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有哪些法律法规
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与政策措施
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与政策措施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重组、并购或私有化等措施,旨在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同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制已成为我国经济转型的重要举措。
为了确保国有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与政策措施。
一、法律框架我国在国有企业改制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最重要的是《公司法》、《国有企业法》和《国有资产法》。
这些法律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公司法》规定了国有企业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法》则规定了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原则和政府的监督职责,保障了国有企业改制的公平公正。
《国有资产法》则规定了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保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二、产权保护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保护产权是首要任务。
我国通过立法和政策手段,为各类所有制企业的产权提供了保护。
一方面,我国建立了健全的产权登记和交易制度,确保产权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另一方面,我国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
同时,我国还加大了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市场化改革国有企业改制的目的是为了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为此,我国推行了一系列市场化改革措施。
首先,我国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引进外部资本,增强了国有企业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
其次,我国推行了员工持股计划,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
此外,我国还推行了内部市场化改革,通过落实股权激励和内部竞争机制,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四、员工保障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到大量员工的利益问题,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首先,我国鼓励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让职工成为企业的股东,分享企业的发展成果。
其次,我国加强了对企业债务和破产问题的监管,防止企业破产导致员工的权益受损。
国有企业改制管理办法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Real happiness is internal, and it can only be found in the human mind.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国有企业改制管理办法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国有企业改制法律法规包括基本法律法规、企业重组法律法规、股权转让法律法规。
基本法律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我国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市场型经济国家。
国企是公有制经济或者公有制经济占主导的企业,如果经营方式不符合快速发展的市场,会导致经营不善或者管理方式落后。
那么,国有企业改制管理办法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下面就让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总体1、《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2、《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3、《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4、《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二、产权管理登记1、《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2、《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3、《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三、清产核资与财务管理1、《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2、《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3、《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4、《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四、资产评估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3、《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4、《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办法》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五、国有资产处置与产权转让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3、《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4、《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5、《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6、《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7、《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8、《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9、《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10、《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11、《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及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12、《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13、《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14、《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15、《关于做好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六、劳动关系处理与职工补偿安置1、《失业保险条例》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3、《工伤保险条例》4、《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5、《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6、《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7、《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8、《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9、《<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10、《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1、《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12、《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七、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1、《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2、《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3、《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4、《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5、《关于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6、《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综上所述,国企改制管理办法需要七个板块的法律法规支撑,这样国企改制才能做到改制合理、改制合法、改制为民、改制为国。
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法规分析
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法规分析国有企业改制是指通过一系列措施,对国有企业的所有权、经营机制、组织架构以及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整和变革,以提高企业的效益、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在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法》等。
本文将对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分析。
一、公司法对国有企业改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国有企业改制的重要法律依据,其中涉及到的相关规定对于国有企业改制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该法,国有企业改制可以采取股份制、合作制、联营制等形式进行,这些形式的选择应当由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需求进行决策。
具体而言,股份制是国有企业改制的常见形式,通过发行股份或者转让国有资产的方式,将国有企业转变为股份制企业。
在改制过程中,应当征求员工的意见,并为员工配备合理的福利待遇和就业安置措施,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损害。
此外,改制后的企业也需要合法合规地完成股权登记、股份转让等手续,确保所有权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国有企业法对国有企业改制的规定《国有企业法》是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法律依据,其中包含了一系列涉及国有企业改制的规定。
根据该法,国有企业改制应当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并明确企业改制的目的、范围和具体方式。
改制后的企业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团队等机构,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作用,提高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
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处置,因此《国有企业法》对于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处置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改制后的国有企业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应当依法进行评估和定价,并遵守国有资产的流转、流转条件和定向流转等相关规定。
在国有资产定向流转过程中,需要确保国有资产的流转价格公平合理,避免利益输送和资源流失的问题。
三、其他法律法规对国有企业改制的规定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有企业法》,还有一些其他的法律法规对国有企业改制进行了补充和细化。
