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小苑”主体预验收评估报(24#、18-4、5、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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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小苑”主体预验收评估报告
一、工程概况
“城南小苑”由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座落于城山路西侧原种场内,其中24#住宅楼、18-4#、5#、6#别墅由宏华建安公司承建,项目经理戴桂泉。
设计单位为中房建筑设计研究院,项目负责人余之华。
地质勘察单位为南通市勘察设计院,项目负责人张卫冲。
监理单位为南通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匡宇俊。
24#楼建筑面积为2287.10平方米,五层砖混结构,层高2.8米;18-4#、5#、6#楼建筑面积为934.84平方米,二层砖混结构,层高分别为3.6米、3.4米,合同造价266万,质量目标为合格。
二、工程实施情况
本工程于2002年9月10日开工,9月19日基槽验收,10月
9日基础验收通过,2003年1月14日主体封顶,历时95天。
宏华建安公司自身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管理人员素质高,质量意识强,在主体施工中能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对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及甲方、监理提出的要求能认真落实到位,他们不断提高施工质量,在文明施工方面也走到小区各施工单位的前列。
三、监理工作情况
本工程由南通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全过程的监理,组建了由总监匡宇俊,监理员殷宝文、瞿国栋,水电监秦夕林,合同信息管理曹燕组成的项目监理部。
该项目监理部从基础开挖开始进驻
工地,在监理中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设计文件及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了目标控制。
在监理过程中坚持工序报验制度,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进行全数或抽样检查,每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同时严把材料进场关,对新进场的材料进行现场抽样,经复试合格后方可同意使用,并对工程实体质量按要求进行了抽查实测。
四、综述
宏华建公司管理层责任感强,自身要求高,资料及时完整。
主体施工中能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对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及甲方、监理提出的要求认真落实到位。
对自身的不足有较好认识,在施工中不断改进,积极提高施工水平,质量稳步上升。
在模板工程仍须进一步提高。
附表一:
附表二
监理核验一览表
南通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OO三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