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计价规范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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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xx计价规范宣贯
20xx《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培训
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编制原则
二、“13计价规范”的主要特点
三、“13计价规范”主要内容及变化
一、编制原则
(一)依法原则:有关招标控制价的设置就遵循了《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有效遏制哄抬标价的行为;有关招标控制价投诉的设置,就遵循了《招标投标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又保证了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有关合理工期的设置,就遵循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促进施工作业有序进行,确保合理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关工程结算的设置,就遵循了《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二)全责对等原则:不论发包人或承包人,有权力就必然有责任。
“13规范”仍然坚持这一原则,杜绝了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的条款。
如“08规范”关于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责任由招标人承担的规定,就有效遏制了招标人的强势地位设置工程量偏差由投标人承担的做法。
(三)公平交易原则:建设工程计价从本质上讲,就是发包人与承包之间的交易价格,应做到公平,“08规范”关于计价风险合理分担的条文,及其在条文说明中对于计价风险的分类和风险幅度的指导意见,就得到了工程建设各方的认同,因此,“13规范”将其正式条文化。
(四)可操作性原则:“13规范”重视条文的可操作性,
如招标控制价的投诉问题,“08规范”仅规定可以投诉,但没有操作上的规定,“13规范”在总结有关省份的做法的基础上,对投诉时限、投诉内容、受理条件、复查结论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五)从约原则:建设工程计价活动是发承包双方在法律框架下签约、履约的活动。
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是双方的应尽的之责。
“13规范”在条文上坚持“按合同约定”的规定,但在合同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发承包双
方争议时不能协商一致,规范的作用就会在处理争议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13计价规范”的主要特点
(一)扩大了计价计量规范的适用范围
“13计价规范”明确规定,“本规范适用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13计算规范”规定“各专业工程必须按照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而“08规范”只规定“适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二)强化了工程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
“13规范”在保留“08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又在一些重要环节新增了部分强制性条文,在规范发承包双方计价行为方面得到了加强。
(三)明确了工程计价风险分担的范围
“13规范”在“08规范”计价风险条文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
的规定,进一步细化、细分了发承包阶段工程计价风险,并提出了风险的分类负担规定,为发承包双方共同应对计价风险提出了依据。
(四)统一了合同价款调整的分类内容
“13规范”按照形成合同价款调整的因素,归纳为5类14个方面,并明确将索赔也纳入合同价款调整的内容。
(五)提供了合同价款争议解决的方法
“13规范”将合同争议专列一章,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为及时并有效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合同争议,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法。
三、“13规范”主要内容及变化
“13规范”共设置16章、54节、329条,比08规范分
别增加11章、
篇二:20xx年工程量计价规范强制条款
20xx年工程量计价规范强制条款
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
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
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3.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
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3.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
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3.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
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