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土地流转纠纷问题的法律思考
浅谈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浅谈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不断推广和深化,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推动了农村产业的升级。
与此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亟待我们认真思考和解决。
本文将从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存在的问题出发,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以期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和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合同不规范、流转规模不大、保障制度不完善、农民素质不高等。
其一,合同不规范。
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很多土地流转的合同不规范,导致了流转方和承租方之间的权益不平衡,甚至出现了一些合同纠纷。
目前许多地区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还是口头约定,存在一些漏洞,让一些不法分子在其中寻机谋取私利。
这种情况严重破坏了农村土地流转秩序,阻碍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其二,流转规模不大。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规模虽有些许增加,但整体上还不够大。
由于流转规模不大,使得农村土地的流转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农业生产效率得不到提高,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扩大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的收入。
其三,保障制度不完善。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保障制度不完善,无法有效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得一些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遭受到了不公平待遇。
由于缺乏相关的政策和保障措施,一些流转方和承租方之间的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给农村土地流转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其四,农民素质不高。
由于长期以来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农民对土地流转还存在一定的疑虑和担心,认为土地是“祖传宝贝”,不舍得流转。
加之一些流转方和承租方之间的不信任,使得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接受度较低,难以积极参与到农村土地流转中来。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应重点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土地流转合同。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思考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思考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所有者将其转移给他人,以改变该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农村土地流转为当前中国特别是农村重要的经济发展课题之一,对于实现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土地流转必须遵循法律和政策,把握好风险和利益,平衡农民利益和社会效益。
首先,加强土地流转的法律制度保障,制定出台更严格的土地流转管理规章,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严格控制流转过程中的风险;其次,引入市场机制,支持农民自愿权益流转,让土地流转成为农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第三,注重农民参与,尊重农民意愿,听取大众意见,从而推动土地流转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第四,加强监管,建立多方协调机制,包括政府、社会团体、科学研究机构等,以便在加快土地流转的同时,保障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思考
法律思考》2023-10-30•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概述•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建议•案例分析目•研究结论与展望录01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概述定义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将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收益权等通过出租、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给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使用的行为。
分类根据流转主体的不同,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可分为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和农户流转两种形式;根据流转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出租、转让、入股等几种形式。
定义与分类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经历了从禁止流转到允许流转、从自发流转到规范化流转的演变过程。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规模逐渐扩大,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历史发展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活跃,流转主体多元化,流转形式多样化,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土地利用效率不高、流转程序不规范、权益保障难等。
现状历史发展与现状集体土地流转的意义通过集体土地流转,可以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产业集聚和经济发展。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乡一体化保障农民权益集体土地流转可以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集体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城市资本和技术向农村转移,优化城乡资源配置。
通过规范的集体土地流转程序,可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02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概述《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做出了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由其他主体享有或行使的行为。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有偿的原则。
流转程序与形式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包括转让、出租、抵押和入股等。
在流转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合理的流转形式,确保流转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山东省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分析和优化思考
山东省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分析和优化思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土地流转已成为当今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山东省作为中国重要的农业大省,农村土地流转在其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本文将对山东省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优化思考。
