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方案
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方案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方案一、目标与任务职业技能鉴定的目标是为了确定个体在特定职业领域的技能水平,旨在评估和发掘个体的职业素质和潜能。
具体任务包括:(1)确定鉴定的职业领域和技能要求。
(2)制定鉴定内容和标准。
(3)组织鉴定人员和设备。
(4)实施鉴定过程。
(5)评价鉴定结果,并提供适当的反馈和建议。
二、鉴定内容和标准根据特定职业领域的要求,明确鉴定的内容和标准。
可以采用技能检测、实操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鉴定。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理论知识:掌握与职业相关的理论知识。
(2)实操能力:熟练掌握职业技能的实际操作能力,包括工具使用、操作流程、安全防范等方面。
(3)问题解决能力:具备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沟通协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鉴定标准应根据职业的不同特点和难易程度进行科学、客观的制定,确保鉴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三、鉴定人员和设备为保证鉴定过程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应选派经验丰富、资质合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鉴定工作。
鉴定人员应具备专业技能和职业经验,并接受相关培训,熟悉鉴定内容和标准。
鉴定设备包括但不限于:(1)技能实操场地和设备:提供符合实际操作需求的场地和设备,满足鉴定要求。
(2)鉴定材料和工具: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工具和设备,确保鉴定过程的顺利进行。
(3)评价和记录系统:采用科学、便捷的评价和记录系统,记录鉴定结果和评价意见,为鉴定结果的分析和使用提供依据。
四、鉴定过程鉴定过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准备阶段:确定鉴定的职业领域和技能要求,制定鉴定内容和标准,组织鉴定人员和设备。
(2)报名和审核:公开招募鉴定对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和条件筛选。
(3)鉴定准备:通知鉴定对象参加鉴定,提供相关材料和说明,做好鉴定前的必要准备工作。
(4)鉴定实施:按照鉴定内容和标准,组织鉴定人员进行技能检测、实操考试、面试等具体鉴定工作。
(5)评价和反馈: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评价和反馈,向鉴定对象提供鉴定结果,并提供相关的建议和指导。
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章鉴定对象和申报条件第四章技能鉴定考核程序和方法第五章技能操作人员的聘任和管理第六章津贴待遇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实现公司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根据公司《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公司内部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机制。
依据国家和行业职业技能资格考核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考评工作。
第三条建立职业技能考评激励机制。
坚持公平公正、评聘分离、使用和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相联系的原则。
实行技能岗位津贴,激励技能岗位员工立足岗位成才。
第四条推行职业准入制度,对从事技术操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或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岗位工种的初级技能等级资格。
技能等级鉴定实行逐级晋升的考评原则,不得跨级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计划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分级组织实施。
第六条成立公司职业技能鉴定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技师以下技能等级的考核评审。
职业技能评审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公司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负责人职业技能评审领导小组下设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由部门经理担任主任,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职业技能评审组织协调、公司内部员工职业技能竞赛和日常管理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一)在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指导下,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工作,承担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站委托安排的鉴定任务。
(二)编制公司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计划,实施公司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负责组织安排职业技能鉴定前强化培训工作。
(四)审核上报参评人员资格,协助培训机构和鉴定机构做好培训和鉴定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相应成立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日常考核、聘用等工作,配合公司做好职业技能评审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一、引言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中,职业技能的水平对于个人的职业发展和企业的竞争力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
二、职业技能鉴定的范围与对象(一)范围涵盖各类职业(工种),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信息技术业等领域的常见职业。
(二)对象1、各类企业的在职职工。
2、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3、社会其他人员,包括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
三、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机构(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地区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鉴定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具体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鉴定考核。
四、职业技能鉴定的标准与内容(一)鉴定标准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规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鉴定标准。
(二)鉴定内容1、理论知识考核,包括职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
2、操作技能考核,考查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一)初级工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经过一定时间的岗位培训。
(二)中级工取得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定年限。
(三)高级工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定年限,并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四)技师和高级技师在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还需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技术创新成果等条件。
六、职业技能鉴定的流程(一)报名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二)资格审核鉴定所(站)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三)培训对于需要培训的人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
(四)考核按照鉴定标准和内容,分别进行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
(五)成绩评定由考评人员对考核成绩进行评定,确定是否合格。
