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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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

周澍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强调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号召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身活动场所是广大群众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活动的重要阵地,也是开展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基本物质保障。随着我盟广大城乡群众体育健身意识不断增强,参与健身人数不断增加,2008年全盟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有64.3万人,占全盟总人口38.85%以上。与此同时,我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严重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与广大群众的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不相适应,成为制约我盟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一大瓶颈问题。

一、全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的现状

(一)全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的基本状况

根据2004年全国第五次体育场地普查的数据统计,全盟共有标准体育场地1495个,非标准体育场地397个。其中,教育系统为1577个,占总数的83%,为体育场地主要所有者,体育系统为58个,占总数的3%,其他系统为257个,占总数的14%。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2.6平方米。由于城镇的学校和机关单位体育活动场所大多仅限于内部使用,不对外开放,现有能用于全民健身活动场所主要是为数不多的健身广场和公园。

全国第五次体育场地普查兴安盟汇总表(2004年8月)

截至2008年底,我盟拥有各类体育场地约1622个,平均每万人仅拥有9.6个,其中,室内体育场所131个,室外体育场所1478个。全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与全国体育场地“五普”时有一些变化,主要是近年来有流失现象,新建的较少。加上设施布局不合理、开放利用率低、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等因素,现有全民健身活动场所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

全盟室内全民健身场地情况调查汇总表(2009年3月)

全盟室外全民健身活动场所调查汇总表(2009年3月)

(二)我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总体情况分析

1、全民健身活动场所数量较少,

受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因素的影响,政府对体育设施的投入还十分有限,体育设施的数量和人均占有场地面积仍然较少,尤其是公共体育设施仍然十分短缺。各城关镇的公共体育场较少,人们健身只能集中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健身广场内,人满为患,拥挤不堪。

全盟各苏木乡镇在全民健身场所基本建有“一场一房”,即一个篮球场(非标准的较多)和一个健身房(文体活动室),但文体活动室大多数为综合性的,体育功能没有能够很好地体现出来,有的没有配臵体育健身器材,有的健身器材闲臵。

2、全民健身活动场所质量不高

同样受经济和社会发展因素的影响,全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的总

体质量较差,许多体育设施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兴建的,已显陈旧。有的年久失修,破损严重,不能正常开展活动。全盟现只有乌兰浩特一中和成吉思汗赛马场内有两个标准的塑胶田径场,各城关镇普遍缺少标准的公共体育场馆。

3、农村体育设施有流失现象

自2006年我区农牧民健身工程建设在我盟开展以来,我盟已经完成了73个行政村工程项目的施工。充实完善了我盟农村牧区的体育活动场所,呈现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的良好态势。但另一方面,通过调研发现,全盟各嘎查村的全民健身活动场所绝大部分是依托学校,有的在村委会大院,只有少部分有体育文化广场或活动室。广大农牧民开展健身活动主要利用中心校的场地。近年来,随着教育资源的整合,大部分村级学校或撤或并,乡镇一级只保留一所中心校,这样就导致原有的体育活动场所和器材大部分流失。如突泉县水泉镇,学校撤并之后,现只保留一所中心校。全镇体育活动场所只剩下3个篮球场。目前,全盟村级体育活动场所由学校撤并前的619个减少到现在的392个。

(三)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人群及健身项目情况

我盟参加体育活动人群中,老年人约占20%,中年人约占47%,青少年约占33%。在全民健身活动项目的选择上,城镇以健身操,大秧歌、快步走、篮球、乒乓球、网球、门球、太极拳为主;乡镇以大秧歌、篮球、乒乓球、羽毛球为主。青少年多参加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老年人和中年人多参加健身操,大秧歌、太极拳等项目。

由于我盟室内体育健身场所数量较少,不能满足广大群众冬季严寒及大风雨雪等天气条件下的健身需求,我盟广大群众的体育健身活动多为季节性的。

二、全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建设的方向和目标

目前,为满足我盟广大城乡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加快我盟全民健身场所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重点考虑。一是活动场所容纳健身人群的数量及健身项目的需求。对外开放的公共体育场和健身广场应是最佳选择。二是从国家所倡导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上合理布局,做好各城关镇体育活动场所的科学规划。三是从我盟现有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

具体目标:全盟六个城关镇各办事处中的每个社区都应就近就便建设一个小型健身广场(2000平以上),配臵健身器材,包括健身路径及小篮球板(半场)等,开展球类活动及其他健身活动;乡镇苏木一级,应考虑建设一批以标准的篮球场为主体的农民健身广场(3000平以上),老年门球场,并为活动室配臵标准的活动器材,基本达到一室二场。各嘎查村都要按照农牧民健身工程的标准相继筹建农民篮球场和乒乓球室,保证农牧民群众都要有活动场地。力争尽早覆盖全盟所有的行政村。

三、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各地重视程度不够均衡。一些地方没有能够从改善民生的角度,将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发展规划,纳入党政部门议事日程,在住宅区开发建设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体育活动场所建设。二是全民

健身场所建设用地明显不足。

现各城关镇体育用地普遍紧张。农村体育场地有挤占挪用现象。三是建设资金投入不足。近年来,全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较少,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自身财力无法解决建设资金问题。

四、解决我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我们认为,解决我盟全民健身活动场所问题,应在满足广大群众普遍性、一般性的同时,探求满足需求多样化、个性化的发展方法。

(一)国家、自治区有关全民健身健身活动场所建设的政策依据2006年中央1号文件中指出要“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各级财政要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08年中央1号文件中提出要“广泛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开展农民健身活动”。2009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

《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农牧业基础建设促进农牧业发展农牧民增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意见》(内党发[2008]1号)指出,要“切实推进农村牧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和谐社会建设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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