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这门课程的基本特点以及学习的途径.
听《法理学》心得体会(2篇)

听《法理学》心得体会《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法律的理论基础和原则的学科。
通过学习这门课程,我对法律的本质和意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法律的规则和道德有了全新的思考。
以下是我对《法理学》课程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我对法律的定义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常常将法律与法规、制度等划等号,认为法律只是一种规范行为的规则而已。
然而,通过学习《法理学》,我意识到法律是一种具有权威性和强制力的社会规范,它不仅仅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而存在,更是为了实现公正和正义的目标。
法律的本质是一种规范行为的优先、约束行为的原则,它要求人们在行为中遵守规则和原则,以达到社会秩序和公正的目标。
其次,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我对法律的规则和道德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之前,我常常将法律与道德划分开来,认为法律只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而存在,而道德则是人们行为的准则。
然而,在学习《法理学》课程中,我了解到法律和道德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法律既包含了一定的道德规范,又有其独特的规则和制度。
法律和道德的区别在于,法律具有强制力和可执行性,而道德则更多地依赖于人们自觉的遵守。
法律的规定往往是通过立法过程来形成的,而道德则更多地是一种普遍认可和遵循的准则。
法律和道德共同组成了社会规范体系的两个重要方面,它们相互影响、相互补充,共同实现社会公正和个人幸福的目标。
此外,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我对法律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法律的正当性指的是法律是否符合公正和正义的标准,是否得到人们的认可和尊重;而法律的合理性是指法律是否能够实现其制定的目标,是否能够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在这门课程中,我们学习了众多法律理论家的观点和论述,了解了不同的法律理论和思潮。
通过比较和分析,我意识到法律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和发展而变化的。
法律的正当性和合理性需要不断地与社会的需要和价值观相适应,才能真正发挥法律制度的作用。
法理学课程大纲

法理学课程大纲引言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基础课程,旨在使学生全面理解法律的本质、原则和逻辑,在法学领域发展扎实的思维能力和分析能力。
本课程大纲将介绍法理学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教学目标和评估方法,以帮助学生全面理解课程要求和学习重点。
一、课程介绍1.1 课程名称:法理学1.2 主要内容:法律的成因和本质;法律的分类和层级;法律解释的理论和方法;法律推理和法律证据的构成;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关系等。
1.3 开课学期:法学专业大三下学期1.4 上课方式:授课+讨论+案例分析二、教学目标2.1 知识目标:a) 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和法律系统的组成;b) 掌握法律解释的理论和方法;c) 了解法律推理和法律证据的构成;d) 理解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之间的关系。
2.2 能力目标:a) 发展扎实的法律分析和逻辑推理能力;b) 培养独立思考和问题解决的能力;c) 提高法律表达和写作能力;d) 培养团队合作和案例分析的能力。
三、课程大纲3.1 法律的成因和本质a) 自然法和人造法的概念和区别;b) 法律的目的和功能;c)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3.2 法律的分类和层级a) 国家法和国际法的概念和特点;b) 权力法和契约法的区别;c) 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的组成。
3.3 法律解释的理论和方法a) 文本解释和评价解释的概念;b) 意图解释和历史解释的区别;c) 法官主义和立法主义的辩论。
3.4 法律推理和法律证据的构成a) 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的基本原理;b) 法律证据的分类和鉴别;c) 证据推理和证明责任的认定。
3.5 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关系a) 法律原则的概念和作用;b) 法律规则的层级和适用。
四、教学方法4.1 授课a) 系统讲授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b) 分析法律案例,探讨并理解法律推理和证据构成;c) 引导学生理解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关系。
4.2 讨论a) 分组讨论与案例分析;b) 学生互动,分享不同的观点与解释;c) 强化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如何学好法理学

