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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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校级优秀社团成员评选方案

xx学校校级优秀社团成员评选方案

xx学校校级优秀社团成员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为了鼓励和表彰在校学生在社团活动中的积极参与和杰出表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校级优秀社团成员评选方案。

二、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xx学校各社团的成员,包括现任社团干部和普通成员。

三、评选标准1. 特长突出:在社团活动中展现出优秀的特长和才艺;2. 贡献突出:对所在社团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3. 素质全面:综合素质较高,包括学业成绩、品德表现等;4. 领导能力: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5. 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

四、评选程序1. 报名阶段:社团成员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社团活动证明等。

报名截止时间为规定的时间;2. 审核阶段:由评选委员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报名资格;3. 初评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报名材料和评选标准进行初步评选,评选出初选候选名单;4. 公示阶段:将初选候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和学生的监督和意见,公示时间为规定的时间;5. 终评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和初评结果进行终评,评选出优秀社团成员;6. 颁奖阶段:根据评选结果,对获奖的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由校级相关部门和社团指导老师组成。

评选委员会负责审核报名材料、制定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和公示工作。

六、奖励措施1. 优秀社团成员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品;2. 优秀社团成员的个人履历将列入学校各类荣誉推荐材料。

七、其他事项1. 评选结果具有公信力,不得私自干预评选过程;2. 评选委员会有权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与调整;3. 如发现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参选资格。

以上为xx学校校级优秀社团成员评选方案,为保证评选的公正性和公信力,请各相关方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操作。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及奖励办法.doc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及奖励办法.doc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及奖励办法为全面贯彻学校繁荣学生社团文化的方针,表彰过去一年来在学生社团工作中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社团干部,从而提高学校社团整体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生社团工作风气,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奖励内容对过去一年在学生社团工作中遵守学校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积极、成果优异的学生社团干部授予“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荣誉称号,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并可凭本证书在学校(学院)年度综合测评中加分。

例:三好学生及奖学金的评定。

第二条评比对象及条件(一)评选对象1、安康学院社团联合会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对象:社团联合会副部长级以上干部.2、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对象:学生社团可推荐工作期满一届的主要干部2名;上一年度被评为优秀社团的学生社团可推荐4名主要干部。

(二)评选条件1、遵守安康学院和安康学院社团联合会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年度未受过处分。

2、学生社团工作出色,工作业绩获得上级和下级一致好评。

3、系统掌握作为学生社团干部应具备的素质。

4、对所在的学生社团职能有着深刻的认识。

5、工作计划性强,善于调动各方积极性,能很好地为下级做好表率.6、积极性高,责任感强,敢于组织策划活动。

第三条评优办法安康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比,是我院对校内所有社团干部每学年的一次综合评定,评比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负责,统一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奖。

1、推荐名额:由院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共同确定。

2、学生社团联合会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候选人推选方法: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评选由主席团和部长组成的联合会议投票选举候选人,应到人数达百分之八十以上方能召开,否则视为无效.3、各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候选人推荐方法:各学生社团召开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会议公开投票选举产生候选人。

4、安康学院社团联合会由社团联合会监察部及各部长组成的监察小组负责监督工作,统筹评选结果,上报院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决定,并备案.。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1. 前言评选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是学校为了激励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旨在规范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流程和标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2. 评选对象2.1 优秀学生:指在学习方面、思想品德方面、社会实践方面等多个方面表现出色、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学生。

2.2 优秀学生干部:指在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期间表现突出、能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的学生。

3. 评选标准3.1 优秀学生评选标准: - 学习成绩优秀,排名靠前; - 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展示了优秀的综合素质; -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展现出对社会的责任意识。

3.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 所在学生组织的工作成果显著,对学校和同学有积极影响; - 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 - 具备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与其他同学合作; - 表现出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被同学们信任和认可。

4. 评选流程4.1 提名阶段: - 学校发布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通知,征集候选人名单;- 学生、老师和家长可以推荐优秀候选人,提出书面推荐信; - 提名截止后,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

4.2 面试阶段: - 评选委员会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候选人进行面试,了解候选人的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 面试内容包括学习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思想品德和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 面试结束后,评选委员会根据面试表现进行评分。

