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蔬菜产品中化学杀虫剂的残留概况及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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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启东市蔬菜产品中化学杀虫剂的残留概况、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蔬菜;化学杀虫剂残留;解决对策;启东市
中图分类号:S6-3
江苏省启东市地处长江入海口北侧,耕地面积7万hm 2左右,主要种植小麦、棉花和“四青”作物等。
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和栽培方式的改变,启东市农作物病、虫、鼠、草害发生频繁,各类病虫害种类多,分布范围广,危害严重。
化学杀虫剂防治虫害具有高效、快速、简便的特点,是启东市控制农业有害生物和提高作物产量的首要措施。
然而,大量化学杀虫剂的使用,特别是还有个别农民使用高毒、高残留化学杀虫剂,对环境、农产品质量以及人畜健康都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现将启东市蔬菜中化学杀虫剂残留概况、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与建议介绍如下。
1启东市蔬菜中化学杀虫剂残留概况
从蔬菜作物种类上看,白菜类、鳞茎类、绿叶类、甘蓝类、豆类和茄果类蔬菜的杀虫剂残留检出率较高,而韭菜、茼蒿、香菜等带有特殊气味的蔬菜杀虫剂残留检出率较低;从季节上看,冬季蔬菜中杀虫剂残留量偏低,春、夏、秋季偏高;从种植方式上看,大棚蔬菜杀虫剂残留量较少,露地蔬菜杀虫剂残留量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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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蔬菜质量安全监管概况2.1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增强
启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深入开展蔬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管理体系、监督检测体系,稳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大蔬菜中杀虫剂的检测力度,检测区域从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扩大至生产基地,蔬菜质量安全水平得到稳步提高。
2.2蔬菜质量检测体系逐步完善
近年来,启东市逐步完善了蔬菜质量检测体系,依法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蔬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建立了标准化体系和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制订了技术标准和操作技术规程,逐步落实1家蔬菜基地具备1名技术员、1套农业标准化技术资料、1本标准化生产管理档案。
同时,监管部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例行监测,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2.3蔬菜质量安全水平平稳
2014-2017年,启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对市内农贸市场、蔬菜基地进行了抽检,16552个蔬菜检验样本中,有16201个样本达到了合格标准,合格率为97.88%。
近几年,启东市未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
3启东市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不足
启东市的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研究综述·启东市蔬菜产品中化学杀虫剂的残留概况及解决对策
黄沁怡周锋瑜
(江苏省启东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江苏启东226200)
3.1经营管理体制滞后,农户安全意识不强
当前,启东市蔬菜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生产规模小,且农户安全意识不强,蔬菜生产重产量轻质量。
种子、农药、化肥等管理不够严格,蔬菜质量安全有隐患。
3.2检测体系不够完善,检测能力较薄弱
目前我国虽然制定了许多蔬菜的生产标准,但标准所规定的技术指标缺乏完善的监查体系和相应的评价手段,特别是蔬菜加工环节缺乏相应的检测设备,检验依据的标准数量不足、配套性差、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监测工作尚未制度化。
另外,质检人员的专业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4对策与建议
4.1大力发展绿色、有机蔬菜生产基地
启东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引导、支持蔬菜生产企业建设绿色、有机蔬菜基地,相关生产技术对接上海的“菜篮子”工程,为启东的蔬菜产品提质起示范引领作用。
4.2选择优质高效的农药品种和适宜的农药剂型
优先选用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昆虫生长调节剂、新型抗生素类制剂、抗逆诱导剂等农药品种,优先选用水基悬浮剂、水分散粒剂、微乳剂、水溶剂、缓释剂等农药剂型。
4.3加强蔬菜杀虫剂残留监测体系建设
强化科技支撑,着力构建农产品市场自检、监管部门联动快检、实验室法定检测“三位一体”的农产品检测体系和联动机制,以农贸市场快检室为重点,落实市场销售主体责任,规范蔬菜产品销售行为。
4.4建立蔬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机制
4.4.1推行蔬菜产地准出制
针对自产自销、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个体经营者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以及不同蔬菜类型,以质量保障为根本,以技术检测为依据,分别制定产地准出标准,严格监管,切实将不合格产品拦截在源头。
4.4.2严格蔬菜市场准入制
凡进入市场销售的蔬菜产品,必须具备销货地销售凭证及产品产地证明。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进入市场,需出具专用标识、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进口蔬菜产品进入市场,需出示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4.3实施溯源和公示制度
根据农产品销售凭证和农产品产地证明,统一溯源票据格式。
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摊位或经营场所设置“食安启东·食品安全追溯看板”,公示蔬菜质量合格证明(溯源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三品一标”质量证明等资料。
4.4.4完善协同监管机制
联合食品安全办公室、农业管理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合作与信息共享,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与舆情热点,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强化部门衔接,筑牢监管防线。
4.5加大处罚力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
经检测发现不合格蔬菜产品时,执法部门应立即扣留蔬菜并封存,对生产者依法进行处置,并开展污染源普查。
同时,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实行依法治“残”。
4.6建立电子信息化平台,加强信息公开
建立农产品检测信息电子化平台,将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实现检测信息资源共享。
通过报刊、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定期发布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实现信息公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