如何学好法理学法理学是一门基础学科,它研究的内容涉及法学学科中的一般性问题特别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形式、作用、发展、制定和实施等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
与其他部门法学相比较,法理学有它自己的特点。
首先,法理学这门课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抽象性,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法律现象和实务距离要远一些,学习起来可能会觉得有些枯燥,有些自学者甚至把这门课视为畏途,给复习和考试带来消极影响,这正是自学者们需要尽力甩掉的一个心理包袱。
其实,只要肯下功夫,而且复习得法,法理学这门课就不难通过。
首先,学好、考好法理学的第一要点是,学会使用《法理学自学考试大纲》,在《法理学自学考试大纲》的指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教材的内容只有这样,才能有的放矢,提高效率。
《法理学自学考试大纲》是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要求和法理学课程的特点,以普通高校法律专业相同课程结业水平为参照标准研究制定的。
第一,该大纲对教材内容进行了提纲挈领式的概述,把各章节的内容予以提炼浓缩。
所以,考生如果在学习教材之前先认真阅读一遍大纲,然后逐章逐节对照着大纲上的知识要点,有针对性地阅读教材,那么就有助于获得一个整体印象和重点提示,为进一步深入地学习课程内容提供背景材料;第二,该大纲指出了每一章中要考核的知识要点,便于考生有所侧重地学习教材,这样就可以避免摊子铺得过大,又不得要领,以致于力量分散,影响复习效果;能够识别记忆。
总之,记忆越清晰越确切,对答好考试题目越有利,尤其是像填空题、判断题、名词解释题这类题目。
需要领会的内容则多涉及法学原理、基本原则、关于法律现象的认识、评价等具有理论深度的知识,复习起来相对要有一些难度,光靠死记硬背行不通,这就要求自学者对教材内容有个整体的把握,断章取义、机械记忆的做法要不得,一定要在理解的基础上综合记忆和融汇贯通,这样才能举一反三、处变不惊。
至于要达到能够把所学知识与实际相结合或运用到现实中去的较高要求,那么自学者不仅要理解和领会课本上的知识,而且要能够对现实问题予以思考,用所学理论尝试着去解释、解答这类问题,这是对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独立思考能力的训练和考查,考生应该能够做到立足于教材,对相关理论所涉及到的现实问题作进一步的深入思考,这种思维方法对于解答判断题选择题和论述题都是非常有益的。
《法理学》课程说明.

《法理学》课程说明
《法理学》是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的基础必修课。
法理学是研究各种法律现象的共同性问题的一门理论法学,开设本课程,旨在使学生初步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认识法的一般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法的一般规律及其特殊表现,并为学习其他法学分支学科打下理论基础。
《法理学》的教学内容大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关于法的基本原理,一部分则是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
在第一部分中,涉及到有关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内容比较抽象,理论化程度高,是本门课程的难点和重点;在第二部分中,重点介绍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法的理论,主要包括法的创制、法的实施、法律关系、法律意识、法律责任、法律监督等内容。
《法理学》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统设课程,全国电大使用统一的课程名称、使用统一的教材、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和考核说明、考试采用统一试卷、评卷执行统一标准。
《法理学》教学大纲2024

《法理学》教学大纲(2024)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法理学课程性质:基础必修课开课时间:第一学期开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学时 /学分:56学时/3学分二、课程目标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达成以下目标:课程目标1:树立法治信仰。
使学生认识到法治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和促进社会公正的作用。
引导学生理解法律的内在价值,包括正义、公平、自由等,并将其内化为个人行为准则。
课程目标2:掌握法理知识体系。
掌握法律体系、法律渊源、法律关系、法律效力、法律责任等基础概念。
了解法律的历史发展脉络。
理解法律的制定、实施、监督、遵守等环节的特点、原则、程序等知识。
课程目标3:掌握法理分析方法。
形成运用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比较等分析方法的初步意识和能力,引导学生将法理学与其他学科知识相结合,形成跨学科的思维视角。
四、课程目标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的对应关系五、课程目标与考核内容方式的对应关系六、课程成绩评定与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法1.成绩评定方式(百分制)课程总成绩 =期末考核总成绩(百分制)×60% +所有过程性考核总成绩(百分制)×40%2.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式七、考核标准八、课程学习资源(一)教材《法理学》编写组:《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二)主要参考书目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付子堂:《法理学初阶》(第二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赵震江、付子堂:《现代法理学》,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法律出版社,。
1997。
朱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梁治平:《法律解释问题》,法律出版社, 1997。
学习_法理学_的五种方法

