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知识点】2017-2018年司法考试民诉法: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审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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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知识点】2017-2018年司法考试民诉法: 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审理的范围
2017-2018年司法考试民诉法: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审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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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上诉请求所涉及的事实认定问题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审理。
因此, 我国民事诉讼第二审既是事实审, 又是法律审。
同时,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 应当限定在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范围以内, 即要受当事人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 体现了法院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尊重。
对于当事人没有提出的一审裁判中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原则上不予审理。
当然, 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上诉请求没有涉及的原判决存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情形时, 应依法予以纠正, 可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
这既体现了当事人自由处分与国家干预相结合的特点, 又反映了我国第二审法院的职能。
结语:司考大致的时间轴:3月份感性认识司考——4月份开始备考——5月份公布大纲——6月份网上报名——7月份现场确认——8月份打印准考证副证——9月考试。
选择适当的方法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使你走上成功的捷径;但如果选择方法错误, 可能会使你误入歧途, 导致失败。
司法考试不仅仅是智力的考验, 同时还是一个方法的较量。
煮水要不间断地持续加热, 直到煮开, 这样才省时、省力。
司法考试就像煮开水一样, 要集中火力, 一鼓作气、直到突破。
否则, 不论上一年考多少分, 只要没通过就都是没有烧开的水, 在第二年的备考中又都得“回零”从常温开始煮, 基
础基本一样, 如果在第二年不加倍努力, 仍然会“烧不开”。
最后祝同学们都能顺利通关, 大家下载学习也是对我们的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