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国有企业招投标实践中的若干问题
我国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和对策分析

我国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和对策分析一、引言招投标制度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方式,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我国招投标实践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其功能的正常发挥。
本文将针对我国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我国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1. 信息不对称:招投标双方信息不对称现象普遍,导致投标者难以获取完整、准确的信息,影响投标决策。
2. 不公平竞争:部分招投标项目存在行业壁垒、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导致公平竞争难以实现。
3. 腐败现象:一些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现象,严重损害招投标制度的公信力。
4. 诚信缺失:招投标参与方存在不诚信行为,如虚假报价、弄虚作假等,破坏市场秩序。
5. 监管不力:招投标监管部门职责不明确,监管力度不够,导致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
三、问题原因分析1. 法律法规不完善:现有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部分条款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2. 体制机制不健全:招投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导致招投标活动难以规范运行。
3. 利益驱动:部分参与方受利益驱动,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破坏招投标秩序。
4. 监管能力不足:监管部门人员配备不足,技术手段落后,导致监管效果不佳。
四、对策分析1.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更加具体、明确的招投标法律法规,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2. 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招投标双方能够获取完整、准确的信息,提高透明度。
3. 建立诚信体系:构建招投标诚信体系,对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和惩罚,提高参与方的诚信意识。
4. 强化监管力度:加强监管部门的人员配备和技术手段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5. 推进电子招投标:推广电子招投标系统,实现招投标活动的全流程电子化,提高效率和透明度。
五、结论我国招投标制度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但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公开、建立诚信体系、强化监管力度以及推进电子招投标等对策,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国有企业招投标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国有企业招投标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国有企业招投标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一、背景介绍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招投标工作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招投标的公平性、透明度和效率,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二、问题分析1.招投标流程不规范国有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由于相关人员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的不了解或不重视,导致招投标流程不规范,如未及时公示招标公告、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等,从而影响了招投标的公平性。
2.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招投标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标书评审专家的选取不公正、商业秘密泄露等,这些问题会影响投标方的投标决策和竞争平等性。
3.重担留退问题一些国有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习惯于重担留退,存在以权谋私的行为,导致优秀的竞争者被排挤,降低了招投标效率和结果的公正性。
三、应对措施1.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国有企业应加强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招投标专业知识,确保招投标流程的规范化和合规化。
2.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招投标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公示招标公告、评标结果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3.加强投标评审专家的管理国有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取投标评审专家,在选取过程中要注意专家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避免评审专家的行为对投标结果产生影响。
4.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国有企业应加强内部监督,设立内部监察机构,及时发现和纠正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确保招投标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5.强化宣传教育国有企业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职工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的了解,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共同维护招投标的公平竞争环境。
附件:1.相关法律法规文件2.招投标流程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招标公告:国有企业在进行招投标活动时,向公众发布的关于招标项目的信息通告。
2.标书评审专家:招标项目评审组成员,负责对投标标书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3.商业秘密: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掌握的商业信息,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是企业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能够直接影响企业的业绩、声誉和利润。
然而,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合同审核不严密等,这些问题都有可能导致企业的风险和损失。
因此,我们需要认真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确保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规范和有效。
一、招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1. 不规范的招投标流程:在一些企业中,招投标的流程可能不够规范,例如没有严格的投标文件要求,没有公平的评标方法等。
这样容易导致竞争双方不公平竞争,造成企业质量和信誉受损。
解决措施:制定明确的招投标流程,并明确流程中各个阶段的相关要求和标准。
在评标过程中,应该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制定评标标准,并对各家竞争方进行评估,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
2. 不合理的招标规则:有时,招标方规则不合理,如要求竞标方提供不合理的担保、资质评审等。
这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和商业利益。
解决措施:在制定招标规则之前,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根据市场行情、合理的诉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招标要求。
