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会计准则下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运用
基于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会计处理图解
基于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会计处理图解随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不断发展和更新,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和规定也在不断变化。
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从成本法转向了权益法。
本文将通过图解的方式,详细解释基于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方式。
一、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概念1. 成本法成本法是指企业在购买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并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中不进行重新计量。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与企业购买时支付的成本一致,不会随着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变化而变化。
2. 权益法权益法是指企业在购买长期股权投资后,将被投资企业当期利润的一定比例纳入自己的当期损益,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盈余情况进行重点评估。
在权益法下,由于投资者将被投资企业的盈余纳入自己的当期损益,因此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将随被投资企业的盈余变化而变化。
二、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流程1. 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购买|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C)初始计量```在新准则下,权益法成为了会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的首选方式。
图2展示了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流程。
```图2 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流程3. 成本法转权益法的具体操作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将原先按成本法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权益法的计量。
这一过程需要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是否符合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条件:被投资企业的盈余情况、是否有控制权等。
(2)进行资产减值测试:确认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需要进行资产减值测试,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已经发生减值,则需要进行资产减值准备。
(3)按照权益法重新计量:将原先按成本法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重新计量,计算被投资企业当期利润的一定比例,并在自己的财务报表中确认。
(4)确认影响损益的净投资收入:将被投资企业当期利润的一定比例确认为自己的当期损益,计入自己的利润表中。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方法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会计领域中常用的两种核算方法,用于估值投资公司对于所持有企业的股权的计量和报告。
这两种方法在会计准则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它们的应用背景、核算基础和计算方式略有不同。
下文将围绕成本法和权益法展开讨论,以便更好地理解这两种核算方法的优缺点及适用场景。
一、成本法核算方法成本法是指投资公司按照实际支付的成本购买股权,并以购买成本为基础进行核算的方法。
在成本法下,投资公司将股权持有期间的损益计入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但不对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进行重估。
1. 核算原则及计算方式按照成本法核算的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股权的购买成本确定:投资公司通过购买企业的股权形成投资,购买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手续费、税费等。
(2) 投资收益计算:投资公司持有股权期间,按照投资股权的比例获得对应份额的被投资公司的净利润,这部分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3) 投资损失计算:如果被投资公司的净利润亏损,投资公司将按照投资股权的比例承担相应的亏损,这部分损失计入投资损失。
2. 优缺点及适用场景成本法的优点在于简单、易于理解和计算,符合公允性原则,即以实际购买成本为基础进行核算,避免了过度依赖主体判断的问题。
它适用于持有期较短、股权市场波动较大或被投资公司没有上市交易的情况。
然而,成本法也存在一些缺点。
它无法反映被投资公司在持有期间内的价值变动,不利于投资公司和利益相关者对企业价值的准确评估。
对于股权市场价值波动较大的情况,成本法的核算结果可能产生一定程度的偏差。
二、权益法核算方法权益法是指投资公司根据在被投资公司持有的股权所享有的权益及对被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程度,对被投资公司进行全面核算的方法。
在权益法下,投资公司会对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估值进行调整,以体现其在被投资公司中的实际影响力。
1. 核算原则及计算方式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股权的购买成本确定:与成本法相同,投资公司通过购买企业的股权形成投资,购买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手续费、税费等。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会计处理一、成本法的会计处理成本法是一种会计处理方法,它以企业资产的成本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
根据成本法,企业在购买或生产资产时,应该按照实际支付的成本予以登记和计量。
在资产的使用和处置过程中,成本法要求企业以成本为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将资产按照成本减值模式进行折旧或摊销,并在资产处置时按照成本和累计折旧或摊销额计算资产净值。
成本法的会计处理原则是保持资产的成本不变,不考虑资产在市场上的实际价值。
这种处理方法适用于那些市场价格波动较大、资产价值难以准确估计的情况下。
例如,房地产和自然资源等长期投资项目,由于其价值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经济周期等因素的影响,使用成本法可以较为准确地反映资产的实际成本和价值。
在成本法的会计处理中,企业需要定期对资产进行折旧或摊销,以反映资产的消耗和使用效益。
折旧是指非金融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时间、使用和技术等原因而逐渐减少其账面价值的过程。