一、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现状1. 流转主体单一在山东省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户是土地流转的主要主体。
由于山东省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土地小规模、散地化等问题,使得土地流转的主体单一,导致了流转交易规模小、流转权力分散、效率低下等问题。
2. 流转方式不规范当前山东省农村土地流转主要以乡村承包经营户之间的承包经营权流转为主,缺乏多元化的流转方式。
流转缺乏统一规划和规范制度,容易导致流转合同不规范、合同纠纷较多等问题。
3. 农民收益不明显农村土地流转的初衷是为了提高农民的土地利用效率和增加土地收益,目前一些地区的土地流转并未能够有效提高农民的收益。
一方面是因为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中间环节较多,农民的收益被分割和削弱;另一方面是由于土地流转后所获得的租金并不高,不能有效提高农民的收益。
4. 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一些农村地区存在着土地闲置现象,而有些农民又缺乏土地用地。
土地流转未能够解决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问题,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农业生产效益低等问题。
二、优化思考1. 规范土地流转市场需要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鼓励更多的土地流转经纪机构的参与,使得土地流转交易更加规范和透明。
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审核,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规范土地流转的各项流程和程序。
2. 多元化流转方式除了乡村承包经营户之间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外,还可探索农村土地的流转方式,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的参与,拓展多元化的流转主体和方式,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和集约利用。
3. 提高农民收益水平应该通过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来增加农民的土地收益。
发展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加大对农业技术的投入和支持,提高农民的土地收益。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法律思考
之力解决 农” 问题。20 年 l 1 0 8 O月 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 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 改革发展 若干 重大 问题 的决定》 以 下简称 《 ( 决定》 o决 定》 出, 强土地 承 包经 营权 流转管理 和服 务, 指 加 建立健全 土地承 包
中图分 类号: 92 D 2. 5
一
、
新 中 国建 立 后我 国土地 制 度 的 沿革 与变 迁
14 9 9年, 苦难的中国人民在 中国共产党 的领导下推翻 了帝国主
O年 O年 义、 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 建立了属于 自己的国 5 到7 。
家。 毫无疑问, 中国共产党在战争年代能够生存下来并取得最终的胜 利与其土地政策又分不开的关系。 但是建 国后土地政策将何去何从 , 是废是改, 我国经历 了三 次有意义的探索。 下面笔者将简要介绍新中
营的社会主义土地私有制 随着国民党在大陆的大败退, 国内各省区的追歼残敌和剿 匪活动 的接近尾声, 共产党在新解放区继续施行早在 14 9 7年已在解放区实 行过的‘ 中国土地法大纲》 即“ , 没收地主土地, 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
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促进 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 适应 了我
( ) 一 广大农村地区土地撂荒严重, 有些地区耕种率甚至不到 5% 0
土地撂荒的原因很多, 但追根溯源 , 我们不难发现最重要一条当
民不仅失去 了包括土地在内的所有生产资料, 而且也失去 了自主劳动 属种地 的成本过高, 收益太低 。种地 的收益过低 , 一方面与普通农产
的权利, 干什么、 “ 于多少、 怎么干 , 都由生产队说了算, 自主的收益权 品价格过低有重要关系 , 另一方面 目 前农村尚未实现科技种田的氛围 也 由大锅饭 的分配形式所代替” 0 。 这是一段伴随我 国二十年的惨痛 也有重要联系, 高技术含量、 高附加值的农业还未形成气候, 当然农业
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的完善
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的完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越来越引人注目,而农村土地流转背后的法律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在当前的土地流转中,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成为了一个突出的问题。
因此,本文将从“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的完善”出发,探讨该领域的法律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问题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农民通过向其他人出租、转让自有使用权、流转自有使用权等方式,使土地使用在一定期限内由农民自行操作变为其他人为经营管理。
相较于传统的分散耕地经营模式,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可以提高土地的效率和利用率,同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但是,在土地流转中也存在许多法律问题。
首先是土地权属证问题。
由于之前的土改时期,土地权属证明不完善,导致现在农村土地权属不清,流转中难以确定土地归属人和使用者,从而加大了农民利益的保护难度。
其次是土地流转的约束性问题。
当前,对土地流转的管理和监督还不够严格,导致一些流转方不履行义务,给农村经济稳定和土地资源保护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
此外,农村土地流转还涉及到安全和风险问题。
一些土地流转方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会将土地流转出去,但又不履行约定,使流转方面临风险,间接妨碍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的建议为了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流转领域存在的法律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土地权属证管理。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权属认定和归档工作,完善以往土地权属记录和归属情况。
农村土地出租、流转等活动应要求双方明确土地权属,避免因土地权属不清而带来的纠纷。
2. 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台账。
政府应建立土地流转登记台账,对土地流转双方进行严格审查和监督,保障流转方的权益,确保勾画的准确性。
3. 确保约束力。
政府加强对流转方的指导,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框架,同时对其实施严格的约束管理。
对于不履行合同的流转双方,政府应当制定惩罚措施,限制其土地的流转及其他经济活动。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转移问题的法律思考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转移问题的法律思考摘要: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日渐活跃,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转移现象大量出现,然而,我国土地流转制度的不健全,尤其是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得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反而成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屏障。