同时,招标方应该避免设置过多的非技术要求,这样可以有效地增加招标方的流动性,使招标环节更加公正。
3. 缺乏规范的招投标文件:一些企业缺乏规范的招标文件,例如没有明确的招标程序、标准、评审方法等,这也容易引起企业的风险和损失。
解决措施:制定详细、规范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应该描述招标主体的要求和招标对象的要求,以及规定参与竞标的技术和商业要求。
招标公告应该通过合适的媒体发布,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以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1. 合同审核不严密:某些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会出现合同审核不严密的情况,这可能会导致企业的人力资源、财务等方面出现问题。
解决措施:企业应该增强内部审查机制,以确保合同符合法律要求、完整无误,以及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一致。
在合同审核时,应对合同的重要性、风险和对企业内部资源的影响进行认真评估,确保合同的效力和合法性。
国有企业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引言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招投标是国有企业在采购、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关键环节。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国有企业招投标管理存在一系列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国有企业的正常运营和效率,还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和资源浪费。
因此,解决国有企业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问题一: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国有企业的招投标过程中,往往存在信息不公开和不透明的问题。
首先,招标公告的发布不够及时和透明,容易导致潜在投标人无法获取相关信息。
其次,在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过程中,往往存在不规范和不透明的操作,相关标准和要求未能清晰表述,使得投标人难以理解和准确把握。
问题二:投标条件限制过多国有企业招投标管理中的另一个问题是投标条件限制过多。
在招标文件中,经常设置过高的资质要求、技术门槛和经验要求,这就限制了更多潜在的竞争者的参与。
这种情况下,往往只有少数几家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参与投标,导致竞争程度不够,资源无法得到最优配置。
问题三:评标方式不科学公正国有企业在评标过程中存在评标方式不科学公正的问题。
一方面,在评标标准的确定上,经常出现主观性较强、不具备客观性和可量化指标的情况。
另一方面,在评标人员的选择和评分过程中,经常存在利益关系和不公正行为,导致评标结果失去公正性。
这给投标人带来了困扰和不公平竞争。
问题四:招标文件变更频繁国有企业在招投标管理中,招标文件的变更频繁也是一个普遍问题。
在招标文件发布后,由于一些原因,如工程设计变更、资金调整等,经常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然而,频繁的文件变更不仅增加了投标人的工作量和成本,也可能导致信息不对称和不公平竞争。
此外,频繁的变更还会延长招标周期,影响项目的进度和效率。
解决方案针对国有企业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解决方案:1. 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及时发布招标公告,并明确要求招标文件的规范和透明。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在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影响了工作效率和竞争力。
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及对策:
1. 市场信息不透明:许多投标者缺乏对市场的准确了解,导致投标时信息不足,难以制定有效的竞争策略。
对策:建立健全的市场信息收集机制,包括定期开展市场调研、与潜在供应商进行沟通交流等,提高对市场的了解度,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投标计划。
2. 投标文件要求过于繁琐:许多招标方为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执行效果,对投标文件的要求过于严格,投标者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编制文件。
对策:招标方应当合理精简投标文件的要求,避免重复、冗长的内容,提高投标者的参与积极性,同时也减少了双方的成本。
3. 投标方不符合资格条件:一些投标方可能不符
合招标方设定的资格条件,但仍然投标,导致后续项目执行中出现问题。
对策:建立完善的资格审查机制,对投标者的资质、经验、信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投标者符合合作条件,避免后续纠纷。
4. 投标价格虚高:为了赢得项目,一些投标者可
能将价格虚高,导致项目成本增加,影响项目的实施和效益。
对策:建立合理的投标评标机制,综合考虑投标价格、质量、服务等多方面因素,避免过高的价格,确保项目的经济性和可持续发展。
5. 投标方信用不佳:一些投标方可能存在信用问题,导致后续项目合作中出现付款、履约等方面的风险。
对策: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对投标者的信用情况进
行评估,确保合作方的信誉良好,减少风险。
综上所述,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机制和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竞争力,实现合作共赢的目标。
国企采购招标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技术协作信息2023(4)总第1485期经济纵横国企采购招标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彭凯中核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摘要:一直以来,国有企业被认为是我国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的主要经济体,采购招标会对国有企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能够为国企经济效益的提高打下基础。
当前我国国企对采购人员进行了严格的约束,并且对采购招标过程实行全程监管,但是在实际采购招标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对提高国企经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基于此,本文主要分析了国企采购招标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应对的处理措施,希望能够对规范国企采购招标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国企;采购招标;问题;措施引言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取得巨大发展的背景下,促进我国国有企业将招投标作为物资采购的主要途径,因此,国有企业需要进一步提升对物资采购管理的重视,才能使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后续工作才能得以顺利开展。
在采购招标环节加强管理,国企可以压缩开支,同时也可以体现其管理水平。
针对当前国企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需要国企认真思考,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使招标采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国企采购招标存在的问题(一)严重缺乏招投标意识国企基于自身传统的发展模式,往往不注重规模效益,习惯于采用涉及范围相对较广、工作量大且复杂的零星采购,导致的结果是部分国有企业对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存在主观上的抵触情绪,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有的国企职工会因为零星采购收受个人利益,使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存在各种形式的腐败,对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产生了不利影响。
生产规模比较大,生产环节也比较多是国企的典型特点,在每日的工作中会有大量的物资采购需要走招标流程。
有些基层单位工作人员经常是在急需某项物资时才会启动申请流程,留给采购人员的时间非常有限,采购任务非常紧迫。
