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学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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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靳中学教职工普法学习记录

时间:2016年9月20日

地点:会议室

参与者:全体教职工

主持:刘根峰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学习笔记:

第一章总纲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

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国务院

第四节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第十九条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时间:2016年11月24日

地点:会议室

参与者:全体教职工

主持:张元勇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学习笔记: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资格和任用

第四章培养和培训

第五章考核

第六章待遇

第七章奖励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简介

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时间:2016年12月25日

地点:会议室

参与者:全体教职工

主持:刘根峰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学习笔记: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生

第三章学校

第四章教师

第五章教育教学

第六章经费保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时间:时间:2017年3月26日

地点:会议室

参与者:全体教职工

主持:张元勇

地点:会议室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学习笔记: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家庭保护

第三章学校保护

第四章社会保护

第五章司法保护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时间:2016年4月25日

地点:会议室

参与者:全体教职工

主持:刘根峰

学习内容:《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学习笔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育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有效实施教育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违反教育行政管理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他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处罚。

第三条实施教育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

实施教育行政处罚,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纠正违法行为,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二章事实与管辖

第三章处罚种类与主要违法情形

第四章处罚程序与执行

第五章附则

大靳中学教职工普法学习记录

时间:2016年5月26日

地点:会议室

参与者:全体教职工

主持:李全清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笔记: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

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第四章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第五章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第六章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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