然气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中油人服字〔2003〕2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及控股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由集团公司批准的鉴定机构,对企业职工的技能水平按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分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所进行的资格认证活动。
第四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要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企业需要、服务职工的原则。
紧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以提高职工技术素质为目的,促进职业技能鉴定与职工培训、使用、待遇相结合。
(二)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保证鉴定的工作质量,实现鉴定公开、公平、公正,鉴定的结果应能客观准确地反映职工的实际技能水平。
(三)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
以职业技能鉴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则,以国家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为依据,做到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科学,方式、内容、程序规范。
(四)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
实行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两级管理,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第五条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负责综合管理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布局规划和评估标准;审核鉴定中心和鉴定站资格。
(二)制定职业技能鉴定规划及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并对鉴定质量进行督导;管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与咨询服务。
(三)制定国家石油天然气职业分类、职业标准;编写相应的培训教材,开发和管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石油天然气分库,管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石油化工分库。
(四)组织考评员培训,认定考评员资格并颁发资格证书。
(五)审批技师、高级技师资格,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石油油田分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
石油油田分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石油油田分公司员工的职业技能水平,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与综合实力,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石油油田分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是指为了评估员工的职业技能水平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包括知识测试、技能操作考核、技术实操评估等。
第四条鉴定结果是对员工职业技能水平的客观评价,用于确定该员工的专业资格与任职能力。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的目标是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促进石油油田分公司的发展。
第六条石油油田分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鉴定内容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知识水平鉴定:通过学习资料、书籍等进行考试,评估员工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2.技能操作考核:员工需要参与实际工作操作的考核,包括石油开采、油气钻井、设备维护等方面的技能。
3.技术实操评估:通过实操考核评估员工在实际工作环境中的技术能力和应对问题的能力。
4.沟通与团队合作能力:通过情景模拟和案例分析等方式,评估员工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5.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参与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进行评估,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鉴定内容根据企业的业务和具体岗位要求进行具体细化,每个岗位的鉴定内容和标准需与实际工作相符合。
第九条石油油田分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调整和补充。
第三章鉴定程序第十条职业技能鉴定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鉴定计划制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石油油田分公司的需要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鉴定计划,包括鉴定内容、时间安排、参与人员等。
2.学习培训准备: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前,应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3.考核评估:按照鉴定计划安排,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考核评估工作。
4.鉴定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鉴定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及时向员工反馈评估结果。
国有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模版
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员工素质,加快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做好企业内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股份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职业技能鉴定是指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鉴定(考核)站(所),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和申报资格条件,对员工进行初级、中级、高级技能水平职业资格考核,以及对申报参加高技能人才评价人员进入考核环节的技师、高级技师进行技能水平职业资格考核和考评。
第三条本办法是《公司高技能人才评价实施细则》的配套文件,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劳务工。
第二章鉴定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站是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责执行机构,负责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的考核和管理。
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五条公司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站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代表企业行使国家权力,实行站长负责制。
在**股份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下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其主要职责:(一)根据股份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公司鉴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在股份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对公司各培训考核场所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站资格条件,做好年检工作。
(三)负责组织全公司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参加股份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取证,做好其管理、使用和考核工作。
(四)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试卷印制、分发和传递。