摊销则是指无形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在使用过程中按照一定的期限和方法逐渐分摊到企业的成本和费用中。
这样做可以平均分摊资产的成本,使企业能够更好地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和经济效益。
二、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权益法是一种会计处理方法,它基于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所产生的权益进行会计核算。
根据权益法,企业在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所产生的权益超过或等于20%时,应该按照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权益法要求企业将其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金额记录为投资成本,并按照投资所产生的权益份额计提投资收益或亏损。
权益法的会计处理原则是根据实际掌控情况确定投资所产生的权益,以准确反映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经济利益。
这种处理方法适用于企业在其他企业中具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或重大影响力的情况下。
例如,企业对其下属子公司或联营企业的投资,使用权益法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对这些企业的实际控制和经济利益。
在权益法的会计处理中,企业需要按照投资所产生的权益份额计提投资收益或亏损。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或重大影响力所获得的实际经济利益。
浅析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
浅析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摘要]本文根据新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适用范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会计处理加以阐述。
并通过实例加以说明。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一般可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
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成本计价的方法。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股权时的成本计价,投资年度以后,除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收回投资等情形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
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
其后按照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权益法是站在投资企业角度,将被投资单位经济活动及其影响与投资企业视为一体。
因此要求投资的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变动。
本文将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和权益法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适用范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影响程度而定。
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或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这两种情况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产生的影响程度。
可以分为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和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4种类型。
在判断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的关系时一般有两个标准。
一是法律标准,即投资企业所持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二是经济实质上的标准。
权益法和成本法举例说明
权益法和成本法在财务会计中的应用1. 引言财务会计是一种记录和报告企业经济活动的方法,其中涉及到对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在财务会计中,权益法和成本法是两种常见的会计方法,用于处理企业对其他公司或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文将详细介绍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定义、特点以及在财务会计中的应用。
同时,还将通过实际案例来说明这两种方法在实践中的应用。
2. 权益法2.1 定义权益法是一种处理对其他公司股权投资的会计方法。
根据权益法,当一个公司拥有另一个公司5%以上但不超过50%的股权时,投资公司按照其所持有股权比例确认被投资公司的净利润或亏损,并将其纳入自己的损益表中。
2.2 特点•持有股份比例决定了是否采用权益法:当一个公司持有另一个公司5%以上但不超过50%的股份时,可以选择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可以对投资进行调整:投资公司可以根据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变动情况对其投资进行调整。
这种调整会影响投资公司的股权法益和净利润。
•对被投资公司的控制程度有限:由于持股比例不超过50%,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的决策权有限。
2.3 应用案例假设A公司持有B公司30%的股份,根据权益法,A公司需要按照其所持股份比例确认B公司的净利润。
如果B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100万元,则A公司需要将其确认为自己的损益表中。
3. 成本法3.1 定义成本法是一种处理对其他企业股权或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方法。
根据成本法,当一个企业拥有另一个企业5%以下或50%以上的股权时,将以购买该股权时支付的成本为基础,在财务报表中记录该投资。
3.2 特点•以购买成本为基础:根据成本法,将以购买该股权时支付的成本为基础来记录该投资。
不考虑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对投资价值的影响。
•控制程度较高:由于持股比例超过50%,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较高的决策权和控制权。
•需要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投资企业认为其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价值已经受到影响,需要进行减值测试,将被投资企业的价值进行减记。
权益法成本法
权益法成本法在法律领域,"权益法"与"成本法"是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用于企业对投资性资产的核算。
这两种方法在财务报表上的处理方式和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各不相同。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两种方法的基本概念及其应用。
权益法定义权益法是一种会计处理方法,用于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