例如,涉及到外资进入国有企业改制领域的,还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等相关规定,确保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国有企业改制法律规定大纲
国有企业改制法律规定大纲一、基本法律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二、企业重组法律法规: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关于做好原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工作的通知。
热门推荐:公司清算公司变更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设立企业改制是指企业的所有制有所改变。
大多数情况下,企业改制是指的国有企业的改制。
企业改制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
但是国有企业改制的依据又是什么呢?今天将为您介绍一些国有企业改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大纲。
一、基本法律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二、企业重组法律法规: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关于做好原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工作的通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清理不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文件的通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对东方电机厂股份制改制资产重组框架设计的批复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有关问题的复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让国有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问题的通知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股权转让法律法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2003 年 5 月 27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条例( 2003 年 12 月 31日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 年 8 月25 日 )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 2002 年 7 月 27 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3 年 11 月 30日 )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流程北京产权交易所拍卖暂行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暂行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招投标暂行规则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3 年 11 月 30 日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2003 年 5 月 27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2003 年 12 月 31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
国有企业改制法规大全
1 国有企业改制1.1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8号)(1998年2月17日)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已经1998年2月1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邹玉川一九九八年二月十七日第一条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关系,加强土地资产管理,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组建企业集团、股份合作制改组、租赁经营和出售、兼并、合并、破产等改革,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有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可分别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方式予以处置。
本规定所称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
土地租赁合同经出租方同意后可以转让,改变原合同规定的使用条件,应当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和转让土地租赁合同应当办理土地登记和变更登记手续。
租赁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可以依法抵押,抵押权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同时转让。
本规定所称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按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第四条国家根据需要,可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
国企改制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国企改制相关法律法规汇总国企改制是指将原先的国有企业改制成为其他类型的企业,通常包括股份制改制、合资改制、重组兼并等方式。
国企改制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下面是国企改制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的汇总: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法是我国对外投资和合资合作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对国企改制涉及的合资方式有关规定进行了明确。
该法规定了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和组织管理、合资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合资企业的特权和双方合同约定的内容等。
公司法是我国企业法域内的基本法律法规,对国企改制中的股份制改制提供了详细的规定。
该法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管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股份转让和股权交易等具体事项。
三、《国有企业法》国有企业法是我国对国企改制过程中关于国有资产转让和国有企业股权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法律法规。
该法规定了国有企业的法人地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国有企业的投融资和财务管理、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等相关内容。
四、《国资委条例》国资委条例是我国国资委管理国有资产的法律法规,对国企改制中的审批程序、股权划转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条例规定了国资委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事项。
五、《公司破产法》公司破产法是我国公司法域内的特殊法律法规,对国企改制中可能涉及到的企业破产和重整提供了具体规定。
该法规定了企业破产的申请、破产清算和债务重整等程序和程序。
六、《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对企业市场行为进行规范的基本法律法规,国企改制中涉及到竞争行为的规定。
该法规定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范围和禁止行为、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对国企改制中涉及到的员工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进行了规定。
该法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内容和解除等事项。
上述法律法规是国企改制过程中比较重要的一些法律法规,但由于国企改制涉及的领域广泛、涉及的问题多样,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确定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可能还需要参考其他相关的法规文件和政策文件。
国有企业改制法规包括哪些?
Dreaming in the memory is not as good as waiting for the paradise in the hell.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国有企业改制法规包括哪些?1、《公司法》;2、《证券法》;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4、《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5、《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6、《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国有企业改制的步伐也越来越大。
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可以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有利于理清股权关系,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当然,为了保证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国企改制要法律法规指导下进行。
那么国有企业改制法规包括哪些?下面就让给大家做个具体介绍吧。
一、国有企业改制法规包括哪些?1、《公司法》;2、《证券法》;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4、《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5、《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6、《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二、企业改制的方式都哪些?1、公司制改造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人资兼合的公司,具有股权多元化的特点,规模可大可小,不需要向社会公开财务情况,由于股权多元化,有利于建立科学、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因此是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
2、股份合作制改造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城市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适合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不吸收企业外部股份。
职工离开企业时不能带走股份,只能在企业内部转让,其他职工有优先购买权。
3、企业分立企业分立应当有厂长(经理)办公会、股东会等企业决策机构的决议,国家出资企业进行分立时应履行报批的手续,要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债权转股权实施债权转股权的目的和原则是:盘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加快不良资产的回收,增加资产流动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企业减少债务负担,加快实现债权转股权的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转亏为盈;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协议中不能约定股权固定回报、设立监管账户、原企业回购或担保回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等条款。
国有企业(科研院所)改制政策法规汇总