4.3 公示和投票阶段: - 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允许师生提出异议; - 若有异议,评选委员会将重新评估候选人; - 最终评选结果通过师生投票确定。

4.4 颁奖和表彰: - 学校在正式场合举行颁奖仪式,表彰获奖学生; - 颁奖仪式上,学校可以邀请学生或老师代表发表获奖感言。

5. 评选公正性和科学性保障措施•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包括学校负责人、老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等多方参与;•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一定的学校工作经验和评选经验;•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过程中,评选结果应及时公示,允许师生提出异议并进行复核。

优秀社团评选制度文件范本

优秀社团评选制度文件范本

优秀社团评选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社团的发展,提高学生社团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学生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评选范围:全校在册并正常开展活动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评选时间: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评选。

第四条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社团组织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社团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责任心。

第六条社团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能够充分体现社团特色,有益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七条社团成员积极参加社团活动,社团活动参与度较高。

第八条社团在校园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引领校园文化发展方向。

第九条社团在上一年度内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十条成立评选小组。

由校团委、学生处、社团联合会等相关部门组成。

第十一条社团自评。

各社团在评选前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提交评选材料。

第十二条初步评选。

评选小组对各社团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候选名单。

第十三条现场评选。

评选小组对候选社团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社团实际情况。

第十四条终审评选。

评选小组根据自评报告、初步评选和现场评选的情况,综合评定优秀社团名单。

第十五条公示。

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六条对评选出的优秀社团给予一定的奖励,如资金支持、活动场地保障等。

第十七条对评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贿选等违规行为的社团,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二十条各社团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投身于社团建设和发展,为我校校园文化的繁荣做出贡献。

优秀社团干部评选标准

优秀社团干部评选标准

优秀社团干部评选标准学生社团干部作为我校学生干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校学生社团发展中起重要的主导作用。

为了加强对社团干部的督促、管理及鼓励,使其更好地为社团作出贡献,促进社团的发展,特制定本评选标准。

一、每学期评出优秀社团干部人数占干部总人数的15%—20%,每个优秀社团干部将获得统一表彰。

学生社团干部的定义为:学生社团联合会成员及各社团主要学生负责人。

二、优秀社团干部的评选条件: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在校期间,没有受到学校任何的批评教育及处分者。

3、对社团的日常工作认真负责,能引导其社团成良性发展者。

4、具备能组织较高水平的社团活动者。

5、能积极地配合社团联合会,开展各项工作者。

6、担任社长、社团干部工作时间满一学期者。

7、在任期间所在社团获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满足第7项条件优先考虑)三、优秀社团干部评选方法:1、各社团的成员选出本社团的优秀社团干部候选人,再上报给社团联合会。

2、社团联合会根据对各个社团的实际掌握情况,对各个候选人进行道德品质、工作的综合能力、个人考勤情况、工作的成绩、社员反馈等方面的评估,评选出优秀社团干部。

3、候选人在参与评优时,必须上交一份个人申报材料,介绍自己的具体事迹。

4、社团联合会将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由校团委进行统一表彰。

四、奖励方法:以精神鼓励为主,对个人授予“优秀社团干部”荣誉称号并发证书,通报表扬以资鼓励。

五、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六、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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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市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2023市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2023市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一、引言市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旨在表彰和树立优秀学生榜样,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全市学生的全面发展。

为了规范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对象1. 优秀学生评选对象:全市学龄段学生(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的在校学生。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全市中小学、高中、大学干部岗位的在任学生干部。

三、评选条件1. 优秀学生评选条件:(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学习成绩优异,在班级、学校的各类学科竞赛中有突出表现。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4)身心健康,乐于助人,关心他人,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具有优秀学生的基本条件,同时在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等方面有出色表现。

(2)积极参与学校团体活动,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

(3)在任期间为同学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能够有效地解决问题和协调关系。

(4)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四、评选程序1. 优秀学生评选程序:(1)学生自荐或班级推荐。

(2)学校初评,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品德表现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

