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公共交通政策分析(1)

大城市公共交通政策分析(1)
大城市公共交通政策分析(1)

大城市公共交通政策分析(1)

【论文关键词」交通政策机动化研究

〔论文摘要」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小汽车交通(个体交通)不能成为城市交通的主体。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有利于城市交通结构的合理化,并为私人小汽车的合理使用提供必要的城市空间。对中国的大城市来说,要突出强调的是面向公共交通的土地布局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路网布局框架和等级结构,道路功能定位必须与沿线土地使用性质相协调

团对汽车交通发展的基本认识

1.1正确理解汽车交通

汽车自诞生以来对人类发展,包括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城市布局、生态环境等各方面都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一方面,汽车交通相对于其他交通方式具有许多优点相对于人力交通方式,它快速、舒适、机动化、大运量;相对于火车、轮船、飞机,它自由、灵活、经济。就小汽车而言,它在现有的各种交通方式中最能体现人性的发展需要。随着人类对自身潜能开发能力的加强,自身价值的提高,时间对人越来越重要,自由、自主对人越来越重要,私密对人越来越重要,远距离的休闲、观光、旅游对人越来越有吸

引力。小汽车快捷、舒适、私密等优势都远胜过其他交通工具。我们没有理由在不损害社会整体利益和他人利益、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不让人们拥有和使用自己的小汽车。汽车的发明和发展尽管从现在看给人类社会、尤其是大城市带来了很大麻烦甚至威胁,但它更多的是作为现代工业经济的主要推动力,促进了人类的发展;更多的是作为人的代步工具,扩大了人的活动范围,开发了人的潜力,促进了人类文明进步。另一方面,私人小汽车是城市中单位乘客运行成本最高的客运交通工具,这种高成本不仅体现在使用者的成本高,还体现在其社会成本和边际成本也最高,社会资源的消耗大(能源、土地、环境等)。随着汽车拥有量的增加,城市交通供需的矛盾日益突出,交通堵塞加剧。尤其是中国许多高密度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如果不对城市私人机动车交通出行进行有效的管理,将会造成城市交通系统的瘫痪,严重影响城市经济运行和人们日常活动。国外发展的经验也表明,小汽车交通(个体交通)不能成为城市交通的主体。

1.2正确理解+:气车化,,和‘机动化,,

汽车的增长和发展,特别是小汽车的增长和发

展过程,通常被理解为“机动化”。实际上,“汽车化”不能等同于“机动化”。所谓机动化,确切地说就是用机动的方式替代人力、畜力方式完成人和物移动的过程。将小汽车的私有化、汽车拥有和使用的普及化理解为机动化,这是一种误解,至少是一种片面的理解。机动化在不同国家、地区、城市,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都有不同的表现,这种不同主要在于占主流的机动化交通方式的不同。摩托车化、小汽车化、公共汽车化、轨道化等都是机动化的表现形式。以摩托车为主要交通方式的城市,曼谷、台北、广州是典型;以小汽车交通为主要交通方式的城市,以美国城市居多;以公共汽车交通为主要交通方式的城市,有香港、新加坡、巴西的库里蒂巴等,这些城市的公共汽车交通方式占65%左右;以轻轨或地铁交通为主要交通方式的城市,以伦敦、巴黎、东京等为典型,这些城市以高度发达的经济作支撑,城市高度密集,都具有高度发达的地铁、轻轨网络。

摩托车化即摩托车的高速发展和广泛使用。这尽管不是机动化的普遍形式,但也是我国大城市应该尽量避免的。日本的摩托车化是发生在机动

化到来的初期—20世纪40年代,持续时间很短(不到10年),但对当时日本城市的冲击却是很大的、使其遭受了一段时间的城市道路交通状况恶化:交通拥挤、秩序混乱、事故高发、污染严重。随后,城市很快转向大量发展私人小汽车,加强了交通管理,同时不断修建地铁、轻轨等大运量公共交通设施,交通状况逐渐好转。20世纪70年代后,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经济先后起飞,开始了机动化进程。台北、曼谷的摩托车保有量急剧增长,摩托车的使用也不受任何限制,在十年左右的时间里迅速普及。台北的城市交通状况随之急剧恶化,陷入拥挤混乱和空气严重污染的“泥潭”,台北人称之为“黑暗交通”时代。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台北开始从噩梦中觉醒,开始着手整治交通和发展公共交通,修建城市轨道交通,交通状况逐步得到改善。实行改革开放后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和越南,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的交通发展也出现了类似于台北和曼谷的情况,如中国的广州、南宁市,越南的河内、胡志明市,在20世纪80年代末、20世纪90年代初,摩托车人均拥有量也处于高速增长阶段,道路交通状况同样变得非常糟糕!

机动化不等于汽车化,更不等十小汽车化。所谓“小汽车化”是指小汽车逐步进入居民家庭,人们的出行方式不断以小汽车取代其他出行方式的过程小汽车化是机动化最重要、最具影响力的方面,对城市交通状况的影响最深刻。从东西方、发达或不发达国家来看,都有反例和正例。反例:发达国家如美国,已经是积重难返,欲罢不能。但毕竟靠其强大的国力支撑,城市交通状况并不比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差。发展中国家如泰国、墨西哥,虽然人均小汽车拥有量较发达国家少,但因对小汽车拥有和使用不加任何限制,故已大大超出其路网及环境的承受能力,已经成为让人难于容忍的“交通沼泽地”!正例:发达国家的城市如英国伦敦、法国巴黎等,准发达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香港等。她们走的都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有限制(节制)地发展小汽车”的路线,这就保持了城市交通供求的适度平衡,保证了城市整体的有序健康发展当然,发达国家和准发达国家(地区)或发展中国家在实现公交优先发展、有限制发展小汽车的道路上是有很大不同的。发达国家(英法等西欧国家)在经历了资本