对题库中没有试题的工种,经批准后,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国家职业技能规范》(以下简称《标准》和《规范》)要求命题,并按规定送审。
(五)负责办理全公司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填写、验印和核发,并做好证书管理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方案
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方案1目的明确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程序、方式、内容、职责界面等相关内容,规范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适用范围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部门。
3编制依据3.1《人力资源管理手册》(2014),上级公司3.2《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细则》(2014),上级公司3.3《职业资格管理办法》(2014),公司4释义4.1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以下简称“考评员”)指在规定职业(工种)、等级和类别范围内,按照统一考核方法、职业标准及考核要求,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评审的人员。
4.2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以下简称“督导员”)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贯彻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国家职业标准、考务管理及证书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人员。
5职责分工5.1人力资源部a)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的宣传贯彻;b)负责选派技术和技能专家参与职业标准、教材和题库开发;c)负责配合考核站协调或准备实操鉴定场地、设施设备;d)负责公司技能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资格复审;e)协助鉴定站编制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经批准后按照鉴定计划开展公司技能鉴定工作;f)负责申报鉴定人员的业绩评价和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人员的综合评议;g)负责技能操作人员的聘用、考核、使用和培训;h)负责考评员的申报,协助考核站对其进行培训和管理;i)负责公司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日常管理;j)负责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鉴定工作的咨询服务;k)负责指导所属各单位、部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5.2各单位、部门a)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的宣传贯彻;b)负责推荐技术和技能专家参与职业标准、教材和题库开发;c)负责配合公司协调或准备实操鉴定场地、设施设备;d)负责本单位、部门技能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资格初审;e)负责配合公司对申报鉴定人员的业绩评价和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人员的综合评议;f)负责技能操作人员的日常考核、使用和培训;g)负责本单位、部门考评员的推荐,协助公司对其进行培训和管理;h)负责协助公司对本单位、部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日常管理。
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WORD17页)
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为做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以下简称鉴定)工作,根据《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鉴定程序第一条编制年度鉴定计划1. 各、分子公司和直属企业人才评价中心结合生产情况及鉴定需求,填写《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需求表》(见附表1),于当年12月15日前报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
2. 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汇总年度鉴定需求后,由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发布给各鉴定站。
3. 各鉴定站结合自身年度鉴定能力,编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鉴定站鉴定预计划表》(见附表2),于当年12月30日前报鉴定中心。
4. 鉴定中心统筹考虑各鉴定站的预计划、各企业的地域分布和鉴定需求情况,编制年度鉴定计划。
5. 年度鉴定需求超出鉴定中心年度鉴定能力部分,由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与各分、子公司、直属企业人才评价中心协商,调整为委托鉴定。
第二条发布鉴定公告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鉴定中心)按照年度鉴定计划,于次年1月30日前向各人才评价中心及各鉴定站发布鉴定公告,明确各鉴定站的鉴定工种、鉴定等级、鉴定对象、鉴定方式、考核时间、报名期限、收费标准等基本内容。
第三条根据年度鉴定计划,各鉴定站与基层企业的人才评价中心协商,制订鉴定方案,开展鉴定工作。
第四条申报鉴定时基层企业人才评价中心需向各鉴定站提交的材料(技师、高级技师的申报材料按年度要求另行通知):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登记表》(见附表3)。
2. 申报人原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培训合格证等证书复印件各1份。
3. 申报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3张(含申请表照片)。
4.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汇总表》(见附表4)。
5. 凡破格鉴定的申报,一律由鉴定中心直接受理。
申报人还须提交获奖证书、技术实施方案及业绩考核等相关资料。
第五条鉴定站对申报材料初审后送鉴定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标准收取鉴定费、签发准考证,并于考前15天向鉴定中心提出鉴定人数、工种、等级的申请。
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方案
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职业技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人才竞争日益激烈,职业技能的鉴定成为评价人才水平的重要手段。
为了更好地促进职业技能的提升和评价,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职业技能鉴定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的和意义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评价机制,为人才选拔、晋升、培训提供科学依据,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和职业素质的提高。
三、实施方案1. 制定鉴定标准根据不同职业领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明确各项技能的评价要求和指标,确保评价标准科学、合理、可操作。
2. 设立鉴定机构建立专门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配备专业的评定人员和鉴定设备,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 完善鉴定流程明确职业技能鉴定的流程和程序,包括申请、资格审核、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成绩评定等环节,确保鉴定工作的规范和顺畅进行。
4. 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多种途径宣传职业技能鉴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广大职业人员积极参与鉴定,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推动职业技能的提升和发展。
5. 建立激励机制对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激励更多的人员参与鉴定,提高职业技能水平,促进人才的培养和选拔。
四、预期效果通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方案,预期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 提高职业技能水平,促进职业人员的全面发展;2. 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评价机制,为人才选拔、晋升、培训提供科学依据;3. 推动职业技能的提升和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4. 增强职业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责任感,促进职业精神的培养和传承。