而且,在开展材料采购时,采购部门往往还会通过各种途径规避招标事宜,再加上我国部分国有企业未严格按照有关招投标合同办事,招投标职能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国有企业招投标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国有企业招投标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国有企业招投标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1:背景国有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包括程序不规范、信息不透明、公正性不足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招标工作的效率和公平性,亟待解决。
2:问题分析2.1 招标程序不规范国有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缺乏标准化的程序指引,导致招标过程容易出现混乱和纠纷。
2.2 信息不透明国有企业在发布招标信息时,常常无法及时准确地提供足够的信息,使得投标人难以全面了解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条件。
2.3 公正性不足国有企业在招标过程中,容易存在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等问题,导致公正性不足,损害了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应对措施3.1 规范招标程序建立统一的招标程序指引,明确招标流程和环节,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3.2 提高信息透明度完善招标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公布招标公告、项目要求和条件等相关信息,确保投标人能够充分了解招标项目。
3.3 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建立监管机制,确保招标程序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3.4 完善法律法规积极改进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国有企业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和规范,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附件:1:国有企业招标程序指引2:国有企业招标信息发布渠道优化方案3:国有企业招投标监管机制建设方案4:国有企业招投标法律法规改进建议法律名词及注释:1:招标程序指引:指规范招标程序的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旨在确保招标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招标公告:指官方发布的招标信息,包括项目要求、条件和相关事项等。
3:投标人:指有意愿参与招标的个人或组织。
4:公正性:指招标过程中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和要求。
招投标中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

招投标中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国有企业物资设备招投标中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近几年,随着国有企业物资设备招投标体制、机制和程序的不断完善,物资、设备招标工作日趋规范,堵塞了许多漏洞,为强化企业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应当清醒的看到,招投标活动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下面,结合工作实践,就物资设备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危害及应采取的措施与对策做一些粗浅的探索。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国有企业在物资、设备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
按照招标管理制度和程序的要求,大棕物资、设备招标采购之前,应对相关单位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价格、技术性能等情况进行考察后,才能确定是否参与投标。
目前,有的单位由于时间紧,不能进行正常考察或考察时间仓促而达不到预期目的,有的只是电话了解一下情况;有的认为是老客户,情况不用了解,致使许多应对投标单位掌握、了解的情况心中无数,(如当前同类产品、设备的价格、性能等)严重影响了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有的招标相关资料不能及时发到有关部门和评委手中,使他们无法及时了解、熟悉招标情况,到时只能是仓促上阵,不利于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2、确定投标单位存有倾向性。
一是招标前,有的单位向招标主管部门明确提出,某单位是我们的老供货商,此设备的供货单位必须是某某厂家或公司,使组织招标的主管部门进退维谷,在确定投标单位上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排异性。
致使很多质量好、价格低的产品设备的生产厂家难以入围投标。
二是主管部门确定投标单位时不公道、欠公平。
有的投标单位达不到3家以上就组织招标;有的投标厂家的生产规模、办理水平、产品质量不在同一平台,同一档次上,找一些生产规模少、产品质量低的小厂来充数陪标;有的通知一些边远小厂来投标,也不落实是否能定时参加投标,结果呈现有的边远、小厂不能定时参加招标会,只剩1-2家干系户,使竞标变成了议标。
难以构成公道、公正的竞争态势。
浅谈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引言招投标工作是企业进行采购和供应链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然而,许多企业在招投标工作中面临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就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1:信息不对称在招投标工作中,信息不对称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企业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往往无法提供充分的信息,导致投标方对项目的理解不够深入。
另一方面,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也很难获取到准确和充分的信息,导致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不准确或者无法满足需求。
对策:针对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发布招标公告时提供充分的信息,包括项目的详细需求、预算、工期等。
同时,可以组织项目说明会,对投标方进行详细的解释和沟通,以确保信息传递到位。
2.在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方提供详细的技术、商务和财务信息,以便评估投标方的能力和信誉。
同时,可以组织投标人问答会,解答投标方在投标文件解读方面的疑问。
问题2:低质量投标有些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为了争取合同,会提交低质量的投标文件。
这些低质量的投标文件不仅给评审工作带来困扰,也不利于项目的顺利进行。
对策:为解决低质量投标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加强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把关,明确评审标准,严格筛选低质量的投标文件。
针对低质量投标的原因,可以对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投标文件编写水平。
2.设计评审环节,包括技术评审、商务评审和财务评审等,以提高对投标文件质量的全面评估。
问题3:不合规行为在招投标工作中,一些企业和投标方存在不合规的行为,如行贿、串标、违规操作等,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也对企业形象和信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对策:为解决不合规行为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各种不合规行为的定义和处罚措施。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加强与投标方的沟通和合作,提高投标方对合规要求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同时,可加大对不合规行为的查处和惩罚力度,以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浅谈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招投标是政府采购和企业采购中常见的一种方式,它是公平竞争、透明择优的原则下进行的一种采购方式。
在实际操作中,招投标中往往存在着各种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招投标的公平性、透明性和效率性。