原始积累、大肆掠夺弱国资源财产的基础上,有较雄厚的财力来大规模建设城市轨道交通,自然容易吸引一般市民乘用公共交通,减少对小汽车的依赖。而香港、新加坡的情况则不同,她们能维持今天的交通结构和良好的交通状况,更主要的是依靠政府有力的调控措施,在严格调控小汽车发展的同时,根据政府的财力和政策的导向来逐步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这个过程显然要比西欧城市走过的路困难许多。中国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

1.3正确理解优先发展公交和适度发展i}}汽车

近年来,中国关于大城市发展小汽车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争论很多,而且有的观点相当尖锐。赞成发展小汽车的,是从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增强中国的国际竞争力和满足老百姓生活富裕后对小汽车的客观需求等出发的。而且,国家已明确将汽车工业列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私人购买小汽车和不允许对私人小汽车发展设置任何限制措施的政策。对此不少从事城市规划、交通规划和环境保护等研究的学者,甚至一些著名专家都表示忧

虑。他们认为,中国土地资源十分紧张,城市人口密集,环境承载力弱,而且许多大城市具有悠久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空间布局特色,小汽车的大量发展和普及不可避免地会对大城市的整体发展产生巨大冲击。因此,他们主张解决大城市交通问题的根本出路惟有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对小汽车发展必须持慎重态度。我们认为,这两种观点不应该也不必要是对立的。从国际经验看,即使在小汽车十分普及的发达国家,大城市交通还是依赖以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为骨干和主体的公共交通,小汽车只是辅助性的出行工具(图1)。发展公共交通是解决大城市交通的根本出路,这是被许多大城市交通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所同时证明了的真理。城市交通的根本目的是解决人和货物的异地移动问题。城市公共交通可以有效利用城市交通资源和社会资

源,解决城市中无法承担私人机动交通成本的人群的出行问题,是缓解城市交通拥挤的有力手段。大容量的城市公共汽车与私人小汽车相比,可以在城市有限的道路空间中充分发挥城市交通设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断面的乘客量越大,占用街道和停车用地的机会越少,综合客运成本越低,能源消耗越低,环境效益越好。

如何缓解城市交通紧张的状况,合理有效地利用城市交通资源,管理日益增长的城市交通,成为现在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各级政府不

得不面对和必须解决的实际问题。惟一可行和有效的办法只有优先和重点发展公共交通。这种做法不仅已被国外发达城市的实践所证明、而且也体现了党和政府为老百姓谋福利的根本宗旨,符合我们已经确立的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国策。因此,在解决城市交通的问题上,我们必须尽快明确、制定和落实优先和重点发展公共交通这一基本政策

在落实优先和重点发展公共交通基本政策的同时,还必须统筹考虑我国的汽车产业政策。必须说明的是,发展公共交通并不意味着一定要限制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只要我们采取正确的措施和遵循适当的步骤,发展公共交通只会促进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最终实现公共交通与汽车工业协调发展的理想局面。这是因为: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有利于城市交通出行结构的合理化,为私人小汽车的合理使用提供了必要的城市空间.由于受到我国城市用地的限制,城市不可能大规模扩张,城市交通设施资源有限,不可能无限制使用.大力发展高效、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可以促进自行车交通向公共交通的转化,减少混合交通对城市机动车交通的影响,把大量的交通出行

吸引到公共交通上来;可以为城市其他机动车交通提供更多的交通设施资源,从城市资源上为私人小汽车创造必要的发展条件。

高效、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可为城市交通需求管理提供必需的支持手段,使城市交通的有效管理成为可能,从而缓解城市交通拥挤问题,提高城市交通的效率,降低城市交通系统的运行成本,进而降低私人小汽车运行的成本,为私人小汽车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和运行环境。因此,优先发展公交与适度发展小汽车是不矛盾的

机动化对城市交通和城市发展的影响

现代城市发展和空间演化是与城市交通机动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19世纪前,城市用地规模都不大,但到了19世纪后期,随着火车、申车、汽车等杰门动交通工具的发明和使用,国外城市出现了城市扩展、蔓延现象.英国伦敦的城市扩展过程比较典型地反映了机动化造成的城市用地不断扩张的现象(图2)。1801年,伦敦人口已达100万,人口主要集中分布在距离市中心半径2英里(约3.2 Km)的范围内。1851年,伦敦人口增加了一倍,市中心半径还没有超过3英里〔约

4.8 Km),绝大多数居民根本没有任何公共的或私人的交通工具,主要靠步行上班。到了1914年,伦敦人口增加到650万,以蒸汽火车和马车为载体的城市公共交通,使城市形成了独斗毛的触须状形态,在市中心区15英里(约2

5.4 Km)的距离内的交通联系非常方便。1939年,人伦敦口增长到850万,电火车和公共汽车提供了更为快捷、通达性更好的公共交通服务,伦敦形成了自市中D起半径为12英里一15英早(约19.3 Km~ 25.4 Km)的大致圆形的城市。

此时的伦敦每10户家庭有一辆小汽车,但小汽车不是主要的交通方式。二次大战结束后的数十年中,伦敦的汽车化程度在不断提高,人口分布跨越了伦敦的环形绿带,向周边新城疏散,形成了郊区小汽车交通与内城轨道交通相衔接的交通模式。城市用地空间进一步向周围地区扩展,形成内城与周围新城组合的多中心大伦敦地区。

就居民个人而言,机动化实际上意味着他(她)可以大幅度地扩大活动空间,提高机动性也就意味着改变人的生活方式。“尽管利用小汽车出行所产生的费用明显高于乘用公交车或自行车出

行的费用,但对于出行者而言,舒适、便捷、准时的运输方式才是构成满意的真正原因”(S斯岱而斯著,刘志译,1997)。小汽车的使用,改变了人的时空观念,人们开始用出行时间(多少车程)来取代空间距离。人们可以在几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范围内进行就业、购物、交往、公务活动等,而休闲、旅游等活动在几百公里范围内也可朝发夕归。小汽车的普及,也使西方城市中心区人口密度大幅度下降。借助便利而自由的交通,郊区清新的空气、幽雅的环境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中心区居民到郊区、远郊区居住.