国有企业(科研院所)改制政策法规汇总目录一、综合性法规 (2)二、专门性指导意见 (2)三、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登记 (3)四、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与财务管理 (3)五、国有资产评估 (3)六、国有资产处置与产权转让 (3)七、国有土地管理 (4)八、股份制上市公司改造 (4)九、下岗及失业人员再就业管理与政策优惠 (4)十、劳动关系处理与职工补偿安置 (5)十一、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6)十二、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 (6)十三、工商登记 (7)十四、广东省有关法规 (7)一、综合性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细则》14.《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15.《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二、专门性指导意见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4.《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三、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登记1.《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2.《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3.《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四、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与财务管理1.《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管理办法》2.《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3.《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4.《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五、国有资产评估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3.《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4.《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办法》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六、国有资产处置与产权转让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3.《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七、国有土地管理1.《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2.《划拨土地目录》3.《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4.《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5.《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八、股份制上市公司改造1.《股票发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2.《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3.《关于股票发行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4.《上市公司章程指引》5.《关于对拟发行上市企业改制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6.《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7.《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暂行办法》8.《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10.《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权实施办法》11.《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12.《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14.《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15.《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16.《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17.《股票发行审核备忘录》九、下岗及失业人员再就业管理与政策优惠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3.《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6.《关于落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7.《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再就业工作的通知》8.《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9.《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10.《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11.《关于切实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12.《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13.《<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十、劳动关系处理与职工补偿安置1.《失业保险条例》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3.《工伤保险条例》4.《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5.《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6.《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7.《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8.《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9.《<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10.《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十一、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1.《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2.《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3.《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4.《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5.《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6.《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通知》7.《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8.《关于中央企业报送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总体方案基本内容和有关要求的通知》9.《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10.《关于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11.《关于中央企业报送辅业企业改制分流方案有关职工安置内容的函》12.《关于中央企业报送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第二批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13.《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总体方案审核工作制度的函》十二、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1.《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2.《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补充意见》3.《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5.《关于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十三、工商登记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企业登记程序规定》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4.《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5.《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十四、广东省有关法规1.《广东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关于深化我省公益类型科研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3.《广东自主创新规划纲要》4.《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的意见(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稿)》。
国有企业混改的法律法规2022最新版)
国有企业混改的法律法规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的混改已成为当前热点话题。
国有企业混改是指引入民间资本与国有企业进行合作,以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降低国家财政负担、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等目的而进行的一种改革。
二、国有企业混改的法律法规2.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混改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出售股权、增资扩股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并且社会资本可获得相应的股分。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法对国有企业混改进行了规范。
按照该法规定,国有企业在混改过程中,必须坚持“保留国有股分、控制国有权益”的原则,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不萎缩。
2.3《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若干政策措施》文件明确了我国政府对民间资本的引导和支持政策。
文件提出,政府将通过税收优惠、贷款扶持等措施,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2.4《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了推进国有企业混改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文件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引进多元化股东、深度融合并购等方式推进混改。
三、国有企业混改的程序3.1 审批程序国有企业混改需要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具体流程包括立项、论证、报批等。
3.2 交易程序国有企业混改需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交易。
具体流程包括拟定交易计划、征集投资者、组织投标等。
四、国有企业混改的风险与对策4.1 风险国有企业混改存在多种风险,包括管理风险、投资风险、政策风险等。
特殊是涉及战略性、核心产业的国有企业混改,风险更加明显。
4.2 对策国有企业在进行混改时,必须合理评估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具体措施包括完善管理结构、强化风险管理、充分沟通投资者等。
五、总结本文档主要介绍了国有企业混改的法律法规、程序以及相关风险和对策。
国有企业混改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必经之路。
同时,在混改过程中,也需注意规避各类风险,确保企业稳健发展。
国有企业混改法律法规版
国有企业混改法律法规版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领域之一。
