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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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好档案,提高资料利用效率,使其更好的服务于我局的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政府档案管理条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归档制度一、归档制度1.局档案资料分为科技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电子档案、图书资料、测绘资料等。

2.局各科科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并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含文字、图表、声像、光盘、磁盘、实物材料等)必须由本部门或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于次年6月30日前或本项工作结束后向局档案科移交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归档。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能系统、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各项工作管理等方面的真实内容;归档文件的书写笔迹和载体材料要能耐久保存,严禁使用圆珠笔、红墨水、兰墨水书写或审批签字(只能用黑色),严禁使用复印纸复写;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纸质优良,线条、字迹图象清晰,反差良好;文件材料和表格统一使用国际标准尺寸A4纸。

4.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作用、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5.归档的文书、科技、会计、各类地图,文件必须是盖有公章的注释,其定稿必须由单位领导在发文稿纸上的签字并加盖公章。

领导签批应使用碳素墨水或签字笔;计较机生成的文件定稿必须使用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各种图纸,表格做到手续完备,按规定签字盖章,图纸的图幅和图标按国家标准绘制。

6.会计档案应按照要求由会计人员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由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指定专人编制移交清册,于每年的六月底前移交档案科统一保管。

7.电子档案是指通过计较机磁盘等设备进行储备,与纸质档案相对应,相互联系关系的通用电子图像文件集合。

目前我局的电子档案有与可研、规划相对应的电子版;遥感影像数据;与本局发文相对应的电子版;荒漠化沙化监测数据;各项工程数据及成果资料;我局各项日常和业务活动的影像资料等。

体制内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体制内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国体制内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体制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体制内单位。

第三条体制内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统一领导:体制内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负责。

(三)分类管理: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载体和保管期限,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

(四)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和泄密。

(五)规范利用: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制度,确保档案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四条体制内档案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档案的收集:各级各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收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档案收集范围包括: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二)档案的整理: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等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

(三)档案的归档:按照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归档要求,将整理好的档案归档。

(四)档案的保管: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五)档案的利用: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制度,确保档案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五条体制内档案管理职责:(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体制内档案管理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并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体制内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收集制度:明确档案收集范围、渠道、方式和责任人。

(二)档案整理制度:规定档案整理的标准、流程和要求。

(三)档案归档制度:明确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归档要求和归档时间。

(四)档案保管制度:规定档案库房建设、设施设备、温湿度控制、安全防范等措施。

机关档案管理管理制度

机关档案管理管理制度

机关档案管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机关内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等档案管理工作。

三、分类管理1. 机密档案:包括绝密、机密、秘密等级档案,对外保密程度较高,需要特定权限的人员查阅处理。

2. 一般档案:对外不涉及保密内容的档案,由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规定进行管理。

3. 临时档案:指一定时间内会被频繁查阅使用的档案,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调取。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登记:所有产生的文件、资料等均需经过登记,包括档案名称、编号、存放位置等信息。

2. 档案归档:根据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重要程度,确定档案的存放位置和方式,将档案整理归档好。

3. 档案借阅:提出档案借阅申请的人员需经过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档案。

4. 档案销毁:对于达到保管期限或者已无使用价值的档案,经过审批后进行销毁处理。

五、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存放:机密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保密柜中,一般档案则可以放在文件柜内,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2. 定期检查: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限制查阅:对于机密档案,限制查阅权限并做好查阅记录,严格控制查阅人员。

4. 灾害防范:对于档案管理所在的场所,加强防火、防水等灾害防范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责任分工1. 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包括档案登记、整理、归档、借阅等工作。

2. 监督检查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3. 领导责任:各级领导要严格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七、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本管理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订或者补充,需经过相关领导机构审批后方可生效。

各部门要全员学习和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由机关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进行相应处理。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及职责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及职责

一、总则为加强机关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的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机关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2. 实用性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应以机关工作实际需要为导向,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3. 保密性原则: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机关秘密,确保档案安全。

4. 依法管理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

三、档案管理的范围1. 机关行政、业务、人事、财务、基建、设备、物资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2. 机关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

3. 机关内部各部门、各单位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的往来文件、资料等。

四、档案管理的职责(一)档案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3. 负责档案的检索、利用、统计、分析等工作。

4. 负责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5. 负责档案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6.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各单位职责1. 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2. 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3. 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工作,按时完成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作。

4. 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5. 对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予以支持、配合。

五、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一)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工作应遵循全面、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2. 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各类档案收集齐全。