小汽车化给居民个人带来了交通的自由和灵活性,但同时也给城市带来了一系列问题.首先,像美国这样高度依赖小汽车的国家,人口的低密度分布和蔓延,使城市的边界几乎消失了,土地资源极其浪费,这是中国国情所不能允许的,而且城市传统的邻里关系和社区氛围也被打破或消失了。其次,小汽车进入居民家庭不同于电视机、冰箱、DVD进入家庭。有位交通专家说得好“小汽车进入家庭,实际上是进入了街道”。购买小汽车,一方面改变了居民个人的出行方式,

另一方面汽车必须占用城市道路用来行驶,消耗了社会资源,社会要为其付出成本。再次,“道路系统是开放的,但交通不可能均匀分布,总是有的地方多,有的地方少。交通拥挤也就不可避免”(S·斯岱而斯著,刘志译,1997)。这样,不但驾驶者自己要在路上浪费时间,而且还有更多的人(公交乘客、步行者、骑自行车者和其他开车者)在道路上浪费时间。这又是另一部分社会成本.最后,小汽车消耗的是石油—不可再生的能源,排出的是废气,以及产生噪声、震动等,都具有负面影响。如此种种,尽管不是无药可治或者无药可救,但也都是城市领导者、规划专家、交通专家必须要正视的问题。

应对机动化的基本策略

未来的10年一20年是我国城市机动化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东部发达地区可能还要更快一些。如果能将这段时间的交通问题处理好、解决好,那么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就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否则我们将面临无可挽回的遗憾和损失,我们将愧对子孙后代。那么,我们需要为机动化的到来做好什么样的准备呢?

3.1需要-个好的劫线iJ

一个好的规划必须将交通与土地利用融为一体、有机协调。墨尔本、多伦多、名古屋、库里蒂巴等城市提供的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整体规划优秀蓝本及成功的实践可以成为我们学习的典范。中国的城市发展正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而且许多城市正在进行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或调整。这是我们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城市交通长远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管理方向的最好机会,而且对许多重大问题(如路网规模、结构、功能、布局问题,交通结构问题,轨道交通和地面公共交通规模、方式、布局问题,对外交通及城际交通通道、方式、布局问题,城市内外交通的有效衔接、转换问题等)来说也河能是最后的机会。一旦城市发展到了相对成熟的阶段,交通模式基本形成以后,再想改变就已经为时晚矣. 对中国的大城市来说:①要突出强调的是面向公共交通的土地布局模式,以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或有足够吸引力的公交优先走廊引导新区开发建设。要做好新区接驳公交线网的规划,要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布局,规划好停车换乘系统,预留足够的停车空间。要特别重视大型公交枢纽设施的规划和其周边的土地利用规划。②建立科学合

理的路网布局框架和等级结构,特别要注意提高路网密度,尤其是要提高支路网密度。提高路网密度必须结合土地利用规划才能真正得到落实。

③道路功能定位必须与沿线土地使用性质相协调。快速路不允许直接穿越居民生活区、城市商业区(街)、城市中心区、文物保护区、景观风貌区。交通性主干道也应尽量避免这种穿越。大城市中心区外围则需要规划建设能吸引和疏解长距离穿越性机动车的城市快速(环)路或交通性主干道。反过来,在城市快速路、交通性主干道两侧及交叉口四周,不应布置密集居民区、大型商业设施。④要用定量分析的手段,科学评估城市中心商业区和大型公建设施的合理规模和开发强度,高度重视旧城与新区之间、城市峰腰地带的通道规划。⑤在新区组团和中小城市规划中,对小汽车发展要有足够的估计,规划控制好道路网络、公共和配建停车设施,等等。

3.2要有正确的交通战略和政策

首先,应建立小汽车发展的区域差别政策。根据国家汽车产业政策,鼓励私人小汽车发展已经成为一条既定方针。中国幅员很辽阔,有足够的汽车发展市场空间。但是,我们对机动化给城市

(主要是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带来的影响和冲击要有足够的认识和重视。对城市机动车发展尤其是小汽车发展不能不讲条件,不计后果。应当取其利而弃其弊。国家对不同规模、不同性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城市要制定不同的汽车发展引导性政策,也应当允许特大城市和一些条件特殊的城市(如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制定自己的汽车交通发展政策。城市本身对中心区、主城区、外围新区、新城等不同区域的汽车发展和使用应区别对待,制定相应的政策,该鼓励则鼓励,该限制则限制。

其次,明确大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政策。我国大城市交通正处在非常关键的历史发展时期。日本名古屋大学河上省吾教授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大城市只有在小汽车大量进入居民家庭前,确立城市公共交通的主体地位,才能应付未来居民出行机动化高潮的到来。坚定不移地坚持公交优先发展应当成为大城市交通发展长期坚持的战略。因为,购买和使用小汽车是居民个人的消费行为,城市政府不应或者也难于对其采取限制(当然,也有严格限制的,如新加坡、香港等),

故惟有通过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为市民提供值得信赖的公共交通服务,才能引导和影响居民的出行选择

再次,应坚持以人为本(而非以车为本)建立一体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城市交通的根本目的是完成人和物的移动或输送,而非车辆的移动。城市交通本身也是一个有机整体,满足多种多样的交通需求。从这个根本目的出发,城市交通发展规划和建设切不可一味地强调解决机动车交通问题,而要建立一体化的综合交通的理念。

3.3要继续加3影成市交通鑫肺出设施建设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城市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应该看到,我国目前城市机动化水平还较低,居民出行个体化和机动化还刚刚起步,汽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始终高于道路的增长速度。因此,城市目前的道路交通供求平衡是一种暂时的、低水平上的平衡。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绝大部分大城市尚没有大运量轨道交通,城市交通系统依然是单一的地面道路交通系统,居民主要出行方式是自行车、步行和地面公交,且以自行车为主导方式。城市道路网结构

