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XX年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项目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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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XX年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项目工作计划
为降低中国新生儿窒息新生儿窒息的病死率和伤残率,卫生部妇社司与强生儿科研究院于20XX年建立了“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项目”,项目目标是:降低中国新生儿窒息新生儿窒息的病死率和伤残率,确保每个分娩现场至少有一名接受过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并掌握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
经过四年(2004-20XX年)的实施,这种新法复苏技术的培训内容及方式在我省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为进一步扩大培训效果,推动新法复苏技术在全省的广泛应用,提高基层产儿科医务人员新生儿窒息复苏的抢救水平,根据20XX年6月卫生部新生儿窒息复苏项目工作会议要求,制定甘肃省20XX年新生儿窒息复苏项目工作计划:
一、培训工作
(一)培训任务
培训重点继续放在分娩量比较高的省、市、县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实施“降消”项目的县、乡卫生院。
1.结合“降消”项目县级助产人员进修培训,培训55个项目县每县3-4名县助产人员共200名,分两期进行培训。
2.委托兰大一院,培训省直各医院、14个市(州)所属各医院、保健院,86个县所属医疗保健机构院及乡镇卫生院从事产科儿科的医护人员约200名。
3.举办1期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班,各市(州)要本着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教材》及培训方法进行扩展培训,重点是乡级产儿科医护人
息复苏培训,来自二级医院,有教学检验和教学能力,有窒息复苏临床检验,志愿担当省级师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三)市级师资认证方法:各市州卫生局提供市(州)级师资名单,于8月20日前期报省卫生厅妇社处,省卫生厅将组织省级师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核、授课能力考核、操作能力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确认时间师资名单,并反馈给市州卫生行政部门。
三、开展省内督导工作
(一)督导时间:20XX年9月省卫生厅组织省级专家对14个市(州)的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工作进行督查。
(二)督导内容: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培训教具管理,人员培训情况(培训班通知、班前问卷、试卷、学员名单),培训效果,院内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次数,参加人员,覆盖科室情况;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掌握情况(知识考核、操作考核);有关数据核查,被抽查医院2003至20XX年活产数、新生儿窒息数、新生儿窒死亡人数等。
(三)督导方法:根据培训情况,每个市随机抽查2所市级医疗机构和2所县级医疗机构。
采取访谈医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查阅项目文件及各种材料;现场观察、操作考核的督导方法。
督导结束后由督导组长负责撰写督导报告,并在督导结束1周内报省卫生厅妇社处。
四、建立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小组
开展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产儿科合作,建立产科与新生儿科联系制度,儿科医生常规进入产房和手术室,分娩时负责处理新生儿,保障抢救工作顺利实施。
逐步建立由产科、儿科、助产士和麻醉师组成的新生儿窒息复苏
工作小组。
五、项目管理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的培训项目”内容列入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使其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将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纳入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标准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助产技术)考核范畴。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培训技术、监督、指导组定期对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及操作技术进行检查。
结合“降消”项目督导对新生儿复苏培训内容、效果进行监督指导。
(三)县卫生局负责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项目培训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工作,各市卫生局负责辖区内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项目培训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于12月20日前报省卫生厅妇社处,以以便汇总上报。
省卫生厅成立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技术及监督指导组,组长:李宇宁;组员:何晓琴、何莉、周敏、刘晓丽、高峻、徐丁、齐玉玲、许平、马桂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