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理一分殊”问题中的二重性思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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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理一分殊”问题中的二重性思辨
摘要:学界以陈来《朱子哲学研究》为典范代表的对朱熹理一分殊思想的探讨大都遗漏掉了“理气问题为何决定着理一分殊问题”这一关键发问,因此导致了诸多耽搁。《朱子哲学研究》的理一分殊专题研究存在两类问题:其一,该研究始终只是在试图解析理一分殊问题的“复杂性”(含义),而没有真正思考该问题的“重要性”(意义);其二,该研究对理一分殊问题的义理分析未能真正阐明理一分殊问题与理气问题的内在关联。实质上,朱熹的理气问题乃是理之二重性问题,是终极视野中的“同一与差异”问题,故其必然决定了理一分殊问题在不同向度上的含义与意义。理一分殊问题的真正意义在于,它暗示出,理气问题如同通过其二重性思辨而构筑了一条关键道路,“理气先后”、“理气动静”、“理气同异”等问题乃是这同一道路的不同展示方式。所以,使得朱子成为古典中国最具严格哲思品性的独一无二之思想家的关键,就在于其对“理之二重性”的精思细证与丰富阐释。只有在同一与差异的问题视野中对这种二重性展开思辨,该问题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才能得到真正透视,进而将引领我们重新领悟在本己哲思道路上的处境与未来。
关键词:朱熹;理一分殊;二重性“理一分殊”问题向来被视为朱熹思想的重要问题,数百年来中文世界对此问题的诠释与研究可谓繁复,但在笔者看来,朱熹的“理一分殊”思想仍有充分的追思余地,其深邃意义尚未得到充分揭示。要去真正地实施这种追思与揭示工作,必然要求一种足够的幅度和深度,要求一种全面的和彻底的考察与诠释,这绝非一两篇论文就能轻易实现。因而我们在此只是把目标限定在,结合既有的典范研究,分析其得失,以期重新提出问题、重新面对思想本身。
陈来先生的《朱子哲学研究》(以下简称《朱子》)自问世以来一向备受称赞,被视为理学研究的标尺之作。然而笔者认为,该书的相关研究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详见下文),但该书的整体成就却又多少遮掩了这些不足,深入揭示并剖析这一典范研究中所存在的种种不足,不仅可以提供对同一问题的当前理解处境的深切观照,而且或可有助于我们超越既有限度,进而眺望更为丰富的思之远景。
如此,我们将首先复盘《朱子》对“理一分殊”问题的探讨思路与研究结论,然后分析其不足并指出新的阐释方式与思辨视野,最后对新旧阐释工作的意义予以整体反思并指明进一步考察工作的致思向度。
一、《朱子》在“理一分殊”问题上的思路与结论
《朱子》第五章专论朱熹思想中的“理一分殊”
收稿日期:2012—05—14
*基金项目:贵州传统文化中心研究项目《同一与差异:中西比较哲学视域中朱子“理一分殊”思想的当代意蕴》的阶段性成果。
问题。陈来先生首先指出,在朱熹哲学研究中,“理一分殊”是十分重要的问题,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①然而作者似乎没有意识到,此章接下来的全部讨论,事实上都是在澄清后一向度,而前一向度则始终没有得到探讨和澄清,如此就为该研究在这一问题上的思路进展预设了不明朗的前景。
就问题史角度来看,“理一分殊”这一表述是程颐首先提出来的:“《西铭》明理一而分殊,墨氏则二本而无分。分殊之蔽,私胜而失仁;无分之罪,兼爱而无义。”②陈来就此指出,程颐的“理一分殊”问题主要具有伦理学的意义,朱熹
既继承之,更予以扩展,使之包含了宇宙论和本体论的哲学意义。③对这些意义④的考察构成了陈来先生接下来的工作,但这种考察并不是对问题之重要性的追问,而只是对问题之复杂性的剖析,因为这一考察工作自肇始处就奠基于含义区分工作的下述指导原则中:
第一类原则:理一分殊常被用以表示一多之关系,但“多”可以是相互差异的多,也可以是无差别的多;
第二类原则:理一分殊又用以指普遍与特殊之关系,普遍是指理,特殊则可理解为特殊之理或特殊之物;
第三类原则:理一分殊可以用来阐发本源与派生的关系从而包含本体论的意义;
第四类原则:朱熹所谓万物之理,或指“性理”或指“分理”。万物之理没有差别,是指万物之“性理”没有差别,并不意味着万物的具体规律没有差别。⑤根据以上分析,陈来指出,“研究朱熹的理一分殊思想,与其说要用一句话来清楚地解释或概括理一分殊的意义,莫若具体地确定朱熹如何运用这一命题处理各种不同问题”⑥,进而以下述四个分节来探讨其不同含义。
第一节“月印百川”指出:“在表述宇宙本体与万物之性的关系上,理一分殊是指万物之性来自宇宙本体并以之为根据,且与宇宙本体的内容没有差别”。
第二节“一实万分”认为,就“宇宙论的涵义”而言,万物性理来自作为宇宙本原的一理,且万物之理并不存在差别。
第三节“理一分殊”指出,理一分殊也意指万物之分理千差万殊,而且所谓万理一理,不是指万物具体规律的直接同一,而是说它们究竟都是同一普遍规律的表现。
第四节“万物一理”指出,还可从“一理万物”的角度来考察理一分殊问题。⑦通过对原则和内容的具体分析,陈来先生得出了如下结论:“当朱熹用以表述宇宙本原和本体与万物之性的关系时,理一分殊包含着理为气本的意义。以理一为宇宙的究竟本源实质上是把宇宙的普遍规律夸大到脱离了宇宙自身的绝对,这一思想路线明显是错误的。同时,为了论证仁义理智的普遍内在,强调理的统一性而忽略了万物之理(性)的多样性。但是,也应看到,在朱熹以理一分殊为形式讨论现实世界中普遍规律与具体规律时,明显涉及到一般和个别的问题。朱熹在这些问题上所讲的理一分殊承认普遍的、统一的东西是通过个别的、多样的差异的东西所表现的,这些辩证的思想因素应予肯定。但理学的这种讨论有其局限。”⑧
该研究之所以得出这种整体负面的评价,关键仍在于《朱子》在此问题上的专题考察工作自始至终都只是在进行含义区分工作,没有倾力去揭示朱熹“理一分殊”思想的深邃意义;并且,由于对思想之意义的整体观照始终是任何分析工作的本源,上述情形就反过来导致了其含义区分工作的种种不足。二、既有典范研究的不足与限度
如前所述,就其对理一分殊问题的专题研究而言,它始终只是在试图解析理一分殊问题的“复杂性”,而没有真正思考该问题的“重要性”。问题的重要性与复杂性的区别是不言而喻的,故《朱子》对理一分殊问题的复杂性的研究并不意味着它也附带实现了对该问题之重要性的考察。
很难想象一位认真的研究者会完全不顾及理一分殊问题对于朱熹思想的重要性。是以在“朱子早年思想的发展”中(此部分文字系作者旧作,但只是在新版《朱子》中才被补充进来),还是可以看到一些重要阐释:朱熹的进学之路,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