(3)候选人公示,接受社会评议。

学校将候选人名单在校园内公示,并鼓励师生和社会各界对候选人进行评议。

(4)学校终评,综合考虑初评结果和社会评议情况,最终确定优秀学生名单。

(5)公示表彰,学校将优秀学生名单在校园内公示,并发布评选结果。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程序:(1)学生干部推选,根据干部岗位的特点,各班级经过班会推选出候选人。

(2)学校初评,根据各班级推选的候选人名单和干部的任职表现,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

(3)候选人公示,接受社会评议。

学校将候选人名单在校园内公示,并鼓励师生和社会各界对候选人进行评议。

(4)学校终评,根据初评结果和社会评议情况,最终确定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学校规章制度优秀学生社团考评细则

学校规章制度优秀学生社团考评细则

学校规章制度之优秀学生社团考评细那么为标准社团开展,充分调动各社团活动的积极性、制造性,加强社团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使各社团向着高层次、高风格、高档次的方向开展,特制定本校社团评比考核细那么。

一、考核评审组成员:校委会成员和老师代表二、评比标准:(一)组织治理15分1.社团活动指导老师及时到位。

2.活动秩序井然,平安保障有力,未出现平安事故。

3.每次活动学生出席率100%(学生请假有手续)。

(二)过程治理25分1. 社团机构健全,人员分工明确。

2.有花名册,活动前先点名,有考勤记录,记载详实。

3.学期初有合理缜密、详实可行的打算,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式有创新。

每次活动有教案,辅导目的明确,过程明晰,可操作性强。

期末有活动书面总结。

4.社团活动过程性材料(如照片、信息等)内容详实,方式多样,能充分表达学生成长的轨迹。

(三)场地治理10分1.活动后场地内地面洁净、桌椅整齐、墙壁无污迹、教学器具无破损。

2.物品归放原位,摆放整齐,无丧失等现象。

(四)活动效果50分1.活动内容丰富,方式生动,学生满意度高。

进展学生调查,确定该社团学生对社团活动开展的喜欢程度,征求意见,便于以后改良工作。

2.能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活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3.每学期能组织一次展示活动,并向学校考核组开放,活动有条不紊,目的达成度高,社员热情参与,活动效果好。

(五)获奖加分1.活动有成果展示,参加校内校外竞赛获奖或展演受好评。

校级特等奖每人每次加5分,区级每人每次加10分,市级每人每次加20分,省级每人每次加30分,国家级每人每次加50分。

2.活动有一定妨碍,宣传报道转发到区、市、省、国家,每篇分别加3、5、8、12分,可累计加分。

三、评选流程:1.首先由各社团对照标准进展自查,整理相关的活动材料,向考核评审团申报,未申报的社团视作弃权。

2.考核评审团依照各社团提供的申报材料及平时的检查记录、学生咨询卷调查等进展评审,对社团成员进展随机调查。

特色社团、优秀社团成员评选办法(新)

特色社团、优秀社团成员评选办法(新)

柳州市阳和小学特色社团评选方案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决定开展柳州市阳和小学“特色社团”“优秀社团成员”“优秀指导老师”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宜如下:一、评选条件(一)特色社团1.学期初能根据社团特色制定活动计划,活动目的明确,期末有活动总结。

2.学生能严格遵守考勤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没有无故缺课现象。

3.指导老师管理得当,每次活动时间充足,活动时纪律好,小组成员活动积极性高。

4.活动能达到预期效果,学生能在活动中开阔视野,增强兴趣,提升技能。

5.在城区级或者城区级以上竞赛获奖的社团优先。

6.重视活动过程的管理,有比较完整的活动记录,材料收集齐全。

(二)优秀指导老师特色社团的任课老师即为优秀指导老师。

(三)优秀社团成员1.能严格遵守社团纪律,按时上课,不无故缺课。

2.能认真完成社团学习的任务和要求,受到老师、同学好评。

3.对社团的活动感兴趣,能积极参加社团各种展示、竞赛活动,成绩优异。

4.在活动中能积极、主动配合、帮助其他社团成员。

二、评选方式“特色社团”由各社团任课教师填表申报,学校考核,特色社团名额不定。

申报材料100字以上,多不限。

“优秀社团成员”由本社团成员投票推选,社团老师考核后按照社团人数的20%上报。

三、评选程序1.各社团、成员、优秀指导老师提交材料进行申报。

2.民主投票。

3.学校考核小组综合考核。

4.公式结果。

四、奖励办法以精神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柳州市阳和小学优秀社团指导老师申报表柳州市阳和小学优秀社团成员申报表。