因此,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已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关键词:转移;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流转土地是人类生活之本,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1]而我国又是农业大国,所以,农村土地制度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
事实也证明,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为摆脱贫困,提高农村人民生活水平,促进整个经济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已成为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课题。
然而,虽然1988年12月七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了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有偿转让,但由于我国大部分农村土地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交易机制尚未健全,使得土地使用权有偿转移过程中存在着一些诸如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混乱以及损害农民权益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以解决,将直接影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的正常建立和培育,极不利于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
因此,如何引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就是针对集体土地合理流转过程中的有偿转移问题,从其概念、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入手,通过分析问题的原因就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提出几点有针对性的建议。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转移的原因所谓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转移就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不变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转移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
[2]近些年来,随着城乡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农村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农村集体用地资产化性质逐渐显现出来,因为城乡经济结合发展和农业结构的调整等原因,大量的企业通过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解决因国有建设用地不足而产生的用地紧张问题。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问题 。
度分配时, 首先按照股份支付社员土地保 底收益, 留足 公积公益金、 风险金后 , 按 再
《 物权法》 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 员受让 集体土地 承包经营权进 行 了非常 严格的 限制, 这种受让主体身份 限制造成土地承 包权流转 的封 闭性, 给土地资源的合理配
的影响。即使如此 , 大部分农户仍牢牢把 守 自己那份承包地 , 不愿让别人承包 。这
不 能 不 说 是 ” 农 ”工 作 中 的 一 个 突 出 三
实现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 转包 的期限和转
包金 支 付 方 式 由双 方 自行 约 定 。 要 发 生 主
经营范围从城市国有土地扩大到乡村集体
土地 , 以获 得 更 多 的土 地 财 政 收 入 。 借
在转包 的农户与大户、 业主或企业法人等 承包之 间。 这是当前农村最 为广泛的一种
是 土 地 互换 流转 。 种 形 式 的 土地 这
流 转 是 最 为 原 始 也 是最 先 出现 的 。 要 是 主
是在土地 流转过程 中存 在没有 充
农户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到土 分 地后 ,出于耕种 的方便或其他的需要, 而
分 考 虑 农 民意 愿 的 现象 。 些 地 方 政府 没 一 有 充 分 考 虑 农 民 的愿 意 , 作 为 土地 主人 将 的农 民视 为 可 有可 无 的 角色 , 是热 衷 于 只
农 户 以 土 地 承 包 经 营权 作 为 股 份 共 同组
流转, 这有可能带来_系列 的经济和社会
问题。 三 是 对 土 地 流 转 尚未 进 行 明 确 统 一
的法律规范 。当前我国发生的土地流转 , 多是民间 自发进 行的 ,许 多只是 口头协 议, 很容 易产生纠纷 。 当前 , 我国法律对流 转 时限和回收条款 等土地流转 的关键性
我国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我国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第一篇:我国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我国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内容摘要:农村土地流转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化解“三农”难题的有效途径。
然而在实践中,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还存在诸多问题,如政府角色定位问题、农民的利益保障问题及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问题等等,本文对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深入分析原因,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提供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土地改革土地流转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改革,对落实农村土地政策、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均能起到积极作用。
但是,由于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的新事物,近几年各地在土地流转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阻碍了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因此,正确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处理好各种主体的利益关系,研究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意义重大。
一、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目前很多地方土地流转大多是农户间自发进行的,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采取口头协议进行土地流转的仍然占很大比例,如在济源市被调查的117个农户中,没有签订土地流转书面协议的占78.4%,其中,既无书面协议又无口头约定的占10.8%;而经过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登记、备案或签证及公证机关公证后流转的土地更少。
在一些地方即便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但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等问题,“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一旦出现纠纷无法追究责任,而且缺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评估机构,对于农村流转地价的评定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导致农地转让的随意性和无序性”1。
(二)土地流转中农民的利益缺乏保障一是强制流转违背了农民意愿。