学习《法理学》的五种方法刘国利我在从事法理学教学、自学考试辅导和阅卷工作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关于法理学学习方法的一些认识。
现提供给大家,希望对大家学习和应试有所帮助。
一、联想学习联想学习法由下列具体方法组成:1、相同联想。
相同联想是指找到两个知识点的相似性,从而在思想上将它们联系在一起。
例如,关于法律规范,有两种分类:第一,根据行为模式的不同,可分为授权性规范、命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第二,根据法律效力的强弱可分为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根据相同联想,这两种分类之间具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关于特殊主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授权性规范+命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强行性规范;关于一般主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主体)的授权性规范=任意性规范。
2、相异联想。
相异联想是指找到两个知识点的差异,从而在思想上将它们区别开来。
例如,经常有考生将“说明我国的法的渊源的分类”和“说明我国的法律体系”两个问题混淆起来。
应通过深入理解两个概念将这两个问题区别开来:回答前一个问题要列举我国的法源有哪些,回答后一个问题要列举我国的部门法有哪些。
在答以上两个问题时,有些考生不能区分法律渊源意义上的“宪法”和法律体系意义上的“宪法”,从而不得要领。
说明法律渊源意义上的“宪法”关键是要包括宪法的制定者是谁和宪法的效力如何。
说明法律体系意义上的“宪法”关键是要说明宪法包括法典式文件和宪法的子部门法两部分内容。
3、因果联想。
因果联想是指找到两个知识点的因果关系,从而在思想上将它们联系在一起。
例如,说明我国的立法体制”和“说明我国的法的渊源的分类”这两个问题就具有因果关系。
因为,立法机关的权威决定了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立法机关的权威越高,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就越高,反之就越低。
在立法体制意义上,立法机关的权威由高到低依次为: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地方国家机关。
与此相对应,在法源意义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由高到低依次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法理学》讲课提纲(张文显)

一、学习这门课的总体要求比较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规律。
对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有较深入的理解本课程的特点:1、是一门理论性较强的学科。
全面系统地研究法的一般理论。
重点又是研究中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理论2、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第一编法学导论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一、法学的研究对象(一)什么是法学?法学,是以一切涉法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二)法学的研究对象法这一特定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二、法学体系(一)什么是法学体系法学体系:是指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科,使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如何划分法学的分支学科?1、国外法学的划分2、我国法学的划分分成9个分支学科国内法学、国际法学、法律史学、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立法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社会学、理论法学和法学的边缘学科国内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等第二层次分科;民法学:民法通则、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继承法等等第三层次分科。
第二节法学的历史一、西方法学的历史:1、古希腊时期——没有形成独立的法学2、古罗马时期——是西方法律制度发展的顶峰。
第一次形成了职业法学家集团,公元6世纪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系统编纂的罗马法3、西欧封建制社会的法学公元476年——1640年奥古斯丁——君权神授论托马斯.阿奎那——上帝主宰一切注释法学派人文主义法学派4、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法学17、18世纪西方法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两大法系形成。
二、中国法学的历史1、夏商周奴隶制时期法学萌芽2、春秋战国时期形成3、西汉至清代中期儒家所主张的人治、德治、礼治思想占了统治地位4、清末至中华民国从中西方法学的历史中,可以看出:法学的产生法学产生的条件条件:⑴法律的形成(成文法的出现)⑵职业法学者阶层的形成第三节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一、法学与哲学任何阶级的法学都是以一定的哲学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为法学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
《法理学》课程的性质、教学目标、教学方法

