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位概念的嬗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当代语言学》第10卷2008年第2期137-146页,北京
主位概念的嬗变
3
姜望琪北京大学提要 本文阐述系统功能语法中主位概念的嬗变。
作者认为“主位”跟“已知信息、谈论对象、句首位置”之间的关系正在逐渐清晰。
首先,“主位”跟“已知信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尽管它们常常重合。
其次,《功能语法导论》第三版的主位定义已不再提及“谈论对象”,“主位”跟“谈论对象”已彻底分开。
但是,Halliday 的“多重主位”概念使人怀疑他是否把“主位”等同于“句首位置”。
关键词 主位 已知信息 谈论对象 消息起点 句首位置
主位是现代语言学的一个重要概念。
但是,不同的语言学家往往赋予它不同的含义。
即使是同一位语言学家,在不同时期,他也会赋予主位不同的含义。
本文主要以Halliday ①的主位定义为线索,探讨它在不同时期所含内容的嬗变。
1.主位的缘起
现代语言学的主位概念,一般追溯到19世纪的德裔法籍学者Henri W eil 。
W eil (1978
[1844]:21)在《古代语言与现代语言的语序比较》中提出,句法运动(the syntactic march /move ment )不等于思想运动(the march /move ment of ideas );他(1978[1844]:36)认为,句法运动由词尾(名词的格形式)表示,思想运动则是由语序表示的②。
从思想运动的角度来说,一个句子有一个出发点和一个话语目标。
前者是会话双方都知道的,后者对听话人来说是新信息(1978[1844]:29-30)。
他注意到,有时候一句话也可以颠倒过来,从目标开始。
这种句子一般带有感情色彩。
W eil (1978[1844]:43)把句法运动叫做“客观运动”,思想运动叫做“主观运动”。
当思想运动的顺序颠倒时,他称之为“感情语序”。
布拉格学派创始人V il ém Mathesius 接受并进一步发展了W eil 的思想。
他在1939年把“话语的起点”定义为“已知内容,或至少在当时的语境中是明显的内容;说话人将从这里开始说起”;而“话语的核心”则是“说话人就,或关于,话语起点所说的话”。
1942年,他又把“话语的基础(或主位)”定义为“句子正在谈论的对象”;而“核心”则是说话人就这个主位所
说的话(Danes τ1974:106)③。
7
31本刊网址:htt p://www .ddyyx .com 3①②③本文得到了胡壮麟、张德禄、彭宣维三位教授以及宋成方博士生的大力帮助。
他们向我提供了本文必需的许多重要参考文献,特此致谢。
实际上也包括Christian Matthiessen 和Ja mes Martin 等人的观点,可以称为Sydney 系统功能语法。
不过,最后我们也会提一下Robin Fa wcett 的Cardiff 语法。
W eil 可能是较早在语言研究中提出“语序”概念的,以往的研究往往侧重于词形变化。
Mathesius 用的捷克语词是vychodiste vypovedi (the starting point of the utterance ),jadr o vypovedi (the core of the
utterance ),te ma (the me ),zaklad (foundati on,basis );rhe me 是Firbas 在1957年引进的。
参见Danes τ(1974:106),G ómez 2
Gonz ález (2000:64-5,368),钱军(2001:21-2)。
Mathesius把主位在前的语序叫做“客观语序”,述位在前的语序叫做“主观语序”。
这跟W eil所用的“主观、客观”不一样。
综上所述,主位概念是为了跟主语等句法概念区别而提出来的。
一般情况下,它是说话人最先表达的内容。
而且,它跟信息是否已知有关。
说话人的思想一般是从已知信息往新信息运动的。
还有,主位也可以看作说话人的谈论对象。
“句首位置”、“已知信息”和“谈论对象”这三点从此成为一切关于“主位”的讨论必须涉及的内容。
在一定意义上,本文可以看成是这三者关系的讨论。
我们将结合Halliday观点的嬗变,揭示出这三者关系逐渐趋于清晰的过程。
下一节我们先讨论在“主位”“已知信息”问题上Halliday的观点。
2.“主位”与“已知信息”
Halliday从1967年开始讨论主位。
这一年,他在英国《语言学杂志》发表了题为“试论英语的及物性和主位”的长篇论文,首次阐述了他的主位概念。
在这个问题上,Halliday跟W eil,Mathesius的最大区别是:明确区分“主位”“已知信息”这两个概念。
