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审批权限(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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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批权限
各部门:
结合现在机构、人员设置的现状,促进各项业务的发展,实现最佳企业利润,特制定修改更适合的财务审批权限,特将权限说明如下:
一、资金类
(一)、借款
1、各分公司、各部门在5万元以下的借款,由各分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各事业部总经理、分管的集团副总裁、财务部经理、投融资部经理、集团总裁签字生效。

2、各分公司、各部门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至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借款,由各分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各事业部总经理、分管的集团副集团总裁、财务部经理、投融资部经理、集团财务总监、集团总裁签字生效。

3、各分公司、各部门在10万元以上的借款,由各分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各事业部总经理、分管的集团副总裁、财务部经理、投融资部经理、集团财务总监、集团总裁、董事长签字生效。

4、所借款项必须在财务部经理审批的期限内报销,否则,将从当月经办人工资中扣除,并履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注:1、对外单位的拆借款项无论金额大小一律由投融资部经理、财务总监、董事长签批后,投融资部方可支付。

其他人员签批无效,投融资部不予支付。

2、公司内部员工个人性借款,只有集团总裁、董事长签批后生效,其他人员签批无效,投融资部不予支付。

(二)、工程类付款
为了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规定如下:
1、无论德仁集团作为甲方还是乙方的各项工程,受委托部门按相关法
律程序(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又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合同(或协议)后,将复印件送至相关领导(集团总裁、财务总监、各事业部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等,送集团办公室备案),支付工程款(或支付工程施工各项用款)时逐级审批。

2、各项工程出现变更,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协议),将复印件送至相关领导(集团总裁、财务总监、各事业部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等,送集团办公室备案),支付款时逐级审批。

3、凡按规定应签订合同(协议),而未签订或合同(协议)不规范的,相关领导有权拒绝审批。

根据以上规定各分公司、各部门支付机械费、材料费、人工费等工程类款项时,资金采用统一下拨制,即:各分公司、各部门付款时,需提供由各分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签字认可的付款总体计划。

根据此规定分情况制定如下:
1、付款金额在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经营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各事业部总经理、分管的集团副总裁、集团总裁签字,缺一不可;
2、付款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经营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各事业部总经理、分管的集团副总裁、集团总裁签字,缺一不可;
3、付款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由各分公司经营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各事业部总经理、分管的集团副总裁、集团总裁、董事长签字,缺一不可;
注:涉及施工项目所有付款(包含材料)必须有总裁助理签字审批。

二、费用报账
(一)、预算内费用
各分公司、各部门日常发生的办公费、通迅费、交通费等费用,实行年度预算费用核批制。

上述单位于当年12月20日前,将编制好的下年度
财务收支计划及费用预算表,由各分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各事业部总经理、分管的集团副总裁、签字认可,报财务部经理审核后,由财务总监、集团总裁、董事长会签后,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并与其年度业绩考核挂钩。

预算内费用的报账,根据费用的类别确定不同的签批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1、年度预算内费用中的办公费、通讯费、交通费部分,由分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各事业部总经理、分管的集团副总裁、财务部经理、集团总裁签批后即可支付。

2、年度预算内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用、机关不可预见费用,
(1)、单笔费用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下的,由分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各事业部总经理、分管的集团副总裁、财务部经理、集团总裁签批后即可支付。

(2)、单笔费用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分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各事业部总经理、分管的集团副总裁、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集团总裁签批后即可支付。

(3)、单笔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由分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各事业部总经理、分管的集团副总裁、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集团总裁、董事长签批后即可支付。

(二)、预算外费用
因业务增长、工程量增加等客观因素,造成年度预算费用超支的,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由各分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各事业部总经理、分管的集团副总裁、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集团总裁、董事长签批后,方可支付列账。

(三)、工程类费用
工程施工中所发生的管理等费用(含工程业务费):
(1)、单项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由各项目经理、分公司经
营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各事业部总经理、分管的集团副总裁、财务部经理、集团总裁签批后即可支付;
(2)、单项在5000元以上(不含5000元)至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由各项目经理、分公司经营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各事业部总经理、分管的集团副总裁、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集团总裁签批后即可支付。