优秀学生社团、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评比规定

优秀学生社团、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评比规定

优秀学生社团、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评比规定第一节评比办法第十一条先进社团、先进个人评比按照量化标准,每学年依据《社团评定细则》对全体社团及个人进行一次考核评定。

第十二条本校范围内经批准成立并正式注册的社团及个人均适用本评比办法。

筹备期的社团及个人不参与评定。

第十三条为体现不同社团管理、服务水平和社团成员的满意程度,社联将依据社团各项表现,根据本条例的量化指标,采取星级社团评定办法将具备评定资格的社团依次划分为五星级、三星级和普通级,其中五星级为最高等级,普通级为基本达标等级。

第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社团“星级”评选工作小组可以建议社联主席团取消其社团及其会长的评选资格1、当年未注册或在每学年初限定时间内不注册的;2、学期末不能提供会费使用情况和总结的;3、每学期活动不足4次的;4、进行与社团宗旨或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的;5、不服从社联管理的;6、违反法律或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处分的;第二节“星级社团”评选细则第十五条社联成立学生社团“星级”评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星级社团”的评选工作,根据《社团评定细则》进行评比。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学生社团“星级”评选工作小组可以建议社联主席团降低其星级:1、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社团成员投诉较多的;2、被社联财务部门认定乱收费的或者收费不规范,又不认真整改的;3、对于社团成员投诉置之不理,又不服从有关部门监督的;4、因管理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的;5、有其他严重违反社联章程和管理规定行为的。

第十七条:降低星级分五星级降为三星级和三星级降为普通级两种办法。

第十八条:普通级社团出现以上情形则由社联提请撤消该社团,评定结果及降级决定均实行校内海报公布。

第三节“星级社团”评选标准制定依据第十九条工作配合情况此部分评分依据为各社团参加社联所举行会议的情况、材料上交情况等体现配合社联工作的方面。

具体根据社联办公室之日常会议签到、材料上交等相关记录给分。

凡有无故不到,迟到,早退等情况,按情况扣除该部分分数。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优秀会员”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优秀会员”

肇庆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优秀会员”评选办法为激励学生参与社团工作积极性,表彰先进,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评选范围在校团委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会员。

第二条、评选条件(一)、优秀会员评选条件1. 加入学生社团一学年以上。

2. 成绩良好,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列在班级前50%以内,在市级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校级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优先考虑。

3. 本学年被评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等校级的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条件1. 符合优秀会员评选条件。

2. 担任社团干部职务一学年以上。

3. 自觉维护社会、学校的安定团结。

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突出成绩,在同学中威信高,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第三条、评选比例(一)、优秀会员评选比例本学年社团招新人数≦150,推荐一个名额;本学年社团招新人数在150至250之间的,推荐两个名额;本学年社团招新人数≧250,推荐三个名额。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比例本学年社团招新人数≦150,推荐一至二个名额;本学年社团招新人数在150以上的,推荐二至三个名额。

第四条、评选程序1. 评选“优秀会员”上交自荐表,个人学年总结(1张A4纸,字数在1000以内),获奖情况一览表及个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评选“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上交自荐表,个人任职报告(1张A4纸,字数在1000以内),获奖情况一览表及个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2. 团委学生社团部对评优资料进行统计审核,召开社团干部代表会议选举通过后报学校团委,经校团委审核后批准。

3. 学校团委发文公布评优结果,并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条、评优时间安排每学年六月上旬。

第六条、奖励评出的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和优秀会员填写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由学校团委颁发荣誉证书。

颁发荣誉证书,并由学校团委行文予以表彰。

第七条、附则本办法由团委学生社团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共青团肇庆学院委员会学生社团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九日。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办法