法理学教案《法理学》课程的性质、教学目标、教学方法1、《法理学》是法学教育的主干(核心)课程之一,属于整个法学体系中的理论学科。
它研究法律的基本理论,探索法律的价值、法律运行,揭示法律发展的一门基础性学科。
法理学不是研究某一具体的法律部门或某项法律规则的具体问题,但对于学生学习宪法、刑法、民商法、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等部门法学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
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课程,对于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将具有根本性、基础性的作用,也是法律职业者要做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工作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
2、《法理学》是法学教育的基础课程,一般安排在四年制法学本科的第一学年。
但是《法理学》课程涉及到法学基本知识的范围十分广泛,大致可以涵盖法学学科的所有内容。
在教学过程中,要突出《法理学》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传授。
因此,《法理学》课程的目标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对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内容有所了解,能够掌握《法理学》中最一般的理论知识,掌握法学理论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培养职业的法律素质,并能够结合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实践,初步学会运用法学理论来分析法律现象,并学好其他法学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
3、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运用案例、对话与讨论的方法,提高学生学习法理学的兴趣。
注重学生法学思维的启迪,通过生动的案例教学与讨论让学生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要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一编法学导论导论部分对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体系、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法学教育、法学历史及其方法论做了介绍与分析。
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学科分类、法学教育的目标与功能、当代法学教育的基本情况,认识法学与其他人文学科的关系,认识并掌握法学教育对一名以后将从事法学职业学生的重要意义。
【教学重点和难点】本章的教学重点和难点是法学学科的分类、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素质教育以及高素质公民的培养。
《法理学》学习心得

《法理学》学习心得《法理学》是一门对法律进行理论探讨和分析的学科,通过学习这门课程,我对法律的本质、目的以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在学习过程中,我深感这门课程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下面是我对《法理学》学习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法理学》要注重思辨和抽象能力的培养。
作为一门理论学科,法理学需要对抽象概念进行分析和评价,同时还要进行法律原则的推理和论证。
这要求学习者具备较强的思辨和抽象能力,能够把握法律概念的本质和内涵。
在学习过程中,我会尝试用自己的言辞对法律问题进行解析和评价,以培养自己的思维能力。
其次,学习《法理学》要注重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和反思。
法律是社会的一种规范性行为,它对社会生活具有重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通过学习《法理学》,我对法律的制定、解释和适用等方面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尤其对于一些具有争议性的法律问题,我会尝试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并反思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和完善性。
通过这样的学习方式,我可以从中发现法律制度中的潜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再次,学习《法理学》要注重对法律价值观的思考和认识。
法律不仅是一种规范,更是一种价值观。
通过学习《法理学》,我了解到法律所追求的价值观念,如公正、平等、效率等。
这些价值观不仅是法律的基础,也是法律的目标。
在学习过程中,我会思考这些价值观的合理性和优先级,以及如何在实践中平衡不同的法律价值观。
通过这样的思考,我可以对法律的运行和发展有更深入的理解,并在实践中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最后,学习《法理学》要注重实践和案例分析的结合。
法理学的研究不能脱离实际的法律问题,只有结合实际的法律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才能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原理。
在学习过程中,我会尝试以实际案例为基础,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并运用所学的法理学知识进行解析和评价。
通过这样的实践和案例分析,我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记忆所学的法理学知识,并且能够在实际生活中更好地运用它们。
综上所述,学习《法理学》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需要注重思辨和抽象能力的培养,注重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和反思,注重对法律价值观的思考和认识,以及注重实践和案例分析的结合。
《法理学》学习指南

国家精品课程法理学学习指南一、课程的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本课程的重点为法的本质、法的价值、法的范畴。
难点为法的本质与法的价值。
具体如下:1、法学的品格、精髓。
将对法学的地位、作用和意义的传统分析提升到依法治国、人权保障与社会正义的高度分析,提出法学是治国之学、强国之学、权利之学、正义之学。
2、法学方法论,包括法律学习、研究方法与法律实践方法。
通过开展专项研究,讲授方法论这一课程内容,强化学生的法律方法意识。
3、法与正义的关系。
讨论、分析与研究法的正义价值及正义的法律保障之间的互动特别是联系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的协调、均衡发展,认清个体正义与社会正义的关系,促进社会正义的实现。
4、法与人权的关系。
准确地进行法律价值体系的层次划分与价值排序,明确人权是法的终极价值,实现人权的法律救济是人权与法律关系理性展开的必然要求。
5、司法本质及司法改革与司法正义。
法的出路在于司法运用,司法改革是理论与现实中的一个共同焦点,应从分析司法权的本质这一基本理论问题入手,来探明司法改革的目标、理念与模式、措施。
6、法治含义、模式及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任务与战略。
教育学生厘清法治与人治、法治与法制的区别,在了解与初步比较不同法治模式的前提下,结合中国国情重点解决当代中国法治发展所面临的紧迫问题如路径选择、具体步骤与途径。
二、建议与指导法理学作为一门基础学科,对于训练法学思维,扎实基础理论,进而学习部门法学,都有莫大益处。
法理学是对各法学学科内容的高度概括,学好法理学需要勤于思考,将思辨作为一种习惯。
法学是一门以实践和经验为主的学科,但是法理学却要求拥有不错的理论功底,鉴于现代法学发源于西方,所以在学习法理学的时候,我们应该要认真学习西方的理论,晚生外发型的中国现代化的进程来说,尽快地掌握西方社会已经证明行之有效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理论,这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我们又不能局限于照搬西方法律,应该扎根中国本土法律资源。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视中国的法律历史,正视中国的社会实际,借鉴西方又突出特色,真正做到法学基本理论与中国现实相结合。
法理学考研知识点总结归纳