个别地区没有认识到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在工作中还存在“错位、越位”现象,在土地流转问题上,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化操作方式,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农村土地整治与流转的法律解析
农村土地整治与流转的法律解析导言:农村土地整治与流转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们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实现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同时,这一领域也涉及到众多法律问题,需要明确法律规定和法律解读,为农村土地整治与流转提供指导和保障。
本文将对农村土地整治与流转的法律问题进行解析,以期为读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一、土地整治的法律依据土地整治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一系列法律依据。
首先,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对土地资源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为土地整治提供了宪法保障。
其次,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为土地整治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
此外,各级政府还制定了针对农村土地整治的实施细则和规划,确保土地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土地流转的法律依据土地流转作为农村土地利用方式的一种,也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但必须取得农户的同意,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国家还出台了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如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土地经营权流转认定等,为土地流转提供了详细的制度规定。
三、土地整治的基本原则在进行土地整治时,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首先是土地整治应当依法进行,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进行土地征收、补偿等工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其次是土地整治应当科学规划,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避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还应根据农村经济发展需要进行土地布局调整,促进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和农村产业的发展。
四、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土地流转也有一些基本原则需要遵守。
首先是自愿原则,农户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将土地流转出去,不得强制或限制其决定权。
其次是公平原则,土地流转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再次是保护农民权益的原则,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保障农民的权益不受损害,确保他们能够从土地流转中获得实际的经济利益。
五、土地整治的程序与流程在进行土地整治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法律思考
疋科技。
凰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法律思考韦红平(金华市中级人法院,浙江金华321000)睛要]2009年3月,浙江省率先在国内出台了首个规范土地流转的岱折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动,全国首批12家由农户以±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设立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于3月15日正式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这标志看今后浙江农民手中的土地经营权可以物权化、股权化。
浙江省关于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激活了土地资源这些政策的出台和落实,为农民走向市场提供了一务新路。
巨;键词]土地承包;土地流转2009年3月,浙江省率先在国内出台了首个规范土地流转的惭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另皇>,全国首批12家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杈作价出资设立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于3月15B IT式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这标志着今后浙江农民手中的土地经营权可以物权化、股权化。
浙江省关于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激活了土地资源这些政策的出台和落实,为农民走向市场提供了一条新路。
一、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定义、现状与特征(一)农村±地演。
转的定义农村土地流转,一般意义上是指土地使用权即承包经营权在不同经营主体之间的流动和转让,实质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即在农村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农民在市场条件下,根据自己的意愿转让其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1)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客体之不同,其可区分为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国有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具体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所谓广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遵循土地所有权归属不变的原则下,土地承包人将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转移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
狭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确定物权属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在遵循土地所有权归属和农业用途不变的原则下,权利人合法自愿地将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或部分杈利从土地承包经营杈中分离出来,通过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抵押等方式转移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
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学思考
p sil, o ma e rrll d osbe k ua a mak tma a e n e sa d rie ,i re o p moe fr e e eo me f ua a d ,t n re n g me tb tn adz d n od r t r t u h rd v lp n o rrlln o t t
c nrc n uh ry s o l e s id tttr o c n e h et c v rvs n o te man b d fte cruain ln o t t g a toi h ud b t c y sauoy t a c lte rs t e po ii st i o y o i lt a d ai t r i r i o h h c o
c nr ci g a to t u r n w; o b i e fc ce t cwa fc r u a o a d c n r ci g a t oiy i r v e p p r o t t u r y o c re t a t u l p r ts in i y o ic lt n ln o ta tn u r , mp o e t r et a n h i f l d e i f i h t h o y i to c r ua o a d c n a t u h r y; te gh n te r l v n y t m e om, o lgsae t e rl v n a s s o s r h ic lt n l n o t c i g a t o i g f i r n t t sr n t e e e a ts se r f r t e ilt e e a tlwsa o n a o h h