在此,我们将对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信息不透明、资格要求不合理、标书内容不规范、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严格、投标文件评审不公正等。
信息不透明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在招标文件发布和评标过程中,一些招标人或评标人往往会不公开、不完整地提供信息,导致投标人无法充分了解招标项目的需求和评标标准。
这不仅影响了投标人的投标质量,而且也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资格要求不合理也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一些招标人在制定资格要求时,往往会将标准设置得过高,使得一些有实力的中小企业无法参与竞争。
这不仅浪费了资源,而且也限制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一些招标人在评审投标文件时,往往会对标书内容不规范、不完整进行苛刻的扣分,导致一些符合实际需求的标书被淘汰,影响了采购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严格也是招投标中存在的一个问题。
一些招标人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往往会存在漏洞或放宽标准,导致一些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从而破坏了招标项目的公平性和竞争性。
一些招标人在评审投标文件时,往往会存在评审不公正的现象,这可能包括人为干扰评审过程、偏袒某些投标人等。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对策来解决。
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招标人应当充分公开招标项目的需求和评标标准,保障投标人的知情权和公平竞争的权利。
合理设置资格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资格要求,保障有实力的投标人能够参与竞争。
加强对标书内容的规范和评审的公正性,招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评审人员应当公正、客观地进行评审。
加强投标人资格审查和评审的监督和检查,建立严格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制度和评审监督机制,对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和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确保其公平公正。
浅谈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招投标是指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组织采购或委托工程、货物或服务时,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方式,以确定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商的选择和合同的签订。
在招投标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
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包括:1. 不公平竞争: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一些供应商可能会设置不合理的要求,使其他竞争对手无法满足,从而获得不公平竞争的优势。
对策:加强监管,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合理,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
2. 招标文件不完善: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直接影响到招投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如果文件内容不完善,容易导致供应商在理解和投标过程中存在困难,降低竞争效果。
对策:加强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控制,审慎确定招标文件的内容,提供详细的技术要求和评标标准等,同时提供足够的时间供供应商合理准备。
3. 财务能力不均衡:有些供应商在表面上符合招标要求,但实际上财务能力较弱,无法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
对策:在招标前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要求供应商提供真实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以确保其实力能够满足合同要求。
4. 资源浪费:由于投标过程中信息传递不畅,有时候多个供应商会同时投标同一项目,导致资源浪费。
对策: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公布已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可提前查询,避免无效投标。
5. 透明度不足:在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评标、中标等决策过程不够透明,容易引发贪污、腐败等问题。
对策:建立公正、透明的评标机制,明确评标标准和评委的资格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记录评分细则,并公示评标结果,接受监督。
6. 缺乏诚信意识:有些供应商为了中标,可能采取不正当手段,包括虚报、串标、贿赂等行为。
对策:建立诚信评价机制,对供应商的诚信记录进行跟踪和评估,对违法行为进行追责,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不公平竞争、招标文件不完善、财务能力不均衡、资源浪费、透明度不足和缺乏诚信意识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监管,提高招标文件的质量,加强资质审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强化评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建立诚信评价机制等措施,以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在招投标活动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问题,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
以下是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1. 内外勾结问题: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和投标人可能存在内外勾结问题,导致对其他竞争者不公平。
对策是建立监管机构,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和调查,对发现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处罚,增加违法成本。
2. 信息不对称问题: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信息可能不完整或不公正,给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对策是要求招标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和监督,同时加强对投标人的培训,提高其对招标文件的理解能力。
3. 技术要求设置不合理问题:招标人在制定技术要求时,可能存在不合理设置的情况,限制了更多的竞争者参与投标。
对策是建立评审机构,对技术要求进行评审,并要求招标人提供合理的解释或修改,确保技术要求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4. 不合理的投标评审问题:招标人在评审投标时,可能存在主观倾向或不公正的行为,导致评审结果不公平。
对策是建立独立的评审机构,制定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审标准,并进行评审结果的公示,增加评审的透明度。
5. 缺乏监督和追责机制问题:对于违法行为和不公正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追责机制,使得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裁。
对策是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追责机制,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日常巡查和监测,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6. 不透明的资金使用问题:存在资金使用不透明的情况,导致招标活动的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对策是要求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资金的具体用途,并进行定期的审计和公示,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7. 信息公示不及时问题:对于招标活动的结果和相关信息的公示不及时,导致无法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影响投标人的参与和市场的公平竞争。
