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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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方案(2016-2018年)

广东省工业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方案(2016-2018年)

广东省工业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方案(2016-2018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的意见》(粤发〔2015〕1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6〕3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粤府〔2015〕35号),提高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和水平,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

以创新驱动作为促进工业发展的核心战略和总抓手,完善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工业创新体系,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配置资源链,全面推动技术、产品、品牌、模式、质量、管理等创新。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着力点,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提升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有效供给质量和效率,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长,推动优势重点产业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初步构建创新型经济发展格局。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我省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步伐加快,工业规模持续壮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企业创新能力显著提高,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

力争到2018年底,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23%以上,其中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至1.3%左右。

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50%和30%。

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至25万元/人左右,年均增长5.2%左右。

二、重点任务(三)加强企业研发载体建设,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1.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建设研发机构。

按照“有专职人员、有固定场所、有专项经费、有专门设备、有具体项目”的要求,支持企业加快建设研发机构,打造企业研发创新载体。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3.17•【字号】粤建城函〔2021〕227号•【施行日期】2021.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抓实“关键小事”。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垃圾分类工作放到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中来谋划,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科学管理体系,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各方面资源,全力以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有序推进。

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对表《若干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按照《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部署安排,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的实施路径和工作措施,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发挥示范片区建设的引领带动作用,转化推广先行先试经验成果,促进全区域垃圾分类有效提升。

三、聚焦关键环节,建立全程分类体系。

各地要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全周期减量机制,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在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全过程分类管理系统,并强化各环节的有序衔接,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doc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doc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检验监管工作,提高检验监管有效性,鼓励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诚实守信,增强责任意识,促进出口产品质量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检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分类管理,是指根据企业信用、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质量状况,对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类,并结合产品的风险分级对不同类别的生产企业采取不同检验监管方式的检验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所辖地区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 负责所辖地区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评定以及日常检验监管工作。

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指南》(以下简称《分类指南》),规范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评定标准和评定程序。

直属检验检疫局根据《分类指南》,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评定工作规范,并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工业产品的生产企业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企业四个类别进行分类。

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工业产品按照高风险、较高风险和一般风险三个级别进行分级。

第二章企业分类第七条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评定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对本辖区内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类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告知生产企业。

第八条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评定标准应当包括以下要素:(一)企业信用情况;(二)企业生产条件;(三)企业检测能力;(四)企业人员素质;(五)原材料供应方管理能力;(六)企业出口产品被预警、索赔、退货及投诉情况;(七)企业产品追溯能力;(八)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九)其他影响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情况。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04.27•【字号】粤发改资环函〔2023〕545号•【施行日期】2023.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粤发改资环函〔2023〕54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27日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行清洁生产是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手段,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工作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减污降碳、提质增效为目标,以推进技术进步为主线,以清洁生产审核为抓手,系统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清洁生产,加快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清洁生产改造,创新清洁生产推行方式,培育壮大清洁生产产业,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培训教师个人简历

培训教师个人简历

【导语】成功的简历就是⼀件营销武器,它向未来的雇主证明⾃⼰能够解决他的问题或者满⾜他的特定需要,因此确保能够得到会使⾃⼰成功的⾯试。

以下是⽆忧考整理的培训教师个⼈简历,欢迎阅读!【篇⼀】培训教师个⼈简历 姓名:⽆忧考 ⼀年以上⼯作经验|⼥|24岁(1987年1⽉1⽇) 居住地:上海 电话:139********(⼿机) 最近⼯作[1年3个⽉] 公司:xxx培训学校 ⾏业:教育/培训 职位:教师 学历 学历:本科 专业:教育学 学校:沈阳⼤学师范学院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即时 ⼯作性质:全职 希望⾏业:教育/培训,酒店/旅游 ⽬标地点:上海 期望⽉薪:⾯议/⽉ ⽬标职能:教师,/助教 ⼯作经验 XX/3—⾄今:xxx培训学校[1年3个⽉] 所属⾏业:教育/培训 教育兼管理部门教师 在此期间参与教学、管理⼯作,教授学⽣课程,管理并帮助学⽣能在良好的⽣活环境和学习环境中⽣活、学习,调动学⽣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的'综合运⽤能⼒。