3. 对涉及国家秘密、机关秘密的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收集。

(二)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工作应遵循分类、排序、编号、装订等规范。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材料前期控制(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公文制发程序,把好拟稿、核稿、登记编号、呈批、注发、印刷、分装、送出等环节,做到行文规范、结构规范、格式规范。

(二)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议、行政办公会议以及党委、各党支部、各委室召开会议,均应有完整的会议记录。

(三)拟稿、核稿、呈批、签发各类文件,必须使用符合规范的标准纸张,按格式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认真书写,严禁使用不符合存档规定的红墨水、纯兰墨水、铅笔、园珠笔书写、修改、签批文件材料。

(四)各委室形成的所有文件材料,凡打印或印刷的,应在发放之前,将底稿和二份正本交办公室秘书科存档;不打印的,应保存好底稿和抄件,定期交办公室秘书科存档。

(五)收文处理应把好收文、启封、登记、分送、拟办、批办、注办、清退、归档各道环节,防止文件运转使用中丢失、损坏。

(六)凡外出参观、考察、开会者,返回机关后应及时将全____文件材料送交办公室秘书科,并办好交接手续。

(七)凡用公款购买、订阅的公用图书资料,均应交办公室秘书科统一管理,使用者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八)凡在归档范围内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应收集齐全,排列整齐,并配以文字说明,将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表述清楚,于活动结束后及时移交办公室秘书科。

二、文件归档(一)文件归档要坚持真实反映本机关活动和主要工作情况,有利于保管、查找和利用的基本原则,做到及时、完整、齐全。

(二)凡是本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办理完毕且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纸、照片(底片)、录音(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三)各委室每年初应将该归档的上年度文件材料收集齐全,交办公室秘书科,档案管理人员要按照归档原则、要求和方法,按时完成上一年度的档案归档工作。

(四)凡向市____局移交的档案,应附有案卷目录,移交档案时,应履行严格的交接签字手续。

三、档案管理、利用(一)档案室要及时接收和保管好本单位形成的文书、基建、财会档案,保证这些档案的系统和完整。

档案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

档案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

一、总则为加强我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的范围1.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

2. 人员档案、财务档案、设备档案、基建档案等。

3. 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档案管理工作,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履行档案管理职责。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收集范围:按照档案管理的范围,全面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2. 收集要求:(1)及时性:档案资料应于形成后及时收集。

(2)完整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齐全,无遗漏。

(3)准确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

3. 整理要求:(1)分类:按照档案的性质、来源、用途等进行分类。

(2)编目: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号、档名、卷号、页数、形成时间、存放位置等。

(3)装订:按照规定格式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保管要求:(1)安全: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防止火灾、水灾、虫蛀、鼠咬等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

(2)保密: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3)整洁:保持档案库房整洁,定期清理库房,保持通风、干燥。

2. 利用要求:(1)查阅:档案资料查阅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2)复制:复制档案资料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注明复制用途。

(3)外借:档案资料外借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档案销毁1. 销毁范围:已失去保存价值或按规定应销毁的档案资料。

2. 销毁程序:(1)编制销毁清单,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2)销毁前,将销毁清单报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3)销毁时,由两人以上共同监销,确保档案资料全部销毁。

商务局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商务局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务局机关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安全、完整、有序,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务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商务局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二)依法管理原则:档案管理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

(三)分级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重要程度、机密程度和保管期限,对档案进行分级管理。

(四)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现代管理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水平。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商务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二)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及下级机关、有关单位颁发的文件、资料;(三)国内外有关商务经济活动的信息、资料;(四)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形成规律、内容性质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立卷;(二)立卷应保持档案的原始状态,不得随意拆散、抽换、伪造;(三)档案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和档案目录应准确、完整;(四)档案卷内文件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卷内文件页码应连续。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光、防尘等条件;(二)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三)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手续应严格履行;(四)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原则;(二)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手续应严格履行;(三)档案利用人员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档案鉴定:(一)档案鉴定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二)档案鉴定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三)档案鉴定结果应报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最新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最新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最新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范文一、前言机关档案室是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它负责保管和管理机关的各类档案资料。

为了规范机关档案室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将明确机关档案室的职责、权限及工作流程,以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机关档案室基本职责(一)负责机关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以及鉴定和销毁等。

(二)制定机关内部的档案管理规定,确保档案室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建立健全机关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四)向机关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

三、机关档案室工作流程(一)收集:机关档案室要定期收集机关内部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确保及时汇集。