对策是建立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布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等相关信息,增加信息的透明度。
要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同时加强对招投标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诚信意识,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浅谈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招投标是一种公开的商业活动,是政庀六之间进行采购和销售的重要方式。
在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问题和困难,这些问题不但影响了招投标的公平性和合法性,也给参与者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我们有必要深入分析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和合法性。
一、存在的问题1.信息不对称。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即使是公开招标,也可能存在一些关键信息没有完全被披露出来,导致有些参与者在竞争中处于不公平的地位。
2.操作不规范。
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可能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操作不规范的情况,比如恶意串通、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
3.评标不公正。
评标是招投标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之一,如果评标不公正,就会导致投标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影响整个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
4.合同管理不规范。
招标人和投标人签订合同后,可能存在一些合同管理不规范的情况,比如变更合同、违约问题等。
5.监管不力。
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止和惩罚。
二、对策建议1.加强信息披露。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充分披露所有与投标有关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全面和透明,避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发生。
2.加强监管力度。
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招投标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3.建立招投标黑名单制度。
对那些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应当建立黑名单制度,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4.加强评标的公正性。
评标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标,确保评标的公正和公平,杜绝一切可能导致投标者利益受损的行为。
5.加强合同管理。
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后,应当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避免合同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发生。
通过以上对策建议的实施,相信可以有效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浅谈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招投标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采购或承包工程项目的一种方式。
随着我
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招投标领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重
视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问题
1. 招标条件不合理或过于苛刻,限制了投标人的参与。
2. 招标文件过于复杂,含义模糊,对于小型企业难以理解和承接。
3. 招标过程不透明,存在腐败现象,违反了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4. 招投标中行业不正当竞争现象严重。
5. 存在虚假投标、投标附加条件和潜在刚性需求选取等违法和不当行为。
6. 对于小型企业,经济利益、协调关系、技术实力、信誉度等方面的问题难以保证,使其很难参与到招投标中。
二、对策
2. 简化招标文件,清晰明了,有利于提高投标人的参与度。
3. 推行阳光招标,严格依据法规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腐败现象的存在。
4. 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6. 对小型企业给予支持和帮助,降低参与门槛,提高技术实力和信誉度,增强其在
招投标中的竞争力。
在招投标中,各方都应该遵守市场规则,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实力和诚信度,营造公平、公正、透明、诚实守信的竞争环境,促进企业之间的竞争和合作,提高整个市场的竞
争力和效益,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招投标活动是企业采购和销售产品、服务的重要环节,也是政府采购和项目承接的重要程序。
在实际操作中,招投标活动常常面临各种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和效率,还对企业和社会造成了重大的负面影响。
如何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1. 不公平性在招投标活动中,经常出现一些“内定”、“指定”或者“扶持”某一特定企业的情况。
这种现象导致了招标的不公平性,影响了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的参与和竞争,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2. 不透明性有些招投标活动中,标书评标的过程不够透明,评标标准不明确,评标结果不公开。
这使得参与招标的企业难以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也给评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提供了空间。
3. 质量问题由于盲目压低报价或者不合理的采购标准,有些采购单位在招标采购中只重视价格而忽视了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导致了采购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不能得到保障。
4. 招标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有些企业未能及时了解到招标信息或者招标条件不清晰,这导致了一些符合条件的企业无法参与招标,从而降低了招标的效率和公平竞争的机会。
5. 腐败问题由于一些招标采购部门存在贿赂、变相回扣等不正当行为,导致了招标采购中出现了腐败现象,损害了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二、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1. 加强监管和审计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不正当行为和违法行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 完善制度和规范招投标制度和法规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确保招投标活动程序的透明、公平和公正性,对违反招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追究,形成有效的约束。
3. 提高执法和惩罚力度对于违反招标规则和参与腐败行为的个人和企业,应该依法进行惩罚和处罚,提高执法的力度,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对违法行为的有效威慑。