负责教学⾏政事务,教学质量的监控,教学进度的制定和协调,出⾊的完成了教学任务及管理⼯作。

XX/8—XX/2:xxxxx外语学校[6个⽉] 所属⾏业:教育/培训 教学部/助教 教授初中及⾼中英语,使学⽣通过学习掌握流利的英语,并乐于学习英语。

对⼊门、初级、中级、⾼级的学⽣进⾏分类教学,定期回顾、总结、评价,以提⾼学⽣的学习⽔平。

教育经历 XX/9——XX/7沈阳⼤学师范学院教育学本科 证书 XX/3教师资格证 XX/12普通话等级证书⼀级⼄ XX/6⼤学英语六级 XX/12⼤学英语四级 语⾔能⼒ 英语(熟练)听说(熟练),读写(良好) ⾃我评价 本⼈⼯作认真,责任⼼极强;⾃信乐观、坦诚率直,热爱汉语教育事业;英语⼝语、写作熟练;能吃苦耐劳,具有出⾊的沟通技能和团队⼯作精神。

【篇⼆】培训教师个⼈简历 基本信息 姓名: 年龄:31 国籍:中国 婚姻状况:已婚 民族:汉族 ⽬前所在:花都区 户⼝所在:花都区 ⾝⾼:172cm 体重:67kg 联系电话:*********** 求职意向 ⼈才类型: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专业顾问,咨询总监,专业培训师 ⼯作年限:9 职称:中级 求职类型:全职 可到职⽇期:⼀个⽉ ⽉薪要求:⾯议 希望⼯作地区:⼴州,佛⼭,东莞 ⼯作经历 ⼴州**能源科技限公司 起⽌年⽉:2010-08~⾄今 公司性质:民营企业 所属⾏业:电⼒/⽔利 担任职位:常务副总经理 ⼯作描述:由于“**公司”在“****发电机”⾏业内处于技术地位,并参与制定了“****发电机⾏业标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下放5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下放5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下放5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09.29•【文号】国市监质监〔2020〕152号•【施行日期】2020.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下放5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质监〔2020〕1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将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等5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重要部署,进一步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生产许可证改革的重大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工作,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下,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激发企业活力。

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国务院部署精神,以本次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生产许可审批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压缩取证时间,通过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坚决做好5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工作(一)有序推进下放承接工作。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等5类产品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查、审批、发证,总局不再对新申请企业实施审查、审批。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2.27•【字号】粤府办〔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防治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3〕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2月27日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科学评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夯实基础为原则,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助力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水平建设美丽广东。

到2025年,基本掌握全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状况、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状况、环境与健康风险状况;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一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和示范技术。

新污染物治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监测、监管与科技支撑能力得到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二、工作任务(一)开展调查评估,逐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

1. 实施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

建立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制度,衔接国家调查制度。

2023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中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8.02•【字号】•【施行日期】2024.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2023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新增设立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支持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等工作,评选广州、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揭阳等14个地市为省级试点城市,并已下达80%的专项资金,待地市完成试点任务、通过绩效评价后拨付其余资金。

实施期内(2023年10月至2025年12月),省级试点城市需围绕所选的细分行业,组织遴选供应链龙头企业、产业链牵引企业等数字化牵引单位,结合实际组建数字化软硬件企业等产业生态联合体,共同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增收增利和降本提质增效绿色安全发展。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工〔2024〕1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2023〕26号)等规定,为规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城市试点资金”)使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省级城市试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一)获得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资格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是省级城市试点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以下简称“试点城市”),负责如实报送城市试点进展情况,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可结合实际制定文件明确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负责统筹安排各级财政资金,调动社会资本共同投入城市试点建设;组织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相应规定,负责城市试点资金的具体项目申报、评审、入库、验收、资金分配等工作,负责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配合做好审计、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18•【字号】穗府办规〔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4〕1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7月18日广州市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29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扩大技术改造项目财政支持范围。

