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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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送样制度(7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7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为保证式样能真实代表母材质量状况,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关于建筑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呢对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上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持证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同时,也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送至由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测试。

一、见证取样、送样范围1、见证取样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3)见证人应对试件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5)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生式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建设工程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2、见证取样范围(1)用于工程结构的所有混凝土试块;(2)用于工程的所有砂浆试块;(3)用于工程架构的所有钢筋及连接头试件;(4)用于墙体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的水泥;(6)用于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2)必须由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施工专业知识;(3)必须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权书;(4)必须向质监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授权书;2、见证人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2)见证人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3)见证人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式样送至检测单位;(4)由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必须亲自封样;(5)见证人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并出示“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6)鉴证人员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由法律责任。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六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六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现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设计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

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送样人员签字。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账,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账。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由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8、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1. 引言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为了确保材料的质量和可靠性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规范取样、见证和送检过程,确保材料达到标准要求,并保证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2. 取样原则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取样:•代表性:取样品应能有效代表批量材料的质量。

•均匀性:取样应均匀分布于批量材料中,避免集中取样或取样偏差。

•公正性:取样过程中应有持证人或相关部门的见证,在取样结束后需要双方签字确认。

3. 见证人员的职责见证人员是指经过培训和持有相关证书的专业人员,他们的职责包括:•确保取样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确保取样品的真实和可靠。

•确保取样过程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4. 取样标准取样标准应参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进行调整。

取样标准应明确取样点的选择、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等。

5. 取样方法根据不同的材料性质和要求,可以采用以下常见的取样方法:•抽样法:从批量材料中随机选取一部分进行取样。

•分层抽样法:将批量材料划分为若干个层次,分别抽取不同层次的样品。

•分段取样法:按照一定的间隔和顺序,从批量材料中取出连续的样品。

6. 取样容器取样容器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确保不会对材料产生污染或变质。

常见的取样容器包括:•塑料瓶:适用于液体或颗粒状材料。

•玻璃瓶:适用于液体或可燃性材料。

•铁桶:适用于液体或大颗粒状材料。

7. 取样过程取样过程应在见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尽量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

取样过程包括以下步骤:•清洗容器:将取样容器清洗干净,避免异物污染样品。

•选取取样点:根据取样标准选择合适的取样点。

•取样:按照取样方法从取样点中取出适量的样品。

•封存:将取样品封存并进行标记,确保样品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8. 取样记录每次取样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以下信息:•项目名称和编号。

•取样点的位置和标识。

•取样时间和见证人员的姓名。

•取样方法和数量。

9. 送检程序取样完成后,样品需要送检到相关实验室进行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一、见证试验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4、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二、见证要求:1、原材料试验执行有见证取样的送检制度,即现场试验员在甲方或监理的监督见证下,按标准要求和工程质量检测取样标准的规定进行现场取样送试,见证员应在委托书上签字。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现场试验人员依据取样产品的特点和相应标准规定取样并做好标识工作,填写取(抽)样单。

4、试验室样品验收员在接到样品时,先按照委托单核对样品,对样品的规格、数量等一一核对,如样品数量不够或委托单填写不准确,样品验收员应要求客户再取试样或重新填写委托单。

5、委托单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给样品验收员、一份作为标识放在样品袋中或样品上。

样品验收员对委托单和样品核对无误后在委托单签字或盖章作为标识,并填写好委托台帐后,将样品转交检测室,并做交接记录。

6、实验室对提供给分包项目实验的样品在交付时检查样品完好性,提交分包项目实验室,应有对方接收凭证。

并明确“试毕”样品退样方式,实验室应做好样品的管理工作7、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

标识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

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

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过审查;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材料管理制度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版(5篇)

材料管理制度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版(5篇)

材料管理制度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版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凡本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本制度所称见证取样送检是指在项目监理机构见证人的监督下。

由承包单位的取样人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送检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

取样人由承包单位选派实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合格后担任。

项目监理机构对承担试验的检测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对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审核:(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3)、实验室的管理制度;(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将审核合格的送检检测单报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将负责本项目的见证人在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将获得质量监督机构认可的检测单位见证人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接到承包单位要求见证____后,由负责本项目的见证人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

第十条见证取样的样品,由承包单位装入木箱,见证人加封,不能装入箱中的试件,由见证人贴上专用加封标志。

取样人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和取样人签字。

见证人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纳入施工技术档案盒监理档案。

第十一条见证取样的样品,送检时应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送检单”,由项目监理机构盖上“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人和送检人签字。