4. 提高招标人的素质和能力招标人需要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招标人的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引言招投标工作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公平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具有关键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招投标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其正常运行和效果。
本文将针对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推动招投标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借鉴。
二、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 虚假招标与暗箱操作招投标工作中,虚假招标和暗箱操作现象时有发生。
一些招标单位为了照顾特定投标人或实现其他目的,故意制定倾向性条款,提高资格审查条件,或随意变更投标范围,使得真正具备实力的企业无法参与竞争。
同时,部分招标单位在信息发布、评审过程等方面也存在不透明、不公平的现象,导致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受到质疑。
2. 行政权力干预与插手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行政权力干预招投标工作的现象较为突出。
一些领导干部或相关部门利用职权干预招投标活动,为特定投标人或单位提供便利,甚至直接插手招投标过程,导致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受到严重损害。
3. 投标人串标与抬标投标人之间的串标和抬标行为也是招投标工作中的一大问题。
部分投标人为了获取中标资格,相互勾结,通过事先约定投标报价、轮流中标等方式,控制招投标结果,导致市场价格扭曲,损害其他投标人和招标人的利益。
4. 监管不到位与法律法规不完善招投标工作的监管不到位和法律法规不完善也是导致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
目前,招投标工作的监管体系尚不完善,监管力度不足,导致一些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
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也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为违规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对策与建议1. 加强招投标信息公开与透明度为提高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应加强对招投标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要求。
招标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发布招标信息,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都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同时,应加强对评审过程、评审结果等关键环节的公开和透明度要求,确保整个招投标过程在阳光下进行。
2. 强化行政权力约束与监督为防止行政权力干预招投标工作,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约束和监督。
浅析国有企业招投标问题及解决方案

浅析国有企业招投标问题及解决方案
浅析国有企业招投标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引言
国有企业招投标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其复杂性和重要性不容忽视。
本文将对国有企业招投标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国有企业招投标问题的背景
1、国有企业的特点及其招投标问题
2、国有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面临的挑战
三、国有企业招投标问题的具体表现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a:招标文件缺乏清晰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b:招标文件内容繁杂,难以理解和执行
2、招标过程不透明
a:招标程序存在不公平现象
b:招标评审过程缺乏公正性和透明度
3、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严格
a:投标人资格条件不明确
b:投标人资质审查机制不健全
4、中标结果评定不合理
a:中标结果存在利益输送问题
b:中标结果不考虑技术和质量优劣
四、国有企业招投标问题的解决方案
1、完善招标文件编制
a:制定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b:精简招标文件内容,明确要求和责任2、加强招标过程监管
a:设立独立的招标监管机构
b:完善招标程序和评审流程
3、加强投标人资格审查
a:明确投标人资格要求
b:加强投标人资质审核和监督
4、改进中标结果评定机制
a:确保中标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b:加强对中标合同履约的监督和管理
五、附件
本文所涉及的附件包括:
1、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
2、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南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
1、招投标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国有企业:指由国家或国家授权组织出资或持股控制的企业。
国有企业招投标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国有企业招投标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是否能够高效合理地发展,对于我国的经济产生的影响极为明显,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与国家以及民生等各个方面的安全有着紧密的关联,而国有企业在开展招投标的管理时做好有效的质量提升,对于国有企业的整体发展产生的影响较大。
但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良好,一般情况下来说,国有企业在进行项目的设计时,涉及的资金量都较为庞大,因此有部分不法分子为了追求经济利益,通过治理机制中的一系列漏洞从事各种非法的活动,这就导致整个市场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一定的问题,导致我国国有企业的招投标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甚至还有可能导致市场出现紊乱的情况。
组织结构不健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有极大的差异,我国的民营企业在运行过程中,为了保障招投标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往往会在企业内部设置相应的招标委员会,就目前来说,我国的整体工程招标活动较为完善,并且我国的相关单位也建立了完整的管理体系,尽可能使工程的招标活动更为顺利地进行。
但我国目前的工程招标活动中依旧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工作人员需要引起重视并且做好相应的管控,这样才能有助于使招标活动更为顺利地进行。
通常是由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兼任,在进行招投标项目的制定时,存在较为明显的主观性以及经验性特征;尤其是管理人员在兼任各项工作时,一旦出现管理人员的变更,则会导致其兼任的所有职位都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此时就有可能导致某一招标工作缺乏责任人,存在管理混乱的情况。
除此之外,在开展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时,无论是资金还是其他的成本,都需要由工作人员强化管理,给予其有效的奖惩和激励,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间接成本的费用得到控制,降低间接成本。
建筑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中涉及的工作较多、专业性突出,包含诸多学科内容。
在施工中会遇到诸多问题,在进行系统的优化时需要注重拟订更为科学化的项目造价审计机制。
当前要注重做好项目施工要求以及施工合同要求有效对比,对合同中各项规定进行分析,在竣工验收中做好项目预算汇总,之后进行造价预结算。
关于公司招标存在的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招标作为一种采购方式,在国内外广泛应用于工程、货物和服务等领域。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国公司招标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招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也制约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分析公司招标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公司招标存在的问题1. 招标程序不规范部分公司在招标过程中,程序不规范,存在违规操作现象。