为了规范混改过程中的各项行为,保护国有资产,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这些法律和法规的出台对于我国混改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 国有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法》是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法律,是对国有企业所有制改革和监管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的重要法律文书。
该法明确了国有企业的所有制形式,规定了国有企业的权利义务,明确了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
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该法对于混改的各个环节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作用。
2. 企业国有股权转让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股权转让管理暂行条例》是混改过程中的重要法规,该条例针对国有企业混改过程中相关的股权转让、股权交易、审核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其明确了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转让程序和价格安排等重要环节。
该条例的出台有助于规范混改中的交易行为,保护国有资产,促进混改顺利进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中国公司制度的基础,也是混改过程中的重要法律之一,该法规定了公司的管理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组织结构等相关内容。
在混改过程中,公司法为混改后的企业提供了明确的管理模式和结构,以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等细节问题的规定,为混改后的企业的运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基础。
4. 新三板服务规则新三板交易平台是国家针对中小企业及科技创新企业推出的一个基于全国统一的交易与信息发布平台。
该平台对于混改后的企业推出了新三板企业服务规则,提高了企业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规范了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交易行为,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信用度和市场认可度。
综上所述,我国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和法规,通过规范各个环节的行为,保护国有资产,提高企业的治理水平,为混改过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未来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为我国混改的稳步推进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在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国有企业改制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国有企业改制旨在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经济的发展和转型。
而为了确保国有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也得到了制定和完善。
一、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法规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
《公司法》是对国有企业改制中股份制改革的主要法律依据。
依照这部法律,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或以现金注入等方式引入非国有资本,实现国有企业向股份制企业的过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了国有企业改制中担保行为的法律规范。
担保是指企业为了解决债权人的债务而提供的保证,而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如果国有企业遇到了债务问题,可以通过担保等方式进行债务的解决。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明确了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的管理规定。
评估的结果将作为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确定资产转包价格和股份分配比例的重要依据,保证了改制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解读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解读主要包括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一系列规范制度和指南文件,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了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对投资项目的管理要求,包括审批程序、项目选择、风险评估等。
该办法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提高了改制的效率和质量。
国家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还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如提供财政补贴、优先购买国有企业股权等。
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促进国有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减少改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国有企业改制的意义与挑战国有企业改制的目标是推动国有企业的市场化、专业化和企业化发展,从而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
改制后的国有企业将更加注重市场需求,加强内部管理,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和人才,实现良性发展。
国企改制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国企改制相关法律法规汇总第一篇:国企改制相关法律法规汇总总体 1 2 3 4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产权管理登记 1 2 3清产核资与财务管理 1 2 3 4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资产评估《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 3 4 5 6 7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国有资产处置与产权转让 1 2 3 4 5 6 7 8 9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及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 12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13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 14 《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关于做好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劳动关系处理与职工补偿安置 1 2 3 4 5 6 7 8 9 《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12 《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1 2 3 4 5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关于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省市有关规定《哈尔滨市国资委企业改制审批工作流程图》 2 3 4 《关于鼓励各类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试行办法》《关于妥善处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史书国有改革改制企业职工劳动关系处理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意见》第二篇:国企改制相关法律法规汇总总体《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产权管理登记《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清产核资与财务管理《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资产评估《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5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国有资产处置与产权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7 《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8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及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 12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关于做好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劳动关系处理与职工补偿安置8《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5 《关于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6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三篇:国企改制国有企业破产后,在职职工能得到那些补偿关键词:国有企业破产来源:华律网整理时间:2012年03月15日浏览:6648 次一、关于国有破产企业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的政策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有破产企业中1986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选择自谋职业的职工,可按规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1986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不能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只能领取经济补偿金。
国有企业混改的法律法规版
国有企业混改的法律法规版一、前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十三五”期间实施的重点之一。
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混改可以帮助国有企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效益,同时也可以吸引社会资本和引入市场机制,促进经济发展。
但是,混改涉及到很多法律法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
本文将介绍国有企业混改的法律法规版,为相关企业参考和遵守提供帮助。
二、法律法规1. 国有企业法律地位国有企业是由国家出资或国家授权投资组建、生产经营活动由法人独立承担责任、是法定的经济组织,具有法人资格。
国有企业法律地位清晰。
2. 国有企业混改方案审批管理根据《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资本划转方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国资委按照下列程序审核国有企业混改方案:企业制定方案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企业披露拟议混改方案并进行自查;企业向国资委报送拟议混改方案;国资委审核通过,报送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备案。
3. 国有股权交易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有限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保留国有股份,并根据国有资产的状况和所涉及的行业,决定所需的股份比例。
对于国有股权的交易,必须在法定程序下进行,严禁任何以不正当手段突破审批程序进行交易的行为。
同时,对于非法收购股权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制止和打击。