法理学考研知识点总结归纳法理学是法学专业中的一门重要课程,也是考研中的一项必备知识。
在准备法理学的考研过程中,我们需要掌握一些重要的知识点,以便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本文将对法理学考研知识点进行总结归纳,帮助大家更好地复习和理解相关内容。
一、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特点法理学是研究法的理性基础和法的本质特征的学科,它关注法的规范性、合理性和价值性。
在法理学中,我们需要理解以下概念:1. 法的规范性: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它对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2. 法的合理性:法律应当符合理性原则,符合人类理性的需求和利益。
3. 法的价值性:法律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服务于社会公正、秩序和稳定。
法理学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理论性:法理学是对法的理性分析,是对法的本质和规范性的理论研究。
2. 综合性:法理学综合运用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等多种学科的理论和方法。
3. 历史性:法理学的发展与法的历史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也是法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法律理论与法律系统法律理论是法理学的基础,它是对法律本质的抽象概括和系统化的表达。
在法律理论中,我们需要了解以下知识点:1. 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具有强制性、普遍性、规范性和一般性等基本特征。
2. 法律的分类:根据法律的不同内容和性质,法律可以分为宪法、民法、刑法、商法等不同类别。
3. 法律的层级结构:法律在不同层级上有一定的关系和依存。
比如宪法是最高法律,下面是法律总则、行政法、民法等。
法律系统是由大量法律规范构成的有机整体,它是通过层层衔接、相互关联而形成的。
理解法律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对法律人士来说非常重要。
三、法律解释与法学方法法律解释是对法律规范进行理解、解释和适用的过程,它是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了解以下内容对于法律解释非常有帮助:1. 法律解释的对象和内容: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范,包括法律条文和法律制度。
法律解释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的词义、立法意图和法律精神等。
法理学学习方法