(3)、单项在10000元以上的由各项目经理、分公司经营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各事业部总经理、分管的集团副总裁、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集团总裁、董事长签批后即可支付。

(四)、工资及工资性支出
工资及工资性支出实行年度定额控制。

即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种类对各部门、各子公司实行定岗定员,依据定岗定员和年度人员增长计划,每年12月20日前将次年的工资总额和人员增长指标报董事长审批;财务部根据人事部门提供的并经董事长批准的工资计划提留应付工资。

凡工资、加班补助、补贴等工资性质的支出均从该项目中列支,由人力资源部、行政总监、财务总监、集团总裁、董事长签批后方可支付。

如若出现任何与工资及工资性支出有关的签批不全或签批不正确的,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

(五)、购进各种设备、采购大宗物资,必须按《德仁集团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运作,同时将合同(协议)复印件送至相关领导(董事长、集团总裁、财务总监、各事业部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等),付款时逐级审批。

鉴于以上规定,根据不同的购置情况确定财务审批权限,具体规定如下:
1、物品购置
办公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办理,工机具购置统一由物资部或其授权人办理。

上述物品办公室、物资部分别建立物品领用台账,据以在年度
财务结算或工程竣工清场时清点物品。

单价在100元-10000元(含10000元)的办公用具及工机具(不含固定资产),必须先申请(业务紧急时可先电话申请再后补办手续),经所属公司(或部门)经理,各事业部总经理、分管的集团副总裁、财务部经理、集团总裁签批后,办公用具由办公室购置,工机具由物资部购置;物品报废时由使用部门或单位根据物品类别分别向办公室或物资部提出书面申请,办公室或物资部审核同意后,由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集团总裁签批后方可做报废处理,并据以购置新的物品。

2、固定资产购置
1、购置单价在10000元(不含10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公司(或部门)经理、各事业部总经理、分管的集团副总裁、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集团总裁签批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机械设备由租赁公司购置)。

2、购置单价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公司(或部门)经理、各事业部总经理、分管的集团副总裁、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集团总裁、董事长签批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机械设备由租赁公司购置)。

上述资产由财务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账,并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行管理。

(六)、董事会费用
董事会费用包括:董事长办公室所花的一切费用、董事长、副董事长个人发生的一切费用。

此项费用由经手人、董事长签批后,会计结合公司财务制度,审核票据的准确性、合法性等合再进行支付。

注:董事长个人签批的白条支付款时,要求出纳人员必须与董事长核实后方可支付。

三、工程应付款挂账类
1、各分公司、各部门在进行月度工程款挂账时,必须有核算员、项目部经理(或部门经理)、分公司经营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财务部经理、各事业部总经理、分管的集团副总裁、集团总裁助理、集团总裁签批后,会计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挂账。

2、各分公司、各部门在时行工程结算挂账时,必须有核算员、项目部经理(或部门经理)、分公司经营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各事业部总经理、分管的集团副总裁、财务部经理、集团总裁助理、财务总监、集团总裁签批后,会计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挂账。

四、日常费用每周二、五报账;材料费、人工费等工程类付款,有合同的按合条款规定的时间支付。

遇特殊情况,需上报书面申请,按程序逐级审批后,方给支付。

凡需付款的单位(或部门)必须于每周六以文字形式将下周的资金使用计划报送至投融资部,若无资金使用计划,投融资部不予支付。

在当月凡按合同(协议)要求支付工程、设备、大宗物资款的单位(或部门),必须提前5天将付款计划以文字形式报投融资部,否则投融资部不予承担滞后支付的责任。

五、为确保各项资金的支付准确无误、符合规定,对各分公司、各部门财务账务每年应不少于两次以上的内部审计,审计时由审计部提出申请,董事长指派专人进行检查,内部审计结束后,应与财务部经理交换意见后,形成书面的审计报告报董事长批阅。

六、本规定自2011年4月日起执行。

现规定与原规定有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负责解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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