性、功能性矛盾还比较突出。

经济发展带来的机动化加速发展使城市交通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交通需求持续增长与相对薄弱的交通基础设施之间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因此,我国的许多大城市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要坚持将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从长远看,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根本出路和重点是建设快速轨道交通。同时要重视配套的地面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另外,对小汽车发展一味严格限制既不现实也不合理,因此,还要继续适度地进行道路改建、扩建、新建,特别是提高支路网的建设水平,并且要高度重视停车场建设,以满足人们一定的机动化需求。

3.4科学地管理交通,理智地使用资源

现代城市要完全避免城市交通拥挤是不可能的。这种观点也许很悲观,但世界大城市交通发展历程可以证明,这是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城市交通需求总是大于城市交通供给,而且道路供应的增加往往诱发更多的交通需求。因此,仅仅依靠增加道路交通供给来满足交通需求是不现实的。国内外城市交通发展经验证明了科学地管理城市交通,理智地使用道路交通资源与进行城市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同等重要的。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城市交通管理的效益比单纯的道路设施建设的成效更为显著和直接。

面对机动化的趋势,在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更加重视城市交通管理。特别要强调以下三点:首先,要充分应用现代交通工程理论和技术,积极应用高科技手段(如ITS. GPS, GIS等),强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发挥道路设施的潜力。其次,合理分配道路路权,还道路以其应该承担的功能。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也要突出公交优先的理念,在城市中心区和主要通勤交通走廊的主、次干道上,给公共交通以优先通行权。切实解决人车混杂、机动车非机动车混杂、长距离交通与短距离集散交通混杂的矛盾。城市交通管理更应当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对行人与自行车交通的安全性和可达性给予足够的关怀。最后,充分重视交通需求管理(TDM)政策和措施,合理调节交通需求增长、交通方式结构和交通流的时空分布

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Code for transport planning on urban road GB 50220-95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5年9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808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先批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同济大学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5年1月14日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 第四条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城市道路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道路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道路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1 总则 1.0.1 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 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应包括下列内容: 1.0.6.1 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1.0.6.2 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1.0.6.3 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城市公共交通规范

3 城市公共交通 3.1 一般规定 3.1.1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根据城市发展规模、用地布局和道路网规划,在客流预测的基础上,确定公共交通方式、车辆数、线路网、换乘枢纽和场站设施用地等,并应使公共交通的客运能力满足高峰客流的需求。 3.1.2 大、中城市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逐步取代远距离出行的行车;小城市应完善市区至郊区的公共交通线路网。 3.1.3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在客运高峰时,使95%的居民乘用下列主要公共交通方式时,单程最大出行时耗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不同规模城市的最大出行时耗和主要公共交通方式表3.1.3 3.1.4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的规划拥有量,大城市应每800-1000人一辆标准车,中、小城市应每1200-1500人一辆标准车。 3.1.5 城市出租汽车规划拥有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2辆;小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0.5辆;中等城市可在其间取值。 3.1.6 规划城市人口超过200万人的城市,应控制预留设置快速轨道交通的用地。 3.1.7 选择公共交通方式时,应使其客运能力与线路上的客流量相适应。常用的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宜符合表3.1.7的规定。 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表3.1.7 3 城市公共交通 3.1 一般规定 1

3.1.1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根据城市发展规模、用地布局和道路网规划,在客流预测的基础上,确定公共交通方式、车辆数、线路网、换乘枢纽和场站设施用地等,并应使公共交通的客运能力满足高峰客流的需求。 3.1.2 大、中城市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逐步取代远距离出行的行车;小城市应完善市区至郊区的公共交通线路网。 3.1.3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在客运高峰时,使95%的居民乘用下列主要公共交通方式时,单程最大出行时耗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不同规模城市的最大出行时耗和主要公共交通方式表3.1.3 3.1.4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的规划拥有量,大城市应每800-1000人一辆标准车,中、小城市应每1200-1500人一辆标准车。3.1.5 城市出租汽车规划拥有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2辆;小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0.5辆;中等城市可在其间取值。 3.1.6 规划城市人口超过200万人的城市,应控制预留设置快速轨道交通的用地。 3.1.7 选择公共交通方式时,应使其客运能力与线路上的客流量相适应。常用的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宜符合表3.1.7的规定。 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表3.1.7 3.2 公共交通线路网 3.2.1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网应综合规划。市区线、近郊线和远郊线应紧密衔接。各线的客运能力应与客流量相协调。线路的走向应与客流的主流向一致;主要客流的集散点应设置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枢纽,方便乘客停车与换乘。 2

城市公共交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城市公共交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城市公共交通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人口也随之增加,进而出行人口数量也急剧上升。“乘车难”及交通设施的不足,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发展,造成这些 问题的最根本原因是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不完 善。尽管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削弱了公交的优势,制约了公交的发展。具体表现在: 1,城市公共交通的分担率低。目前,在一些大城市中尽管实施了一系列公交优化的政策,而 公交的运输量也处于上升趋势,但是公共交通的 出行比例仍然很低。一些城市公交不但没有成为城市客运交通主体,而且公交的比例还呈下降的 趋势。 2,公交服务水平低。主要表现为:速度慢,乘车换乘不方便,路线不合理,密度低,甚至有些地方 存在公交盲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城市道路面积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远远落后于交通量的增

长速度。 3,公交服务水平差。公共交通低水准的服务质量常成为乘客投诉与媒体曝光的对象,直接 影响其承担的客运比例。公共交通低水准的服务质量常常表现为乘坐公交车耗时太长、舒适性差、安全事故多、公交乘务人员服务质量差。 4,公交基础设施缺乏统一规划。城市公共交通线网构成主要以公交枢纽站为依托,实现点 与点的连接。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缺乏统一规划,特别是在旧城市改造 和新区开发时没有把公交设施配套纳入统一规划,给交通营运、管理和居民出行带来不便。 5,公共交通网络规划不合理。“发展公共交通”与“保持主要道路通畅”是城市交通工作者的两大目标。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公共车辆的投放量日益加大,乘车难的 矛盾有所缓解,行车难的矛盾却日益突出。特别是大巴列车化、中小巴频繁靠停,形成动态瓶颈,严重影响了主要道路的交通秩序。 二,解决城市公共交通问题的途径