(二)整理: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保证档案的统一性和连贯性。

(三)保管:对经过整理的档案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号和封存,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利用:机关档案室要依据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提供档案资料给有关部门使用,并做好查询和调阅的工作。

(五)鉴定:对一些重要的档案资料,机关档案室要及时展开鉴定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六)销毁: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资料,机关档案室要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运用相应的销毁方法,以防止泄密。

四、机关档案室的权限(一)机关档案室有权要求机关各部门按照规定提交档案资料。

(二)机关档案室有权要求机关各部门按照规定提供查询和调阅的服务。

(三)机关档案室有权要求机关领导关于档案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机关档案室有权决定档案的存储和销毁方法。

五、机关档案室的承担责任(一)机关档案室要对收集来的档案资料的安全性负责,确保档案资料不被外泄。

(二)机关档案室要对档案资料的准确性负责,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机关档案室要对档案的保管负责,确保档案不被毁损。

(四)机关档案室要对档案的利用负责,确保档案提供给有关部门的服务质量。

(五)机关档案室要对档案的销毁负责,确保档案资料的彻底销毁。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范文1.本局所有档案由档案室统一存档管理,各股室每年所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由各科室按照归档要求,在次年____月底前送档案室组卷保管。

2.档案室对各股、室移交的各种档案、资料,要办好移交、接收手续。

3.档案室对于集中保管的档案,要统一编制检索目录、案卷目录等,做到科学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4.对存放的档案,要做到“六防三无”,确保档案的质量和绝对安全。

5.档案管理要严格遵守保密守则,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档案室。

查阅档案资料,需按有关查阅规定办理,并进行登记。

在查阅时必须有档案管理人员在场,并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得翻阅无关资料。

如确需把档案带离档案室或复印的,应经局领导同意,并办理好借阅手续。

6.档案鉴定、销毁按有关规定执行。

7.档案室管理人员因故变动或离职时,应在领导的监督下向新的档案室管理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二)立卷归档制度根据《档案法》和县档案____档案立卷归档的要求,为及时、正确地做好本局各类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提高案卷质量,特作如下规定:一、档案归档范围:1.本机关的文件材料①本机关颁发的(包括联发及与其它机关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②本机关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和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及本机关领导在各种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③本机关党组会议、办公会议记录;④本机关各项人事材料;⑤本机关产生的各种年报;⑥本机关接待重要来宾重形成的文件、声、像等材料;⑦永久性保存的信访案件、违纪案件的档案材料。

2.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上级党、政领导机关对本机关的重要指示、批示、批复、通报、通知等下发文件。

二、档案归档时间:1.本机关各股室应在次年第一个月按要求把本股室上年应归的文件材料,进行清退。

然后,由档案人员按照文件的内容和性质,进行整理、分类、立卷、归档,向档案室移交。

2.____档案应在第二年的____月底以前整理立卷结束,然后归档。

三、立卷归档要求:本机关领导和各股室文件办理完毕,应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来文、复文,包括领导的签发的底稿、批示等材料(本机关发文、联合发文各一式两份),以及归档范围内其它性质的归档材料,收集齐全,及时送交办公室归档。

机关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机关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机关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关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三章机关档案的归档管理程序第四章机关档案的电子化管理第五章机关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章机关档案的借阅管理第七章机关档案的销毁处理第八章机关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国家机关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档案是指国家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电子信息等载体。

第四条机关档案管理包括档案的归档管理、电子化管理、保管利用、借阅管理、销毁处理等环节。

第五条机关档案管理应遵循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和科学化的原则。

第六条机关档案管理部门应对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做到权责清晰,工作规范。

第七条机关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与信息化部门的合作,推进机关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第八条机关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机关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九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坚持保密原则,确保档案的机密性。

第十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坚持原始性原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

第十一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坚持连续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十二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坚持规范性原则,确保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第十三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坚持便民原则,确保档案的及时利用。

第十四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坚持合法合规原则,确保档案的合法性。

第十五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坚持保护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机关档案管理应遵循最佳实践原则,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七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充分重视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第三章机关档案的归档管理程序第十八条机关档案的归档管理应按照文件的分类和归档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机关档案的分类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和用途确定。

第二十条机关档案的归档程序包括整理、鉴定、登记、编目等环节。

行政单位档案室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本行政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室职责1. 负责本行政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和鉴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配合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做好档案的移交和接收工作。

5. 为本行政单位各部门提供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

三、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范围:包括本行政单位各部门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2. 档案收集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3. 档案收集程序:各部门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将档案报送档案室,由档案室进行整理、归档。