浙江建设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育人作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鼓励学生社团干部热爱学生社团工作,为繁荣我院学生社团文化努力工作,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奖励对学生社团的发展有较大贡献的学生社团干部。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二条所在社团必须在院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登记注册。

第三条院系两级学生社团副会长以上干部和院系两级学生社团管理部门的副部长以上干部,工作满一学期以上者。

第四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学生社团各项制度。

第五条热爱社团工作,有强烈责任感,积极工作,热心为会员服务,具有实绩,在会员中有较高威信。

第六条无被学院纪律处分,被学院、系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

第七条上学期综合测评位于班级前35%,并无不及格课程;工作确实出色的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八条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的四月份开展,由院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具体负责。

第九条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名额由院学生社团管理中心根据一学年来社团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决定。

第十条优秀社团干部的推荐,由各学生社团和各学生社团管理部门根据评选比例,在内部进行评选,经推荐的社团干部,本人填写《浙江建设学院优秀社团干部推荐表》。

第十一条院级学生社团和院级学生社团管理部门的申报名单由院学生社团管理中心讨论后确定;系级学生社团和系级学生社团管理部门的申报名单由系分团委、团总支审核后确定。

第十二条被申报的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名单经院团委的最终审核和审批后生效,获得“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荣誉称号的个人由院团委、院社团管理中心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条例由院社团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浙江建设学院学生社团管理中心二○○五年六月。

学院“先进学生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评选办法

学院“先进学生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评选办法

学院“先进学生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评选办法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提高社团活动的水平,带动社团的全面繁荣和发展,促进社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院团委定期进行先进学生社团及优秀社团干部的评选表彰工作。

特制定以下评选办法。

一、奖项类型及说明1.“先进社团”每年度评选一次,颁发给在当年度中成绩显著、广受欢迎的社团。

2.“优秀社团干部”每年度评选一次,表彰在社团工作中品行端正、成绩突出的社团主要负责人。

二、“先进学生社团”评选标准1.模范遵守《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的若干规定(暂行)》及其它有关规定。

2.经常与学院团委社团部交流沟通,主动执行有关注册登记的规定。

3.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换届及时,财务清楚。

4.学期初有计划,学期中较好地依照计划组织活动,学期末有完整的总结,活动记录详尽、真实。

5.学年内,未受到社团部任何处分。

6.积极开展校内外活动,主题新颖,内容丰富健康,形式活泼多样,宣传工作及时到位。

7.活动受到广大师生好评,在校内外影响较大。

8.顾问与指导教师积极参与该社团活动,与所指导社团联系紧密。

三、“优秀社团干部”评选标准1.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2.社团进步显著,工作成绩突出。

3.在其领导下,社团精神面貌好,社团规模不断扩大。

4.与团委工作组联系紧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时上交审批。

5.对促进社团负责人交流和培训有突出贡献。

6.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7.没有不及格现象。

四、评奖依据1.各社团上报书面总结材料及其它相关资料(录像带、光盘、照片、报摘等)作为评奖参考。

2.结合平时活动记录情况(学院团委社团部的记录)。

3.结合广大同学反映和社会反响。

4.召开先进社团评审小组会议进行评选。

五、社团评优的程序如下:1.根据学院相关评审通知要求,各社团按时递交申报材料。

2.社团部对各社团材料进行审核。

3.社团部主要负责老师和同学进行审核,将符合评优条件的,提交评审小组评审。

优秀社团负责人具体评选标准及要求

优秀社团负责人具体评选标准及要求

附件一:“优秀社团干部”评选标准:(满分100分)1、所在社团本年度参加优秀社团评比活动的奖励等级(5分)①标兵社团:5分②精品社团:3分③优秀社团:2分2、个人学习成绩情况(10分)参评社团干部须由学院开具成绩证明,证明材料需经基层团委书记或以上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学习成绩在:①专业前三分之一:10分②专业前二分之一:6分注:学习成绩如低于专业前二分之一则无资格参与评选。

3、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的参与情况(25分)此项将以社团联合会掌握的社团工作资料为基准,根据出席社联组织的培训大会等会议的具体情况及参加社联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的具体表现情况予以打分。