鼓励工业企业围绕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生产环境、降低能耗排放等方面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对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且纳入我市工业投资统计,在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3年)新设备购置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按照其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20%的比例给予事后奖励。

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置大额设备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已实际发生的设备付款额给予不超过20%的事后奖励,单台设备最长可连续奖励3年。

对新购置设备的支持范围从生产设备扩大到企业自用的用能设备、配电设备及配套软件。

该项措施省、市政策衔接实施,奖励比例尽量保持一致,单个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对上述项目技术改造备案范围内的厂房建安工程投资给予不超过2%的事后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03.23•【字号】粤环[2012]18号•【施行日期】2012.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18号)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建议,请径向省环境保护厅反映。

附件:《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略)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附件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为有效防治珠江三角洲大气复合污染,进一步提升珠江三角洲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严格控制VOCs排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取得了一定成效,空气中二氧化硫和颗粒物的浓度明显下降。

然而,由于我省经济高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污染源石化、汽车、家电、精细化工等行业增长较快,挥发性有机溶剂使用量大,VOCs排放量大,加上对VOCs 排放导致的光化学烟雾污染问题认识不足,对VOCs污染防治重视不够,以及VOCs 排放监控难度大,导致珠江三角洲地区光化学烟雾污染时有发生,区域性灰霾天数每年维持在高位水平,珠三角地区呈现出酸雨频率高、臭氧浓度高、细颗粒物浓度高和灰霾天气严重的“三高一严重”区域性大气复合污染特征。

广东省涉工业炉窑企业大气分级管控工作指引

广东省涉工业炉窑企业大气分级管控工作指引

广东省涉工业炉窑企业大气分级管控工作指引为减少涉工业炉窑企业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对我省涉工业炉窑的企业分级管控提出如下工作指引,请参照执行。

一、工作范畴重点针对列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附件2《广东省工业炉窑分级管控清单2019年版》开展分级管控工作,主要涉及钢铁和钢压延加工、建筑陶瓷、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石灰石膏制造、水泥制造、平板玻璃、日用玻璃制品、铝压延加工、镍钴冶炼等行业企业。

之后将根据整治工作需要,适时印发其他行业、其他批次分级管控清单。

二.级别认定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企业信息,结合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现场核查情况进行级别认定。

级别认定前可结合现场核查情况指导企业整治升级,企业整治升级完成后再进行级别认定,列入粤环函〔2019〕1112号文附件2的企业整治升级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能按时完成的应认定为C级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应指导帮扶C级企业力争在级别认定后一年内升级为B级企业。

— 1 —拟认定为A级的企业应当先经专业机构评估后,再进行级别认定。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实施登记管理的,不纳入分级管控。

级别认定结果仅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内部管理依据,不影响对企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三、各级别认定条件(一)满足以下条件并经专业机构评估的企业可认定为A级。

1.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或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排放限值的50%。

2.满足废气达标排放技术路线(附件1)。

3.稳定达标排放。

安装在线监测,在一个统计时段内(1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1日)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有效数据小时均值达标率在98%以上,未出现有效数据小时均值超标50%以上的情形,未出现连续3天以上有效数据小时均值超标30%以上的情形。

4.现场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附件2,时间段为粤环函〔2019〕1112号印发实施后)。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5.10•【文号】国质检监[2012]246号•【施行日期】2012.05.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2012〕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依法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后续监督,督促获证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的重要性生产许可证产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加强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督,督促生产许可证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质量监督部门的法定职责。

总局成立以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成效明显,但受监管人员数量等监管资源限制,对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主要采取监督抽查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等措施,且只能覆盖部分发证产品和获证企业。

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是质监部门贯彻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的需要,是强化生产许可证企业后续监督、督促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需要,是落实产品质量监督职责、推动生产许可证制度创新发展的需要。

全系统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总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把生产许可证企业分类监管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二、科学有效地实施生产许可证企业分类监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据《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生产许可证管理要求以及各地实际,科学有效、积极稳妥地做好生产许可证企业分类监管工作。

《报检实务》课后习题及答案

《报检实务》课后习题及答案

学习情境一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初步认识一、知识巩固1.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有哪些具体内容?答: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食品卫生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对必须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人员、交通运输工具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统称法定检验检疫对象)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等检验检疫业务,称为法定检验检疫,又称强制性检验检疫。