应 当严 格 法定 : 消现 行 法律 对 土地 承 包 经 营权 主 体 的 限制 性 规 定 ; 建科 学 、 取 构 完善 的 土 地 承 包经 营权 流 转 方 式 体 系 ; 完 善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产 权 制 度 ; 强 相 关 的 配套 制 度 改革 , 快 出 台相 关 法 律 , 国家 立 法 上 给 予 农 村 土 地 市 场 化 以 规 范 管 加 尽 从
谈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影响因素和法律思考
荒 ,提高资源 的配置效 率。更重要 的是 ,农 户 自愿进行 的土 地转 出 、转入行 为 ,有利 于家庭承包 制基 本制度 的稳定 ,也 是 农民享有充 分土地权益 的体现 ,应 加以鼓励和 提倡 ,并 予
以规范 。 第三 ,政府和社 区要提供有效 的服 务。土地使 用权流转 的政 策 性 强 ,涉 及 面 广 ,事 关 农 民和 社 区 的 切 身 利 益 ,涉 及
为 ,有 利 于 协 调 劳 动 力 与土 地 资 源 的 平 衡 关 系 ,减 少 土 地 撂
() 2 明晰的土 地产权 是 农村 集体 土地 使 用权 流转 的必 备 条件 。首先 ,应 明晰农村集体土地 所有权 。 目前 ,有关 法律 明确农村 集体土 地属三 级 “ 村集体 ”所 有 ,但 对 “ 农 三级 ” 各 自的权 利和 利益 的界 定较 模糊 。所 有权 主体 及 其 权能 不 清 ,就会导致农 户土地使用权 的不稳定 ,严 重障碍土地 使用 权的流转 。农 民的土 地使 用权及其 所包含的 具体 权利应 通过 立法加 以明确规定 ,从而稳定土地 关系 ,减 少摩擦 ,降低土 地使 用权 流转的成本 。 () 3完善 的法律 法规 是农 村 集体 土地 使用 权 流转 的法 律 保征 。农村 集体土地 使用 权流转 的适 用范 围 、条件 、途径 、 当事人 的权利 、义务 、监督管 理 、法律 责任等 ,应 颁布相应 的法律 法规加 以明确规定 ,作 为农村集 体土地使 用权 流转 的 法律依据 和保证 。 () 4 农村 土地分 等定 级和 价格 评估 是 农村 土地 使 用权 流 转的技术 支持 。农村集体土地使 用权流转应 在国 家宏观调控 下通过市场机 制有序进行 ,这 必然涉及 到土地质量 等级和土 地价格 问题 ,因此 ,开展农地分 等定级和价格 评估工 作 ,是 农地使用权流转必 不可少 的技术 条件 。
山东省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分析和优化思考
山东省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分析和优化思考1. 引言1.1 研究背景山东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途径。
随着我国农村人口结构的变化和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愈发突显。
由于土地碎片化严重、农业生产规模小、土地使用效率低等问题,山东省农村土地流转存在一系列挑战和障碍。
在这种背景下,对山东省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进行研究,不仅有助于深入了解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和问题,更有利于提出有效的优化思考和政策建议,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向更加合理、高效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本文将重点对山东省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旨在为相关部门和农村经营主体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1.2 目的和意义农村土地流转是当前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
在农村土地流转的背景下,大部分农村家庭将其土地承包给他人或机构经营,或者通过合作社、股份合作企业等形式集体经营土地。
这种流转形式无疑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也伴随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优化思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通过对农村土地流转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可以更清晰地了解目前流转模式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为后续的研究提供基础和依据。
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可以帮助相关部门和研究者更好地认识到这些问题的本质和深层次原因,为解决问题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
通过对农村土地流转优化思考,可以探讨如何加强政策支持,推动农村土地经营主体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这对于实现农村振兴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意义。
1.3 研究方法为了深入分析山东省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并提出有效的优化思考,本研究将采用多种研究方法进行综合分析。
我们将收集和整理大量相关文献资料,包括政策文件、统计数据、学术论文等,以了解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我们将开展实地调研和访谈,深入农村地区了解农户、农民合作社、土地经纪人等各方主体的实际情况和看法。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思考
余劳动 力 。
主 或企业法人 等承包方之 间 。这
三是 我 国城 市化 、 工业 化 进 是 当前 农 村 最 为 广 泛 的 一 种 土 程 给 农 村 剩 余 劳 动 力 带 来 了 大 地 流转形式 。 量就业 机会 。随着改革 开放 的深
三是 集 体租 赁 承包 式 流转 。
进 一步 健全 农村 民主 管理制 度 ,
自治制 度化 、 范 化 、 规 程序 化 , 将
不 断发 展农 村基 层 民 主 , 积极 推 有 力 地 推 动 农 村 基层 民主 建 设
进农 村 法制 建设 . 是建 设社 会 主 进 程 。同时 . 强农村法制 建设 , 加 义 新农 村 的 内在要 求 . 是广 大 完 善 涉农 法 律法 规 , 也 搞好 法律 服 农 民群 众 的迫切愿 望 。扩大农 民 务 , 高农 民法 律 意 识 , 进 农 提 推
2 2囊 2 . o2 o・ 9
一
是 小 农 经 济 使 得 土 地 的 动 密 集型 出 口导 向战 略后 . 市 城
产出达到 了极 限 。我国农村 改革 提 供 了 大 量技 术 含 量 较 低 而 收 先 于城 市 改 革 , 因此 , 村 家 庭 入水 平 高于 农村 的 就业 机会 , 农 从 联 产 承包 制实 施之 初 . 劳动 积 而 为 农 村 劳 动 力 向城 市 的转 移 在
极性 空前 高涨 的背 景 下 , 当时 广 创造 了 良好的条件 。 大农 民 的 收入 普 遍 高 于 城 市 居
民 。然而 , 随着 农村经济 的发展 , 我 国农村土地流 转的现状 经过 近 3 0年 的实践 . 当前我
基于 我 国人 口多 、 地少 的基 本 国 各 地 的 土 地 流 转 方 式 主要 包 耕 国情 , 以家庭 为单 位 在有 限 土地 括 以下几 种 。 上 进 行投 入 的 小 农 经 济 基 本 达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环节。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逐渐凸显,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为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法律支持。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背景及意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户将其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行为。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然而,在流转过程中,由于法律制度不完善、政策执行不力等原因,导致了一系列法律问题的出现。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一)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我国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缺乏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