4、社团活动的具体情况(60分)①各社团评选候选人时根据上报材料内容及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记录对该社团干部年度总体工作情况予以评分。

(40分)②社团联合会将认真考评社团干部所属社团在本学年社团活动中是否有违犯社联规章制度的现象及在活动中是否有违反本社团章程的行为。

(20分)评选活动要求:请所有参评社团干部于12月19日前将参评材料报送对应校区的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逾期视为放弃。

参评材料应包括:1、《xx同学社团工作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1500字,内容真实,文字精炼。

同时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活动方案、活动记录、活动总结等具体的文字及图片、影音资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佐证材料等;学生成绩证明一份;兼任其他学生组织干部证明一份(如无此项则省略)。

候选人事迹材料标题为黑体二号字,正文为宋体四号字、单倍行距,并使用A4纸统一打印,附档案袋或文件夹一起上交。

2、《吉林大学2010年度优秀社团干部申报表》一式两份“社团之星”评选标准:评选方式采取由各社团举荐候选人的办法(每个社团限制一名,且只能在上述七项奖项中选择其一,所选奖项应当与该社团所从事活动具有较强针对性),并将资料于12月19日之前上交于所在校区社团联合会。

参评材料应包括:1、《xx同学社团工作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1500字,内容真实,文字精炼。

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XXXX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第一条为培养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激励广大学生争先创优的精神,推动我校的学风校风建设,表彰学生中学习成绩优秀、思想品质优良、社会工作突出者,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分为校优秀学生和院优秀学生,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和10%o 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干部,分为校优秀学生干部和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和5%。

学校为校优秀学生干部颁发奖金600元,为院优秀学生干部颁发奖金300元。

评选名额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分配下达。

第三条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为:(一)思想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大学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S)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四)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五)所在寝室达到“吉林大学阳光寝室”标准;(六)荣获校优秀学生称号的,必须是该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学年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荣获院优秀学生称号的,必须是该学年奖学金获得者。

第四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为:(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综合测评成绩处于所在专业的前50%,且学年内没有不及格科目;(S)主动承担社会工作,具有较强工作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成绩突出,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第五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采取民主推荐,校、院审定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受表彰学生的相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毕业就业时,学校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大学在籍本科学生(含港澳台招生),专科学生参照执行。

(完整版)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评选办法

(完整版)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评选办法

成都信息工程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社团作为一个由学生自愿加入并由学生参与管理的学生组织,在丰富校园课余文化生活,提高校园文化水平,促进教育措施的进一步完善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社团工作者的积极性,遵循“促进发展,评选先进”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优资格第二条参评对象为学生社团现任正、副会长,要求任职满半年以上。

第三条热爱学生社团工作,积极参与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

在任职期间,确保学生社团活动顺利开展,并有一定的影响力,会员及同学反映良好。

第四条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熟悉本职工作,按时出席学生社团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种会议。

第五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生社团联合会相关制度.第六条参选人员中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评为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一)所负责社团一学期内举办活动未达到基数(大型活动一次、常规活动每月一次);(二)一学期考试中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者;(三)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第七条参选人员所在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取消其评优资格:(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二)不积极配合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三)三个月内没有开展任何活动,内部组织机构涣散;(四)财务收支情况不清楚,帐目混乱或存在虚假帐目;(五)在每学期初限定时间内不注册;(六)未经批准,私刻学生社团公章;(七)进行与学生社团宗旨或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第三章评优办法及评选程序第八条申请人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自评材料,自评材料应包括社团工作经历、任期内组织的社团活动、上学期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可无)等。

第九条学生社团联合会依据自评材料以及《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考评细则》(见附件)对参评学生社团进行初步评分,评分按考核内容立项,共三项,最高分100分,根据评优细则酌情加分,附加项属附加分。

XX大学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励办法

XX大学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励办法

XX大学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励办法为全面贯彻学校繁荣学生社团文化的方针,表彰过去一年来在学生社团工作中表现积极的学生社团干部,提高学校社团整体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团工作风气,特制定本办法。

一、荣誉称号和奖励的设置(一)荣誉称号设置1: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凭证书在学校年度综合测评中加分。