当企业持有的股权比例达到一定标准(通常为20%以上),且能够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产生重大影响时,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应用在权益法下,投资方会根据其在被投资单位中所占的比例,将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计入其投资收益或损失,相应地调整投资账面价值。
此外,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分配如现金分红等也会影响投资方的投资收益。
成本法定义成本法是指企业在取得投资时以实际支付的成本作为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保持这一账面价值不变,除非存在减值情况。
该方法适用于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没有重大影响或控制力的投资。
应用使用成本法时,企业不会将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成果反映在自己的财务报表上。
只有当收到被投资单位的现金分红时,才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
此外,如果投资发生减值,需要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对比分析- 影响程度:权益法适用于对被投资单位有较大影响的投资,而成本法则适用于对被投资单位影响较小的情况。
- 财务反映: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的盈亏会直接影响投资方的投资收益;成本法下,则不反映被投资单位的盈亏情况。
- 会计处理:权益法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实际经营成果进行调整,而成本法则相对简单,主要关注投资的初始成本和后续的减值情况。
在选择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时,企业需要综合考虑其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力、投资的性质以及相关的会计准则要求,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公允性。
新会计准则下成本法和权益法适用范围及会计处理技巧
新会计准则下成本法和权益法适用范围及会计处理技巧新准则下成本法及权益法适用范围: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简而言之,百分之二十以下成本法. 百分之五十以上成本法. 中间的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会计处理截然不同。
成本法下除投资时进行会计处理外,一年就做一笔账;用权益法,账务处理一年要做几笔账,并且新会计准则对权益法的账务处理变化较大。
只要掌握相关会计处理技巧,问题就可迎刃而解。
一、成本法会计处理的特点.(一)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非有追加或收回投资情况,否则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二)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当期投资收益。
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当被投资单位分配的股利在性质上属于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投资方才能确认投资收益;否则,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三)成本法的账务处理只需一年做一笔账,即为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
从以上特点中我们不难发现,只要把握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到底是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还是接受投资前产生的累积净利润即可。
那么要如何把握呢?现在的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为公式法,此种方法难度太大;第二种方法是分析法,这种方法简单。
下面用第二种方法举例说明其解题技巧。
例1: 2007年4月1日某企业以银行存款70万元投资于A企业,另外企业支付了手续费1万元,企业占A企业股份的10% 2007年末,A企业实现净利润12万元;2008年初A企业经过决议,发放现金股利11万元;2008年末A企业实现净利润24万元;2009年初,A企业发放的现金股利假设为:1. 15万元;2. 25 万元;3.38 万元。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两种会计准则中的核心概念,它们被用于制定企业的财务报表。
在决定使用哪种方法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比如企业的规模、经营领域以及目标用户等。
1. 定义成本法是指会计师按照固定成本核算的原则对企业财务进行分类和记录,例如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
当企业无法确定某个资产或负债的真实市场价值时,就可以采用成本法的方法。
权益法是指根据企业的投资额度和股权成本,计算企业所占比例,并据此确定应当按照该比例计算的相关金额。
通常应用于企业的合资和联营企业中,以及许多其他投资类型中。
2. 适用范围成本法主要适用于企业的非流动资产,例如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设备和房地产。
这些资产通常不能够很快转变为现金,因此需要按照成本法计算其价值。
权益法主要适用于企业的投资情况,例如参与合资和联营企业以及对其他公司的股份投资等。
在这些情况下,企业通常只占有一部分股份,因此需要按照权益法计算这部分股份所占比例的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成本法与权益法并不是互相排斥的概念。
在某些情况下,两种方法可以共同使用,例如当企业同时持有其他企业的股份和非流动资产时。
3. 对比成本法和权益法有不同的计算方式和适用范围。
成本法主要适用于非流动资产,按照固定成本计算其价值。
权益法主要适用于企业的投资,按照其所占比例计算其价值。
相对来说,成本法是一种更为简单和直观的计算方法。
但是,当企业所持资产的市场价值受到大幅波动时,成本法的计算结果可能会产生较大误差。
权益法相比之下,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投资价值,并更好地反映企业的参与度。
但是,由于权益法计算需要用到多个变量,因此也更加复杂一些。
在做出决定选择成本法或权益法时,企业需要根据其经营情况和目标用户的需求及时选择最合适的方法,以便为管理层和投资者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长期持有的股权投资,通常是指对其他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投资者可以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来核算投资收益。
权益法和成本法是两种不同的投资收益核算方法,它们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有着不同的应用特点和适用范围。
本文将就权益法和成本法在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应用进行浅谈,以供参考。
一、权益法权益法是一种会计核算方法,适用于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持有比例在20%至50%之间的情况。
在使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时,投资者需要将所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分摊到自己的财务报表中,然后按其所持股权比例确认投资收益或亏损。
权益法主要适用于对其他企业的持股比例在20%以上,但不超过50%的情况。