这导致在流转过程中,各方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容易出现纠纷。
(二)政策执行不力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政策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导致流转秩序混乱。
(三)农民权益保障不足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往往得不到充分保障。
部分农户在流转过程中遭受欺诈、强迫等现象,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四、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的对策(一)完善法律法规应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地位、流转方式、权益保障等内容,为土地流转提供法律支持。
(二)加强政策执行力度政府应加大政策执行力度,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同时,加强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土地流转秩序。
(三)保障农民权益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应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了解自身权益。
建立健全纠纷调解机制,及时解决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纠纷。
五、结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思考
关键词 : 土地 流转 ; 铁 力市; 问题
2 . 6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纠纷调处 机制不健全 。 对农 民来 说 , 土地是生命的源泉 , 是农村最基本 的生产 资料 , 农 村土地流转是农业 可持续发展 的客观要求 , 也是化解“ 三农 ” 难题 的 3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有效 途径 。十七届 三中全会通过 了《 中国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 3 . 1 解放思想打破 法律瓶颈 , 积极抢 占改革发展的主动权 打破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瓶颈 , 是土地制 度改革需要迈 出的第 展若干重 大问题的决定 》 , 文件 指出 , 完 善土地承包经 营权 权能 , 依 法保 障农 民对 承包 土地 的占有 、 使用 、 收益等权利 。 加强 土地承包经 步。 根据 国家“ 农村土地承包法 ” 的规定 , 农用地在符合规划 、 不改 可 以进 行流转。 同时 , 伴 随着《 物权法》 的出 营权流转管理 和服务 ,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 市场 , 按照依 变土地性质 的情况 下 , 我国关于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物权属性 的认识 已趋成熟 , 为全 法 自愿有偿原则 , 允许农民以转 包 、 出租 、 互换 、 转让 、 股份合作等形 台, 面实现农 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利益 , 创造增加农 民收入和保 障粮 式流转土地承包经 营权 , 发展多种形式 的适度规模经营。 结合铁力市农用地 中的耕地数量少 、 质量不高 、 建设用地分散 , 食安全双赢局 面提供了有据可依 的法律依据。 以及 县域 内广 大人 民群众意识 等的实际 , 探 索以土地所有 权 、 承包 3 . 2突出重点打破 资金瓶颈 , 紧紧抓住改革发展的牛鼻子 解 决土地流转的资金瓶颈 , 方可确保土地 流转顺 利畅通 。针对 权 和经 营权分离 的方式 , 建立完 善“ 三权分离 、 多次流转 、 合理 收益 ” 铁力市应该 的土地流转模式 ,以期有效破解县域农村土地流转 的四大瓶颈 , 以 农村 土地 流转 中资金与农村金融创新 力度 不足的问题 , 推动铁力市县域 内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 。 考虑通过金融改革 与融资 , 让 资金 与资本融入土地流转 市场 , 加快 1 铁 力 市 基 本 概 况 农 村信用社改制农 村商业银行步伐 , 启 动创新地权 、 林权抵 押贷款 的方式 , 全 力推进“ 小额贷款 + 林权抵押 ” 等相类 似的贷款模式 , 加 1 . I 行政区划 铁力 市辖铁力镇 、 双丰镇 、 朗乡镇 、 桃 山镇 、 工农 乡 、 王杨乡 、 年 大了对农业土地流转改革的扶持力度 。让农村 土地 流转带动 资金 、 丰乡七个乡镇 , 双丰林业 局 、 朗乡林业局 、 桃 山林业局 、 铁力林业 局 技术 、 设备等生产要素 向农村流动 , 推 动了农业规模化经 营 , 塑造铁 四个林业局 , 以及 省农 垦总局铁力农 场。其 中铁力镇是 中心城区所 力市地方农业 品牌 。 3 . 3凝心聚力 打破共识瓶颈 , 努力排除改革发展 的新障碍 在镇 , 是全市的政治 、 经济 、 文化 中心 , 镇 内交通方便 , 经济繁荣 。 1 . 2人 口状 况 2 0 1 3年中央“ 一号文件 ” 提出 , 要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 2 0 1 2年全市总人 口 3 6 . 7 8万人 ,其 中城镇人 口 2 5 . 8 5万人 , 占 承包 经营权确权 、 登记 、 颁证工作 , 铁力市这一工作基本 已经完成 , 这为农村土地流转扫除了障碍 、 铺平 了道路 。 同时 , 要 以此为契机加 总人 口的 7 6 . 0 2 %。 1 . 3经济发展状况 大政策 、 资金、 人才改革 与帮扶力度 , 通过改革活跃农村土地改革市 2 0 1 0年 ,全 市 生产 总值 实现 4 7 8 , 5 7 0万 元 , 比 2 0 0 5年 的 场 , 在涉及到政策 、 法规 、 资金等方面与 中央和上级部门保持高度一 打破共识瓶颈 , 成立农村 土地流转与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 , 出 台 2 5 0 , 4 7 4万元增加 2 2 8 , 0 9 6万元 , 年 均增 长 1 1 . 7 %, 其 中市属生产 总 致 , 加 大对规模经营项 目的政策倾 斜和对流转信托服务中心 值实 现 3 5 6 , 5 5 0万元 ,比 2 0 0 5年 的 1 9 4 , 5 3 8 万 元增加 1 6 2 , 0 1 2万 相关政策 , 元, 年均增长 1 2 . 2 %, 占全市生产总值的 7 4 . 5%; 人均生产 总值实 现 的资金投入 , 对 经营大户和专业合作社放宽授 信额度 , 加大针对 农 打造属 于铁力市农业 的过硬 品牌 。 1 2 , 3 3 1 元, 是2 0 0 5年 1 . 9倍 ; 全 口径 财政 收入 实现 2 0 , 4 5 1 亿万 元 , 产 品深加工企业的支持力度 , 比2 0 0 5年 的 8 , 0 9 3万 元 增 加 1 2 , 3 5 8 万元, 年均增 长 2 0 . 3 7 %; 社会 3 . 4以人 为本打破分配瓶颈 , 着力解决改革发展的新问题 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 1 2 0 , 6 1 6万元 ,比 2 0 0 5年 的 5 8 , 5 5 1 万元增加 合理解决土地流转 的利益分配瓶颈 , 土地流转才能实现 多方 共 6 2 , 0 6 5万元 , 年均增长 1 5 . 6 %。 赢顺利推进。 只有在土地流转改革 的过程中坚 持始终保障农 民土地 I . 4土地利用特点 的长期 和长远收益 , 兼顾村集体与地方政府 收益 , 坚 决按农户拥 有 才能从根本上保 障农 土地利用 以林 、农用地 为主 ,结构单 一。全市土地 总面积 为 的土地承包权面积 的比例进行公平合理分配 , 6 4 4 3 3 4公 顷 , 林地 面积 为 5 0 6 9 5 6公 顷 , 比重高 达 7 8 . 6 8 %, 耕 地 面 民与承包者的权益 , 使承包者获得相 应的利益才能使 流转承包长 久 积为 1 0 8 1 1 7公 顷 , 比重为 1 6 . 7 7 %, 仅耕 地和林地两个地类 , 占土地 的持 续 下 去 。 参 考 文 献 总面积 比重就达到 了 9 5 . 4 6 %, 铁力市土地利用结构过 于单一 , 产业 结构有待进一步提高。 【 1 ] 十八届 三中全会政府工作报告, 2 0 1 3 , 1 0 . 2土地流转存在的 问题 [ 2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 法, 2 0 0 4 , 8 . 2 . 1 部分农 民对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认知度较低 。大部分农户 [ 3 ] 铁 力 市统 计 年 鉴 , 2 0 1 2 . 对《 中华人 民共 和国农 村土地承包法 》 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知之 甚少, 维护 自 身权益的意识不高 , 一些农户盲 目 进行 土地流转 , 致使 利益受损 , 形成 了潜在 的土地流转 纠纷 。 2 .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 、 流转合 同不规 范 , 统一规范 的流转合 同使用 率不 高。 2 . 3农 民因病 、 因灾流转土地 的情况较多 , 农村社会保障体制 尚 需 进一步健 全。 2 . 4 存在一部分国有土地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的现象 。 2 . 5 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化建设较缓慢 。 乡( 镇) 土地流转 、 经营权 证 管理 和土地 承包信 息化管理制度相对 滞后 。