法理学学习方法法理学“枯燥乏味”,内容感到很难和无从下手,难就难在它的抽象性上,即它没有直接的法律条文可资援用,其学习好坏完全在于一般通行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意在提高我们的法理学素养。
,该学科基本概念较多,易为混淆的司法考试知识点也很繁杂,因此对学法人来说法理学考试内容复习难度较大,总令人觉得无从把握。
但另一方面,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修养,又是学法人学好法律必备的基本功之一。
学好这部分内容,不仅直接惠及该部分的试题,对于其他部门法的理解、掌握和相应的试题作答,都是大有益处的。
具体来看,对法理学这座大山,应当采取何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呢?一、找准方向,把书读薄从所考的内容看,司法考试已从单纯的死记硬背发展到稍加理解和运用,但范围始终囿于教材之内。
从历届律考、司法考试真题来看,法理部分较为侧重的考点包括:1.法的一般理论:法的定义、分类、作用、功能、法与国家、法与道德、法与政治等。
2. 法的历史发展:法的起源、法系、当代资本主义法的变化、法的继承、法的移植等。
3. 法的形式和法的实施: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渊源、法的制定、效力、法律规定、法的适用、法律解释、法律关系、法律监督等。
4. 法学思潮与法学流派。
因此,在复习教材时应采取有重点的识记方法,即在通读一遍的基础上,做做历年司法考试真题以检查记忆程度,然后把遗漏的部分标识在教材相应位置,再结合考点内容开始第二轮的看教材,这种针对性既节约了看书时间,又提高了看书效率,无形中就把教材变薄了。
二、避难就易,抓住重点有一句谚语说:“河水之所以能够到达大海,是因为它善于避开坚硬的石头。
”对于广大考生来说,学习法理学知识的目的不是想做这方面的研究,而是为了尽量全部拿到考分,通过考试。
所以在复习过程中,考生没有必要就一些法理理论上的难点和热点寻根究底,因为这些问题往往是法学界尚未定论的内容,如果你非要深挖个究竟,就很浪费时间和精力。
例如这样一个问题:“国家与法之间为什么不是因果关系?”说实话,回答这个问题涉及到原因是什么?结果是什么?因果关系是什么?国家是什么?法是什么等一系列基本法学概念,其中的任何一个问题都可以写一篇洋洋洒洒几万字的论文。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法理学学习心得:《法理学》是很多大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 很多学生都感觉难学、难懂。
其实,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明确以下的认识, 然后再采取适当的方法:第一, 理论大多人们的实践总结所得。
由于学生大多没有实践经历或没有从法律角度观察现实的习惯, 所以, 对法的理论理解有难度属于在所难免!但是, 为了学习具体法律务必首先解决对法的认识论问题。
而法理学恰恰是能够带给法的基本理论的学科, 不开该课是法学专业知识的缺失。
因此, 在对学习该课的期望值上, 就不能定位过高。
我们老师一般开玩笑说, 大一学法理就是灌灌耳音。
对于学生来说, 掌握基本的理论要点就能够了。
其它的时间就是在课堂听听老师介绍各家的学说、课下看看经典的法学著作、翻翻法律类杂志。
比如我在大一的时候, 就看完了毛选、马恩选、《法的精神》、很多版本的法理教材、罗素尼采等西方学者的代表作。
第二, 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初学法理的人, 总想弄明白每句话的内涵, 总想对法律有个总体的认识。
其情绪能够理解, 但这个愿望不大可能在大学第一学期实现的。
任何学科的知识体系是由很多资料甚至领域构成的, 法理学也是如此。
大学第一学期所讲授到的资料只是法理学的一部分, 个性是很多时候, 也是极个别学者的一部分思想。
能把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知识点搞明白就是不小的收获, 对法理的理解还要靠以后的学习和实践来体会加深。
很多学生毕业实习回来, 要求学校再开专题讲座, 讲授法理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就是因为他们在实践中发现了一些问题, 不是法律条文能解决的问题, 需要在理论上加以解释。
为此, 有的大学在最后一学期课堂教学中, 再开有关法理的课, 如《法学进阶》。
就是一个知识理论再回炉的过程, 是一个加深认识的过程。
第三, 勤于思考、善于应用是学习的动力。
法理学的知识是理论性很强的体系, 对理论最好的学习, 就是不断将所学到的理论与现实结合起来去验证, 得到验证的快乐就是学习的快乐。
《法理学》这门课程的基本特点以及学习的途径