虽然它们在一般情况下会由同一个词语表达,但是,他认为,它们的意思是不一样的。
(1)……“已知信息”表示“你刚才在谈论的对象”(或者“我刚才在谈论的对象”),而“主位”表示“我
正在谈论的对象”(或者“我现在正谈论的对象”);研究修辞的人都知道,这两者不一定重合
(Halliday1967:212)。
同时,Halliday认为,“主位/述位”跟“已知信息/新信息”这两组概念属于不同的语言系统。
主位、述位是小句的成分,属于语法系统;已知信息、新信息是信息单位(又称“语调单位”)的成分,属于语音系统。
前者由位置表示,后者则是由语音语调表示的。
1970年,Halliday在他的“语言结构与语言功能”一文中重述了上述观点。
他说,
(2)……已知信息、新信息跟主位、述位是不一样的,虽然它们都属于语篇功能。
“已知信息”表示
“这是你所知道的相关的内容”(因此,它跟小句的结构成分无关),而“主位”则表示“这是我将要
说的话题(heading)”(Halliday1970:163)。
为了显示这两者既相连又区别的关系,他把主位叫做“心理主语
”,已知信息叫做“心
1
”。
理主语
2
Halliday在《功能语法导论》(1985)里,因为主位/述位跟已知信息/新信息分别属于语法系统和语音系统,把它们分开在两个章节里讨论。
他承认,“在其他条件相同时,说话人会从已知信息中选择主位,会把焦点、最重要的新信息放在述位的某个部分”。
但是,他坚持两者是不一样的。
“主位是我,说话人,选来作为出发点的。
而已知信息是你,听话人,已经知道,或可以知道的。
主位/述位是说话人取向的,已知信息/新信息则是听话人取向的”(Halliday1985:278)。
他还用图把两者关系表示出来(见图1)。
1994年的《功能语法导论》第二版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什么大的改动。
但是,2004年的第三版却有一些调整。
首先,语音部分的内容压缩了。
原来的第八章撤消了,其中有关已知信息/新信息的两个小节被合并到了讨论主位/述位的第三章。
831当代语言学
图1 主位与焦点关系(Halliday 1985:316)
其次,第九章最后小节“语篇的构筑”的表述有一些变动。
作者在区分结构性、衔接性语篇资源的同时,又介绍了另一种分类。
原来的结构性、衔接性分类被称为“从下往上”看时的分类,新的跟其对应的“从上往下”看时的分类,则把语篇资源分成了“语篇过渡”、“语篇身份”两个小类。
前者包括结构性部分的“小句复合体”和衔接性部分的“连接”,后者包括结构性部分的主位结构和信息结构,衔接性部分的“照应”和“省略”。
“语篇身份”又被细分
为“已知信息/新信息”“主位/述位”“可复原的/不可复原的”“连续的/对比的”④。
而且,作者以前强调这些不同身份之间的差别,现在则强调这些不同身份的无标记结合。
上述第一版316页的“主位/述位”跟“已知信息/新信息关系图”删除了,增加了如下的不同语篇身份的无标记结合图。
图2 语篇身份的无标记结合(Halliday and Matthiessen 2004:580)
我们认为,这些改动是合理的。
“主位”跟“已知信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Halliday 当年指出它们之间的区别,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如果彻底把它们分开,似乎又可能走到另一个极端,以至于掩盖它们在无标记状态下重合的可能性。
比较合理的定位是:“主位”跟“已知信息”是一对意义有区别,但一般情况下实现时会重合。
换言之,尽管“主位”是说话人取向的,“已知信息”是听话人取向的,但它们都是由说话人决定的。
因此,如果说话人把听话
9
312008年第2期④“连续的/对比的”身份只跟衔接性部分的“省略”有关,即“省略”具有“连续的”功能。
衔接性部分的“实义词衔接”因为不能被明确地赋予这些语篇身份而没有被包括在这个分类中(Halliday and Matthiessen 2004:582)。
人已经知道的信息作为自己的起点(而他往往这么做),它们就会重合。
3.“主位”与“谈论对象”
“主位”的所指不能简单等同于“谈论对象”,这一认识也是逐渐明确的。
开始的时候,Halliday (1967:212)把主位定义为“正在谈论的对象,作为消息⑤的小句的出发点”。
1985年出版的《功能语法导论》在专论主位的第三章有两个措辞非常接近的主位定义。
一个是:“主位是作为消息出发点的那个成分⑥;它是小句关心的内容”
(Halliday 1985:38)。
另一个是:“主位是消息的起点;它是小句将要谈论的对象”
(Halliday 1985:39)。