二:评比对象及条件(一)优秀学生社团干部1:评选对象(1):上一年11月1日前换届的社团应推荐本任的主要干部(上一年度被评为“十佳社团”的学生社团部长及部长级以上,其它学生社团会长或副会长);上一年11月1日之后换届的社团应推荐上一任的主要干部。

(2):学生社团联合会副部长级干部以上。

2:评选条件(1):学生社团工作出色,工作业绩获得上、下级一致好评;(2):学习成绩良好,无任何补考科目;(3):积极性高,责任感强,敢于组织策划活动;(4):系统掌握作为学生社团干部应有的知识;(5):对所在的学生社团职能有着深刻的认识;(6):组织纪律性好,服从上级安排;(7):工作计划性强,善于调动各方积极性,能很好地为下级做好表率;(8):遵守学校和社联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年度未受过处分。

三:评优办法(一)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办法XX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比,是我校对校内所有社团干部每学年的一次综合评定,评比由社联常委会负责,评定一学年内优秀学生社团干部,最后由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委会统一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奖。

1、推荐名额:由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共同确定2、学生社团联合会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候选人推选方法:(1):理事长和部长获得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评选由理事长和部长组成的联合会议投票选举候选人;(2):副部长获得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委会分配的名额召开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会议(详见附注)公开投票选举候选人3、各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候选人推荐方法:各学生社团召开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会议(详见附注)公开投票选举产生候选人;4、人力资源部通过调研审核候选人,统筹评选结果,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决定,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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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信息工程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社团作为一个由学生自愿加入并由学生参与管理的学生组织, 在 提高校园文化水平, 促进教育措施的进一步完善等方面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社团工作者的积极性, 遵循“促进发
第二章 评优资格
第二条 参评对象为学生社团现任正、副会长,要求任职满半年以上。

第三条 热爱学生社团工作, 积极参与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

在任职期间, 确 保学生社团活动顺利开展,并有一定的影响力,会员及同学反映良好。

第四条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熟悉本职工作, 按时出 席学生社团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种会议。

第五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遵守学生社团联合会相关 制度. 第六条 参选人员中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评为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
( 一 ) 所负责社团一学期内举办活动未达到基数(大型活动一次、常规活动每 月一
次);
( 二 ) 一学期考试中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者; ( 三 ) 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第七条 参选人员所在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取消 其评优资格:
( 一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 二 ) 不积极配合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 ( 三 ) 三个月内没有开展任何活动,内部组织机构涣散; ( 四 ) 财务收支情况不清楚,帐目混乱或存在虚假帐目; ( 五 ) 在每学期初限定时间内不注册; ( 六 ) 未经批准,私刻学生社团公章;
展,评选先进”的原则,
特制定本办法。

丰富校园课余文化生活, 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 七) 进行与学生社团宗旨或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
第三章 评优办法及评选程序
第八条 申请人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自评材料, 自评材料应包括社团工作经 历、任期内组织的社团活动、 上学期成绩单复印件、 获奖证书复印件 (可无)等。

第九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依据自评材料以及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社团 负责人考评细则》 (见附件)对参评学生社团进行初步评分,评分按考核内容立 项,共三项,最高分 100 分,根据评优细则酌情加分,附加项属附加分。

第十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指导教师、 主席、部分执委、部分其他组织学生干部及部分已卸任的优秀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十一条 考评程序:
1) 邀请相关会员及干事协助完成民意调查表,给出得分;
2) 评审委员会根据日常管理记录对学生社团负责人进行公开量化评分;
3) 评审委员会根据量化得分占 50%和民意调查分占 50%,计算总分并排名, 确定优秀
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名单;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评选结果报校团委, 经团委 审核同意后向全校公示。

公示期结束后对获奖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予以正式公布并表彰。

第四章 奖励措施
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将颁发证书,证书均加盖校团委、学生社团 联合会公章。

第五章 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o 一一年二月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第十六条
附表1: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考评细则
备注:1.本办法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定并修改。

2.本办法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编制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优秀社团负责人申报表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民意调查表
注:调查表占调查总分的70%,随机提问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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