四、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原则:遵循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连续性和可检索性原则。

2. 档案整理要求: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装订等要求进行整理。

3. 档案整理方法:采用手工和电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理。

五、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2. 档案库房管理: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霉等措施。

3. 档案存放:按照档案分类、编号、保管期限等进行存放。

4. 档案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原则:公开、公正、便民、高效。

2. 档案查询:为用户提供档案查询服务,确保查询结果准确、及时。

3. 档案借阅:按照档案借阅规定,办理档案借阅手续。

4. 档案复制:按照档案复制规定,办理档案复制手续。

七、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原则: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销毁。

2. 档案销毁程序:按照档案销毁规定,办理档案销毁手续。

3. 档案销毁监督:销毁档案时,应有监督人员在场,确保档案销毁过程合法、合规。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档案室负责解释。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事业单位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统一、方便利用;(三)依法归档、规范管理;(四)安全保密、服务发展。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各项工作;(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保管和销毁;(三)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检索、统计、统计分析等工作;(四)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五)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档案安全;(六)为领导和工作人员提供档案查询、咨询和服务;(七)负责档案宣传、培训和交流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六条档案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归档;(三)及时归档。

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反映本单位组织沿革、职能活动的文件材料;(二)反映本单位业务活动、管理工作的文件材料;(三)反映本单位科研、技术、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四)反映本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八条档案归档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文件材料形成后,应当及时收集、整理;(二)档案收集齐全后,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要求进行整理;(三)整理完毕的档案,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档案室移交;(四)档案室对移交的档案进行验收、登记、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档案安全;(二)保持档案整洁、有序;(三)延长档案寿命。

第十条档案保管方式:(一)纸质档案: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要求进行装订、存放;(二)电子档案: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要求进行存储、备份;(三)声像档案: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要求进行整理、存放。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规范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业务技术、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水利部水文局档案管理试行办法》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我局的档案是指在党政、人事、财务、基建以及设备管理、科研规划、测绘、水文水环境监测、水文情报预报等各项工作中,直接或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等各种类型的历史记录,是日常工作参考的重要依据和可靠凭证。

收集并按要求整理好相应档案是局属各单位、部门的重要管理任务,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档案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三)我局实行档案分部门整理、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的基本制度。

局属各单位要明确内勤人员将当年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整理并向局档案室移交、登记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长期积压应归档的资料,更不得据为己有。

(四)本办法所规定的档案主要包括: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宣传档案、财务档案、科研规划档案、基建档案、测绘档案、设备档案、水文监测档案(包括水情、雨情、墒情、蒸发、泥沙等)、水环境监测档案、水文情报预报档案,以及水文资料原始记录、基地签订合同和协议,编写技术报告等档案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一)办公室归口管理档案室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档案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市水利局、市档案局、部水文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二)各科室、基地要明确内勤岗位具体负责本部门档案整理工作。

文书档案、宣传档案、车辆管理档案由办公室负责;人事档案由组织人事科负责;财务档案、权属证件由计财科负责;规划档案、基建档案由规划建设科负责;设备档案由设备通讯科负责;水文科研监测档案、测绘档案由监测科研科负责;水环境监测分析档案由水质科负责;水文情报预报档案由水情科负责;水文资料原始记录、基地签订合同、协议、技术报告等档案由各基地负责。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5篇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5篇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5篇【导语】机关档案管理制度怎么写受欢迎?本为整理了5篇优秀的机关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为便于您查看,点击下面《目录》可以快速到达对应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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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机关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档案安全保密制度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守则,要严守秘密,严防泄密、失密。

2、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的查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要及时归档、核实。

3、档案管理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经常检查设施安全保密情况;离开档案室时,必须锁好文件资料柜,关好门窗。

4、销毁档案要登记造册,经分管副局长签字批准后方能进行,销毁时要有监销人,并履行签字手续。

5、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以防火灾。

档案保管制度1、档案室属机要重地,外人不得随便进入。

2、保持室内卫生整洁,档案分类排放、排列整齐。

3、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库藏情况,对库藏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将档案带出库房,更不准私自摘抄、外传。

档案利用制度1、档案管理人员应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完善档案检索工具,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2、市水利局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本部门形成的档案。

查(借)阅局会议记录,必须经局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查(借)阅局党务资料,须经局党总支书记或局机关支部书记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未履行登记手续,档案管理员可拒绝查阅。