第十二条见证取样的频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施工承包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执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

第十三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添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目录一、复试材料的取样原则 (2)二、施工材料检测单位应符合的规定 (2)三、材料进场现场检验的规定 (2)四、材料复试基本内容及要求 (3)五、见证取样的范围 (3)六、见证取样送样程序 (4)七、见证取样送样方法 (4)原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构件等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报告单。

对进场材料需要作材质复试的,项目试验员应按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并填写复验内容委托单,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由试验员送往有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

一、复试材料的取样原则为了有效控制材料质量,在抽取样品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也可选取有疑问的品;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是:(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同一生产批次的进场材料应根据相应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以及规范要求的代表数量确定取样批次,抽取样品进行复试,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送检的检测试样,必须从进场材料中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抽取。

试样应有唯一性标识,试样交接时,应对试样外观、数量等进行检查确认。

(3)工程的取样送检见证人,应由该工程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并委派在工程现场的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1~2名担任。

见证人应具备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见证人及送检单位对试样的代表性及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4)试验室在接受委托试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

二、施工材料检测单位应符合的规定(1)检测单位的确定,根据现行有关行政法规,确定检测机构的基本原则是:当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标准或合同中对检测单位的资质有明确要求时,应遵守其规定;当没有要求时,可由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试验室试验,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是工程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出具的试验报告有争议时,应委托被争议各方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

三、材料进场现场检验的规定1、材料进场时,应提供材料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制度目的及适用范围1.目的:为了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有效控制质量风险,提高产品质量可靠性和市场竞争力。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需要取样和送检的材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

二、工作程序1.取样计划编制a.根据材料类别、规格及用途制定取样计划。

b.确定取样点位置和数量,并制定取样方法。

c.编制取样计划表,包括取样点、取样数量、取样日期等信息。

2.取样过程a.材料取样由专门的取样人员进行,确保取样人员具备相关技能。

b.取样点临时标识并照相留证,记录取样时间、天气情况、取样样品特征等信息。

c.采用合适的取样工具进行取样,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d.将取样样品装入干净的容器,并严格按照取样计划记录信息。

3.材料见证过程a.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能够对材料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记录。

b.见证过程中应照相记录,包括见证人员、见证时间、见证地点等信息。

c.见证人员应监督取样过程和取样操作的合规性,并签署见证单,说明见证情况和签字确认。

4.送检过程a.取样后,将样品提交到化验室进行分析和检测。

b.样品应与取样计划表一同送入化验室,保持样品和计划信息的一致性。

c.在交接过程中,应将样品和计划信息与送检人、接收人核对一致,并签署送检单。

5.检测结果处理a.化验室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方法对样品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b.检测结果应及时录入系统,并由负责人审核确认。

c.对于不合格的样品,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和追溯。

三、责任与义务1.质量部门负责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取样人员负责根据取样计划准确取样,并记录取样信息。

3.见证人员负责监督取样过程和见证过程,并签署见证单。

4.化验室负责样品的分析和检测工作,并及时报告结果。

5.相关部门负责对不合格材料进行处理和追溯,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四、制度执行与监督1.制度执行由质量部门负责,确保各相关岗位人员按照程序执行,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四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四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1、新建工程的取样人员不得少于____名,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等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

2、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3、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测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出示《见证人员书》或《监理员证书》,并在检测单上签名。

4、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上加盖“有见证检测”印章。

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应在____小时内通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并建立不合格台帐。

5、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常驻工地代表,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中以上学历且具有建筑施工专业基本知识,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书》或《监理员证书》。

6、见证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在见证取样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坚持实事求是。

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抵制。

见证人员对经见证取样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7、取样人员应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安排制定建筑材料取样工作计划,并应将其计划预先通知见证人员。

取样人员应认真遵守国家、省、市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在取样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客观实际地做好本职工作。

8、对见证人员的处罚a、工作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出伪证的;b、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的;c、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d、无理刁难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屡教不改的;e、其它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9、工程中常用的建筑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____m的同配合比的砼,取样次数不3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对现浇砼结构,其试件留置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每一层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b、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____m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____m3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c、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____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确保取样过程中的公正性、可靠性和准确性,规范取样过程以及后续的送检工作,确保样品能够按照要求进行检测,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取样和送检的工作。

三、主要内容:1. 取样人员的资格要求:- 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接受相应的培训。

- 取样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标准操作规程,保证取样过程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2. 取样方法:- 取样前应仔细阅读相关的取样要求和检测要求,根据要求确定取样的方法和样品的数量。

