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搬工区班组长例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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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搬工区班组长
分工前、收工后例会管理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工区工作,充分发挥班组长的积极性、预见性、协调性,使班组长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做到班前分工有数,班后收工得到落实。

为杜绝班组长不沟通,收工不知情,所造成的不安全隐患存在,任务不完成,质量不合格现象发生,特制定运搬工区班组长分工前、收工后例会制度,望认真执行。

1、班前会安排工作前,班组长必须碰头,根据前一班工作情况,当班所要安排工作进行沟通,做好记录,否则,不执行或不参加罚责任人50元,因失职、渎职造成事故,严肃处理或免去班组长。

2、班后会要总结一天来工作,找出不足(安全、质量、任务、劳动纪律),为第二天工作做好准备,表扬先进,批评不足,使工作走向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并做好记录,否则,不执行或不参加罚责任人50元。

因失职、渎职造成事故,严肃处理或免去班组长。

3、班前分工、班后收工由分管区长主持,分管区长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由主事班长负责进行,否则,考核责任人50元。

4、以上罚款必须落实到人,罚款金额用于奖励为运搬工区安全生产,保证质量,完成任务,遵守纪律,服从管理,
提合理化建议得到效益者和加班人员,由当班班长,分管区长提名,经工区班子会研究决定并张榜上墙,接受职工监督。

5、本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

运搬工区
2007-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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