五、总结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推动产业发展、培养人才、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不断完善和改进方案,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为推动职业技能的提升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是为了促进职工行业内部精细化管理以及在行业内部的职业发展提供规范而制定的一项政策法规,下面就具体的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一下探讨。
一、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1、职业技能鉴定的范围职业技能鉴定的范围包括行业内所有从业人员,对于基层从业人员,需要在所在单位进行鉴定,而对于中高层次的从业人员,可以在全国性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职业技能鉴定的内容职业技能鉴定的内容主要包括技能操作和技能知识两个方面,职业技能鉴定所需的技能操作和技能知识根据不同的职业类型设计不同的项目,针对不同的职业类型进行鉴定。
3、职业技能鉴定的部门职业技能鉴定的部门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机构,另一个则是行业内部的鉴定机构,对于具体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选择,应该根据职业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二、职业技能管理的制定1、职业技能管理的目标职业技能管理的目标是为了促进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发展,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增加职业竞争力,并且能够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
2、职业技能管理的原则职业技能管理的原则主要有几个,一是以人为本,二是注重实际应用,三是突出职业特点,四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五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六是注重职业认证。
3、职业技能管理的措施职业技能管理的措施主要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认证、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几方面,这些措施将在不同的情况下进行执行。
三、职业技能管理的实施1、职业技能管理的机构职业技能管理主要由行业内部的管理机构来进行实施,具体的管理机构应该由行业协会或者由行业内部的权威机构来进行选择。
2、职业技能管理的时效职业技能管理的时效取决于职业技能的更新速度,对于更新较快的职业需要更加高效的管理方式,对于更新比较慢的职业则可以选择更为宽松的管理方式。
3、职业技能管理的费用职业技能管理的费用需要由相应的职业从业人员来承担,这些费用需要在职业技能培训、认证和鉴定等方面自行支付。
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工作,提高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水平,保障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有固定场所、职业技能鉴定设备和考试、评定用品;(二)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教育、考试、评定、管理等人员,有职业技能鉴定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三)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制度进行操作,确保评定公正、准确的质量;(四)具有一定的管理、服务能力,人员机构合理、规范;(五)依法向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登记注册并取得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执业证书。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专业知识和技能;(二)具备较高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素质,维护职业技能鉴定的公正性、透明性;(三)以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标准鉴定被评鉴人;第四章职业技能鉴定流程职业技能鉴定流程分为以下五个环节:(一)鉴定申请、报名环节:由鉴定申请人或者其单位或者组织向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提出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并按要求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二)准考证发放环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符合条件的鉴定申请人发放准考证;(三)职业技能鉴定环节: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评鉴,评鉴结果以成绩单的形式向鉴定申请人通报;(四)评定环节: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鉴定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评定,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五)监督管理环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加强自身管理,在职业技能鉴定活动中贯彻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质量。
第五章职业技能鉴定结论的效力职业技能鉴定结论的效力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职业技能鉴定结论对鉴定申请人或者被评鉴人职业技能的鉴定准确性、公正性、透明性、合法性具有约束力;(二)职业技能鉴定结论对行政机关、用人单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及相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开展相关管理活动具有依据,对有关管理决定具有指导意义。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办法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技能人才培养,适应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技能人员进行职业技术等级的考核鉴定。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遵循“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管理”的质量控制准则和“有组织、有计划、按程序开展”的过程控制原则,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质量。
第四条职业技术等级分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等级。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筹管理全集团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主要职责为:规划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有关规定和办法;对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管理并监督检查;组织制定航空特有工种职业标准;对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监督和检查;统筹规划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
第六条航空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职鉴中心)是集团公司直属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核发和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对所属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考评员、质量监督员和专家的聘任、委派及培训工作。
第七条航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鉴定站)为职鉴中心的下设机构,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具体实施工作。
主要职责为:组织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组织高技能人才评审专家组,对技师、高级技师的技术总结或论文进行评审和答辩等;汇总鉴定资料,申办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各等级申报条件如下:(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鉴定:1.学徒期满的学徒工。