- 取样过程中应确保采样容器的清洁和密封性,避免污染和样品交叉污染。

3. 取样见证:- 对重要样品或需要特殊处理的样品进行取样见证,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

- 见证人员应全程参与取样过程,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4. 取样记录:- 取样人员应记录取样的时间、地点、样品的名称、数量等必要信息,并签名确认。

- 取样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取样过程中的问题和特殊情况。

5. 样品标识和保管:- 取样完毕后,应对样品进行标识,标明样品的名称、取样日期和取样人员。

- 样品应妥善保管,避免样品丢失、损坏或被污染,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代表性。

6. 送检要求:- 根据检测要求,将样品送交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 送检时应填写样品送检单,并注明样品的相关信息和检测要求。

7. 处理异常情况:- 在取样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和报告,确保问题的及时解决和纠正。

四、违规处理:对于不按照本制度进行取样和送检的人员,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订,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以上是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范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结合公司内部的具体要求进行制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2)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确保取样和送检过程的公正、准确和可靠,促进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效益化,制定本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1、新建工程的取样人员不得少于____名,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等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

2、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3、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测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出示《见证人员书》或《监理员证书》,并在检测单上签名。

4、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上加盖“有见证检测”印章。

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应在____小时内通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并建立不合格台帐。

5、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常驻工地代表,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中以上学历且具有建筑施工专业基本知识,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书》或《监理员证书》。

6、见证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在见证取样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坚持实事求是。

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抵制。

见证人员对经见证取样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7、取样人员应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安排制定建筑材料取样工作计划,并应将其计划预先通知见证人员。

取样人员应认真遵守国家、省、市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在取样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客观实际地做好本职工作。

8、对见证人员的处罚a、工作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出伪证的;b、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的;c、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d、无理刁难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屡教不改的;e、其它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9、工程中常用的建筑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____m的同配合比的砼,取样次数不3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对现浇砼结构,其试件留置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每一层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b、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____m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____m3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c、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____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为保证式样能真实代表母材质量状况,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关于建筑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呢对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上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持证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同时,也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送至由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测试。

一、见证取样、送样范围1、见证取样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3)见证人应对试件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5)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生式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建设工程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2、见证取样范围(1)用于工程结构的所有混凝土试块;(2)用于工程的所有砂浆试块;(3)用于工程架构的所有钢筋及连接头试件;(4)用于墙体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的水泥;(6)用于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2)必须由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施工专业知识;(3)必须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权书;(4)必须向质监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授权书;2、见证人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2)见证人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3)见证人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式样送至检测单位;(4)由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必须亲自封样;(5)见证人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并出示“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6)鉴证人员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由法律责任。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四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四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为保证式样能真实代表母材质量状况,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关于建筑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呢对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上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持证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同时,也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送至由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测试。

一、见证取样、送样范围1、见证取样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3)见证人应对试件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5)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生式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建设工程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2、见证取样范围(1)用于工程结构的所有混凝土试块;(2)用于工程的所有砂浆试块;(3)用于工程架构的所有钢筋及连接头试件;(4)用于墙体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的水泥;(6)用于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2)必须由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施工专业知识;(3)必须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权书;(4)必须向质监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授权书;2、见证人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2)见证人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3)见证人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式样送至检测单位;(4)由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必须亲自封样;(5)见证人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并出示“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6)鉴证人员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由法律责任。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版(4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版(4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版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防火材料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定,应当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见证取样的防火材料主要包括:阻燃剂、饰面型防火涂料、钢结构防火涂料、有防火性能要求的纺织织物、木质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及其他按规定应当进行见证取样的材料。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是指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的防火材料进行取样,送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行为。

第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实施建筑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行政许可或进行备案抽查时,应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有关文书中应明确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的防火材料名称、批次及燃烧性能要求等。

第六条建筑内部装修工程中使用的不同规格型号不同批次的防火材料应分别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第七条取样的样品应由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在场监督的状况下,按照《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检测分类表》(见附录2)中规定的样品规格和数量随机抽取,并将样品当场封装,加贴见证取样封条(见附录3)。

第八条取样时应填写《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单》(见附录1),对所取样品的使用部位、样品批次、规格等进行记录,有关人员应签字确认并加盖有关单位印章。

第九条取样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及时将抽取的样品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委托检验,同时提交《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单》,并确保样品的运输安全和包装的完整性。