如招标文件不完整、不明确,导致投标人难以准确理解招标要求;招标时间过于仓促,使得投标人无法充分准备投标文件;招标评审过程不公开、不透明,使得中标结果缺乏公信力。
2. 招标信息不透明部分公司在招标过程中,信息不透明,使得投标人难以了解招标项目的真实情况。
如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等关键信息不明确,导致投标人无法准确判断自身是否符合招标要求;招标过程中,部分公司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核不严格,使得不合格的投标人也能参与投标。
3. 串通投标、围标、陪标等现象严重部分公司为了获取中标机会,采取串通投标、围标、陪标等不正当手段。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4. 招标评审不公正部分公司在招标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的构成不合理,评审标准不明确,导致评审结果不公正。
如评审专家之间存在利益关系,对某些投标人给予倾斜;评审标准不明确,导致评审结果缺乏依据。
5. 招标结果执行不到位部分公司在招标结果公布后,未能严格执行中标结果,存在违规分包、转包等现象。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中标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工程质量和进度。
三、对策分析1. 完善招标程序,规范操作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招标程序,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具体措施包括:(1)完善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要求,确保投标人充分了解招标项目情况;(2)合理安排招标时间,给投标人足够的时间准备投标文件;(3)公开招标评审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2. 提高招标信息透明度公司应加强招标信息发布和公示,确保投标人充分了解招标项目的真实情况。
对国有企业招标中若干问题的认识及解决对策

对国有企业招标中若干问题的认识及解决对策摘要:我们公司作为国资系统的投资板块,在经营过程中离不开招标采购,尽管目前国有企业招标采购越来越规范,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困扰:如母子公司规避招标、自行监管、物业产权出租门槛多等。
笔者认为在招标采购环节存在的一些问题,根源是国有企业自身制度设计的问题,有些原因在于认识上的分歧和工作上的不到位;找准症结方能游刃有余地解决问题,本文所提出的看法仅为笔者个人小小的意见及建议,仅供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招标;问题;对策前言:随着国民经济不断提升,国家制度日益完善,一些企业的采购制度也日渐正规,特别是国有企业在企业项目以及备品采购的招投标上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
然而在物资采购招标过程中还是会出现诸多问题,给国有企业的监察工作的进行带来新的挑战,同时还对国有企业的监察工作效能的发挥产生很大的影响。
因此,国有企业物资采购部门和监督部门要重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深入的研究分析,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本文主要阐述了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招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探讨解决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招标中常见问题的策略。
1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规避招标的问题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规避招标的问题,由于两者之间存在很多的业务往来,或者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一套班子分管不同板块,在大型老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并困扰着这些国有企业的领导层和招标管理人员。
1.1问题的产生目前,顺德区国有企业往往包含大量控股子公司和多种经营的法人实体等关联单位,且与这些关联单位相互间长期存在投资、经营、服务等关联交易。
国有企业往往直接与控股子公司和多种经营实体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而未进行招标,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
应招标项目未招标,是担心业务流失后,控股子公司和经营实体的职工没有“饭吃”、影响企业的稳定。
权衡利弊,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的管理者不愿意承担该“风险”,导致各种规避招标问题。
1.2解决方式的困境企业规避招标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①企业内部扩大可不招标适用范围,违规审批可不招标事项;②设置企业准入资质等门槛,建立内部资源库,限制社会企业参与竞争;③在招标文件中设置过高或歧视性的要求,排斥潜在投标人;④虚假招标、暗箱操作;⑤干涉招标投标过程、不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确定中标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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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国有企业招投标实践中的若干问题【摘要】招投标是国有企业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服务类项目等重要的经济领域普遍的管理工作。
这些工作涉及企业重大的经济利益。
招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公有制体制下,又具有独特的作用——廉政建设工作需要。
由于招投标工作实施时间比较短,制度、管理不健全,监督工作滞后等问题,在招投标工作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需要不断完善和解决。
【关键词】招投标;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探索2000年1月1日,我国颁布了《招投标法》,标志着招投标管理开始走进我们的经济生活,成为国有企业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类项目等重要经济工作领域一项重要的管理手段。
为什么我国要颁布《招投标法》呢?一般的,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市场经济的客观条件决定的;二、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基础决定的。
招投标不是我们的发明,它是一种国际惯例,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和投标;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
企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有组织开展的择优成交的方式。
这种方式在物资、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和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行为过程。
其实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物资、工程和服务。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较高水平,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择的招投标管理方式自然而然提上了工作日程。
招投标第二个独特的作用——公有制站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廉政建设的需要。
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可以任意支配企业的经营工作。
只有私有企业主费尽心机去挖公共事业的墙角,要想把私有企业主的财产据为己有是不存在可能性的。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企业财产属于每一个劳动者。