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重要性及措施

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重要性及措施 摘要:目前,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机动车化是不可避免的,是未来交通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我们需要变思维方式,不能一味想着怎样让车子动起来,而是应当考虑如何让人动起来。换言之,就是要让有限的道路能够为更多的出行服务。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实行“公交优先”战略。 关键词:城市公交优先发展重要性措施 1.城市公交的含义 城市公共交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是指包括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地铁、轨道、轮渡等交通方式在内的经济方便的各种交通方式的总称,通常称为“公共交通”;从狭义上讲,是指在城市及所辖区范围内供公众出行采用的、经济方便的公共汽车(电车)客运交通方式,通常称为“公交”。在此,本文讨论的主要是狭义的公交。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公共交通有了较快发展,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扩大,一些城市交通拥堵、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城市的发展。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仅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有效措施,也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2.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重大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交通问题日趋严重,交通堵塞已成为城市居民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如何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经济、安全的出行环境,改善交通堵塞和道路拥挤,成为许多人面临的共同问题;同时,由大量增加的机动车辆带来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一系列问题也亟待解决。解决这些问题,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实行“公交优先”战略,对于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惠及百姓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2.1公交优先:城市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世界银行曾有项研究表明:交通需求增长超前于经济增长速度,一般都在两倍以上。可见,交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城市公交作为城市生产的第一道工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规划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6.1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1.0.6.2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1.0.6.3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1.0.6.4.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 1.0.6.5提出有关交通发展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1.7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7.1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 1.0.7.2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1.0.7.3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 1.0.7.4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 1.0.7.5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1.0.8城市客运交通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组成公共交通、个体交通优势互补的多种方式客运网络,减少市民出行时耗。 1.0.9城市货运交通宜向社会化、专业化、集装化的联合运输方式发展。 1.0.1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1标准货车 以载重量4-5T的汽车为标准车,其他型号的载重汽车,按其车型的大小分别乘以相应的换算系数,折算成标准货车,其换算系数宜按本规范附录A.0.1的规定取值。 2.2乘客平均换算系数 衡量乘客直达程度的指标,其值为乘车出行人次与换算人次之和除以乘车出行人次。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模板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行为,本着以人为本、安全便捷的原则,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四化”管理要求,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服务设施、营运、安全运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 1.3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及公交驾驶员、乘务员、站务员等从业人员。第二章经营者服务规范 2.1 基本要求 2.1.1 取得合法的经营资质。 2.1.2 具有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设施。 2.1.3 有符合规定的驾驶员及与营运业务相适应的其他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2.1.4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2.1.5 按规定统一制作和悬挂车辆营运标志。 2.1.6 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票价标准,使用统一印制的票证。 2.1.7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和技能、行业服务规范、交通安全、治安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2.2 车辆管理 2.2.1 建立健全营运车辆管理相关制度和信息统计台帐,制定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2.2 建立健全营运车辆检查、维护、维修管理体系,建立营运车辆档案,确保营运车辆技术性能良好。 2.2.3 建立健全营运车辆车容车貌清洁维护制度,定期进行车厢消毒,营运车辆到达首末站及时清洗,确保车厢内部、车身外表无积灰、积垢和积水,处于整洁状态。 2.3 营运组织 2.3.1 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班次、时刻、营业时间组织营运,不擅自变更或者停止营运。 2.3.2 根据营运要求、客流量和客流规律,按照核准的车辆数、车型,编制线路行车作业计划。 2.3.3 制定特殊天气、突发事件应急调度预案;遇有重大社会活动、抢险救灾和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时,服从当地政府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指挥,及时组织车辆、人员进行疏运。 2.4 质量保障 2.4.1 建立举报投诉机制,设立乘客投诉接待室和服务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4.2 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自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2.4.3 建立乘客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组织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4.4 按照DB37/T 2028《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星级服务规范》的要求,建立星级考核与评价机制。 2.4.5 按照GB/T 17242《投诉处理指南》的要求受理乘客投诉,并及时处理;处理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给乘客。 第三章服务设施规范

(完整版)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管理平台方案介绍.

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管理平台 项目介绍 第1章前言 城市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也有了较快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城市交通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为了解决好城市交通问题,促进城市健康发展,2005年,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提出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经国务院办公厅同意并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为了具体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各地政府纷纷制定和出台了相应的意见、方案和方法。明确了城市公共交通的社会公益性质,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提高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重要性的认识。 2008年,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职能整体划入交通运输部。如何根据国务院的通知要求,做好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成为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2章项目建设目的和依据 城市公共交通是由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等交通方式组成的公共客运交通系统,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 各地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单位,都在思考用何种模式、方法去监管和服务,渴望有一种合理、科学的管理手段,从一线管理部门的监管需求、政府对群众服务的需求、企业营运管理的需求等多个方面,做好对城市公共交通的综合管理,为出行者提供更加安全、舒适、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从而吸引公交出行,缓解城

《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送审稿)

