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项目投资回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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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
甲方:江苏XX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已购买甲方运营的常州市公园路速8酒店项目号房,并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根据乙方申请,就上述合同相关问题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乙方的权利
退房权: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退房时限内,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书面退房申请,并全额收回房款(返租前房款总价)。
第二条退房条件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如乙方严格履行合同、无违约行为,乙方应在自2020年 1月 1日起至2020 年3月 30日止的期间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退房申请。
2、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按本协议约定提出书面退房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退房权利。
第三条退房程序
1、提出申请:乙方须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退房申请。
2、退款时间:甲方收到乙方书面退房申请3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款。
3、退房手续的办理:
(1)双方应根据退房时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应的退房及相关手续,并提交相应的文件。
(2)乙方退房时须将其持有的全部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及其它双方已签订的所有法律文件的原件和甲方为乙方开具的全部购房款收据或发票的原件退还甲方。
(3)因乙方退房所产生的税费及相关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特别约定
1、须乙方本人亲自办理。
2、因特殊原因乙方本人不能到甲方处办理退房手续,须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办理人须出具经公证处公证的乙方委托书原件,甲方方能受理。
3、乙方须确保该商品房无查封、无转让、无继承、无赠予、无抵押、不存在第三人主张权利,若发生上述行为甲方不予办理退房手续。
4、甲方对本补充协议全权负责。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