4、外单位查阅本机关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5、查阅档案时,严禁涂改、圈划、抽换、批点、污损、拆卷或增删档案内容,不得吸烟。

6、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检查清点档案的完好状况,及时记载档案的利用情况。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二)集中统一原则;(三)便于利用原则;(四)安全保密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具体分类标准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档案编号采用分级编号方法,一级编号为档案类别,二级编号为档案保管期限,三级编号为档案室顺序号,四级编号为案卷顺序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工作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完整,确保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本机关单位制发的文件、资料;(二)上级机关单位制发的与本机关单位业务相关的文件、资料;(三)与本机关单位业务相关的其他单位制发的文件、资料;(四)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工作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档案整理内容包括:(一)编制档案目录;(二)编制档案卷内目录;(三)编制档案盒内目录;(四)编制档案目录索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库房整洁、设施齐全、制度完善、措施得力,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一条档案库房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二)配备档案专用柜、档案架、档案袋等;(三)有专人负责档案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档案利用工作应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确保档案的公开、合法、安全。

第十三条档案利用范围包括:(一)本机关单位内部工作人员查阅、复制、摘录档案;(二)依法应当公开的档案;(三)经批准的科研、教学、出版等活动;(四)其他依法应当利用档案的情形。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四条档案销毁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确保档案销毁的合法性、安全性。

机关档案如何管理制度

机关档案如何管理制度

机关档案如何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机关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机关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靠性,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机关档案的管理范围1、本机关各部门的办公档案、业务档案和财务档案;2、本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分支机构及设立的库房的档案;3、本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档案。

三、机关档案的分类、编号和归档1、机关档案应按照文件种类、机关部门和日期进行分类;2、每份档案都应有独立编号,编号应按照机关文件编号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3、归档时,应按照文件的种类和日期先后顺序进行排列,并建立档案目录。

四、机关档案的保管和利用1、机关档案的保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2、机关档案的归档后,应按照规定的办法进行管理,定期进行整理和清点;3、机关档案的利用,应遵守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完整性;4、机关档案的利用应适时适度,不得滥用档案信息。

五、机关档案的借阅和调阅1、机关档案的借阅应符合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申请借阅者必须提供有效的借阅证明;2、借阅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登记和监管,借阅后须按期归还;3、机关档案的调阅应提供必要的调阅证明,调阅者必须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

六、机关档案的销毁和转移1、机关档案的销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专人负责销毁工作,并按照销毁规定进行记录;2、机关档案的转移应经过审批,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七、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1、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由机关领导负责,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2、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进行整改。

以上是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希望广大机关单位能够认真执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机关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保障国家安全与稳定。

最新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3篇)

最新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3篇)

最新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最新的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档案室的组织架构:明确档案室的职责和权限,确定档案室的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明确档案室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层级。

2. 档案室的工作流程:制定档案的接收、整理、分类、编目和归档的具体操作流程,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明确档案的借阅、调阅、复制和销毁的程序,以保护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3. 档案室的设施和设备:规定档案室的空间布局和存储设备的摆放,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便捷使用。

包括档案柜、密集架、文具工具、计算机设备等。

4. 档案室的管理制度:明确档案室的开放时间和访问规则,制定档案借阅和调阅的申请程序,落实档案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行为准则,加强对档案室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5. 档案室的安全措施:建立档案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水、防盗、防震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存。

同时,制定档案的备份和灾备措施,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6. 档案室的数字化建设:积极推进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建立数字档案库和电子文档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的检索和利用效率,减少纸质档案的占用空间。

以上仅为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管理制度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最新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档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护和利用机关档案,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机关档案室是本机关档案工作的中心,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服务工作。

第三条机关档案室坚持依法管理、制度管理、规范管理、综合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室的组织和职责第四条机关档案室是本机关的职能部门,直属于本级机关的机关事务领导,行使日常档案管理权限。

第五条机关档案室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机关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服务工作;(二)制定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保证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三)组织开展机关档案的查阅和借阅服务;(四)组织机关档案的利用和推广工作;(五)参与机关档案的电子化建设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六)负责机关档案的销毁、移交和交接工作;(七)开展机关档案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机关干部与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和档案工作水平;(八)完成上级指定的其他任务。

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范本为了进一步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水平,逐步实现机关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店铺今天为你整理了机关档案室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范本篇一一、档案立卷归档制度1、立卷原则:文书档案实行以卷为单位装订(即案卷级整理方法)的原则,其他会计、声像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立卷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照我委编制并经县档案局审批同意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3、立卷归档时间:⑴机关文书档案应坚持做好平时收集,把已处理完毕的文件按流水号收集齐全,于第二年初进行整理、归档,六月底前完成归档工作。