整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思考
整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思考汇报人:日期:CATALOGUE 目录•引言•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基础•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与问题•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的思考•结论与展望引言01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日益频繁,这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整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思考,可以明确土地流转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背景和意义意义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国内研究现状01目前,国内学者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流转模式、流转效率、流转影响因素等方面,对于法律层面的研究相对较少。
国外研究现状02相比之下,国外学者对土地流转的研究较为成熟,主要集中在土地流转市场、土地流转政策等方面,但由于国情和土地制度的差异,其研究成果在中国农村的适用性有限。
存在的问题03现有研究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问题关注不足,如流转合同的合法性、流转程序的规范性、流转纠纷的处理等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
本研究旨在通过分析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
研究目的研究将围绕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法律建议等方面展开。
研究内容采用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实地调查等方法,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研究方法研究目的、内容和方法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基础0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流转等基本概念和原则,为土地使用权流转提供了基础法律框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该法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制度,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程序和权益保障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该办法是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详细规定了流转机制、流转合同管理、流转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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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土地问题,关乎民生,涉乎民计,维乎民意,解决好农村土地问题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时代考验。
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流转日益成为关系到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焦点问题之一。
本文通过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解决实践现状的研究,分析了这些问题产生的成因以及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新农村土地流转积极意义法律适用广义上的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而狭义的农村土地流转仅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即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得以确定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性质及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自愿将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本文既是在狭义概念的基础上展开论述的。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去年的中央1号文件也规定: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流转后的土地,仍然只能用于发展农业,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等其他用途;农民依法享有土地流转权益。
但由于制度缺陷和现实中各种不利因素的制约,我国现行的土地流转机制在实践中运行不畅,面临诸多问题。
1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基本类型、成因及特点1.1流转形式以转包为主目前我国各级法院审理的农村土地流转案件包括转包、互换、出租等几种主要形式。
由于转包是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维持不变,原承包方还可从转包中获取一定的收益,风险小、见效快,故成为最为常见的流转形式,转包纠纷在流转案件中所占比例最大;互换是承包方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户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而较常采取的流转方式;另外,转让、出租、代耕等纠纷也多有发生。
1.2土地流转的程序不够规范由于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基本处于自发状态,缺乏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范、监督和指导,致使土地流转中的失范问题比较普遍。
突出表现在:流转协议条款不齐全;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当事人大多私下协商,不到村委会进行备案;互换、转让未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1.3纠纷具有群体性、代表性此类纠纷虽然表现为个别村民和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及其他承包经营者之间的矛盾,但往往涉及整体利益的冲突,牵一发而动全身。
1.4双方当事人诉求的对抗性明显因为这类案件往往涉及农民的根本利益,矛盾激烈,难以化解,所以案件大多以判决的方式结案,调解结案的较少。
1.5案件处理难度大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涉及此类案件的诉讼虽然不多,但时间跨度长,影响面广,既涉及政府和投资者的利益,又涉及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利益,政府为了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相关政策的制定上有可能突破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行政行为中存在某些不太规范的情况,且案件当事人情绪对抗激烈,容易激化矛盾,引发集体上访或判决后又发生争抢土地等情况,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往往处于两难的境地。
1.6案件执行难度大在土地转包、互换、代耕类案件中,由于镇、村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不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核发主体不统一,存在重复发证等问题。
出租、转让案件中,绝大多数土地已改变用途。