由于人的自然属性“更多的占有”的基本特征,如果把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技术服务等工作交由企业管理者任意支配,那么,用不了多久,国有企业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此外,现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特别是在私营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在与国有企业经济交往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和经济利益,也是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一定程度上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没有效益不佳的企业,只有经营管理不善的企业,究其根本,就是抽象的公有制财产所有人是难以抵御用公有财产换取一己富裕生活的诱惑的。
要改变这种社会状况,除了健全法制体系,建立健全监督保障体系的同时,也必须从管理手段方面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招投标作为一项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领域重大管理变革应运而生。
国有企业如何通过招投标实现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生产成本,消除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领域的廉政建设问题,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或者说,国有企业招投标是如何操作的,存在哪些问题,需要做哪些改进?我们通过对国有企业招投标实际工作的描述讨论这些问题和解决的方法。
2013年9月25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刘志军案的焦点问题是在高铁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帮助不法中间商丁书苗违规操纵,致使高铁建设的五十三个项目非法中标,涉及资金一千八百五十多亿元,丁书苗从中非法获利39.76亿元,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这个典型案例说明两方面问题。
一是招投标工作涉及重大经济利益;二是招投标存在重大管理风险。
招投标工作依法执行,能够有力的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反之,则会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
招投标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普遍工作。
通过公开招投标,在降低工程造价,引进优秀项目建设队伍,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缩短工期,节约采购成本等,以及在廉政建设方面能够发挥无可替代的作用。
国有企业招投标有三种基本形式,即不招标、邀请招投标、公开招投标。
国家《招投标法》以及有关部门、行业对采购服务有明确的规定。
如,国家发计﹝2000﹞3号令中的“施工单价合同2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物资采购100万元以上、、、、、”必须进行招投标。
行业、企业制度的特点是自主招投标“金额越来越小,要求越来越细。
”在招投标工作实践中,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规执行存在许多无法解决的问题。
如:紧急抢修工作,不管是邀请招投标,还是公开招投标,都无法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
首先,时间不容许。
一般的,从发出投标邀请函或招标信息,到投标报名、资质预审,再到编制标书,投标、开标、评标,签订合同,这一系列工作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法规,至少需要二十五天。
这个过程将给企业带来无法承受的经济损失。
国有企业通常的做法是——不招标。
这种方式显然是违法的。
在深入的招投标工作实践中,我们惊奇的发现不招标未必就一定能够产生不正当交易,通过招投标又不一定能够完全做到公平竞争。
尤其是邀请招投标,弊端尤其明显。
“不招标”项目就是把采购服务直接交给特定的“人”。
按照常规逻辑,项目没有通过市场竞争交给特定的“人”,这个“人”一定是特殊关系人,必然存在特殊的利益关系。
实际情况是,有些“关系户”不是天生就有的。
相反,多数”关系户”是通过企业双方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发展起来的。
作为招标方重信誉、守合同;作为投标方讲诚信、质优价廉。
经过长期合作,企业之间互利互惠,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有些客户产品价格一直维持在几年前的水平,技术服务又具有明显的优势。
对于这样的企业关系,通过招投标就不一定是最优的选择。
“不招标”具有“时间短、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等”优势。
它属于应急手段,不带有普遍性。
“不招标”在国务院颁发的《招投标实施条例》中有严格的规定,必须认真执行。
除招标投标法规定(*见注释)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基层企业主要适用第三、第四条。
如,紧急抢修工作,已中标项目单位属于“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建设项目中发现与原计划材料、工时增加较大的适用“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这两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有两方面问题不好界定和掌握,需要引起注意。
哪些项目属于“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分歧,不好把握的地方是“指鹿为马”,日常可以安排进行的工作,放到“计划外”落实。
特别是对有收入支配权的项目公司,可能问题较为严重。
“葛兰素史克事件”就属于这种类型。
“第四条”应该注意的是“小标拉大标”,必须严格禁止。
如果补充采购超过原中标标的的,必须重新招标。
“不招标”在文化层面也具有优越性。
首先,“不招标”不通过市场竞争,以一种完全信任的姿态使承包商获得了商业机会,优秀的承包商不仅会保护这样的企业关系,甚至以更优惠的价格、优质服务谋求长远发展,以更积极的策略和手段加以培植和保护。
现在市场竞争使这种机会成为可能,也是诚信守约企业谋求更好、更快发展的必备条件。
其次,在“真金白银”面前,我们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绝可能仅仅依靠交易的业绩和空洞的企业信誉、承诺,把企业利益简单的交给空洞的商人。
我们有量化的技术手段,工程造价、工程量、项目管理、纪检监督和结算审计完备的管理措施,“不招标”项目完全可以成为一种有效的、科学的管理方式。
不招标项目在企业内部技术的、决策的管理措施之外,重要的监督环节要“把四关”。
一是审批“关”,任何项目都有量化的决策权限,需要哪一级审批必须经过批复;没有批文流程走不通。
二是过程管理“关”,项目立项、承包商确立、市场询价、商业谈判、费用依据、工程量核算等全程监督。
三是定标“关”,必须按照管理权限报请决策机构批准。
第四是审核“关”,认真审核,做到“材料完整、手续齐全、决策合法”。
在许多人看来,“不招标”项目是最不可取的,必须“一刀切”,至少要做到“邀请招标”却比较认可。
理由是邀请招标至少是通过招标了,应该是合理、合法、可靠。
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邀请招标”是最不可取的方式!首先,从法律层面上说,不具备“邀请招标”的条件进行邀请招标就是违法。
《招投标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投标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显然,我们大多数项目不具备邀请招标条件。
“邀请招标”在实际工作中的弊端也十分显现。
一是为特定的项目负责人把项目交给利益关系人大开方便之门,由此产生价格虚高、虚报工程量、弄虚造假等不利于企业的行为。
表现为:一、由一家投标商代理组织投标,形成围标串标行为;二、企业内部掌控招投标信息的人把关键信息提供给利益关系人,使某一投标商中标,从而获取不法利益,损害企业利益。
三、内外勾结,怒虚作假。
既不合法,又存在诸多弊端,“邀请招标”应该从招投标方式中彻底剔除的。
实际上,国有企业做了大量的邀请招投标项目。
公开招投标是唯一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
公开招投标也不是万能钥匙。
在《招投标法》中,公开招投标有两种形式:资质预审和资质候审。
“一前一后”具有质的变化。
基层企业通常采用资质预审方式。
资质预审的不足之处是资质预审后,投标信息已经公开,整个招标的后续工作只有在项目承办部门、项目负责人和投标企业间展开,监督、决策等核心工作被拒之门外,处于旁观和等待状态,有失去控制的可能性。
人们高度关注的开标、评标、审查基本上已经失去了作用和意义。
《招投标法》为我们预设了“资质候审”的后门,来弥补“资质预审”可能带来的隐患。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质候审”的优点,一、不确定性。
招标方、投标方都不知道潜在的投标人;迫使投标方不得不以企业实力、真实的价格参与竞标;招标方也无法控制投标结果,也就失去了作用;消除了招标方的控制机会,投标方自然不会给没有作用的人提供不法利益。
二、保密性。
招标方与投标方、投标方与投标方三方背靠背;互不知情,招标方与投标方都处于被动状态。
三、节约时间。
招标方把招标信息、招标文件同时发出,投标人看到投标信息后编制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材料,同时向招标企业投递,缩短了招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