4. 相关税收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有企业混改过程中,如果国家出售国有股权收到的收益超过原股票投资的成本,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企业将其所得转让给员工或其他方面,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营业税。
5. 劳动用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有企业混改后,对员工的就业情况、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都要进行合理的安排。
不能因为混改而引起员工失业、劳动强度加大、薪酬减少等问题。
对于因混改而产生的问题,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相关责任。
6. 合同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混改方案必须经过所有法定程序才能生效。
国有企业混改的法律法规版
国有企业混改的法律法规版国有企业混改,即国有企业引入民间资本,实现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混合所有制。
这一措施早在2005年就被提出,2013年开始试点,2015年正式提出。
混改旨在促进国有企业市场化、现代化、规范化经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推动国有企业与民间资本的合作,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然而,混改涉及政策、法律、制度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和指导。
下面,我们将对国有企业混改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简要介绍。
一、国有企业混改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2014年发布)该文件主要规定了混改试点企业的选择、实行方式、合作方资质等一系列具体要求。
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对混改试点企业比例的控制,即非金融类国有企业混改的比例不应超过30%,而金融国有企业的比例不应超过50%。
此外,试点企业应利用专业机构开展交易,确保交易公平公正。
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印发)该文件对混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包括混改的目标、原则、程序、管理等方面内容。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规定了“国有股不动产权,非国有股流通权”的原则,即国有股持有人仍然掌握企业实际控制权,但非国有股份的持有人享有股权流通、收益分配等权益。
此外,指导意见还要求加强混改前的资产评估、债务整合等工作,确保混改的公平公正。
三、关于国务院印发《优化国有资本结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该文件明确提出了国有企业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现代化的要求实施混改,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指导意见还要求国有企业要根据产业特点,采用多种所有制形式,如股权合作、联营、合资等方式与民间资本合作。
同时,指导意见还提到了发挥国有资本控股作用、推进分类混改、实施股权激励等一系列措施,推动国有企业混改迈上新台阶。
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条例(国务院2017年发布)该条例首次将混改明确列为国家战略,对混改的目标、原则、程序、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与政策框架
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与政策框架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对国家控股或拥有多数股权的企业进行重组、改造或私有化的过程。
这一举措旨在提高企业效率和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
为确保国有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和政策框架。
本文将介绍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与政策框架,并分析其在实际改制过程中的应用与影响。
一、法律框架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框架主要包括成立法、公司法、劳动法和国企改制法等。
成立法是指在改制过程中设立新的法律实体,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规定了企业的组织结构、运作方式以及股权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劳动法则保障员工的权益,在改制过程中要注意合理安置员工、保障其合法权益。
国企改制法则是特定国家为国有企业改制制定的专门法律,规范了整个改制过程的具体程序与步骤。
在国有企业改制中,法律框架的作用是提供了合法的手段与程序,保障了改制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同时,法律框架也为企业提供了可行性及法律依据,使得改制过程更加规范和有效。
二、政策框架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框架包括产权制度改革、市场化改革和配套政策等方面。
产权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改制的核心内容,通过确立产权关系,明确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实现产权的明晰化与多元化。
市场化改革则是指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引入市场机制,推动企业的市场化运作,激发其内生活力和竞争力。
而配套政策则是为了支持国有企业改制而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如财税激励政策、金融支持政策、人力资源政策等。
政策框架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可以调动改制的积极性,为改制提供外部支持和保障。
同时,政策框架也能够规范市场行为,维持改制过程的公平性与可持续发展。
三、改制的应用与影响国有企业改制的应用和影响因国情、时期和具体情况而异。
在应用上,各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宜的改制方式,如完全私有化、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引入民间资本等。
在中国等一些国家,国有企业改制大多采取了混合所有制的方式,既保留了国有股权,又引入了非国有资本。
国有企业改制的法规与政策创新
国有企业改制的法规与政策创新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法规与政策的制定和创新至关重要。
下文将围绕国有企业改制的法规与政策创新展开探讨。
一、国有企业改制的背景与意义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对原有国有企业在产权、组织形式、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结构性调整和改革,旨在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现代化的运作方式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这一改制的背景是中国经济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其意义在于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二、国有企业改制的法规与政策框架国有企业改制的法规与政策框架主要由宪法、公司法、工会法等基本法规以及国务院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构成。
这些法规和政策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基本原则,确保改制工作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三、国有企业改制的法规创新1. 法律地位的确立在国有企业改制中,法律地位的确立至关重要。
通过修改宪法和相关法律,明确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人地位和产权保护,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 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制的核心是产权制度改革,即通过股权分置、产权明晰等手段,建立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保护机制。
相关法规和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引入民间资本,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3. 股份制改革股份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制的重要内容之一。
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了股份制改革的程序、条件和要求,保障了股东权益的平等和受限制的转让。
此外,国家还鼓励国有企业通过上市、并购等方式扩大股东结构,提高企业发展的融资能力。
4. 基层组织建设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到基层组织的调整和建设。
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发挥其在企业内部的作用,推动企业员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升。
四、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创新1. 改制方案的确定政府制定改制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国有企业的特点和市场环境,并采取差异化的改制方式和措施。
政策创新的关键在于灵活性和适应性,确保改制方案与实际情况相符合,推动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有企业改制有哪些法律法规
国有企业改制有哪些法律法规国有企业改制有哪些法律法规一、基本法律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二、企业重组法律法规: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关于做好原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工作的通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清理不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文件的通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对东方电机厂股份制改制资产重组框架设计的批复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有关问题的复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让国有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问题的通知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股权转让法律法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2003 年 5 月 27 日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 年 8 月 25 日 )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 2002 年 7 月27 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3 年 11 月 30 日 )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流程北京产权交易所拍卖暂行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暂行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招投标暂行规则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3 年 11 月 30 日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2003 年 5 月 27 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2003 年 12 月 31 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2 年 7 月 27 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 2002 年4 月 26日 )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 2002 年 11 月 8 日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 2003 年 3 月 7 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3 年 1 月 3 日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裕人员的实施办法( 2002 年 11 月 18 日 )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 年 7 月 4 日 )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 2005 年 4 月 11 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1994 年 6 月 24 日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1998 年 1 月 7 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998 年 5 月 8 日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2004 年 6 月 14 日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2004 年 6 月 14 日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2004 年 6 月 14 日 )。