这些定义都把“消息起点”和“谈论对象”并列,似乎两者是相同的。
然而,这两者并不总是重合的。
一个成分可以是“消息的起点”,它的所指却不一定是“谈论的对象”,反之亦然。
因此,这种表述导致了许多争执,尽管Halliday 曾明确区分他的主位与一般所谓的主题(t op ic )。
例如,Huddlest on 在1988年对《功能语法导论》的书评里说,“出发点”或“起点”除了解释为句首成分,怎么还可以有其他解释?这一点不是很清楚。
所以,Halliday 的主位就只剩下“谈论对象”一个定义了。
然后,他指出了把“主位”解释为“谈论对象”可能导致的种种问题(Huddlest on 1988:158-62)。
Matthiessen 和Martin 在1991年对Huddlest on 的回应里采用Fries (1981)等人的主张,强调主位应该从“信息流”的角度来讨论。
他们觉得这跟Halliday 自己在《功能语法导论》中对
实际语篇的展开方法(method of devel opment )的分析是一致的。
他们用“关涉性”
(aboutness )概括本文的“谈论对象”,认为它只跟一种主位———概念主位(即主题主位)有关(Matthiessen and Martin 1991:42)。
在分析、反驳了Huddlest on 的论证后,他们指出,至关重要的是:主位必须从它对语篇展开所起的作用来理解,而不是从about 这样的词语的经验意义角度来理解(Matthiessen and Martin 1991:49)。
Fries 从1981年起在多篇文章里阐述了从信息流角度讨论主位的观点。
我们在此重点介绍他发表于1994年的“论主位、述位与语篇目标”一文。
他认为“出发点”之类的定义是隐喻
性质的,所以他首先用“T -单位”
(T 2unit )⑦给主位下了一个隐喻性稍弱的定义:(3)一个T 单位的主位提供一个框架,该单位的述位能在其中得到诠释。
(The The me of a T 2unit
p r ovides a fra me work within which the Rhe me of that T 2unit can be inter p reted .Fries 1994:230)然后,他说明了他的(跟Halliday 既相似、又相异的)“信息结构”。
他认为,信息结构不041当代语言学
⑤⑥⑦为了跟infor mati on 区别,我们把message 译为“消息”。
从词义的角度看,这也是更准确的译名:infor mati on 是抽象的、不可数的,而message 则是具体的、可数的。
严格地说,“语言成分”跟“谈论对象”不是一回事。
出现在“句首位置”的是“语言成分”,但小句的“谈论对象”却是语言成分的所指。
因此,Huddlest on (1991)建议区分The me E (E 表示exp ressi on )和The me C (C 表示content ),Berry (1996)建议改用The me F (F 表示for m )和The me M (M 表示meaning )(Butler 2003:129,131)。
本文一般用“主位”表示“语言成分”,在必要时说明“谈论对象”是“主位”的所指。
简单地说,“T 单位”是一个带从句的小句复合体。
他引进这个概念是为了说明不仅小句有主位,小句复合体也有主位,以便他分析语篇中的主位。
应该跟“参与者指称”混淆。
参与者指称可以有定指、不定指的区别。
Halliday 用“可复原性”定义信息的已知、未知,就是把“定指”跟“已知信息”相连,把“不定指”跟“新信息”相连。
这样容易引起歧义。
Fries 建议改用“新闻价值”(ne ws worthy )定义信息的已知、未知(Fries
1994:230-1)。
Halliday 把语音语调作为新信息的标志,Fries 认为,在这个意义上书面语言失去了一个标示新信息的重要手段。
他采用的弥补手段是句末位置。
他说,“作者往往为每个句子的信息排序,在可能的情况下,(书面句子的)⑧新信息会被置于口语句子的无标记重音位置。
换
言之,作者往往把新信息置于句尾,强化新信息跟述位之间的对应”
(Fries 1994:233)。
因此,他提出了“新信息述位”(N 2Rhe me )这个概念。
总结起来,Fries 说,“我们假定,一方面主位位置跟已知信息位置对应,另一方面述位位置跟新信息位置对应。
我的设想是:作者用句末位置向读者标示新信息,而且他们用句首
成分把读者导向(orient )小句其余部分要讲到的消息”
(Fries 1994:233-4)。
他在一个注释里明确承认,这种分析方法很像Firbas 的“交际动力学”
(Fries 1994:248)。
换言之,主位、述位是以所包含的信息量划分的。
主位之所以是出发点,是因为它的信息量最弱。
述位之所以被置于句尾,是因为它的信息量最强。
