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中社会公益组织的作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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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基地建设,促进高技术企业的形成,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生产高质量“互联网+”绿色有机农产品。
4.3完善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组织农业合作社,绿色和有机食品公司,建立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农民网上销售网点。
加快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电子商务建设成农村物流配送节点,促进B2C,B2B,O2O等网络营销模式的发展。
4.4加强网络服务水平
将信息深入落实到村到户试点计划中,鼓励移动互联网向农民提供政策,市场,科技,保险等生产生活服务。
支持互联网公司与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合作,综合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建立农业信息检测系统,为灾害预警,农田质量检测和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提供服务和科学决策。
4.5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充分利用现有的互联网资源,建立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回溯平台,推进制度标准建设,建立产地出口和市场准入联动机制。
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利用互联网技术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细化信息管理,加快推进和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等生产信息技术,加工和流通,加强上下游的可追溯性。
系统连接和信息共享,不断拓展可追溯系统的覆盖范围,实现农副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可追溯性,实现“舌尖上的安全”。
5结论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目前,现代农业发展已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也越来越重视农业的发展。
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中国鼓励农业发展与互联网发展模式相结合,拓宽农业发展道路。
在新的农业发展模式下,继续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我国政府关心的问题之一。
为了不断推动农业快速发展,中国政府主张将现代农业发展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以达到农业快速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陈彪,苏小波.互联网+农业模式下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战略与实践路径思考[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5(22):10~11.
[2]王金凤,梁瑞华.“互联网+”现代农业探索与思考[J].经济研究导刊, 2016,No.300(19):16~19.
[3]胡娟.“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模式的探索与思考[J].农家科技旬刊,2016(6):35~36.
收稿日期:2018-7-22
作者简介:张震(1992-),男,实习研究员,本科,主要从事农业科研管理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中社会公益组织的作用研究黄赞洲(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环境影响技术评估中心,广西百色533000)
【摘要】环境影响评价中社会公益组织的作用,做了简单的论述。
公众以社会公益组织形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是更为有效和有序的参与模式,能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不过也是某些矛盾利益冲突的交汇点。
现结合实例,分析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存在的问题,提出发挥社会公益组织的作用,增强公众参与的效果。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公益组织;公众参与
【中图分类号】X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066(2018)08-0338-02
现阶段,社会经济和互联网增速发展,人们在享受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的同时,逐渐追求更高的环境质量。
互联网工具的应用,增强了公众的学习能力以及信息获取能力等,使得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公众的参与,极大程度上能够帮助相关部门发现潜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保证项目规划和建设的科学性以及针对性。
不过当前公众参与还存在着系列问题,需要探索有效的参与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问题实例分析
1.1案例概述
以某采石场工程为例,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矿石开采、破碎加工、汽车运输等。
工程占地面积较大,特别是运输路线,涉及多个村屯等居民集中点。
现结合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1.2公告方式不全面
从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际来说,由于项目位于较偏僻的农村地区,使得公示项目信息存在一定的难度,主要采取网上公告及现场张贴公告的方式。
因农村地区很多的村民为留守老人及儿童,网上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现场张贴主要利用附近村屯的公告栏开展,陆续收到村民的一些反馈意见,但更多的的是反馈征地补偿等不属于环评范畴的意见和建议。
1.3调查形式单一
此工程施工作业,涵盖的范围较广,而且施工内容比较多,作业量很大,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开展,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仅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调查形式过于单一。
除此之外,调查问卷内容设置的比较简单,难以充分反映民众的真实意见。
1.4公众参与力度不够
因项目位于农村地区,周边的居民多数外出工作,留守居民以老人和儿童为主。
因为儿童不具有法律行为能力,无法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使得此次调查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够。
除此之外,由于区域封闭,居民的教育水平相对低下,在调查时,多运用方言沟通,沟通理解存在偏差,难以充分理解公众意愿。
即使相关的文件也要求环评公示信息要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知公众,但环评文件是技术文件,与普通民众特别是农村地区的留守老人还是存在着认知上的差距,诚然这种差距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在逐步缩小。
2环境影响评价中社会公益组织的作用分析通过实例分析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极大社会公益组织在公众参与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公众参与意见的专业性以及影响力。
现结合实践,总结环境影响评价中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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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的作用,做如下论述:
2.1发挥着沟通桥梁作用
社会公益组织属于公益性组织,在组织方式以及宣传方式等方面,具有独特性。
当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信息被公布后,社会公益组织利用各种渠道,比如微信公众平台、网站论坛等,及时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信息,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及时传递给普通公众,使得公众能够全面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
结合项目业主以及编制单位制定的问卷调查,帮助公众梳理认知。
使其能够充分了解项目建设以及运营等阶段,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2.2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环境影响评价具有一定的专业性,而普通群众自身知识储备以及工作性质等,具有不同程度的局限性,使其在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难以全面认识,不能有效的消化发布的各类信息,进而无法高效参与。
然而社会公益组织中,部分人员是环境领域的专家,可以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正确的判断,为公众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高质量的技术信息服务。
2.3教育宣传作用
从社会公益组织的功能角度来说,其最传统的功能作用就是普及环境保护知识、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通过特定事件或者环境问题,增强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从工作内容角度来说,涉及到发动公众和宣传以及教育公众等,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载体,积极传播环保理念。
2.4发挥监督作用
从社会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实际情况来说,只有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期间、审批前等时间段才能够参与,加之公众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机制措施不够完善,公众的参与缺少长久性,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而社会公益组织较为稳定,能够实现建设项目的全面监督,发现建设项目实施所存在的系列环境问题,比如后续环境问题,便于对项目建设后的环境影响开展全面监督[1]。
3环境影响评价中社会公益组织参与的策略3.1改善信息获取难的情况
从当前社会公益组织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实际情况来说,面临着信息获取难的问题。
对于此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完善法律法规,强制公开信息。
社会公益组织若想获得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并非易事,需要政府的支持,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强化对信息公开的监控和管理,强制要求相关单位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除此之外,要完善奖惩措施,加大对恶意隐瞒信息的个人或者单位的处理力度,通过设置奖或补贴等方式,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进而拓展信息获得的渠道,使得社会公益组织能够从各个方面获取信息。
从目前情况看,随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文件的颁布实施,以及当前政务信息公开的机制,相关的信息公开等渠道正在逐步完善。
(2)明确规定相关要素以及范围。
要求相关单位或者个人严格按照规定,详细公开项目内容,保证项目信息的详细化以及全面化,进而保证社会公益组织能够获取完整的信息[2]。
3.2解决社会公益组织参与环境影响评价难的问题
(1)要完善经费制度。
若想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的作用,推动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开展,国家要从制度层面入手,加大物资支持力度,比如提供补贴。
除此之外,要积极鼓励社会捐助[3]。
(2)要积极构建专业人才数据库。
为了保证社会公益组织顺利开展各项工作,需要专业的人才力量支持,因此要积极吸收社会专业人才。
为了保证其能够积极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对其进行技能培训。
(3)社会公益组织要积极申请法律批准保护,并且采取恰当的手段,增加媒体曝光度,进而保证有益于环境保护的建议能够得到政府的了解以及认同,并且做出经济以及环保事业持续发展决策。
(4)在具体工作中,社会公益组织要注重强化和群众的沟通。
通过设置民意专员的方式,负责民意搜集和整理。
除此之外,要提升得自身的知名度,获得群众的信任。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常用的科学评估手段,要做到充分代表民众,从民众利益角度出发,增强参与度[4]。
3.3强化后期反馈
有关于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较多,各立法都明确
规定了,作为公众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听证是民间环保组织依法参与
环境保护的基本形式。
对于相关单位没有及时反馈的情况,则可以依
据上述规定解决。
具体来说,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需进行
两次公示;在环评文件受理审批阶段,也应进行受理公示及拟审批公
示,向公众征求意见,并根据项目的敏感程度,在环评文件编制阶段,
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听证会等。
开展听证会,主要
是组织双方进行交流,环评单位可以将意见评估具体情况,全面告知
社会公益组织,代表人员对模糊部分,可以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加以
了解,保证反馈的及时性,以免造成反馈延误或者缺失,确保民间环
境保护组织参与作用的有效发挥,保证执行力度。
除此之外,需要注
意到反馈是双向的,不仅包括主动寻求反馈,也包括主动给予反馈。
这需要业主以及环评单位能够实时反馈给社会公益组织,而社会公
益组织有权利和义务寻求反馈,不可以置之不理[5]。
4结束语
综上所述,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有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
知情权,但由于环评文件的专业性,以及普通民众,特别是农村留守
老人的认知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而社会公益组织的参与,能够起到
积极的作用。
具体体现为,发挥着沟通桥梁作用;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教育宣传作用;发挥着监督作用。
为充分发挥其作用,要改善信息获
取难的情况,解决社会公益组织参与环境影响评价难的问题。
当然,
从当前国家对环评信息公开的要求,以及颁布的一系列信息公开的
文件,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也正朝着不断趋于规范化,有法可依的
健康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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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对策研究”正式启动[J].人民长江,20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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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2011.
收稿日期:2018-7-9
作者简介:黄赞洲(1979-),男,汉族,广西昭平人,工程师,本科,主要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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