2.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
3.初级工转岗或从事相关职业(工种),经过上岗培训。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鉴定:1.取得本职业(工种)初级工证书后,在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
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实施方案
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实施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职业竞争的加剧,职业技能的鉴定和评估越来越重要。
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是评估个人在特定职业领域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能力的过程,对于提高职业竞争力和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一种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实施方案。
二、目的和意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旨在评估个人在特定职业领域的技能水平,为个人提供职业发展的参考和指导,为用人单位选拔和培养人才提供依据。
通过鉴定考核,可以识别个人的优势和不足,为个人的职业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改进方案。
三、考核内容和形式1. 考核内容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内容应与特定职业领域相关,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考核内容应根据不同职业领域的需求进行针对性设计,确保考核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考核形式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实践操作、面试、案例分析和模拟演练等。
考核形式应根据不同职业领域的特点和要求进行选择,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四、考核标准和评估方法1. 考核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标准应明确、具体、可操作。
考核标准可以根据职业领域的要求、行业标准和职业能力模型等进行制定,确保对个人技能水平的准确评估。
2. 评估方法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评估方法应科学、客观、公正。
评估方法可以采用定量评分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评委打分、考核记录和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五、考核流程和组织机构1. 考核流程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流程应合理、规范、可操作。
考核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核、考核准备、考核实施、评估和证书颁发等环节,确保考核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有效反馈。
2. 组织机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组织机构应专业、权威、可信。
组织机构可以由相关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等共同组成,确保考核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六、考核结果和反馈1. 考核结果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结果应准确、全面、可靠。
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实施方案
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不同行业对职业技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保证职业人员的技能水平符合岗位要求,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为必要的手段。
本方案旨在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科学、公正和有效进行。
二、考核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其中包括新入职人员的能力初评、在职人员的能力提升和升级、职业技能竞赛等。
三、考核内容与形式1.考核内容:考核内容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职位进行分类,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个方面。
理论知识包括相关法规、政策、规定、操作流程等,实际操作技能包括纸笔考试、实操考试、模拟操作考核等。
2.考核形式:根据考核内容的不同,考核形式可以包括书面考试、实操考核、口头答辩等。
为了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可以采取专家组评审、记录仪检测、实时监控等方式进行。
四、考核标准与评分方式1.考核标准:制定考核标准时应综合考虑行业规范、工作岗位要求和职业能力等因素。
考核标准应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检验性,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2.评分方式:采用定量评分和定性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即按照具体考核项目的不同,可以使用定量评分进行得分统计,也可以使用定性评分进行能力评价。
评分标准可以为满分为100分,按照不同要求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如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等。
五、考核流程与时间安排1.考核流程:(1)准备阶段:制定考核方案、制定考核内容和标准、确定考核人员、培训考核官员等。
(2)组织阶段:组织考核人员进行考核、提供相应的考核材料和设备等。
(3)执行阶段:按照考核方案和标准进行考核,记录考核结果。
(4)评定阶段: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形成评定报告。
(5)反馈阶段:将评定结果及时反馈给考核对象,提供必要的改进建议和培训机会。
2.考核时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时间段,建议在工作期间进行,避免影响工作效率。
六、考核结果处理与使用1.考核结果处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类和统计,形成个人的职业技能鉴定报告。
神东煤炭集团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适应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需要,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规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神华集团公司技术工种岗位员工职业资格认证实施办法》、《神华集团公司技术工种岗位员工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技能鉴定是对劳动者业务技术水平、实际工作能力的评估和认定,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是对员工进行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技能等级的考核评定。
第三条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的标准依据是《国家职业标准》和公司特有工种《职业技术等级标准》.第四条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一由神东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管理,员工个人未经批准自行参加其他鉴定机构的鉴定,公司不予承认。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
第七条神华神东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鉴定站)是由神华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申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建立的职业技能鉴定站.第八条鉴定站下设职业技能鉴定科,配备专职人员。