具体内容包括进出口商品检验、出入境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检疫、卫生检疫、进口商品认证管理、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及卫生注册管理、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鉴定、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涉外检验、鉴定、认证机构审核和监督、与外国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等内容。

2. 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法律地位体现在哪些方面?答: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法律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完整的法律体系奠定了依法施检的执法基础由于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在我国涉外经济贸易中的重要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四部法律,就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目的任务,责任范围,执法机关和管辖权限,检验检疫的执行程序,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法律形式从根本上确定了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

(2)法定的执法机构拥有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国务院成立并授权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部门和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作为主管各项工作和执行有关法律的主管机关,确立了它们在法律上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

(3)_完备的监管程序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在将近百年的发展过程中,我国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实施通过借鉴历史传统和国际经验,已经具备了强制性的闭环性的监管措施,检验检疫部门的强制性报检签证程序,强制性安全卫生检测技术标准,强制性的抽样检查程序也有效地发挥了监督作用,已形成了一个配套体系完整、监管要素齐备的执法监督体系,保证了法律的有效实施。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开展“穿粤时尚潮服荟”打造纺织服装新质生产力行动方案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开展“穿粤时尚潮服荟”打造纺织服装新质生产力行动方案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开展“穿粤时尚潮服荟”打造纺织服装新质生产力行动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4.03.29•【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开展“穿粤时尚潮服荟”打造纺织服装新质生产力行动方案纺织服装产业是我省传统优势产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落实黄坤明书记加快实现产业体系升级发展指示要求以及王伟中省长在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支持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实现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工作要求,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着力在新产业、新制造、新技术、新模式、新消费、新服务等方面实施六大专项行动,推动纺织服装产业提质升级,打造产业新质生产力,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24年底,全省纺织和服装产业营收达到5000亿元,各地因地制宜、从“新”出发、向“新”而行、凭“新”而变,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建成15家以上产业链协同的服装产业集聚区,共培育8家以上国家纺织服装创意设计园区;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竞相迸发,汇聚形成一批可借鉴的新模式新业态案例、可推广的新技术改造提升产业的总体解决方案;激发创新发展磅礴力量,力促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共培育发展100家以上我省优势特色纺织服装品牌,展示推广500件以上设计创新特色服装精品,推动产业走创新为主导的新质发展之路。

二、着力推进六大专项行动(一)新活力新经济促进产业焕新颜专项行动。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新高地。

广东省质监局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企业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指引

广东省质监局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企业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指引

广东省质监局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企业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引依据】为依法开展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下同)生产许可企业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以下简称监督检查),规范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省、市和县级生产许可管理部门针对待发证及获证企业生产环节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检查分类】监督检查方式包括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日常检查,是指参照本指引规定的检查计划和内容,对被检查企业实施的监督检查。

日常检查侧重于发现和处理一般性许可证违法违规行为及质量隐患问题。

专项检查,是指根据省、市或县级生产许可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和组织,针对监管工作需要,在专项检查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企业实施的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侧重于发现和处理专业性要求较高及重大许可证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隐患问题。

(此处及下文所称的‘企业’,均指工业产品待发证或获证企业)第二章日常检查第四条【日常检查对象及职责】日常检查主要是针对已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

日常检查由市、县级生产许可管理部门负责,以县级生产许可管理部门为主。

第五条【日常检查内容】日常检查的内容,参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日常检查表》(附件1)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日常检查计划】市级生产许可管理部门结合省级生产许可部门在年度工作计划等文件中提出的当年检查重点,以及当地实际等情况,制定日常检查计划,报省级生产许可管理部门备案后通过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

市、县级生产许可管理部门按照计划分级组织实施。

由于上级工作安排或当地实际情况导致监管情况发生变化的,市、县级生产许可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日常检查计划进行调整。