从主位到述位,就是从表达最小信息量的成分到表达最强信息量成分的过程。
这就是所谓的“信息流、语篇展开方法”。
Martin 在他的“不止是消息的谈论对象———英语主位”里,也强调主位必须从“信息流”、“语篇展开方法”的角度来讨论。
他特别讲到了存在句,认为存在句是引进新信息的理想手段。
它能很自然地把“存在性”或方位作为出发点置于句首,把新信息置于句尾(Martin 1995:232)。
通过这种主位选择,读者的注意力被导向了作者重点讲述的信息。
他明确地把“主位”跟“新信息”对用,认为它们是一对互补概念。
而且,他笼统地谈论“信息流、信息分布”等,并不区分“信息结构、主位结构”。
例如,他说,“当Halliday 把主位定义为‘消息的出发点……是小句关心的内容’时,他试图解释为什么把这种信息置于句
首(主位),而不是句尾(作为无标记新信息)的理由”
(Martin 1995:226)⑨。
Halliday 显然了解这些讨论。
在1994年出版的《功能语法导论》第二版里,他把原来39
页的后半句改成了跟前半句差不多:“它是小句正在离开的基地”
(Halliday 1994:38),虽然他没有改动第一版38页的措辞。
但是,2004年第三版的改动更大,第一版39页的表述被删
除了 λυ,第38页的表述则改成:“主位是作为消息出发点的那个成分;它为小句确定在语境
中的位置,并指明其方向”(Halliday and Matthiessen 2004:64) λϖ。
1
412008年第2期⑧⑨ λυ λϖ括号内的字是引者加的。
这些讨论一方面澄清了“所谓主位不止是消息的谈论对象”的含义(即,它还是“信息起点”
),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上一节提到的2004版《功能语法导论》强调主位跟已知信息在无标记状态下重合的原因。
同时被删除的,还有关于a halfpenny is the s mallest English coin 跟the s malllest English coin is a halfpenny 之间在“谈论对象”方面的区别等论述。
跟Fries,Martin 的措辞相比,Halliday 和Matthiessen 的这个定义不是很明确。
但是,我们还是可以从中看出一些联系。
所谓“它为小句确定在语境中的位置,并指明其方向”可以理解为“确定该小句在信息流中的位置,并指明其语篇发展的方向”。
这些措辞变化说明
Halliday 关于“主位”与“谈论对象”关系的观点发生了变化。
从最初并列的“谈论对象”和“出发点”到现在的突出“出发点”,至少是不再明确提到“谈论对象”了,说明“主位”与“谈论对象”这两个概念正在分离。
4.“主位”与“句首位置”
在这个问题上,Halliday 早年的论述是比较模糊的。
他似乎把“出发点、谈论对象、句首位置”三者混在一起。
在1967年的文章里,他说:
(4)……主位是位于句首的成分;……
……
例如,在特殊问句里,疑问词就因为是疑问词而成为消息的出发点;它恰恰就是正在谈论的对象。
这是疑问词在无标记情况下位于句首的原因。
……W hat did John see?的意思是“John 看见了某样东西,我要知道这东西是什么”。
这条消息的主位是:有一样东西说话人不知道,而他想知道。
它的其余部分是对这个要求的解释性评论:“我想知道的是,John 所看到的东西是什么”。
(Halliday 1967:212-3)
1970年时,他说“小句的主位在英语里是被置于句首的那个成分”
(Halliday 1970:161)。
1974年时,他“把‘主位’……看作由句首位置实现的那个FSP λω成分”
(Halliday 1974:53)。
到了1985年,他意识到有必要区分“主位”与“句首位置”,因此,明文指出:
(5)一般情况下,主位可以被辨认为处于句首位置的那个成分。
……[但是]这不是定义主位概念的方
法。
定义是功能性的,……。
……
句首位置不是定义主位的方法;它只是英语语法实现主位功能的手段。
没有理由认为,主位功能一定要用这种方法实现;如上文所述,有些语言也有类似英语主位功能的范畴,然而它却是用不同的方法表达的(Halliday 1985:39)。
尽管如此,Halliday 的有些主张(例如,他的多重主位概念把主题主位前的成分全都看成主位,他不像W eil,Mathesius 那样承认有主位后置的可能等)还是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有点自相矛盾?他是不是还是把句首位置作为界定主位的标准?Huddlest on (1988:158)质疑,“出发点”或“起点”除了解释为句首成分,怎么还可以有其他解释?他实际上是在质疑,把用于句首的连词、疑问词等都算作主位,不就是用“句首位置”来定义主位吗?为什么说这
种定义是功能性的呢 λξ?
