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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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整
治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5.22
•【字号】金政办发[2006]34号
•【施行日期】2006.05.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工作
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6〕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03省道金衢路路口地段等22个路段为交通安全重点整治路段,义乌市稠城街道等35个乡镇(街道)为交通安全重点整治乡镇(街道),浙江恒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客运企业及金华中宇货联运有限公司危险品运输分公司等15家重点危化物品运输企业为交通安全重点整治企业。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对照整治要求,逐一分解任务,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要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
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交通安全负总责,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对因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各县(市、区)政府要在10月底前完成交通安全重点整治路段的整治及自查初验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交通安全重点整治乡镇(街道)、交通安全重点整治企业的整治及自查初验工作。
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附件:1、交通安全重点整治路段及整治要求
2、交通安全重点整治乡镇(街道)名单及整治要求
3、交通安全重点整治客运企业、危化物品运输企业名单及整治要求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二日附件1:
交通安全重点整治路段及整治要求
一、婺城区(共3处)
(一)市区迎宾大道与二环北路十字路口地段
整治要求:离路口500米东西向道路上安设暴闪灯;过暴闪灯离路口200米处设四道减速震荡标线。
(二)白汤下线4KM+700M思村路口地段
整治要求:在干线加装减速震荡标线,支线安装减速梯。
(三)白汤下线14KM至14KM+500M铁路公跨桥地段
整治要求:由交通部门向省交通厅上报行文,要求尽早立项桥梁加宽改造工程;未改造前,加固桥梁栏杆,引桥部分增设减速震荡标线。
二、金东区(共2处)
(一)金港大道深塘坞交叉路口
整治要求:缩小路口,增设标志、标线和减速块。
(二)金义东公路西旺村路口至锁园路口
整治要求:增加减速块和减速震荡标线。
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共1处)
03省道金衢路路口地段
整治要求:在南北向路口两侧各设四道减速震荡标线;对非机动车道用护栏进行隔离。
四、兰溪市(共2处)
(一)环城西路与雁洲路交叉路口(骅骝黄村村口)
整治要求:1、完善并绿化原有中心环形岛及路口安全岛建设,增设环岛绕行标志;2、在村口增设指路标志和左侧车道禁止驶入标志。
(二)47省道6KM+700M--54KM+80M地段
整治要求:1、对路段上堆放的路障进行清理;2、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等配套安全设施,尤其要在弯道、路口、村庄、工厂、学校等危险路段增设禁令、警告标志和必要的人行横道线;3、支线与干线连接路口设让行标志和减速块。
五、东阳市(共3处)
(一)东永线与花廿线岔口
整治要求:花廿线通往东永线路段增设减速带及让行标志。
(二)嵊义线50KM+200M--53KM+800M巍山镇地段
整治要求:设置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护栏,减少道路开口。
(三)嵊义线80KM+100M--84KM+620M珊瑚里地段
整治要求:增加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设施。
六、义乌市(共2处)
(一)03省道137KM--139KM殿口村至益公山村地段
整治要求:1、03省道与城西工业区三号路叉口(138KM+700M)安装信号灯、闯红灯自动监控系统;2、设立限速60KM/H标志;3、安装路灯;4、安装智能卡口;5、公路中心安装护栏,划定人行横道线,减少行人、非机动车横穿公路的随意性。
(二)37省道91KM麻车塘村地段
整治要求:1、设示警桩12根(高出地面1M,共2个路口);2、靠近路口处各增3道减速道钉;3、靠斑马线路口划停车线、分道实线;4、设立人行横道标志。
七、XXX市(共3处)
(一)XXX市大永线25KM--27KM清溪到寺口吕地段
整治要求:设置中间隔离带、限速60KM/H标志、人行横道线及人行横道预告标示,加强巡逻、测速,对沿线群众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二)东永线50KM+900M博大路口
整治要求:安装电子监控。
(三)城北路三马路口
整治要求:安装电子监控。
八、浦江县(共2处)
(一)月泉东路与中山路岔口地段
整治要求:增设减速设施、完善交通标志。
(二)黄郑线6KM+410M兰塘交叉路口地段
整治要求:增设减速设施、完善交通标志。
九、武义县(共2处)
(一)上松线5KM+400M--6KM+500M白洋街道王大路地段
整治要求:1、在中心隔离带上开设开口1处;2、在新的开口上设减速块和人行横道;3、设注意行人标志及人行横道预告标示;4、对沿线企业员工及村民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二)吴郑线11KM+100M大院后水库地方
整治要求:增设防撞护栏。
十、磐安县(共2处)
(一)磐缙线双溪口桥头弯道处
整治要求:双向设减速设施,支路口设让行标志,通往学校路口设警告标志。
(二)仁(川)大(陈)线
整治要求:在临崖地段增设部分防撞墙。
附件2:
交通安全重点整治乡镇(街道)名单及整治要求
一、全市35个交通安全重点整治乡镇(街道)名单
(一)婺城区(2个):新狮街道、白龙桥镇
(二)金东区(4个):孝顺镇、多湖街道、曹宅镇、澧浦镇
(三)兰溪市(2个):上华街道、兰江街道
(四)东阳市(8个):南市街道、城东街道、白云街道、巍山镇、横店镇、佐村镇、千祥镇、南马镇
(五)义乌市(8个):稠城街道、江东街道、稠江街道、北苑街道、后宅街道、佛堂镇、苏溪镇、城西街道
(六)XXX市(7个):东城街道、象珠镇、古山镇、经济开发区、西城街道、石柱镇、芝英镇
(七)浦江县(1个):浦阳街道
(八)武义县(2个):白洋街道、王宅镇
(九)磐安县(1个):安文街道
二、乡镇(街道)交通安全的整治要求
(一)落实乡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
乡镇(街道)要成立由有关单位参加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联席会议,形成议事制度,定期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对策措施,做好相关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明确乡镇(街道)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并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
