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的分类单位及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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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的分类单位及命名
1.微生物的分类单位
传统的微生物分类是按界、门、纲、目、科、属、种分类。有的在科属之间分族,或在属下分亚属。
(1)种(species)种是微生物分类中最基本的分类单位,是微生物进化的特定阶段。种代表一群在形态上、生理特性和组成成分上彼此十分相似或彼此性状差异微小的个体。同
种的生物体由于环境条件的变化,从而在生态特征、生理特性方面发生了一些极微小的差异。但是他们总的特性还是一致的。
(2)变种(varieties或缩写成var) 变种即同一菌种之间有一定差异的一群个体。凡一个微生物的某种特性出现了明显改变,与“典型种”所描述的某一特性不同,而其余特性义完全符合,若这一变异特性又是较稳定的,则这种变异了的菌种称变种。例如有一种芽孢杆菌,除了在酪氨酸培养基上产生黑色素这一特性不同于典型的枯草芽孢杆菌(上bacillus sub-tilis)外,其余特性完全符合。那么这种芽孢杆菌,即称为枯草芽孢杆菌黑色变种(Bacillus sub-tilis uar.niger)。
(3)小种或亚种(subspecies) 微生物学中把实验室所获得的变异型称为小种或亚种。例如大肠杆菌(E.coli)野生型的一个品系“K12”,“K12”是不需要某种氨基酸的,通过实验室人工诱变•可以从Kl!中获得必需某种氨基酸的营养缺陷型,这种缺陷型菌种称为Kt 2的亚种或(营养)小种。
(4)型(types) “型”常被用于变种以下的细分类。在同一种的若干细菌中,他们之间有许多特性难以区分,要区分他们仅反映在某种特殊的形状上。如根据抗原结构不同可分为不同血清型。对噬菌体或细菌素敏感性的不同,可分成多种噬菌体型或细菌素型。
(5)菌株或品系(strains) 是指不同来源的相同种(或型)。因此,从自然界中分离到的每一个微生物纯粹培养都可以称为一个菌株和品系。为方便起见,菌株常用数字、地名或符号来表示。例如生产蛋白酶的是枯草杆菌1398,而生产淀粉酶的是枯草杆菌7628。
(6)群(group) 微生物在进化过程中,由一个种变成另外一个种,期间要产生一--系列的过渡类型•所以自然界中有些微生物种类的特征介于两种微生物之间.彼此之间难以严格区分开来,这两种微生物和介于它们之间的种类统称为
4"群”。如大肠杆菌和产气杆菌两个种的区别是明显的,但自然界还存在着许多介于这两种细菌之间的中间类型,人们就把大肠杆菌和产气杆菌以及介于他们之间的中间类型统称为大肠杆菌群。
2.微生物命名法
微生物的名称有两种:一种是俗名或代号;另一种为学名,即国际名称。前者反映了同一种微生物在不同地区或国家有不同的名字,即使在同一国家也可以有许多不同的名字,因此,极易造成混乱,不利于国际学术的交流。而后者是国际统一采用的。他是按瑞典生物学家林耐(Linnaeus)于1953年所创立的“双名法”(属名在前,种名在后)来定名的。由两个拉丁字或希腊字或者托丁化的其他文字组成。有时在种名后还附有命名者的姓,用以消除出现“同物异名”或“同名异物”之类的误解。属名是拉丁字的名词.字首字母要大写.用以描述微生物的主要特征。种名用的是一个拉丁字形容词或名称所有格,用以描述次要特征.但有时属名或种名也用人名或地名表示。在学名之后有时还要附命名人的姓和年代。如金黄色葡萄球菌的学名Staphylococcus aureus Rosenbach1939。Staphylococcus是属名,即葡萄球菌属,“ aureus”一是一个拉丁字的形容词,是金黄色的意思,Rosenbach是命名人的姓。
有时只泛指某一属的微生物而不是特指某一具体种或没有种名时,可在属名后面加sp.(species的单数)或spp.(复数)表示。如果当初所定的学名,后来经人改过.则在学名后括号内注明首先发现该菌的人.然后将改正人的姓写在后面。如:枯草(芽孢)杆菌应写为Bacillus subyilis(Ehrenbery)Cohn1872.。为了简明,一般允许只写学名而将人名、年代省略。在印刷时,属及以下学名要用斜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