第十条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共同对样品的代表性和实际现场使用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材料见证取样制度1.见证人员选派:根据实际需要,选派专门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确保见证人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2.见证过程记录:见证人员需要详细记录取样的过程,包括取样地点、时间、方法、数量等信息,并对取样过程进行拍照或录像,以确保见证过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取样方式选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取样方式,确保取样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在取样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规范操作流程,避免人为操作的干扰。

4.取样标识和封存:在取样完成后,需要对取样样本进行标识和封存,并用专用的封条进行封存,以保证取样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取样结果报告:见证人员需要对取样过程进行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存档。

在报告中要详细说明取样的过程、取样的结果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二、材料送检制度材料送检制度是指对取样的材料进行实验室分析和检测的过程,旨在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实验室选择: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具有资质和信誉的实验室进行材料的分析和检测,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2.材料送检程序:在送检之前,需要填写相应的送检申请表,并将取样样本和相关资料一同送交给实验室。

送检时需要注意样本的完整性、封存情况和标识的准确性。

3.检测方法和标准:在进行材料的分析和检测时,需要根据相关的检测方法和标准进行操作。

在实验过程中,要遵守操作规范,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可靠。

4.检测结果报告:实验室需要将检测结果进行书面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委托方。

报告中要详细说明测试的方法、结果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5.结果审核和解读:委托方需要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和解读,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在处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确保处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制度的意义及其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确保取样和送检过程的公正、合法、真实具有重要的意义。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见证取样制度见证取样制度是指在采集物证或检材时需要有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见证的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可靠性,避免采样过程中的操作失误和潜在的人为干扰。

见证取样制度通常适用于以下场景:1.刑事案件中对于现场物证的勘查和采样;2.民事案件中对于涉案物品的抽样和采集;3.行政执法中对于可疑物品的取样和保全。

见证取样制度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资质要求:见证取样的单位或个人应具备相关资质,比如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相关专业机构等,以确保见证者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见证工作。

2.见证录像或拍照:见证取样的过程应当进行录像或拍照,并留存相关证据,以确保见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见证人员的义务和责任:见证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证见证取样过程的公正、公正和准确性,不得泄露涉及案情的机密信息。

4.见证取样记录的保存:见证取样过程中应当记录相关的时间、地点、人员、取样物品等信息,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调查或审理使用。

二、送检制度送检制度是指在取得物证或检材后,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其送交相关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和分析。

送检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检材能够得到准确、可靠的分析结果,为司法、警务等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证支持。

送检制度通常适用于以下场景:1.刑事案件中对于物证的送检;2.行政执法中对于可疑物品的送检;3.商业纠纷中对于涉案物品的鉴定。

送检制度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送检程序的规定:送检过程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填写送检申请书、准备送检材料、填写送检清单等。

2.送检材料的保存和交接:在送检过程中,应当妥善保存送检材料,并按照一定程序交接给相关鉴定机构,确保送检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送检结果的反馈和报告:鉴定机构应按照一定时间节点将鉴定结果反馈给送检单位,并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能够有效地保障物证或检材的采样和送检过程的公正性、可信性和准确性。

材料见证取样制度(6篇)

材料见证取样制度(6篇)

材料见证取样制度天水建筑设计院监理公司根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设计文件,对见证取样指定以下制度。

一、根据工程特点,监督施工单位对检测、试验单位进行资质、人员、检测范围和试验条件进行考察,选择资质好、等级高、信誉好的检测试验单位,作为本工程试验单位,并____报验的相应资料。

二、见证人。

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须持证上岗,取(送)样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填写见证取样送检计划表,征得建设或监理单位同意后,分别递交工程质检机械和接受委托的试验检测单位。

四、施工企业取样人员按取样送检计划在现场进行试样取留时,必须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认标识封志,见证记录单由见证人填记,一式两份,一份作为施工技术档案,一份随样送试验检测单位核存。

送样过程中,不得损毁标识、封志,没有标识或严重损毁标识封志的试样,试验检测单位应予拒收。

五、见证人应对试样进行有效的封存和监护,施工企业取(送)第1页样人员一起将所取试样送至____省建设厅核发的具有《试验检测单位证书》的检测单位或试验室进行检测。

六、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书、见证人、送样人,应在委托书上签名,在检验报告栏中注明见证单位见证人和取送样人姓名见证号。

七、取(送)样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及时在见证人员监督下送至检测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材料,需复试,在建设、监理、施工或其它有关单位监督下进行送检。

八、取送样应按照工程进度,将试块(件)进场材料,及时送至检测单位见证,取(送)样人员不得互相串通以次充好或取假试块、试件,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更换相应人员,及时补充持证人员。