(2)机关会计档案在年终立卷后由财务部门暂时保存一年,第二年六月底前移交综合档案室。

(3)声像档案在每项活动结束后,及时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4)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应按有关规定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

4、文件整理归档要求: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要求,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间的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⑴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归档;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归档;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归档;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归档;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归档;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归档;非诉讼案件放在结案年归档;其他文件材料的归档按有关规定执行。

⑵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

一个问题的请示、报告、批复应依序排列在一起(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转发件在前、原件在后;其他文件材料依照有关规定及其形成规律或特点进行排列。

(3)文件材料的排列,应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

文件材料整理后装盒的排列自上而下,自左向右。

排列方法应结合本机关的具体情况,历年来的归档排列要统一,前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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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局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条档案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三条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各项制度,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利用工作。

第四条对本局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维护本局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违反《档案法》和违反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直至拒绝提供利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本机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机关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才能离开岗位。

第二章档案归档制度
第七条凡是本局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考价值的文书、图表、声像、电子信息等各种门类的有价值的材料及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第八条归档立卷的文件资料及每份材料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九条归档的文件必须做到问题单一、类型鲜明、年代不混、保管期准确。

第十条会计档案归档必须编制移交目录,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后签字。

第三章档案保管制度
第十一条档案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库房钥匙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要定时做好库房内温湿度记录,库房温度保持14—240c之间,湿度保持在50—65%之间。

第十三条库房内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档案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室应建立全宗卷,积累和存储本局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第十五条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裱、复制和其它技术处理。

第四章档案保密制度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制度,查阅、借阅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严防丢失或泄密。

第十七条查阅档案,原则上在阅档室。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借阅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按期收回。

第十八条档案人员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借阅档案人员在借阅期间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和擅自复制。

第十九条外单位来本局查阅档案时,须凭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身份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调阅。

第二十条机密文件只能查阅,一律不得外借和复制。

第五章档案利用制度
第二十一条利用档案必须爱护档案材料,严禁在案卷上圈点、勾划、裁剪等,确保档案的完好,如需摘抄复制,须经档案人员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二条档案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星期,如果需要延期,应办理续借手续。

第二十三条档案归还时,档案人员必须检查案卷有否缺损,如果发现有损坏案卷现象,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任何人不得把档案占为已有。

第二十五条对不遵守档案利用制度的借阅人员,档案人员有权拒绝提供利
用。

第二十六条利用档案必须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写明利用目的和效果。

第六章档案安全制度
第二十七条本局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

第二十八条对本局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综合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已有,也不得擅自销毁。

第二十九条综合档案室保管的档案是现行档案,主要供本系统及有关单位使用,不属于开放范围,对外提供利用需严格按照本制度第四、五章执行。

第三十条综合档案室做到办公、阅览、库房三分开。

第三十一条库房内设密集架,配备空调、消防器材等设备,积极做好“八防”工作,杜绝事故隐患。

第三十二条工作人员离开档案室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第七章档案统计、鉴定、移交和销毁制度
第三十三条凡按规定接收进库的档案、资料都必须及时登记入册,以作统计入库数据。

第三十四条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台帐,做到记录正确,帐物相符。

第三十五条在各科室档案进档案室前,要对准备移交的档案进行鉴定、审查,对保管期限、密级确定不准的案卷提出升降意见。

第三十六条对本局各科室收集的零散文件材料进行整理鉴定,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材料,确保档案的质量。

第三十七条销毁文件必须慎重,对鉴定中剔除的文件要暂存一段时间,确实没有必要保存时,才予销毁。

第三十八条凡需销毁的文件,要编造清册,写出书面报告,说明销毁理由,经本局领导审查后才能销毁,销毁文件时由两人监督,并在销毁上注明销毁日期、地点,销毁人要签名、盖章。

第八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会计档案是指本局各部门在工作中直接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

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凭证。

第四十条会计档案是本局的重要档案之一,应由机关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十一条本局各部门应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会计档案,把归档工作列入本部门的职责范围,明确专人负责。

第四十二条会计档案当年立卷,由所属部门保管一年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第四十三条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不得自行拆封,对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由原所属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四十四条档案室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四十五条档案室对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须报单位领导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限期归还。

第四十六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档案所属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本局领导批准后销毁。

第四十七条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人员和所属部门共同派人监督,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时严格把关,并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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