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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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
作总结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下面是整理的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总结范文,欢迎参考。
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行为的监管,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按照《XX省食品安全办等十部门关于印发XX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食安办健食〔2018〕1号)和《XX省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食安办健食〔2018〕2号)文件精神,市食安办等七部门联合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8月中旬,市食安办等七部门制定了《XX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加
强对我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了以食安办主任邹晓春为组长,副主任游旺泉、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徐小林、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帅等为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细化成员单位分工,建立会商会议、信息沟通和督促检查机制。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办)食安办把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活动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任务,确保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一)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
针对辖区内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开展排查,重点检查: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行为。根据近年来日常监督、投诉举报、监督抽检及处罚情况制定重点企业清单进行重点检查。加强监督抽检,加大对网络销售、会议销售、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产品的抽检力度。督促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以及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依法诚信生产经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结合食品、保健食品其它专项治理活动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1、开展保健食品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保健食品质量提升年活动是今年省食药局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旨在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全面提升我省保健食品质量水平。按照《2018年XX市保健食品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管理和标签标识、保健食品经营资质和标签标识、保健食品虚假广告等专项检查。严查从不法渠道购进保健食品原辅料的违法行为,检查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排查生产经营环节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材料中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明示或暗示具有壮阳或改善性功能等未经批准的功能等违法行为。
2、开展秋季护校行动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对辖区内校园及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持证和无证的具体数量,分级分类建立监管台账。检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落实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使用或销售的食品是否过期,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对米、油、餐具等重点品种进行抽样检验。
3、集中开展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检查。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品展销会等为重点场所,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车站等重点
区域,以月饼、乳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糕点、食用油、冷冻食品、民俗特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检查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真实、符合规定,是否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仿冒知名品牌、滥用食品添加剂、过期、三无等食品的违法行为。
4、开展饮用纯净水、矿泉水专项整治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瓶(桶)装饮用纯净水、矿泉水等生产经营市场,严厉打击直接用自来水灌装、致病菌超标、夸大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对全市饮用纯净水、矿泉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瓶(桶)装饮用纯净水、矿泉水等是否持有有效生产许可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通过抽样检测,检测过铜绿假单胞菌等致病菌、高锰酸钾消耗量等相关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5、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食用油茶籽油、菜籽油等生产经营市场,严厉打击食用油茶籽油、菜籽油等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夸大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民众食用油安全,在全市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与抽样工作。重点检查食用油是否持有有效生产许可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通过抽样检测,检测过氧化值、酸值、主要脂肪酸组成、溶剂残留量等相关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6、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双随机抽查工作。11-12月,组织开展了食品销售企业监督检查和全市保健食品安全检查两项双随机抽查工作。以此为契机,在随机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7、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规范经营综合整治活动。为保障广大群众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消费安全,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规范经营,在全市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规范经营综合整治活动,整治内容包含药店食品、保健食品的经营整治,重点排查未经许可经营、经营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和店内夸大宣传行为。
(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突出监管重点,认真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责。市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投诉,其在天猫网店购买的由XX市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某某牌盐焗鹌鹑蛋食品密封外包装盒上配料表标注有食品添加剂红曲黄,而内独立小包装配料表未标注食品添加剂红曲黄。经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核实,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属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内有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在市场上流通。根据掌握到的线索,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迅速出击,对剑光、河洲等地商贸繁荣地段的十余家烟酒商行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相关票证和厂家专业人员现场鉴定,本次检查共查获假冒五粮液、洋河、剑南春等知名品牌的白酒34箱,货值金额近4万元,涉案商行3家。目前,该局已依法扣押了侵权白酒,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