九、对取(送)材料、构件、报告但及时报验监理单位,并做好见证取样记录。

十、见证取样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结构的钢材及连接头事件。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版(5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版(5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版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取样送检的程序,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保证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需要取样送检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取样送检。

三、定义1. 取样:从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中采集代表性样品的过程。

2. 送检:将取得的样品送往指定的实验室或质检部门进行测试和分析。

3. 见证:指定人员在取样过程中进行现场监督和确认。

四、责任与权限1. 质检部门负责制定取样和送检的相关政策及程序,并进行内部培训。

2. 各部门负责自己所需要取样送检的工作内容,确保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操作。

3. 需要进行见证的取样工作,由质检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进行。

五、取样程序1. 根据产品或原材料的特性和要求,确定取样的方法和位置。

2. 使用合适的取样工具和容器,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3. 在取样前,对取样工具和容器进行必要的清洁和消毒处理。

4. 遵循取样计划,按照规定的数量和频率进行取样。

5. 取样时,避免污染和混淆,确保取得的样品符合要求。

六、见证程序1. 质检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应提前与需要见证的部门或人员协商,确定见证的时间和地点。

2. 见证时,质检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应全程参与和监督取样过程,确保取样符合要求。

3. 见证后,质检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应及时核实取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如果发现取样不合格或有疑问,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七、送检程序1. 将取得的样品及相关信息填写完整的送检单,并按要求送往指定的实验室或质检部门。

2. 必要时,将取样现场的照片或视频等资料连同样品一起送检。

3. 送检后,质检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应及时跟踪样品的检测和分析结果,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八、记录与报告1. 所有取样和送检的工作应按规定进行记录,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方法、见证人员等信息。

2. 送检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按要求进行存档和归档。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四篇)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四篇)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第一条,本制度基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所有工程的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工作应遵循本制度。

第三条至第七条,本制度中的见证取样送检指在项目监理机构的见证人员监督下,由承包单位的指定取样人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

取样人由承包单位选派,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合格。

项目监理机构需对承担试验的检测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审核,包括其资质、设备、管理制度、试验人员资格及本工程试验项目等。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需将审核合格的送检单位及见证人员报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获得认可,同时在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的指定见证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

第十条,取样的样品由承包单位装箱,见证人员加封。

试样或其包装上应标明工程信息、取样信息、样品名称和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应制作并归档见证记录。

第十一条,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送检单”,项目监理机构在单据上盖“见证取样”专用章,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见证取样的频率遵循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的规定,若施工承包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以下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送检:1.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 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添加剂;7.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二)1. 钢筋:源自同一制造商、同规格、同批次,且总量不超过60吨的同类型钢筋视为一批。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指在施工或生产过程中,对所使用的建筑材料进行取样并送检,以确保材料质量符合相应要求的制度。

以下为该制度的详细内容: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建筑工程和生产领域中使用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 水泥、混凝土、砂浆等建筑材料;2. 钢材、木材等结构材料;3. 硅酸盐板材、玻璃等装饰材料;4. 涂料、各种化学品等其他材料。

二、责任单位1. 施工单位:负责采取样品、送检以及接收检验结果并处理后续工作。

2. 工程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见证取样的工作进行审核、监理。

3. 检测机构:负责对样品进行检验及检测报告的出具。

三、见证人员的职责1. 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派出,主要负责监督见证取样环节的顺利进行,确保取得的样品能够反映实际情况。

2. 见证人员应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熟练掌握相关的工艺知识和操作技能。

3. 见证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与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工作过程顺利进行。

4. 见证人员应及时记录取样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操作细节,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见证取样的具体操作流程1. 施工单位事先应向物业管理部门递交取样申请,并确定检测机构和见证人员,由物业管理部门安排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宜。

2. 见证人员到场后,应对所要取样的材料进行检查,确认取材位置,采取样品,并对取样点作标记。

3. 将取得的样品进行标记和记录,并与见证人员共同签署取样证明。

4. 见证人员应对取样过程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取得的样品进行签字,确认样品的真实性。

5. 取得的样品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在指定时间内取回检测报告。

6. 施工单位应认真核对检测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进行记录。

五、文档管理标准1. 《见证取样申请表》应由施工单位向物业管理部门递交。

2. 《见证取样证明》应在取样现场进行填写,并由见证人员共同签署。

3. 检测机构应出具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并在签字处盖章。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制度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进行产品检验时的取样过程,涵盖所有需要进行见证取样的环节。