基本符号 一、交通 ADT:年平均日交通量 DHV:设计小时交通量 K:DHV与ADT之比值 D:交通量方向分配 N基本:一条机动车道理论通过能力 N可能:一条机动车道考虑各种修正系数后通过能力 N设计:多车道考虑影响和道路分类后,设计建议通过能力取值 r1:通行能力车道宽度修正系数 r2:通行能力平交口间距修正系数 r3:通行能力平曲线修正系数 r4:通行能力道路纵坡修正系数 r5:通行能力沿途条件修正系数 l1:交叉口间距 λ1:交叉口有效通行时间 v/c:理想条件下,最大服务交通量与基本通行能力之比值 二、建筑限界 Wc:机动车车行道宽度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行驶车行道宽度(m)Wmc:机动车路缘带宽度(m) Wa:路侧带宽度(m) Wb:非机动车车行道宽度(m) Wbm:非机动车路缘带宽度(m) Wp——人行道宽度(m) Wg——绿化带宽度(m) Wf——设施带宽度(m) Wl——侧向净宽(m) Wsc——机动车行安全带宽度(m) Wdm——中间分隔带宽度(m) Wsm——中间分车带宽度(m) e——建筑限界顶角宽度e=w1 j——隧道内检修道宽度(m)最小值0.75m r——隧道内人行道宽度(m)最小值1.0m hc: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高(m) hb:非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高(m) hp:行人最小净高(m) Wr:道路红线宽度(m) Ws:路肩宽度(m)

Wsh:硬路肩宽度(m) Wsp:保护性路肩宽度 i(%):路拱设计坡度 三、平面与纵断面设计 V:设计车速 i:道路中心线纵坡度(%) r:道路中心线转角(O) S:停车视距、会车视距或道路侧向视距 R:机动车道中线圆曲线半径 Lc:超高缓和段长度(m) b:超高施转轴至路面边缘的宽度 ε——超高渐变率 △i——超高横坡度与路拱坡度的代数差 μ——横向力系数 △W:车道曲线加宽值 Wc:平曲线段车道宽 Wn:直线段车道宽 N:车道数 Uc:弯道上车体几何宽 Cc:弯道车侧净距 ic:弯道富裕量 iH:合成纵坡 ih:横向超高坡度或路面横坡 iz:纵向坡度 四、平、立交设计 S1、S2、S3:导游岛端部偏移距 Q1、Q2:导流岛内移距 R0、R1、R2:导流岛端部半径 Wa、Wb、Wc:导流岛宽度 La、Lb、Lc:导流岛长度 Vd:转向弯道设计车速 Lw:交织长度 re:进口道缘石半径 reg:出口道缘石半径 A:回旋线参数 Ls:回旋线长度 NC:分流前或合流后主线车道数 NF:分流后或合流前主线车道数 NE:匝道车道数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基本要求 1范围 本文件的本部分规定了城市公共交通标准化工作总则、主要任务、管理要求、标准体系、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实施以及评价与持续改进。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标准化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24421.1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T24421.2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标准体系 GB/T15624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 GB/T19273企业标准化工作评价与改进 3术语和定义 GB/T15624-201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服务标准service standard 规定服务应满足的要求,以确保其适用性的标准. [来源:GB/T15624-2011,定义3.3] 4总则 4.1依法依规、合理规划 应积极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实际,制定标准化总体发展规划。 4.2规范行业,兼顾特色 充分体现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特点,突出地域特色,规范行业服务行为,以标准化助推行业发展。 4.3提升服务、便民高效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标准化应以满足人民出行需求为出发点,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乘客满意度为落脚点,确保标准化取得实效。 4.4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在标准制定、实施的全过程中,应坚持全员参与,充分发挥公众的能动性和监督作用,持续改进和完善标准化工作。 5任务要求 5.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5.2制定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标准化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5.3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标准体系,完善标准体系内容。 5.4实施现行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制定和实施城市公共交通组织的标准。 5.5参与国际、国内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标准化活动。 5.6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并持续改进。 6管理要求 6.1机构要求 6.1.1应设立相应的标准化工作机构,建立完善的标准化组织架构。 6.1.2明确标准化工作机构及各部门在标准化工作中的职责,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 6.1.3应为标准化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经费、设施等资源保障。 6.2人员要求 6.2.1应在城市公共交通组织最高管理层中,确定标准化工作负责人。 6.2.2标准化工作机构成员宜从本组织的各部门、单位的骨干人员中抽选。 6.2.3熟悉与业务相关的经营、管理状况,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2.4应适时参与标准化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作技能。 6.3工作要求 6.3.1制定并落实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标准化方针、目标和任务。 6.3.2制定与城市公共交通组织相适应的标准化工作制度,形成规范性文件。 6.3.3组织构建符合行业特色的标准体系,编制服务标准,并对标准进行实施。 6.3.4对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组织开展的标准化工作应进行监督、评价、持续改进等工作。 6.4信息管理 6.4.1应广泛收集与本行业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以及国内外标准化信息。 6.4.2应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和研究分析,结合本组织实际情况,提出服务标准化的措施意见。 6.4.3对标准化体系的建立、标准实施、监督、评价、改进等过程中形成的数据信息和有关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更新。 6.4.4应建立标准化信息库和查询系统,方便工作人员查阅标准信息。 7标准体系 7.1应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保障及管理需求,建立标准体系框架,完善标准体系内容。 7.2标准体系的建立应科学合理、目标明确、行之有效。 7.3标准体系的结构、要求应符合GB/T24421.2的规范要求。

城市公共交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市公共交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城市公共交通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人口也随之增加,进而出行人口数量也急剧上升。“乘车难”及交通设施的不足,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发展,造成这些 问题的最根本原因是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不完 善。尽管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削弱了公交的优势,制约了公交的发展。具体表现在: 1,城市公共交通的分担率低。目前,在一些大城市中尽管实施了一系列公交优化的政策,而 公交的运输量也处于上升趋势,但是公共交通的 出行比例仍然很低。一些城市公交不但没有成为城市客运交通主体,而且公交的比例还呈下降的 趋势。 2,公交服务水平低。主要表现为:速度慢,乘车换乘不方便,路线不合理,密度低,甚至有些地方 存在公交盲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城市道路面积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远远落后于交通量的增 长速度。 3,公交服务水平差。公共交通低水准的服

