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人民政府关于渝万高铁沿线及忠县高铁站场管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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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人民政府关于渝万高铁沿线及忠县高铁站场管控
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忠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9.03.05
•【字号】忠府发〔2019〕9号
•【施行日期】2019.03.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铁路
正文
忠县人民政府
关于渝万高铁沿线及忠县高铁站场管控的通告
忠府发〔2019〕9号过境忠县的渝万高铁正在进行项目前期设计工作,预计今年将开工建设。
目前线路走向及忠县站场已基本确定,从忠丰公路县界附近进入忠县,途经任家镇、新生街道、白公街道、忠州街道、涂井乡、汝溪镇、野鹤镇,至万州区郭村镇进入万州境内;渝万高铁忠县站基本确定设在忠州街道南溪村南溪半岛处,即从新桥大桥经忠万路至?井小学公路右侧的南溪半岛为预选站址范围。
为保障高铁建设顺利推进及相关城市配套建设,现将管控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范围:高铁沿线用地红线范围及规划的弃土弃渣场地;高铁站场预选址范围;四公里天桥至新桥大桥至南溪大桥(及龙潭大桥)公路沿线范围;三公里车站、忠万公路、环城西路—交巡警大队—?井大桥公路、?井河及支流所围区域。
二、管控事项:严禁新建、改扩建、临时搭建建(构)筑物;沿线乡镇(街道)、各村(社区)禁止将未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进行流转(租赁),禁止延长已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的流转(租赁)期限,禁止将已承包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进行出租、入股、抵押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改变承包现状,所有土地禁止栽种非农作物及从事非农建设;户口登记机关加强涉及村(社区)户口迁入管理,除正常婚进、新生婴儿外禁止增加户口,禁止分户行为;禁止规划和审批新的产业布局、禁止新办营业执照。
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发布公告具体细化详细边界和涉及的村(社区)。
三、管控责任: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等部门按职责范围及《渝万高铁忠县沿线管控专题会议纪要》(忠府纪〔2019〕12号)认真做好渝万高铁沿线及忠县站场建控区管控工作。
各相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落实责任,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发现违法建筑、乱栽乱种等管控事项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立即拆除;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勤联动联席会机制,形成合力,履职到位。
对违反本通告精神的,将启动问责追究机制并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通告自2019年3月5日起施行。
忠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