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落实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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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淘汰落后产

能专项行动落实情况汇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验收之年。我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现将我县淘汰落后产能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行动落实基本情况

1.钢铁行业。经再次排查,目前我县无使用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30吨及以下电炉等淘汰落后设备的钢铁冶炼企业。为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我局联合各乡镇每月对县内有中频炉设备和用电异常企业实行巡查。

2.水泥行业。我县目前仅有有限公司一家粉磨站,该企业有一条φ

3.2米×13米的高细节能磨生产线,目前没有窑径3米及以下水泥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直径3米以下水泥磨粉等淘汰落后设备。2018年该企业通过省节能监察总队的节能监察,产品能耗水平符合标准,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良好。

3.平板玻璃行业。我县目前无平板玻璃行业企业。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淘汰冶炼厂落后产能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阶段成果,但实际工作碰到一些困难和问题,如我县有中频炉设备企业有11家,“地条钢”存在死灰复燃可能,监管压力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排查。加大对各乡镇和县工业园区内,特别是乡镇的隐蔽区域企业的排查力度,确保无“地条钢”等淘汰落后产能。

2.强化用电监管。加强对企业用电情况的分析和监测,对用电大户、新增用电大户及用电异常增长企业及进排查,明确是否存在淘汰落后产能,是否使用淘汰落后设备工艺。

3.强化行业准入。针对新上项目,严格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进行审核备案,使用淘汰类工艺及装备的一律不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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