务质量常成为乘客投诉与媒体曝光的对象,直接 影响其承担的客运比例。公共交通低水准的服务质量常常表现为乘坐公交车耗时太长、舒适性差、安全事故多、公交乘务人员服务质量差。 4,公交基础设施缺乏统一规划。城市公共交通线网构成主要以公交枢纽站为依托,实现点 与点的连接。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缺乏统一规划,特别是在旧城市改造 和新区开发时没有把公交设施配套纳入统一规划,给交通营运、管理和居民出行带来不便。 5,公共交通网络规划不合理。“发展公共交通”与“保持主要道路通畅”是城市交通工作者的两大目标。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公共车辆的投放量日益加大,乘车难的 矛盾有所缓解,行车难的矛盾却日益突出。特别是大巴列车化、中小巴频繁靠停,形成动态瓶颈,严重影响了主要道路的交通秩序。 二,解决城市公共交通问题的途径 城市公共交通对居民的生活有着很大影响,公共交通必须以方便居民出行为目的,并兼顾公交企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doc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808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同济大学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6.1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1.0.6.2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1.0.6.3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1.0.6.4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 1.0.6.5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1.0.7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7.1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 1.0.7.2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1.0.7.3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 1.0.7.4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 1.0.7.5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1.0.8城市客运交通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组成公共交通、个体交通优势互补的多种方式客运网络,减少市民出行时耗。 1.0.9城市货运交通宜向社会化、专业化、集装化的联合运输方式发展。 1.0.1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秩序,保障运营安全,维护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制定、设施的建设、线路的经营、服务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优化运营结构,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 第四条城市公共交通应当遵循统筹规划、政府主导、积极扶持、有序竞争、方便群众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鼓励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式,改进公共交通系统,推进智能化公共交通体系建设。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出租汽车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具体管理部门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城市公共交通秩序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编辑本段第二章规划

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应当组织编制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 第九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与城市的经济发展、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并保证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 第十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确定公共交通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的比例和规模、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措施、城市交通与区域交通的衔接和优化方案。 第十一条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各种城市公共交通方式的构成比例和规模、公共交通设施的用地范围、枢纽和场站布局、线路布局及设施配置、公共汽车和电车专用道、无障碍设施配置等。 第十二条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应当包括:轨道交通建设的远期目标和近期建设任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集方案、线路走向、站点选址、沿线土地利用及用地规划控制、换乘站、枢纽站建设以及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方案等。 第十三条组织编制机关在编制规划过程中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公众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四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程序一并报批。报批时应当附具社会各界对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意见和意见采纳的情况以及未予采纳的理由。 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经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以及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 编辑本段第三章设施建设

论文:浅析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浅析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内容摘要: 本文主要提出了城市化发展中遇到的人民交通出行所要面对的严峻问题,分析了当前城市交通的状况以及城市化带来的交通问题。本文列举出了影响交通的主要因素,从影响因素出发,提出城市公共交通优化规划方面的一些建议。同时本文也谈到了城市规划的四个模式,并在以公交为导向的前提下提出了一些城市规划方面的提议。两相结合,浅谈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关键词:城市化;公共交通;规划

第一章绪论 第二章城市化发展与城镇布局模式第三章城镇公共交通的现状及发展第四章城镇公共交通规划 第五章结论

第一章绪论 目前,我国已进入城市化阶段,城市化是农民和农村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不断现代化的过程,是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的城市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是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具体表现,城市能获得巨大发展空间,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随着城镇建设规模的扩大和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人流、物流、交通流、信息流向城镇集中,形成集聚效应,从而产生了巨大的城市交通出行需求。 我国作为一个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自行车、摩托车一直是我国城市居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城市公共交通的建设和发展一直滞后于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在中小城市里表现得尤为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市民使用公交的意识还不够强。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确定了以公共交通为核心的城市交通发展方针,令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从公交运力的增加到运营服务水平的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担当了重要角色。然而,受到财政体制、经营机制、管理水平以及道路通行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状况并不尽如人意。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张,我国城市人多地少,资金有限,加上基础设施薄弱,交通供求矛盾越发突出。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条件变好,私人小汽车大量进入各个家庭,进一步加剧了城市交通环境恶化,尤其是特大城市,交通的拥挤问题已经制约了城市的发展,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根本出路,

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原因与措施

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原因与措施 (2012级)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所在学院 提交日期2014年12月

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原因与措施 摘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文中阐述了 城市可持续交通的先进理念和具体措施,进一步说明只有实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战略,才能构建高效、和谐、节约型及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交通系统。 关键词:公共交通,公交优先,措施 随着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城的加快,一些城市交通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总体上滞后,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交通出行需求,严重影响了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关键是要树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大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先公交发展是城市健康发展和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方面,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1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必要性 “公交优先”是上个世纪60年代初由法国巴黎最先提出的,其后很快在欧美发达国家得以推行。3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已经雄辩地证明,这种高效利用通道资源的交通方式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公交优先”即公共交通优先,是指在城市发展和规划中,把公共交通的建设、管理放在优先的位置上,给予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扶持,使其能以畅通的道路、良好的车况、纵横密集的线网站点,为公众出行提供更多、更好、更快的服务。 1.1 公交优先是推动城市发展的客观要求 城市公交的正常营运,直接支撑着城市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有序运转,直接影响着城市的生产和生活,也可以说城市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共交通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与城市发展方向、用地布局紧密相关,没有大运量的、快捷的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城市想要达到理想的空间布局几乎是不可能的。伴随着城镇人口的增加和交通需求的增长,建立区域公共交通体系,能更好地联系城市与周边地区的协调发展。可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不仅是解决城市交通的需要,而且也是优化城市布局,推动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的本质要求。 1.2 公交优先是解决能源问题的必然选择 公共交通的发展是决定城市形态和城市人口密度,节约使用土地、能源,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措施。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能源已经成为涉及我国经济安全的战略资源。据统计,每百km的人均能耗,公共汽车是小汽车的8.4%,电车为3.4%至4%,地铁为5%。如果采用个体小汽车出行的人有1%转乘公共交通,仅此一项全国每年节省燃油将达到0.8亿L。由此可