鉴定站聘用若干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以兼职为主).第九条鉴定站实行站长负责制,在指导中心和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业务指导及教育培训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第十条鉴定站是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实施机构,其基本职责是:(一)贯彻国家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规定,落实指导中心的工作要求,参加指导中心组织的业务活动;(二)负责公司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鉴定,参与组织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评审工作;(三)负责拟订鉴定实施办法、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健全规章制度;(四)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经费的管理、使用和技能鉴定场所、设施、设备的建设及管理;(五)协同教育培训中心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六)在指导中心的统一组织下,负责公司鉴定工种的鉴定标准及配套教材、试题库的开发建设等工作;(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考务管理工作;(八)负责员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与管理工作;(九)在指导中心的统一组织下、负责本单位考评员管理工作;(十)参与本单位的职工技能等级管理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范文
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范文
1 目的
1.0.1 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2.0.1 本办法适用于DPDI 操作服务岗位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 内容
3.1 职业技能鉴定对象。
3.1.1 在操作服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3.1.2 其它需要鉴定的人员。
3.2 申报条件。
3.2.1 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方法执行。
3.3 申报程序。
3.3.1 根据申报条件填写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表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个人和单位两部分经单位审查后上报大庆石化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3.3.2 由大庆石化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查合格后发准考证,组织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理论考试和实际考核。
3.3.3 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含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3.4 培训鉴定与使用。
3.4.1 新增操作服务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职业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
上岗。
3.4.2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现在操作服务岗位上的人员要在限期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3.4.3 先培训后鉴定参加鉴定人员要进行鉴定前培训。
3.4.4 在调整岗位时要充分考虑职工所取得的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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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为了提升职工队伍素质,规范用工制度,提高职工工资待遇,根据国家及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聘任
第三条考评人员。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是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评审的人员。
第四条考评人员的任职条件。
(一) 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事本工种或相近工种十年以上;考评员必须具有技师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资格。
(二) 掌握必要的职业技能鉴定理论、技术和方法,熟悉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 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第五条考评人员资格由人力资源部挑选,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呈报表》一式两份;学历证书、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本人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成果的证明材料。
第六条考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
考评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资格证书和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
考评人员在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评审工作时,必须佩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的考评员胸卡。
第七条考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
(一)须在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用考评人员。
(二)应采取不定期轮换方式组成考评小组。
考评小组由3~5人组成,设考评组长一人,全面负责本组工作,并最终裁决有争议的技术问题;考评组长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年以上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历。
(三)考评人员在同一个考评小组内连续从事考评工作不应超过三次,考评小组成员每次轮换不应少于三分之一。
第八条考评人员在亲属或与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评审时,应当回避。
第九条考评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评员工作守则、考核规程、考场规则;考评人员有权独立行使考评权利,有权对考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应认真听取。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科建立考评人员档案。
考评人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其提出综合评价报告,经公司签署意见后,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决定是否保留其资格。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试题
第十一条职业技能鉴定实行统一命题。
鉴定试题必须依据《技术等级标准》、《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要求,并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鉴定试题分为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
第十二条统考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由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启用的国家题库中提取试卷清样;非统考工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命题,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审定后使用。
第十三条职业技能鉴定试卷的印制、发送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要求和办法执行。
试卷运行的各个环节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并接受试卷编制部门的监督。
开考前启封试题,应有两名以上监考、考评人员在场,仔细检查试卷的密封情况,一旦发观失密,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采取相应措施补救。
第四章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条件与考务程序
第十四条职业技能鉴定实行定期鉴定为主的制度。
公司每年集中组织一
至二次职业技能鉴定。
第十五条鉴定对象:公司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岗人员。