使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的优点在于,可以使投资者更准确地反映其对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情况,同时也能够更清晰地表达自己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价值的独立看法。
权益法还能够避免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资产和负债情况的过高估计或低估计,从而更准确地反映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的真实认识。
二、成本法使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的优点在于,可以简化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或亏损的确认过程,减少了对被投资企业财务报表的核实和确认工作,从而节省了投资者的时间和成本。
成本法还可以降低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的分析工作的复杂程度,使得投资者更加专注于对被投资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的分析和判断。
三、权益法与成本法的选择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投资者在选择权益法或成本法来核算投资收益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投资者需要考虑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以及自己对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情况和投资价值的独立看法。
投资者还需要考虑其自身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被投资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和投资决策的影响。
投资者还需要考虑权益法和成本法在核算投资收益时的实际操作成本和效率,以及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的分析和判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权益法和成本法
权益法和成本法权益法和成本法是财务会计的基本会计核算方法,也是有关财务报告编制的两种不同方法。
本文将通过对权益法和成本法的介绍、应用范围和特点等方面的阐述,深入探讨这两种方法的原理和实践意义。
一、权益法(Equity Method)权益法是一种会计核算方法,适用于在企业中拥有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等股权投资的情况。
按照权益法,投资方在财务报表中将其对该企业的股权投资进行核算。
在权益法下,投资方一般持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股份,本金资产和收益共同计入投资方的财务报表中。
权益法要求投资方必须按照其持有比例确认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和净收益(或亏损),并将其分别计入投资方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
权益法的应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少数股权投资(非控股权益投资),即非全资子公司。
权益法的核算目的是为了反映出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的控股程度和对被投资企业的重要影响力。
应用权益法的主要特点包括:1. 反映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的控股程度:权益法将投资方持有的股权反映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出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
2. 反映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的重要影响力:权益法要求投资方按照其持股比例确认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和净收益,以反映投资方在被投资企业中的重要影响力。
3. 反映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回报:权益法要求投资方将被投资企业的净收益按照投资比例计入自己的损益表中,以反映出对投资的回报情况。
二、成本法(Cost Method)成本法是一种会计核算方法,适用于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较小或不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情况。
按照成本法,投资方在财务报表中将其对该企业的股权投资按照成本进行核算。
在成本法下,投资方将其对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按照投资成本记载在财务报表中。
与权益法不同的是,成本法不要求投资方确认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和净收益。
成本法的应用范围适用于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程度较弱、投资比例较小或没有重要影响力的情况。
应用成本法的主要特点包括:1. 投资方按照成本记载股权投资:成本法要求投资方将股权投资按照其购买时的成本记载在财务报表中。
ifrs准则下成本法和权益法
ifrs准则下成本法和权益法
IFRS准则下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用于核算长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IFRS准则下成本法是一种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对长期投资进行计量的会计处理方法。
它主要适用于对子公司、联营公司以及合营公司的投资。
在成本法下,投资者以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放弃的资产价值为基础,按照投资日的公允价值记录投资成本。
在后续计量中,投资者不调整投资的价值,而是按照被投资单位的宣告分派股利或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
IFRS准则下权益法是一种以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为基础,对长期投资进行计量的会计处理方法。
它主要适用于对联营公司以及合营公司的投资。
在权益法下,投资者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投资日的公允价值记录投资成本。
在后续计量中,投资者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以及其他权益变动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投资收益或损失。
IFRS准则下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选择取决于投资者的投资目的和被投资单位的经济情况。
如果投资者希望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票或股份,那么成本法可能更为合适。
如果投资者希望通过影响被投资单位的经营决策来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那么权益法可能更为合适。
新准则下权益性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账务处理探析
新准则下权益性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账务处理探析随着国际会计准则的不断更新和完善,会计核算方法也在不断地进行调整和改变。