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When you truly love something, you will discover how fragile and weak the language is.(页眉可删)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1.基本法律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现如今小型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的发展萌芽,大型企业经济链遭到很大的冲击。
唯有科学管理,制度和改革顺应时代变化或者是应该走在发展的前端才能在经济市场里更好的生存,然而还是有很多企业在面临着改制,那么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
国企是为了更好的整合社会整体资源、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规的要求、为了满足社会发张的整体及长期的重要发展规划而成立的企业,但是随着成立的前提条件的变更及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需要进行内部的调整,与此相对需要了解国有企业改制法律条文有哪些:一、国有企业改制定义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主要的改制法律条文1、总体《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产权管理登记《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清产核资与财务管理《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
改制涉及的法律依据
改制涉及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5号(2008)2、《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139号(2008)3、《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306号(2006)4、《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国资委(2006)5、《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16号(2006)6、《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96号(2003)7、《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50号(2005)8、《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12号(2005)9、《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39号(2005)10、《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财企78号(2005)11、《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资委、财政部12、《关于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12号(2005)13、《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68号(2004)1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3号(2003)15、《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9号(2004)16、《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资委(2003)17、《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分配21号(2003)18、《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378号(2003)19、《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1号(2003)20、《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859号(2002)21、《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处理问题的暂行规定》财政部(2002)2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14号(2001)23、《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325号(2001)2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91号(1991)。
国有企业改制法律依据、程序及相关问题分析
国有企业改制法律依据、程序及相关问题分析PE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可避免的需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其依据及程序应给予特别关注。
本文对此进行梳理,以供实务操作参考。
一、法律依据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人大常委会制定,2009年5月1日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大常委会制定,2006年1月1日生效。
(二)、国务院部门规章: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 96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3年11月30日生效。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令),国务院财政部、国资委制定,2004年2月1日生效。
3、《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5]78号文件),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5年4月1日生效。
4、《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2005年12月19日生效。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6]131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6年7月21日生效。
二、“改制”的内涵与外延现有法律、法规对国有企业改制的内涵并无明确界定。
就其外延而言,国办发[2003] 9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应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企业改制是指:1、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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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有哪些法律法规
一、基本法律法规:
《公司法》;
《证券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二、企业重组法律法规: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做好原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工作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清理不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文件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对东方电机厂股份制改制资产重组框架设计的批复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有关问题的复函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让国有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问题的通知
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股权转让法律法规: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2003 年 5 月 27 日 )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 年 8 月 25 日 )
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 2002 年 7 月
27 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
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3 年 11 月 30 日 )
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北京产权交易所拍卖暂行规则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暂行规则
北京产权交易所招投标暂行规则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
作意见的通知( 2003 年 11 月 30 日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2003 年 5 月 27 日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2003 年 12 月 31 日 )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2 年 7 月 27 日 )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 2002 年 4 月 26
日 )
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 2002 年 11 月 8 日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 2003 年 3 月 7 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3 年 1 月 3 日 )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裕人员的实施办法
( 2002 年 11 月 18 日 )
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 年 7 月 4 日 )
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 2005 年 4 月 11 日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1994 年 6 月 24 日 )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1998 年 1 月 7 日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998 年 5 月 8 日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2004 年 6 月 14 日 )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2004 年 6 月 14 日 )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2004 年 6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