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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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总则
1.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有关责任部门及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2.1 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2.1.1 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1.2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1.3 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1.4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2 安全生产副经理:
2.2.1 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2.2.2 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2.2.3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2.2.4 负责对新工人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对各科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并检查其落实执行情况。
2.2.5 在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2.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人员:
2.3.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2.3.2 专职安全人员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安全生产管理
3.1 安全生产计划:公司应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
3.2 安全生产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3 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4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公司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5 安全生产信息公示:公司应定期公示安全生产信息,包括安全生产情况、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等。
四、安全生产奖惩
4.1 公司应设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五、附则
5.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