《法理学》这门课程的基本特点以及学习的途径摘要:法理学这门课程具有三种基本的属性:法律性、理论性和学术性。
相应的要求同学们掌握法律思维的特点,学会法律思维,具有较强的理论思维能力以及较高的学术素养。
学习途径主要包括学习西方法学理论,扎根本土资源,学习法律史以及关注现实等。
关键词:法律性;理论性;学术性;法律史;现实生活在教学过程中,我发现不少同学感到法理学这门课比较抽象,难懂,不容易理解和掌握,从而在学习过程中产生了畏难情绪。
同时,在同学们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视部门法学课程,而相对轻视法理学课程的倾向。
这也许是由于法理学与社会现实距离比较远,对同学们毕业以后找工作关系不大的缘故。
这两种情况对法理学的学习产生了不利的影响,长远来看势必会影响同学们法学整体素质的提高。
有不少同学曾向我请教“法理学这门课到底应该如何学习”的问题。
我感到自己有责任整理自己的思路,与同学们进行交流,给同学们一些启发和帮助。
如何学习法理学,这确实是一个不容易讲清楚的问题。
下面我主要根据个人多年来在法理学的学习、研究及教学过程中的一些体会,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供同学们参考。
一、《法理学》的基本特点要搞好法理学的学习,关键是在掌握相应知识的前提下,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具体讲是法理学所特有的思维能力。
这首先要清楚法理学这门课程本身的属性特征,然后才能采取相应的学习方法。
我个人认为法理学主要具有以下三个突出的基本属性:“法”性、“理”性和“学”性,也就是法律性、理论性、学术性。
法理学是这三种基本属性的有机结合。
这就要求同学们对何谓“法律思维”,何谓“理论思维”、何谓“学术思维”,以及它们的基本特点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一)法理学的法律性从课程分类上来讲,法理学首先是一门法学课程,具有法律性。
这一属性使它与自然科学、现代汉语、计算机、政治学、伦理学等其他课程区别开来。
这里的法律性,主要是指法律学习需要具有一种特殊的法律思维的方式,象西方国家通常所说的那样,法科学生要学会“thinking like a lawyer”,即象律师那样思维。
法理学课程心得体会

法理学课程心得体会法理学是法学专业中一门非常重要的基础课程。
在经过几个月的学习后,我在法理学课程中有了一些深刻的体会和心得。
以下是我对这门课程的一些思考和总结。
对法理学的初步理解在开始学习法理学之前,我对这门课程并没有太多的了解。
然而,通过听课和阅读相关资料,我逐渐认识到,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法律内在本质和原理的学科。
它不仅关注法律的规范作用,还包括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的目的和价值等内容。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法律的逻辑结构和发展规律,它通过对法律的分析和解释,为法学提供了理论基础。
融合理论与实践的课堂教学在法理学课程中,教师采用了一种融合理论与实践的教学方法。
不仅通过理论讲授,还包括案例分析和讨论等实践活动。
这种教学方法使我深深感受到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相互关联和相互促进。
通过案例分析,我可以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从中发现理论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
同时,实践也为理论提供了反馈和验证。
这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我对法理学的学习更加深入和全面。
强调思辨与批判精神的培养法理学注重思辨和批判精神的培养,要求学生能够在学习过程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观点。
在课堂上,教师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和发表自己的意见。
这种培养思辨和批判精神的教学方式,不仅增强了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还培养了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通过反复的思考和批判,我对法理学中的一些观点和理论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拓宽法律视野,提升法律素养法理学课程的学习,不仅是对法学知识和理论的学习,更是一种拓宽法律视野、提升法律素养的过程。
通过学习法理学,我进一步认识到法律的内在价值和意义,深入理解了法律与社会、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关系。
同时,法理学还对我今后法学研究和实践活动提供了指导和参考,提高了我对法律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
这使我在今后的学习和研究中更加具备了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
结语通过对法理学课程的学习,我不仅扩大了对法学领域的认识,还培养了批判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法理学课程简介