在新准则下,权益性投资的核算方法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这对企业在账务处理方面提出了新的挑战。
本文将针对新准则下权益性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账务处理进行探析,以期为企业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一、权益性投资的核算方法转换在新准则下,权益性投资的核算方法主要有两种,分别是成本法和权益法。
成本法是指按照权益性投资的成本计量,而权益法是指按照权益性投资在被投资企业的权益变动计量。
在新准则下,企业需要依据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来选择适合的核算方法,并且在使用权益法时需要进行一定的账务处理。
权益性投资的核算方法转换主要是指企业在使用成本法核算转换为使用权益法核算,或者在使用权益法核算转换为使用成本法核算。
在这两种情况下,企业都需要进行一定的账务处理,以确保核算方法的转换能够正确、合规地进行。
二、从成本法核算转换为权益法核算的账务处理在使用成本法核算的情况下,当企业决定转换为使用权益法核算时,需要进行以下账务处理:1. 调整权益投资账户企业需要将权益性投资按照其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并将计量差额调整至权益性投资账户。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需要进行公允价值的确认,并将计量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2. 处理往来款项在使用成本法核算时,企业可能存在与被投资企业的往来款项,如应收股利、应收利润、其他应收款等。
当转换为使用权益法核算时,企业需要根据权益法的要求对这些往来款项进行调整,以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3. 处理投资损益在新准则下,权益性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对企业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财务报表的影响权益性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会影响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在转换时,企业需要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反映核算方法转换的影响。
2. 经营业绩的影响3. 股东权益的影响新准则下权益性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账务处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对企业来说具有一定的挑战性。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及分录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及分录嘿,朋友!咱们今天来聊聊成本法和权益法这俩“家伙”的适用范围以及相关的分录。
先来说说成本法。
这就好比你买了一只不会生“金蛋”的鸡,你只关心这鸡本身值多少钱,而不在乎它能下多少蛋。
比如说,你投资了一家公司,但是你的投资比例小,对那家公司没啥大影响,这时候就用成本法。
举个例子,你花 10 万买了某公司 10%的股权,这公司赚了100 万,可跟你关系不大,你就记着当初那 10 万的投资成本就行。
成本法的分录也不复杂。
你买股权的时候,就记“长期股权投资”和付出的钱,比如“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要是这公司分了点现金股利,那就是“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
再讲讲权益法,这可就不一样啦!权益法就像你养了一只会生“金蛋”的鸡,你得时刻盯着它下了多少蛋,因为这都和你的利益息息相关。
要是你投资的比例比较大,能对被投资公司有重大影响甚至共同控制,那就要用权益法。
比如说,你投了 40%的股权,被投资公司赚了 100 万,那你就能按比例算你的那份收益。
买股权的时候,“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贷:银行存款等”,后续根据被投资公司的盈利或者亏损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盈利了就是“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亏损了就反过来。
你说这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不是很有趣?就像我们生活中不同的选择,有的时候只看眼前的得失,有的时候得考虑长远的利益。
总之,搞清楚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以及分录,对于我们做好投资的账务处理那可是相当重要啊!这能让我们的账目清晰明了,不会稀里糊涂的。
朋友,你可得好好掌握哦!。
新会计准则下成本法与权益法转化核算的科学比较论文
新会计准则下成本法与权益法转化核算的科学比较论文新会计准则下成本法与权益法转化核算的科学比较论文【摘要】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与成本法的核算与转化历来是会计实际业务中的棘手难题,按照新会计准则对这两个方法进行细致探讨是会计优化的关键,也对正确进行财务分析,正确核算投资提出了要求。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转化问题探讨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划分为权益法与成本法,比例只是甄选因素之一,哪一个更科学合理,判别的标准不一。
这就为会计从业人员分辨投资方法时提出了难题,投资方法确认不准,会计处理就走了弯路。
笔者认为有必要尝试按照新会计准则的框架,对两个方法选择的重点透彻了解,更好的核算和应用。
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划分要准确理解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必须首先透彻领会何谓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还有就是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这是读懂这两大方法的前置程序。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股权时的成本计价,其后,除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收回投资等情形外,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保持不变。
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
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包括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变动。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按照新准则,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不用区分成本法和权益法。
只有在后续计量的时候才会分为权益法和成本法。
成本法下,对于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投资单位不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了,投资单位也跟着变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
