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市直各部门,在甬部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办公室文件《关于2017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软考办〔2017〕10 号)精神,现就2017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一、考试时间。

11月11、12日。

考试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办法详见附件1。

二、考试专业类别与级别。

高级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中级资格:软件评测师、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电子商务设计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初级资格:程序员、网络管理员、信息处理技术员。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专业类别考试。

四、合格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考试合格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相应级别证书的人员,表明已取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及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具体聘任办法按原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专〔2007〕345号)第四条规定执行。

计算机软件考试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和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1.2017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资格考试日程表
2.2017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资格考试报名办法
3.计算机资格考试级别名称与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级别对应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8 月11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