法理学课程简介法理学是法学的一个理论学科,也是法学教育的一门基础课程,是一门专门训练学生法律思维的基本技能和理论思维方式的学科与课程,是法学教育的一门基础课程和核心主干课程。
法理学一般安排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讲授,其教学目的是训练学生的法律理论思维能力,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在回答“法律是什么”的问题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有关法的一般原理的理论和学说,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法律理论,以使学生能够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方法以及吸收、借鉴其他法律理论中的积极因素去分析、解决当前我国法治建设中的各种法律理论问题。
它的基本内容包括法理学的含义、法理学的产生、法理学的方法与学派、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特点、法律的性质、法律的价值、法律的特征、法律的产生、法律的演进与发展、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关系、法律方法、法治与法治国家等。
该部分以理论思维能力的训练为主,所以,鼓励学生通过积极的讨论和参与,发挥创造性思维的作用,掌握相关的法律理论和学说,形成并能够运用自己的理论见解思考、解决具体复杂的法律问题。
Jurisprudence Course DescriptionJurisprudence whic belongs to the theoretical disciplin of Law is a foundation of the legal education courses. It is a course which specialize trainned the basic skills of the students' legal thinking and theoretical way of thinking. It is also a core of the main coursof Legal Education. Jurisprudence curriculum is general arranged in the first semester of freshman year , its teaching aim is training students thinking ability of the legal theory , helping students understand and master the various theories on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the method and theory in the process of finding the answer “what islaw” ,especially the legal theory of marxism, which is enable students to combine the experience of building socialist rule of law in our country ,by the fundamental position of marxism, the basic method and the absorption and reference to other positive factors in the legal theory to analyze and solve the current theories of law problems inlegal construction in our country. Its basic content includes the meaning of jurisprudence, the generation of jurisprudence, the jurisprudence method and the school, the characteristics of marxist jurisprudence, legal nature, legal value, legal characteristics, the formation, evolu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law, legal and other social phenomena, 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w and other social norms, legal method, the rule of law and the rule of law country, and so on. This part mainly emphasize on theoretical thinking ability training, therefore, encouraging students through active discussions and participation and giving play to the role of creative thinking to master the related legal theory and doctrine, and to solve specific and complex legal problems by their own theoretical insights .。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理学》这门课程的基本特点以及学习的途径
2008-01-20
摘要:法理学这门课程具有三种基本的属性:法律性、理论性和学术性。
相应的要求同学们掌握法律思维的特点,学会法律思维,具有较强的理论思维能力以及较高的学术素养。
学习途径主要包括学习西方法学理论,扎根本土资源,学习法律史以及关注现实等。
关键词:法律性;理论性;学术性;法律史;现实生活
在教学过程中,我发现不少同学感到法理学这门课比较抽象,难懂,不容易理解和掌握,从而在学习过程中产生了畏难情绪。
同时,在同学们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视部门法学课程,而相对轻视法理学课程的倾向。
这也许是由于法理学与社会现实距离比较远,对同学们毕业以后找工作关系不大的缘故。
这两种情况对法理学的学习产生了不利的影响,长远来看势必会影响同学们法学整体素质的提高。
有不少同学曾向我请教“法理学这门课到底应该如何学习”的问题。
我感到自己有责任整理自己的思路,与同学们进行交流,给同学们一些启发和帮助。
如何学习法理学,这确实是一个不容易讲清楚的问题。
下面我主要根据个人多年来在法理学的学习、研究及教学过程中的一些体会,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供同学们参考。
一、《法理学》的基本特点要搞好法理学的学习,关键是在掌握相应知识的前提下,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具体讲是法理学所特有的思维能力。
这首先要清楚法理学这门课程本身的属性特征,然后才能采取相应的学习方法。
我个人认为法理学主要具有以下三个突出的基本属性:“法”性、“理”性和“学”性,也就是法律性、理论性、学术性。
法理学是这三种基本属性的有机结合。
这就要求同学们对何谓“法律思维”,何谓“理论思维”、何谓“学术思维”,以及它们的基本特点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一)法理学的法律性从课程分类上来讲,法理学首先是一门法学课程,具有法律性。
这一属性使它与自然科学、现代汉语、计算机、政治学、伦理学等其他课程区别开来。
这里的法律性,主要是指法律学习需要具有一种特殊的法律思维的'方式,象西方国家通常所说的那样,法科学生要学会“thinking like a lawyer”,即象律师那样思维。
同学们训练自己法律思维的过程并不象在一张白纸上绘画一样,而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清理”或“颠覆”自己已有的科学思维、道德思维以及政治思维的过程。
1、法律思维不同于科学思维尽管也有不少人称法律为科学,如我国西北政法学院的刊物的名称就是《法律科学》,但严格来讲,法律这门学问,法
律史除外,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科学。
法律属于人文学科(英文为“liberal arts”)的范畴,具有艺术属性。
法律,尤其是法理学,与哲学、美学类似,不可能象数学那样精确地进行研究。
法律工作者决不是“输入案件证据和法律条文,输出法律意见”的“三段论”机器。
他们的工作必须强调时效性、可操作性,这与传统观念差别很大。
中国人在传统观念上坚持机械的“可知论”:如“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错必改”、“违法必究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