Huddlest on 指出,按照Halliday 的分析,例(6)这个对话的问句跟答句的主位是不一样241当代语言学
λω λξFSP 即functi onal sentence pers pective (功能句法观)。
G ómez 2Gonz ález (2001)试图为Halliday 的主位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但是,她的论述有很多自相矛盾之处。
例如,她在89-90页说,Halliday 的主位实际上有三个意思:(1)主位,相当于Mathesius 的出发点和评论对象(what is being commented upon ),它被赋予句法、语义解释;(2)对象指认(identificati on ),相当于Mathesius 的消息基础、已知信息,它是从指称的角度进行解释的;(3)已知信息和新信息,它被解释为关系概念(relati onal concep t ),组成消息的信息结构。
因此,她认为,Halliday 的语篇功能的结构部分除了主位结构、信息结构外,实际上还有一个“对象指认”。
但是,我们看到她所谓的三个意思是互相交叉的,并不是泾渭分明的。
在96页,她说根据Halliday 的定义,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系统语法学者在主位的关系语义概念(relati onal 2se mantic concep ti on of The me ),即“作为消息的小句的谈论对象”,跟句法主位范畴(category of syntactic The me )之间有一个“从功能到形式的实现分界线”(functi on 2t o 2for m realizati on line )。
然而,Halliday 不愿对句首位置(即句法主位)作简单的语义解释。
他坚持“出发点”和“关涉性”代表意义,而不是具体语言实现这种意义的方法。
相反,G ómez 2Gonz ález 则坚持把根据“句首位置”定义的主位叫做“句法主位”。
的:前者的主位是what,后者的主位是she 。
可是,从谈论对象角度看,问句跟答句应该是关于同一个对象的,都应该是the ne w boss (Huddlest on 1988:159)。
(6)A:W hat πs the ne w boss like?
B:She see m s O.K .
Huddlest on 还讲到了是否问句的主位问题。
Halliday 认为,例(7)中的括号外成分是一个多重主位,Huddlest on 对于wouldn πt 被包括进来有些疑问。
他觉得wouldn πt 是非连续性过程成分wouldn πt …be 的一部分,表达的是概念功能,为什么不能算主题主位呢?如果说只有完整地承担概念功能的成分才能做主题主位,那么例(8)的isn πt 是否就是主题主位了呢?为什么例(7-8)的主位不一样呢(Huddlest on 1988:160-1)?
(7)W ell but then Ann surely wouldn πt the best idea (be t o j oin the gr oup )?
(8)Isn πt (the best idea t o j oin the gr oup )?
Matthiessen 和Martin 在他们对Huddlest on 的回应里首先肯定,消息的出发点当然可以有除了“句首位置”以外的其他解释。
在他加禄语(Tagal og )里,主位就不是由位置,而是由小品词标志的。
这种语言的无标记主位就在句尾,而不是句首(Matthiessen and Martin 1991:42)。
关于特殊疑问句的主位问题,他们说,例(6)的问句的“主位是说话人假定听话人能提供的信息,即听话人能复原而说话人不能复原的信息,其余部分,包括一个新参与者,是述位。
……在答句中,提问人引进的那个参与者是主位,回答是述位。
因此,这种主位转换是
完全正当的”
(Huddlest on 1988:48)。
至于是否问句,Matthiessen 和Martin (1991:49)指出,Huddlest on 的理解是错误的。
按照Halliday 的分析,例(7-8)的主位是一样的,wouldn πt,isn πt 都只是人际主位,主题主位都是
the best idea λψ。
在这个问题上,《功能语法导论》第三版没有什么原则性改动。
不过,似乎是为了更清楚地说明主位与句首位置的关系,在讲到多重主位时,两位作者加了一个注,指出不同语言在这点上有很大的不同。
例如,他加禄语把语篇主位、人际主位作为一类,经验(主题)主位作为另一类。
前者由位置指示,被置于小句的开始部分;后者由小品词指示,无标记时处于小句的末尾。
日语有一个类似的区分,虽然跟语篇主位、人际主位一样,经验主位一般也出现在句首(Halliday and Matthiessen 1991:48)。
但是,Martin 和Rose (2003:177)对多重主位概念作了一点小改动。
他们主张最后一个主题主位应该是经验功能中的主语。
状语性质的主题主位只能是有标记主位,只有由主语成分承担的主题主位才是无标记主位。
例如,下面两句的划线部分是有标记主位,只有黑体部分才是无标记主位:
(9)I nstead of resting at night,he would wander fr om window t o window .