第七条【日常检查重点】日常检查计划应明确对辖区内获证企业开展日常检查的频次或比例,检查的频次或比例结合分类监管和行业监管情况合理确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9.26•【字号】•【施行日期】2023.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9月26日广东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制造业当家、“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等工作部署,聚焦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等重点领域和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引导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加快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发展、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强化要素保障,做实做强做优专精特新企业群体,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7年,累计培育超20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20000家左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力争推动150家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力争专精特新企业总体研发占比达到5%左右,不断提高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比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覆盖率达100%;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品牌持续提升;累计培育15个以上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100个以上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200家左右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出口企业:
今年,按照《广东检验检疫局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我办将按照不同的企业类别和产品风险等级采用不同的检验监管方式对企业实施检验监管。

日常监督检查作为企业分类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监管记录是企业出口纺织品服装核放的重要依据,为更好地开展日常监管工作,请各企业积极配合我办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日常监管准备资料清单》准备好资料。

为规范日常监管所需资料,提高日常监管的工作效率,我办已将《日常监管准备资料清单》发送至各企业电子邮箱,请企业及时查收邮件并按照清单内容,准备好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我办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主动联系我办工作人员安排下厂监管。

我办已按照不同的企业类别和产品风险等级对不同企业采用了不同的检验监管方式和监管频次,具体情况请对照《出口纺织品服装生产企业合格评定检验监管登记表》的内容。

对期限内尚未实施日常监管的企业,为免影响正常出货,企业应积极主动联系我办工作人员安排下厂监管,并及时领取《出口纺织品服装生产企业合格评定检验监管登记表》。

今后凡没有《出口纺织品服装生产企业合格评定检验监管登记表》办理报检、或在规定期限内尚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企业,我办将对报检的货物实施抽样检测,待抽检结果合格后方予办理通关手续。

今后,我办将根据企业质量控制能力、质量管理水平、生产产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抽批检验结果等对企业分类评定、产品风险等级、监管方式、监管周期、抽检频次实施动态调整。

出口玩具、鞋类、木制品家具企业日常监管的主要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

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我办,咨询电话:86238381、86238386。

二O一一年四月一日。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作者:魏博娟来源:《中国科技博览》2018年第26期[摘要]主要结合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现场核查和证后监管情况,分析了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制度基本内容,介绍了《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变化,简要概述了生产许可制度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建议;从被审查方、审查方等方面深入分析了生产许可制度对行业发展起到的促进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最后总结企业重点需要注意的问题,从企业自身和监管等多方面,更好地促进行业发展,保障产品质量。

[关键词]食品相关,生产许可,现状,问题,改进中图分类号:S1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26-0394-02食品相关产品主要是指预期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及制品或者相关的洗涤剂和大型食品加工设备等产品。

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相关产品的解释为: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1]。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到的包装袋、保鲜膜以及各种塑料瓶、塑料杯、纸杯等容器用具,餐具、果蔬用的洗涤剂,大型的加工食品的电热设备以及压力锅,还有不锈钢器具、竹木制品、陶瓷制品等等,都属于食品相关产品的范畴,其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所盛装食品的品质是否得到保障,也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健康。

因此,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要按要求规范生产,保证产品质量;许可审查方及监管方也要严格把关,共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制度的要求及改革1.1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制度的介绍2006年食品用塑料制品、压力锅;2007年食品用纸制品、餐具洗涤剂等产品相继实施市场准入制度[2]。

与食品和工业品不同的是,自实施生产许可制度以来,从国家到地方都没有直接针对食品相关产品的具体管理规定,基本是借鉴食品和工业品的相关规定来进行管理,有明确规定的文件只有针对各类产品的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工业产品质量分类

工业产品质量分类

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提高监管效能,督促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涉及公共安全、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明确由质监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的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督的分类管理.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计量器具以及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的监管不适用本办法。

有其他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分类监管,是指质监部门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程度、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情况和实现程度,在对企业分类的基础上,为履行产品质量监督职能所实行的综合监管模式.第四条分类监管工作遵循统一管理、分步实施、科学高效、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管理和指导全国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工作(以下简称分类监管工作),制定企业分类原则和监管制度,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部门实施分类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质监部门)按照本办法要求,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分类监管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分类监管工作,建立分类监管工作信息管理系统。