这些都增加了法院的执行难度。
2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解决的实践探索2.1案件审理中诉讼主体的确定一是农户之间相互流转发生纠纷形成诉讼的,无论是否经过村委会同意或备案,均以流转当事人即流转户与受流转户为诉讼主体。
二是村委会向农民反租倒包与原承包户发生纠纷形成诉讼的,以村委会与原承包户为诉讼当事人。
原承包户直接起诉后承包人的,告知其可申请变更,坚持不变更的可驳回其诉讼请求。
三是农户将土地抛荒后,其他农户自行种植,或村委会安排给其他农户种植,原承包户要求返还承包经营权提起诉讼的,以当前的承包经营人为被告,后一种情况以村委会为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
原承包人坚持以村委会为被告经释明后仍不变更的,可驳回其诉讼请求。
这种观点主要基于诉讼效率考虑,避免形成连环诉讼,增加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2.2关于案件审理中证据适用的问题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的案件,由于当事人甚至各方当事人证据能力较差,很多情况下是证人证言,而且由于农村现状,证人证言特别是前后班子成员之间的证言相互矛盾,一些事实难以查清。
我们认为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关于证据的认定要把握两个方面:一是按照农村实际注重经验规则的运用;二是在不违背《证据规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依照职权进行必要的调查。
总之,尽可能在证据使用时符合客观真实。
这需要我们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基础上,对民事证据理论问题进行更为有针对性的探索。
2.3流转合同效力的认定2.3.1转让合同是否要以发包方的同意为生效要件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七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转让与转包、出租、互换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其他方式流转的,无需发包方同意。
但同时,如果发包方借口监督而拖延表态或者无法定理由而不同意转让的,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
我们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不能默示同意,也不能推定同意,认定发包方同意必须以发包方的明示为依据。
以“无法定理由”和“拖延表态”认定转让合同有效,须以充分的证据为依据,不能无视发包方的态度。
2.3.2未经登记的互换合同是否有效互换合同纠纷往往是在双方已对土地互换达成了协议,且已实际履行后发生的,多是一方土地被征用,为得到征地补偿费提起诉讼,要求换回原承包地,恢复原状。
关于互换合同效力的认定,我们认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当事人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合同,经发包方备案或者同意后,该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未经登记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并不产生导致互换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发包方无权剥夺承包户的自主决策权,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登记仅具有社会公示的效果,其法律效力体现在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果,而非承包经营权变动的生效条件。
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流转行为均不以发包方批准同意及变更登记为流转生效要件。
3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解决机制的几点建议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土地流转纠纷案件往往牵涉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当地的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关系,处理稍有不慎则可能造成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
解决好这类纠纷不仅要依靠法院的审判调节作用,更要依靠政府、农村基层组织等各方面的力量,完善制度,从源头上解决矛盾。
3.1完善规范二轮承包,适时对农村土地进行调整规范,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3.2加快土地使用证的发放和规范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让农民拥有合法使用土地的依据,避免使用权不明引发纷争。
3.3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农民后顾之忧。
当前,相对农村土地流转纠纷问题的法律思考刘明宇(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律园地222当一部分农民仍把土地当作养老、防老最主要的依托,即使丧失劳动能力或有其他就业渠道,仍然不愿放弃土地承包权。
因此,应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农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等各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从而减少土地承包纠纷的发生。
3.4建立多元化的流转纠纷解决机制。
土地流转纠纷的政策性强、牵涉面广,为了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合理分流纠纷,及时调解纷争,缓和社会矛盾,在有效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救济渠道的同时,还应当积极探寻其他纠纷解决机制,以利于矛盾的根本解决,力争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4结语从当前存在的法律规范来看,土地流转纠纷的解决所涉及的内容十分庞杂,如民法通则、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中央不同时期的农村政策都做了相应规定,另外,村民组织法、土地法、农业法、继承法、担保法、婚姻法等法规也对这个问题多有涉及。
如何在司法裁判中适用好相关的规范,解决好溯及力问题,以厘清在合同签订、履行、效力认定、行为合法或合理、纠纷解决等方面的司法确认问题,确保纠纷的合理解决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因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在土地流转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政策在其中的调整作用,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科学态度,协调好法律适用中可能产生的冲突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发展为导向,综合运用好各种规范,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规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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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渣回收创造了效益。
关键词:锅炉出渣系统改造2004年至目前,尤其今年,矸石热值下降,锅炉燃料消耗量逐年增加,锅炉溢流渣量和飞灰量增加,而且溢流渣比重大,造成灰水比例失调,溢流渣从炉膛两个溢流井落入灰沟后,冲灰水泵提供的压力水根本冲不动灰沟内的溢流渣,导致溢流渣在灰沟内沉积,造成室内灰沟经常发生堵塞,为了保证灰沟运行正常,1#或2#炉只能保持低负荷运行,负荷控制在80t/h以下,有时最低负荷只能维持在60t/h,甚至需要压火处理灰沟堵塞的问题。
11#和2#炉出渣系统改造原则和改造要求针对由于煤质问题而影响发电的情况,通过考察、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了1#和2#炉出渣系统改造原则和改造要求:1.1将溢流渣全部回收,但原灰沟仍然利用。
1.2溢流井位置不变,仍然利用。
1.3运输灰渣的机动车采用四轮拖拉机。
车厢应采取防高温灰渣灼烧的保护措施。
1.4如果回收干渣系统出现问题或不进行回收,锅炉溢流渣仍然落入溢流井下部的灰沟,被冲灰水打走。
确保锅炉连续运行,从而不会因灰沟问题造成锅炉低负荷运行、压火或停炉。
2根据改造原则和改造要求,确立了改造方案2.1两个溢流井框架不动,封闭钢砖墙和5米位置碹砖全部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