(10)I n the early hours of the morning bet w een t w o and half 2past 2t w o,I j olt a wake fr om his rushed 3
412008年第2期 λψHalliday (1985:48)尽管明确指出是否问句有一个“双部主位”(t w o 2part The me ),限定语是人际主位,主语是主题主位。
他早年的分析却只把限定语当作主位,如,didn πt (Sir Christ opher W ren build this gazebo?)(Halliday 1970:162)。
breathing .
跟Halliday 经典理论差距最大的是Fa wcett 的主位理论。
他在尚未正式出版的“英语的各种‘主位’———它们的句法、语义及语篇功能”中,也像Martin 和Rose 那样,主张一个小句可以有多个经验主位。
有标记主位后,还可以有由主语成分充当的无标记主位,他称之为“主
语主位”(Fa wcett in p ress:115-25) λζ。
然而,更重要的是,Fa wcett 还否认有必要把多重主位按三大元功能分类,否认其中的一些成分是主位。
他从系统功能语法的基本原则———“意义意味着选择”(meaning i m p lies choice ),或者“意义就是选择”———出发,强调只有作为主位被选来置于句首的成分才能是真正的主位。
那些出于各种其他原因而被置于句首的成分,如,连词and,but,if,because,疑问词what,when,where 等都不能算主位(Fa wcett in p ress:115-25)。
这里,我们具体看一下,Fa wcett 关于他称为“语气标志”(mood 2marking ele ment )的词语
为什么不能算主位的论证。
Halliday 的语气部分有两种成分:主语和限定语(Fa wcett 把Halliday 的限定语(finite )改称为操作语(operat or ))。
它们之间的顺序决定句子是陈述句还是疑问句。
当限定语/操作语置于句首时,Halliday 认为它是人际主位,Fa wcett 持不同意见。
他认为,把操作语置于句首是因为选择了疑问语气,并不是要把操作语作为主位。
因此,它表达的意义也是语气,而不是主位。
同理,在特殊问句里,疑问词位于句首也是语气选择的结果,不是主位选择的结果。
对于W ho did Fred hit?这样的句子,有人可能会说W ho 是主位,理由是我们可以有Fred hit who?这样的语序。
但是,Fa wcett 认为,这两个句子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前者是单纯探询新信息,后者则是核实性追问,传统语法叫做“回声问题”。
所以,是用前者还是用后者仍然是语气选择,是两种不同语气意义的选择。
不过,Fa wcett 承认有两种情况下的疑问词可以算主位。
一种是W ho hit you?这种句子中的疑问词,因为这时说话人可以选择W ho were you hit by?另一种是一个句子有两个疑问词时,如W ho kissed who?或者W ho did who kiss?这样的句子,确实有一个主位选择的问题。
Fa wcett 认为,在形式上,各种主位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它们都位于小句的开始部分。
但
是,这不等于位于小句开始部分的成分一定都是主位(Fa wcett in p ress:129) λ{。
我们认为,Fa wcett 的观点有其合理之处。
如果一方面坚持主位是功能概念,不是形式概念,另一方面又不分青红皂白地把所有位于句首的成分都看成主位,实际上就是在“出发点”和“句首位置”之间划上了等号。
这样的功能概念就是空的。
而像Fa wcett 那样,区分各个成分被置于句首的原因,只承认那些真正是作为主位被置于句首的才是主位,倒是真正坚
441当代语言学
λζ λ{根据Fa wcett 自己的说法,他们之间的最根本区别是:他不像Halliday 那样,承认小句有一个主述位结构。
他认为,把主位以外的成分合起来叫做“述位”是不合适的。
这一部分的内容很复杂,不构成一个统一的成分(Fa wcett in p ress:8-9)。
从意义或功能,角度看,Fa wcett 认为主位可以包括十几个类别。
如,“说明谈论对象”
(t o say what the clause is about )、“确立语篇场景”(t o set the scene for a subsequent stretch of discourse )、“表达逻辑关系”
(t o indicate a l ogical relati onshi p )、“提高凸现度”(t o enhance the p r om inence of a partici pant or circum stantial r ole )、“引进新信息”
(t o intr oduce a ne w pers on or object )等(Fa wcett in p ress:11-2,1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