各市(区)、县质监部门(以下简称基层质监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具体负责开展企业分类、实施监管措施等工作。

第六条从事分类监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勇于负责、依法行政、严格监管.第二章企业分类第七条企业分类是质监部门为实施产品质量分类监管措施,依据《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通用规则》(以下简称《通用规则》,见附件),对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保障能力和实现程度进行分类的活动.第八条《通用规则》是基层质监部门对企业进行分类以及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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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三、进一步做好分类管理工作的探索和思路
1、扩大了分类管理的外延.改变了过去企业分 类管理只对涉及检验、监管的过程做出要求的做 法,将分类管理延伸到检验检疫的整个业务流程, 对一、二类企业从报检-检验监管-通关整个流 程的要求给予明确, 使分类管理作为了检验检疫 业务措施及政策规范实施的基本依据,以此强化 了行政执法手段,提高了检验工作效率,充分体 现了报检、通关、检验和监管的有机统一。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三、进一步做好分类管理工作的探索和思路
5、实施分类企业的动态监管 .建立企业 诚信档案,把日常检验和过程控制以及监 管信息有机结合,根据企业管理水平、产 品特性及质量状况与风险,适时调整管理 类别,实现分类企业的动态监管.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二、主要做法和碰到的问题
主要问题:
一是无法灵活体现地域差别,贸易差别, 产品质量差别 等,管理思路已不适应外贸外经发展的实际. 广东区域经 济发展极不平衡,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达,进出口贸易 额逐年攀升,检验检疫机构人力物力均超负荷运行,如一 些分支局检验员人均检验量每天达数十个批次,人均监管 企业过百家,而且贸易方式以加工贸易为主,显然目前分 类管理力度完全不够,根本无法达到科学管理的要求.但 在粤西\粤东\粤北等欠发达地区,情况则完全相反,一 类企业也可以完成批批检验,因此,分类管理工作在各分 支局开展较不平衡.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二、主要做法和碰到的问题
二是对分类企业差别化管理力度不够,无法 达到扶优限劣的初衷.对于企业来讲,目前对一 类/三类的管理差别无法体现分类管理的差别,特 别是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抽检比例根本无法体现差 别,因此造成企业申请积极性不高,个别检验检疫 机构也认为该项工作可有可无,分类管理的政策优 势和管理优势几乎无法体现.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二、主要做法和碰到的问题
2.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促进企业分类管理工作 向前推进
– 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向企业宣传企业分类管理 工作的积极意义,鼓励企业完善质量体系建 设,规范管理,定时公布合格企业名单,促 进更多企业完善企业管理和质量管理,纷纷 申请一、二类企业。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一、广东局分类管理概况
• 目前已对出口机械、电器、纺织服装、鞋 类、玩具、陶瓷、化工品、矿产品、金属 材料等工业产品采取了各种形式的分类管 理工作,涉及3276多家企业。(其中:一 类企业:545家;二类企业:2731家),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二、主要做法和碰到的问题
三是与其他管理政策或管理措施割裂开来,不 能形成互补,没有起到基础平台作用.目前分类管 理几乎是一项孤立的制度,与其他管理措施如电子 监管\绿色通道\快速核放等在政策上没有关联机 制,甚至各施其政,不能形成优势互补,削弱了管 理绩效.
四、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是希望总局统一指导完善和制定对企业 诚信评价体系,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机 制。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四、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二是根据各地检验监管能力和企业质量管 理水平差异,分类管理工作应充分显现地 域差别(包括产地和出口国别)、产品差别 、 贸易方式差别等。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二、主要做法和碰到的问题
四是一些条款不能适应现代工业及现代物流发 展的趋势, 管理手段比较机械.如设置抽检比例; 要求企业申请;固态设置有效期等等,显得不够科 学合理.
• 为此,我们在分管局领导的支持和指导下 ,经过充 分的调研和论证,在个别分支局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结合广东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检验检疫局 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规定》及其配套文 件,对分类管理工作进行探索和实践,指导分支局 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四、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三是加强对分类企业差别化管理力度,特 别是要显现对优秀企业的鼓励性措施和对 违规企业惩罚性措施。建议在理论上大胆 突破,在措施上加大力度。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四、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四是加大分类管理的推行力度,充分体现 分类管理对其他业务工作的基础平台作用; 加强内外协调,在出台涉及出口生产企业的 相关管理措施时,要分类管理作为基础支 持,使各项管理措施相辅相成,形成合力。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 业分类管理工作情况