比如,被投资单位当年净利润实现100万,那么在成本法下就不做分录,但在权益法下就要,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比如,被投资单位发放现金股利时,成本法下是: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权益法下是: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1、一般占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达20%—50%范围内,采用权益法核算。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技巧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技巧对于企业而言,会计处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在会计处理中,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两种常用的方法。
本文将分别介绍成本法和权益法,并探讨它们的会计处理技巧。
一、成本法的会计处理技巧成本法是指按照购买或生产资产时的成本对资产进行会计处理的方法。
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1.1 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技巧在成本法中,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购置、折旧和处置。
首先,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应记录相关购置成本,包括购买价格、运输费用等,并将其作为固定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
其次,对于已购置的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内应按照一定的折旧率进行折旧。
折旧可以采用直线法、年数总和法等不同的计算方法,具体选择方法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最后,当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或者无法产生经济效益时,应将其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处置固定资产时,需要注意合理确定资产残值和处置价值,并将差额计入利润表。
1.2 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技巧在成本法中,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软件等。
对于购买的无形资产,应将其购置价格等作为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
在使用寿命内,应按照合理的摊销方法进行摊销,以反映其价值的递减。
当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结束或者无法产生预期经济利益时,需要将其剔除,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若无形资产被出售或者转让,应将销售收入减去其账面价值,并将差额计入利润表。
二、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技巧权益法是指投资者按照其所占股权比例来确认被投资企业盈利和亏损的方法。
在权益法中,共同经营和关联方投资是常见的情况。
2.1 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技巧共同经营是指由两个或多个投资者共同组建的企业,各投资者按照其所占股权比例共享企业盈利和亏损。
在共同经营中,投资者应按照其实际出资比例确认盈利或亏损,并将其分别记录在利润表中。
同时,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列示共同经营的投资额。
2.2 关联方投资的会计处理技巧关联方投资是指投资者对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进行投资。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两种常见的会计处理方法,用于确定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子公司的投资计量和报告。
下面将分别介绍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方式。
成本法是一种按照成本计量子公司投资的方法。
根据成本法,母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子公司的投资计量为其购买子公司股份时所支付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和当期利润与自己的相应项目合并。
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子公司的净资产计入母公司的投资项目,而在利润表中,将子公司当期利润计入母公司的投资收益。
成本法的会计处理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它强调了对于子公司投资的成本计量,即母公司在购买子公司股份时支付的金额。
这样可以确保投资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其次,根据成本法,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金额不会因子公司的价值变动而发生变化。
只有当子公司发生股利分配或者被处置时,投资金额才会发生变动。
最后,成本法将子公司的当期利润计入母公司的投资收益中,而不会对子公司的利润表进行调整。
这样可以保持子公司的独立性和责任。
相比之下,权益法是一种按照子公司净资产计量投资的方法。
根据权益法,母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子公司的投资计量为其持有子公司股份的比例乘以子公司的净资产。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将子公司的净资产计入自己的投资项目。
在利润表中,母公司将子公司的当期利润计入自己的投资收益。
权益法的会计处理也有几个特点。
首先,它强调了对于子公司投资的净资产计量,即母公司持有子公司股份所占比例与子公司的净资产相乘。
这样可以反映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控制程度。
其次,根据权益法,母公司的投资金额会随着子公司的价值变动而发生变化。
只要子公司的净资产发生变动,投资金额就会相应调整。
最后,权益法将子公司的当期利润计入母公司的投资收益中,而不会对子公司的利润表进行调整。
这样可以保持子公司的独立性和责任。
成本法和权益法在会计处理上存在一些区别。
首先,成本法强调了对于子公司投资的成本计量,而权益法强调了对于子公司投资的净资产计量。
权益法和成本法举例说明
权益法和成本法举例说明
权益法和成本法是会计核算中常用的两种方法,它们在公司股权投资的处理上有各自的优劣点。
首先,权益法是指在投资的公司持有股权不低于20%以上,但没有实际控制权的情况下,按照持股比例来核算其赢亏的方法。
例如,公司A持有公司B的股份超过了20%,但是公司A对公司B没有实际的控制权,此时公司A可以采用权益法来计算公司B对其的影响。
该方法将公司B的母公司赢亏转化为公司A的赢亏,也就是说,当公司B盈利时,公司A也会受益;当公司B亏损时,公司A也会承担一定的亏损。
其次,成本法是指按照投资时的成本,加以折旧或去除部分或全部投资的基础上,计算持有公司股份的赢亏。
成本法的优点是比较简单,投资人只需要按照自己投资的成本来计算收益即可。
但是,该方法也存在缺陷,由于成本法没有考虑公司盈利的情况,因此无法反映其实际价值。
举个例子,假设公司A以1亿的价格购买了公司B的30%的股份,公司B在未来的1年内盈利2亿,此时公司A可以采用权益法来计算公司B对其的影响。
按照权益法,公司A将获得公司B 2亿*30%=6000万元的收益,相应的公司B的实际收益为2亿-6000万=1.4亿。
如果采用成本法,那么公司A只能根据1亿*30%=3000万元来计算其收益,而无法反映公司B盈利对公司实际价值的影响。
综上所述,使用权益法还是成本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不能一概而论。
对于公司持有的股权投资,权益法可以更好地反映公
司的实际盈亏情况,而成本法则可以更好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投资成本。
在实践中,投资人应该根据自己的投资目的和情况合理选择适用的核
