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现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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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现状思考
作者:蒋明敏
来源:《环球市场》2018年第07期
摘要:近年来惠州市通过加大财力投入,着力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让农业生产有了托底保障,为农户种养撑起了一把抗灾“保护伞’。

但是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农户参保积极性不高、保费收缴困难、承保公司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的问题。

本文通过惠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现状分析后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惠州市;农业保险;对策建议
农业灾害的频发,严重地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

为了加强惠州市农业的抗灾害能力,提高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本文通过对当前惠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现状的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

一、惠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惠州市已对水稻、甜玉米和马铃薯三类作物实行全面保险,花生、甘蔗、奶牛、母猪、肉鸡、生猪等则根据农户需求自愿参保。

此外,水果种植也首度纳入了保险范畴。

惠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是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承保。

随着新增三项的实施,惠州市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已初步形成网络,形成了从种植到养殖、大户与小户兼顾的结构。

惠州市参保者个人需要交纳的保险费用比例很低,保费和保额相比较倍率比较大。

比如,一亩荔枝果农只出14.4元,而保额为900元;一亩香蕉农户出19.2元,保额有1200元;一头肉猪农户出5元,保额则是保费的100倍。

之所以承保公司对参保对象个人收费少,是因为绝大部分保费由政府帮忙出资买单了,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

例如,肉鸡保险保费养殖企业(场、户)负担30%,各级财政承担70%;生猪保险保费养殖企业(场、户)负担25%,各级财政承担75%;岭南特色水果(香蕉、荔枝、龙眼、木瓜)保险保费养殖企业(场、户)负担20%,各级财政承担80%,对水稻、甜玉米和马铃薯三类作物,采用由市、县(区)财政分担农户须缴纳的保费,实行农户免费全参保。

二、惠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虽然近年来惠州市通过加大财力投入,着力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让农业生产有了托底保障,确实是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一项重要支撑。

但是作为一项从未有过的新生事物,农业保险的实际推行远没想象中那么顺利。

(一)农户对农业保险参保热情不高
广大农民群众对水稻、甜玉米和马铃薯三类作物参保积极性非常高,是因为这三项作物采用由市、县(区)财政分担农户须缴纳的保费,实行农户免费全参保。

但是对于当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不够高对大多数农户来说没有足够大的吸引力,农户不能通过保险理赔获得他们满意的实惠,导致农户投保不积极。

同时大多数农户对农业生产风险的高发生率和高损失率认识不足,当农业风险较低时,农户不愿意在农业生产还未收成时付出额外的费用进行农业保险,农业生产者倾向于自己承担风险;农业风险较高时,则会积极投保,这样一来,农业保险市场集中较多面临高风险的人群,使保险公司赔付率上升,运营成本增加。

(二)保费收缴困难
惠州市农民收入水平还比较低,农民将大量资金投入农业生产活动中,导致资金紧张,一些有投保意愿的农民筹资存在一定困难。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也了解到,很多非政府兜底的,由农户承担一部分保费的收缴成本,高于农户所付出的保费。

(三)保险公司面临的道德风险大
农民受教育水平存在差异,使得部分农民对农业保险产生获利心里。

一种情况是农户尽管是参与农业保险并缴纳保费,但是自认为不会发生灾害损失,自己缴纳费用感觉纯属浪费,于是故意造成农作物破坏来骗取保费,而这种行为承保的保险公司又难以判别,只能放任其欺诈行为。

另一种情况是农户在发生灾害后,为了获得更多赔偿,谎报灾害损失范围或数目,造成承保保险公司的额外赔偿,导致诚信问题的发生。

同时保险业务人员由于农业保险政策制度的不完善,农业保险的业务工作人员工作经验的不足,职业素质存在差异,同样也存在道德风险。

三、完善惠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对策建议
政策性农业保险由农户只要承保比较少的比例就能获得风险保障,是一项政府惠农扶农的民生实事工程。

对于如何能够提高农户对农业保险参保热情、顺利实现保费收缴、降低保险公司存在的道德风险的具体对策建议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组织领导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为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而建立的农业保险制度。

在保险业务进行过程中,由于农业生产者使用农业保险来转移风险的这种方式意识不强,商业性保险公司不能有效分散风险,因此需要政府主导来弥补。

其次,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农业保险费率厘定以及保费定价均可由惠州市政府依据每年农业生产的平均物化成本和种植区域发生损失的风
险概率来确定。

最后,政府对部分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可以进一步优化财政补贴,减少农户和承保保险公司的经济压力,促进了农户投保的积极性。

(二)构建“互联网+农业保险”
信息化社会大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走互联网加的方向。

互联网的优势在于海量数据,以及后台信息技术支持可实现大数据征信,即通过交易数据、生活数据对客户信用进行交叉验证;保险的优势则在于成熟的风险分散和管控手段,以及线下的客户信息获取。

双方需要做的就是结合各自优势禀赋,为农业产业链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

可以说,互联网与保险的融合将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链综合金融闭环模式的形成,比如有保险公司与蚂蚁金服合作为一些大型养殖集团提供“互联网+融资+保险+农业供应链一体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三)促进农业保险专业化
为了保证农业保险能良好的运作,惠州市的承保机构应当从保险业务工作中下功夫,在农业保险的宣传活动、风险预测评估、专家鉴定、防灾防损、理赔发放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并主动做好农业保险各项基础工作,为有效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提供保障。

加大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岗前考核和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的总体素质。

建立风险应急管理机制,当出现风险损失时,能够迅速的识别风险、反馈信息、生成赔偿方案,确保农业可以尽快恢复生产。

参考文献:
[1]贺贵柏.田东县甘蔗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调查与思考[J].甘蔗糖业,2018(1):62-64.
[2]温乾翔.河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对策的研究[D].中国林业科技大学,2014.
[3]谢陈听.莆田市农业保险现状与对策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16(20):302-304.
[4]张晓菊.浅析定西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现状及对策[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5(21):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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