2020/11/13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主要内容
• 广东局分类管理概况 • 主要做法和碰到的问题 • 进一步做好分类管理工作的探索和思路 • 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一、广东局分类管理概况
• 广东局辖区内的出口工业产品企业数量达到2万 多家,年出口批次达300万批,原有的检验监管 模式已不适应外贸迅猛发展、物流快速通关的需 要,迫切要求对企业及其产品进行分类管理。
一、广东局分类管理概况
• 与2005年相比,2006年一类企业数量总体 增长63%。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不同类别的 分类企业实施检验监管,提高了检验检疫 通关效率,促进广东外经贸的发展。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一、广东局分类管理概况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一、广东局分类管理概况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三、进一步做好分类管理工作的探索和思路
2、增加分类管理的内涵,把过去机械的抽批检验要求改为根 据产品的敏感特性、贸易方式、输往国家或地区、生产地域等因 子确定自检的批次,使各分支机构能够根据本地实际,自主地根 据不同管理类别和产品的不同风险程度,来规定抽检频次确定报 检批的检验方式,有利于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缩短检验周期, 使资源得到了合理配置和利用,提高检验监管的效率。如下表, 我们将企业的分类和产品风险分类有机结合,以确定检验监管模 式。
• 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是实现科学管 理,贯彻以质取胜战略,扶优扶强,服务企业、 贴近企业,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出口产 品质量提高的重要举措和基本制度。
• 从根本上改变批批检验做法,对提高通关效率, 节约行政资源,便利对外贸易、鼓励出口工业产 品生产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有积极的意 义,是实现提速、增效、减负、有效监管和检验 监管模式改革的重要依托。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二、主要做法和碰到的问题
3.积极探索,规范管理
– 国家质检总局颁发了51号令后,广东局结合 本地的实际,为适应外贸大发展和物流大通 关的要求,大力改革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 积极探索将分类管理与检验监管模式改革有 机结合的方法。经过几年来的研究摸索和实 践,对我局的分类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和规范。
企业 产品风险
一类 高
Hale Waihona Puke 二类三类中 低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三、进一步做好分类管理工作的探索和思路
3、把企业分类管理与电子监管工作结合起来,使之相 辅相成。我们把分类管理作为电子监管的基本平台,将分 类管理中的企业检验员“认可”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以及 实验室“认可”作为进入电子监管的门槛,保证了将检验 监管业务模式改革作为电子监管的基础和依托。这样,让 企业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实施分类管理和电子监管所带来的 便捷和高效,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大大增 强,使推广与应用工作顺利推进,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 2003年,国家质检总局颁发《出口工业产品生 产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局长令第 51号),这为我们开展分类管理工作提供了理论 依据。广东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开展 分类管理工作的新思路,积极开展出口工业产品 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作。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一、广东局分类管理概况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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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see you again
2020/11/13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三、进一步做好分类管理工作的探索和思路
4、分类管理与快速通关有机结合.对已取得一、 二类资格的企业采取直通式电子报检、通过电子监 管系统快速核放.如其产品属不需要抽批检验的报 检批,在办理报检后,转入快速通关通道,实现了 “单等人”效果,同时,在省内口岸无须查验直接 通关.这些做法,大大的提高通关效率,深受企业 欢迎。
广东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 作情况
二、主要做法和碰到的问题
• 主要做法
1.广东局党组高度重视,为企业分类管理工作开展 提前部署
–近年来,为更好地贯彻新《商检法实施条 例》,进一步加强对出口商品的监管,广东 局对企业分类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每年都召 开全省企业分类管理专项会议,对这项工作的 顺利开展认真部署,要求逐步扩大分类管理 范围,要把分类管理和检验监管模式改革结 合起来,进一步做好企业分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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