物资,并对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的安排、检查和监督。
(七)负责市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干部培训和宣传教育,协调解决市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地区移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内部管理、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对外联络、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印章、保密、公产、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后勤服务以及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社会保障和退(离)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二)规划股
负责配合和协调全市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前期工作,参与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编制、审查和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审核,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配合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的计划编制和进行移民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承担全市移民安置重大问题的调研和处理工作。
(三)后期扶持股
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核及实施管理;负责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调查、登记和初审工作;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任务和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和综合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小型水库资金的划拨、检查和监督工作;安排、组织全市移民干部业务培训和移民劳动就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承担后期扶持重大问题的调研和处理工作。
(四)财务审计股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和规范全市移民资金的使用与财务管理;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全市移民工作统计和本局财务会计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全市移民系统内部审计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移民资金审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的纪检组、监察室编制2名,其中1名
占市纪委机关监察局行政编制,纪检组长1名。
四、人员编制
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核定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16名(含工勤人员编制2名)。
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
五、附则
本方案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