第十六条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按各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执行。
(一)不转岗情况下的报名条件:
1、初级技能鉴定: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在本技术岗位工作满二年者均可申报初级技能鉴定。
2、中级技能鉴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技能等级鉴定:
(1)各类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毕(结)业生从事其本职业(工种)满两年者;
(2)本职业工种的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
(3)取得初级技能等级证书后,在本职业(工种)工作三年以上者。
3、高级技能鉴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本工种的高级技能等级鉴定:
(1)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技能等级证书后在本职业(工种)工作三年以上者;
(2)本职业工种的统招本科毕业生。
4、助理技师评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参加助理技师评审:
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满一年者。
5、技师鉴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技师资格考评: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三年及以上,经本职业(工种)技师培训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学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技校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工种)助理技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三年及以上者;
(3)具有高中及以下学历,取得本职业(工种)助理技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五年及以上者;
(4)、取得硕士、博士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累计工作年限分别满7、6年以上(在校学习期间计算评审年限)。
6、高级技师鉴定:
(1)取得技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五年以上者,可申报参加高级技师资格考评;
(2)已获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资格考评:
①技艺高超,有被社会承认的绝招绝技,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或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和预防排除重大事项隐患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
②总结出先进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省有重要影响的;
③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培养后备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在省级技能竞赛中获得金牌、全国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或在国际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争光的;
④荣获过国家和省级技能人才荣誉称号的。
(二)转岗情况下的报名条件:
(1)原无任何技能等级的员工,转岗满2年可报现工种初级工鉴定;有本工种专业的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的可申报中级工鉴定;
(2)原取得技能等级初、中级证的员工,变换工种在现工种从业三年及以上的,可申报现工种的中级工鉴定;
(3)原取得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的员工,变换工种在现工种从业五年及以上的,可申报现工种的高级工鉴定;
(4)、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讲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并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者,可申报本职业(工种)技师;
(5)、取得工程师、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连续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可申报本职业(工种)高级技师。
(三)国家新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按相关申报条件办理。
第十七条申报程序。
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按鉴定通知要求统一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报。
第十八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规定审查申报鉴定人员的资格,向审查
合格者收取鉴定费,(签发准考证),并明确有关考务事项。
组织填写《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省职业技能鉴定花名册》和《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分类统计表》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
第十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场准备、组织和管理考务工作,填写《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小组名册》,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派员巡视,对鉴定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的职业技能鉴定应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确需在公司外进行的,需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确认确需在外进行的,批准后方可进行。
专业技术知识考试采取限时闭卷笔答方式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取典型作业的方式进行,也可以结合生产或用模拟操作的方式进行。
专业技术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第二十一条每个试场应配备两名监考员监考,监考员须遵守职业技能鉴定监考员守则,维护考场秩序,填写考场记录。
第二十二条考评小组评定成绩应确定严格的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考评人员职责,并签字负责。
考核成绩由汇总记分员登记填写,考评组长、汇总记分员均应在成绩登记表上签字或盖章以示负责。
第五章鉴定证书
第二十三条《职业资格证书》是我国公民就业、用人单位录用、劳务输出、境外就业法律公证以及国家规定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的有效凭证。
第二十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将鉴定合格人员名单登记造册,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规定的要求编制证书软件,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和《省职业技能鉴定花名册》、《省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知识考试成绩表》、《省职业技能鉴定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表》,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定后,打印职业资格证书,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到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四条证书验印:
(一)在证书鉴定考核机构处盖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章;
(二)在发证机关处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专用印章;
(三)在证书照片右下角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专用钢印。
第二十五条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鉴定的单项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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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