算方法,以实现最大化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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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会计准则下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运用
【摘要】笔者就我国新会计准则中,确定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时,对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运用谈了自己的认识和理解。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三)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五)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确定。
以上规定,较之以前,突出了“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原规定主要包括第一、第四、第五种情况下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有关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更为全面、具体、易操作。
二、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运用
(一)成本法
1.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根据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成本法的适用范围一是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二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这次修订将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由原先采
用权益法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增加了限定条件“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2.成本法的核算方法
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此规定和原来的有关规定变化不大。
(二)权益法
1.适用范围
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此规定将权益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不再包括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关系的长期股权投资。
变化比较明显。
2. 权益法的核算方法
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三)以上规定与以前相比,有以下方面的调整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比较基础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不再是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金额)的份额。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由此项规定推断投资后对其差额不再确认股权投资差额。
例1:甲公司2005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200万元购入乙公司40%的表决权资本。
乙公司2005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为400万元,公允价值为450万元。
假定乙公司的净资产全部为可辨认净资产。
根据原来的规定,有关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
200
贷:银行存款200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4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40
而按新的规定,初始投资成本(200万元)大于投资时应享有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份额(160万元),因此有关的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
200
贷:银行存款200
3.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由此推断对其差额不再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例2:假定例1中乙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5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元。
其他条件不变。
根据原来的规定,有关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
220
贷:银行存款200
资本公积20
而按新的规定,初始投资成本200万元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240万元的差额40万元,应确认为当期损益。
有关的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
240
贷:银行存款200
投资收益40
关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的有关处理、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处理和原规定相比变化不大。
(三)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
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权益法转为成本法
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改按成本法核算,并以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此项规定增加了权益法变更为成本法的限定条件“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2.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根据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根据新的规定,由成本法变为权益法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因追加投资由原先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变为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第二种情况因减少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而变为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根据新的规定,由成本法变为权益法时,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因此,不再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原先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投资进行相应的调整。
此变更将大大减轻因追溯调整导致的账务处理的工作量及工作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