(二)加强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对新建、改建的农村道路(包括农村“康庄工程”道路)要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与干道相连接的交叉路口要设立让行标志和减速块。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加大对本地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乡镇(街道)要在2006年底前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站或交通管理警务组,在各村(居委会)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点。
(四)强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管。
要强化运输市场管理,加大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力度。
(五)整治乡镇(街道)道路交通秩序。
严厉查处非法载人、非法营运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夜间禁止营运客车通行的监管,及时整治占道设摊、设置马路市场以及在道路上堆放杂物、打晒粮谷等占道行为和破坏道路设施的违法行为。
附件3:
交通安全重点整治企业名单及工作要求
一、全市14家交通安全重点整治客运企业名单及工作要求
(一)企业名单
1、市本级(2家)
浙江通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婺州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2、兰溪市(1家)
浙江长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3、东阳市(3家)
东阳市汽车客运中心有限公司
东阳市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东阳市恒通客运有限公司
4、义乌市(3家)
浙江恒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义乌万方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义乌市客货运公司
5、XXX市(1家)
浙江双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6、浦江县(2家)
浦江县汽车运输总公司
浦江县运输公司
7、武义县(1家)
武义县汽车运输总公司
8、磐安县(1家)
磐安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二)整治要求
1、建立、健全客运企业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企业交通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监督管理。
严格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和注册安全主任。
2、加强对驾驶员、管理人员和车主(承包人)的交通安全教育(违法记分满12分和违法扣证的在编机动车驾驶员数不超过总数的2%)。
3、严把客运车辆安全技术关。
4、对客运企业挂靠、承包和委托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清理,完善企业承包经营机制;建立健全企业聘用驾驶员制度,杜绝承包车主直接聘用驾驶人员。
5、抓好安全源头管理。
严格执行车站安全检查制度,把好旅客进站安检关、车况站内检查关、车辆出门检查关,杜绝营运车辆超员出站和“病”车上路,做到隐患不出门。
6、减少事故发生。
力争不发生主要责任以上死亡交通事故,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
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数不超过2005年。
百万公里责任事故率、死亡率、受伤率、直接经济损失率低于行业考核标准。
7、客运站(场)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有关标准。
8、19座以上客运车辆行车记录仪安装率达到100%,完好率达到90%,定期进行数据读取、检查。
9、按规定足额投保,客运车辆承运人责任保险投保率达100%。
二、全市15家危化物品运输企业名单及整治要求
(一)企业名单
1、金华中宇货联运有限公司危险品运输分公司
2、金华实华油品运输有限公司
3、浙江省金华市化工轻工有限公司
4、金华市远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5、浙江三美化工有限公司
6、兰溪市三江仓储发展有限公司
7、兰溪市合力物流有限公司
8、东阳为民危险物品运输车队
9、浙江省石油公司东阳分公司
10、义乌实华油品运输有限公司
11、义乌市永安民爆器材配送有限公司
12、义乌市煤气有限公司
13、XXX鹰鹏物流有限公司
14、XXX市章磊气体有限公司
15、浦江县永兴液化气有限公司顺发运输车队
(二)整治要求
1、建立、健全危化物品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企业交通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监督管理。
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严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等违法运输行为。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或者有二次以上驾驶危化物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记录的驾驶员不得驾驶危化物品运输车。
3、严格执行公路运输通行证制度,剧毒化学品运输必须执行准运审批制度。
要严厉打击不具备资质条件的运输企业和个人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活动;对委托无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运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要依法处罚。
4、严厉打击汽车罐车“大吨小标”、假牌假证、无牌无证、非法改装、超大型装载、无证经营、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经营秩序。
5、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工作;严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证照管理、年审和车辆检测关,防止超期、改装、带病车参与
危险化学品运输;做好自货自运企业及其特殊部门的危运资质认定工作。
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注销其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有关证件。
6、禁止平板货车自行加装罐体,罐体容积与行驶证核定载量不相对应的违法运输行为。
7、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配备专门的防护人员和施救设备;在车身或罐体的两侧和后部喷涂“毒”、“爆”文字,并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罐体的轮廓。
告示牌和“毒”“爆”文字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不得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