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2004-5-9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808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同济大学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6.1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1.0.6.2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1.0.6.3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1.0.6.4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 1.0.6.5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1.0.7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7.1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 1.0.7.2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1.0.7.3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 1.0.7.4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 1.0.7.5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1.0.8城市客运交通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组成公共交通、个体交通优势互补的多种方式客运网络,减少市民出行时耗。 1.0.9城市货运交通宜向社会化、专业化、集装化的联合运输方式发展。 1.0.1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总则

城市公交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

精心整理公交驾驶员职业道德 城市公共交通驾驶员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是指所有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行业的驾驶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是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工作特殊的道德要求,是整个社会对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工作的驾驶员的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等方面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是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行业的驾 是: 作 方便、 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热情为乘客服务的意识。确保行车安全是每一 个公交驾驶员的首要职责,也是职业道德最基本的要求。要做到安全驾驶,必须具备思想上的重视,法纪上的约束,技术上的保障和文明修养的调节四个基本要素, 所以驾驶员能否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就成为衡量驾驶员有无职业道德的一个主要 标志。

三、遵章守纪,准点运行。 遵章守纪是驾驶员职业道德的一项基本内容,严格遵章守纪是公交驾驶员维护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本条件,只有认真执行各项法规,纪律,公交服务才能实现,驾驶员作用才能发挥出来。遵章守纪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驾驶员的自觉,做到一丝不苟,这最能反应驾驶员的道德素质。 ,机动车驾驶员应该挺身而出,伸张正义,不畏强暴,敢于斗争和善于斗争。另外,驾驶员在驾驶工作中也经常会遇到突发性的伤病员,如交通事故中的受伤者,急需救助的病人和孕妇,遇到这种情况,驾驶员应急群众之所急,将伤、病者尽快送往医院救治. 七、服从调度,团结协作。 驾驶员在行驶中能否服从管理,服从调度,搞好协调配合,决定着公共交通的

营运效果,影响着公交的服务质量,也反映着公交驾驶员的道德风尚。 八、欢迎群众监督,虚心接受群众批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公交驾驶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行业是城市的名片、精神文明的窗口,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安全、舒适的服务是我们对社会的承诺。因此,每一个公交驾驶 ,它 要停车保护现场,要及时报警,如有人员受伤的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1、应该遵守的通行规定 (1)靠右行驶、各行其道; (2)礼让三先、不开快车; (3)尾随行驶、不违章超车;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标准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 第一章司乘人员服务标准规范 第一节司乘人员服务规范 l 服务规范就是服务的主体(服务性企业或单位)对服务的客体(服务对象)所提供服务质量的内在标准和外在表现形式,是根据服务对象的基本要求制定的,是服务质量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公共交通的服务规范是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将乘客的各种需求进行整理和归纳,以成文的形式确定下来,将服务质量具体化、标准化、程序化,便于操作。 公共交通的服务规范主要是对公交乘务人员的服务程序、服务方法、服务语言等方面提出的具体要求。 一、首站发车前 I 1、司乘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向调度员报到。 2、按规定佩戴胸卡,领取并核对车票及清洁工具、电脑报站机,签注私款,签票,签路单。 3、提前检查服务设施的完好,搞好车辆卫生,按标准提前进站,车等乘客。 4、报清行车方向,下车迎乘客,售清底票。 5、乘务员在运营中做到站立服务。不得坐乘客座位。 二、坚持三报 l、司机正确使用电脑报站机(使用报话器)。乘务员

必须口报,报站清楚、齐全。 2、报路别、行车方向。 标准:XXX路.开往XXX,请先下后上。 3、预报站。 标准:下一站XXX,请您准备下车。 4、报到达站。 标准:XXX站到了,请您下车。 三、主动售票 l、首站售清底票 标准:乘务员要走下售票台到乘客身边售幕,两名乘务员的车组,两名乘务员同时向车中间绞接盘售票。直至二人会合。 2、中途积极宣传 标准:每站起步后向车内宣传“没有票的乘客请买票”。 3、主动问票 标准:根据上车乘客的人数或特点.有针对性地问票。 4、人多立席售票 标准:车辆满载五成以上时,应站立售票。 5、按规定收取包裹单 标准:在车辆满载允许的情况下,走下售票台,流动售票。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1.1 道路几何设计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1.0.3 在道路设计中应考虑残疾人的使用要求。 2.1.2除快速路外,每类道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模、设计交通量、地形等分为I、II、III。大城市应采用各类道路中的I级标准;中等城市应采用II级标准;小城市应采用III级标准。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级别时,应做技术经济论证,报规划审批部门批准。 2.2.1计算行车速度的规定见表2.2.1。当旧路改建有特殊困难,如商业街、文化街等。经技术经济比较认为合理时,可适当降低计算行车速度,但应考虑夜间行车安全。 2.4.1城市道路建筑限界见图2.4.1。顶角抹角宽度应与机动车道侧向净宽一致。最小净高见表2.4.1。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

2.5.1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设计年限规定如下:快速路、主干路为20a,次干路为15a;支路为10~15a。(代表年) 2.5.2路面结构达到临界状态的设计年限规定如下: 二、沥青混凝土路面,沥青碎石路面与沥青贯入式碎(砾)石路面为15a。支路修筑沥青混凝土等高级路面时,可采用10a。 三、沥青表面处治路面为8a。 四、粒料路面为5a。 2.8.1地震区的道路工程及重要的附属构筑物应按国家规定工程所在地区的设防烈度,进行抗震设防。 4.3.2快速路应设中间分车带,不得采用双黄线。 4.5.2路侧带各组成部分的宽度确定如下: 一、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通行的安全和顺畅。 5.1.3道路的圆曲线半径应采用大于或等于表5.1.3规定的不设超高最小半径值。 5.1.6圆曲线半径小于表5.1.3中不设超高最小半径时,在圆曲线范围内应设超高。 5.1.9圆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250m时,应在圆曲线内侧按表5.1.9的规定加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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