三、取样见证人员的角色和要求1.角色:取样见证人员是第三方的监督人员,负责现场见证取样过程,并记录相关的信息和结果。

2.要求:取样见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取样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

(2)具备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能力,不受任何内外部压力和干扰。

(3)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与企业和检验机构有效合作。

四、取样过程1.取样计划:企业在进行取样前,应编制相应的取样计划,包括取样点、取样数量和取样方式等要素。

2.取样见证:取样见证人员应在取样过程中进行现场监督,并确保取样的公正和准确。

具体要求如下:(1)现场见证:取样见证人员应在取样过程中亲自到场,现场监督取样人员的操作。

(2)记录取样过程:取样见证人员应详细记录取样的过程和操作,包括取样点的位置、取样工具的使用、取样的数量和样品的标识等。

(3)保管样品:取样见证人员应将取得的样品进行封存和标识,并保管好样品,以免样品被篡改或变质。

(4)编制取样记录:取样见证人员应及时编制取样记录,包括见证人员的姓名、见证时间、取样点的位置、取样工具的使用情况、取样的数量和样品的标识等。

五、取样见证的责任和义务1.责任:取样见证人员对其见证的取样过程负有责任,包括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真实和准确,并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义务:取样见证人员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样品信息和检验结果等。

六、制度的评估和改进企业应定期对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以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效果。

评估和改进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内部审核、组织外部评估、收集用户反馈等。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实施,对于确保产品检验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并建立健全的执行机制和监督体系,以便更好地保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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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景璟誉府4#、6#、7#、8#楼及相应地下室/璟歆府9#楼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成都建工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景.璟誉府项目部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现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设计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

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送样人员签字。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账,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账。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 由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8, 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五、见证取样的程序1, 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 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 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 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 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 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六,见证人员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 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 使用专用送检工具, 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 见证人员必须在委托单上签字.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七、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帐,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帐反应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事故处理。

八、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由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7,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 试件和材料。

九、见证取样的具体规定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期出厂、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 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冷轧带肋钢筋》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

2.2 钢筋焊接 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⑴频率: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2.2.3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⑴频率: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⑵取样方法: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大于等于200mm,钢板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等于60mm。

2.3 钢筋机械连接 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⑴频率:工艺检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现场检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⑵取样方法:工艺检验:每种规格钢筋接头的试件不应少于3个,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现场检验: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件。

2.4 钢筋焊接骨架及焊接网⑴频率: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也按一批计。

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

⑵取样方法: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剪切试验,试件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和横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1件。

①剪切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mm②拉伸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m③焊接网剪切试件应沿同一横向钢筋随机切取,切取剪切试件时,应使制品中的纵向钢筋成为试件的受拉钢筋3、砂、石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⑴频率: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以200或300t为一批,不足上述量者,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当砂石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1000t为一验收批。

⑵取样方法:①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分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②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石子8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③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④数量: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砂最少取样质量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碎石或卵石最少取样质量(kg)每验收批砂石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对于碎石或卵石,还应检验针片状颗粒含量。

对于人工砂及混合砂,还应检验石粉含量,对于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

4、混凝土、砂浆性能4.1 混凝土抗压强度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4.1⑴频率:1 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养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⑵取样方法: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从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制作150mm×150mm×150mm 试件,每组3个。

标养试块制作后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下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拆模后立即进行标准养护(工地无条件的可送至试验室)。

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块仍需同条件养护。

试块完成终凝后,在见证人员见证下及时在试块表面刻制试样制作日期、部位、强度等级、刻制的文字应清晰可见,否则检测单位将不得在出具报告上加盖“有见证检测”章。

4.2 混凝土抗渗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4.2 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1.5⑴频率: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⑵取样方法: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且与强度试件必须是同一次拌合物,从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每组制作6个试件。

4.3 混凝土抗折强度 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10.8.1⑴频率:每100m3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1次,不足100m3按1次计。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1组标养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最少1组。

⑵取样方法: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尺寸150mm×150mm×550mm,每组3块。

4.4 混凝土配合比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⑴频率:同一工程、同一施工工艺、同种材料、同一强度的混凝土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原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试配。

⑵取样方法:按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取样规定抽取各种原材料试样,每种配合比取样数量一般为:砂60kg,水泥50kg,石120kg,外加剂1kg4.5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JGJ/T70-2009《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⑴频率:每一楼层或每250m3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制作抗压试件一组,当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另做试件,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⑵取样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采用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件,每组3个,试件制作后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下静置24±2h,对试件进行编号、拆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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